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用电线路改造合同甲方:寿县十字路初中乙方:创缘电力公司在平等合理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寿县十字路初中(以下简称甲方)委托创缘电力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承担学校弱电线路整改工程,现就有关事宜,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基本原则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施工,乙方有权依照规定收取合理的服务费用,甲方亦应履行相应的支付义务。 (二)如乙方非因其自身的过错而不能提供或者不能完全提供工程施工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应尽最大努力协助甲方从其他渠道获得相同或者类似的服务。 (三)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施工服务,必须符合双方同意的用途以及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 (四)对于双方任何一方因违反规定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该方
2、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五)双方中任何一方履行义务时,对方应提供合理的、必要的协助。 二、工程施工服务的基本内容 工程名称:十字路初中校园弱电线路整改工程(整线、立杆、架线等) 2主要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预决算清单。 三、 工程工期: 2012 年 10 月 4 日2012 年 10 月 7 日 四、 承包方式、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根据预算,合同总金额为 36620 元3、付款方式:工程竣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款。五、产品质量及安全 1、乙方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2、施工安全 A、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
3、格的安全保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工地代表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工地代表,甲方要积极配合并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B、乙方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段以及交通路口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措施,经甲方批准后实施。 六、货物及运输 1、乙方负责安排运输,并负责到交货地的全部运杂费。 2、乙方应在货物备妥待运后,将货物运输情况通知甲方。 3、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施工现场。 34、乙方提供的货物到达现场后,甲方应及时组织人员清查,协助完成入库工作。 七、双方
4、义务 1、甲方为乙方到场卸货提供支持,并提供必要的场地和货物库房,以及供水供电等设备。 2、乙方按设计和工期范围供货并完成工程中系统安装调试。 3、乙方按清单中货物的技术协议参数提供相关货物。 4、乙方施工过程中,安全风险责任自负,施工中乙方人员发生伤亡等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八、工程验收 在本项合同下,各项施工工作由乙方成功完成后,甲方组织人员现场验收。合格后,由甲方签发验收报告。 九、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3、本合同一式两份, ,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42012 年 7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