1、电力安装改造合同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一、 工程名称:邹城市建业园小区 4 号楼电力改造二、 工程范围及内容:1、邹城市建业园小区 4 号楼配电箱至商业用电户安装改造 2、邹城市建业园小区 4 号楼地下电缆故障接头三、 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按设计施工。四、 工期要求2013 年 月 日开工2013 年 月 日完工五、 质量标准:以甲方验收通过为准。六、 合同价款:七、 工程款支付:合同内容全部完工、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 100%合同价款。八、 违约责任:1. 因
2、甲方原因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费用不计。2. 因乙方原因,未按本合同规定工期按时竣工,每延误一天,乙方按 500 元/天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全部损失。九、 其他:1. 质保期内,由于本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第三者意外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一切经济赔偿。十、 争议: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邹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终止。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