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考试须知 一、考生应诚信考试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凭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生入场,除铅笔、书写用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放在桌子上以便核验。考生领到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立即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 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
2、手向监考员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六、迟到 15 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目考试。 七、按照题号顺序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跨区域作答的无效。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需使用同一类型和同一颜色字迹的笔。考试过程中,应注意试卷的保管,因考生本人原因造成试卷污损、毁坏影响评卷和成绩的,责任自负。 九、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