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认定标准(2013 年) 的通知 深人社发 2013150 号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审定同意,现发布深圳市才认定标准(2013 年),自2013 年 8 月 15 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才认定标准(2011年)同时废止。特此通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 年 7 月 30 日深圳市人才认定标准(2013 年)一、高 层 次专业人才认定标准(一)杰出人才认定标准。1.诺贝尔奖获得者(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 经济学奖)。2.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3.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4.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加拿大、
2、瑞典、丹麦、挪威、芬兰、比利时、瑞士、奥地利、荷兰、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新加坡、韩国、西班牙、印度、 乌克兰、以色列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一般为 member 或 fellow,中国一般将其统一翻译为“院士”, 见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局的网站http:/ 5 年, 获得以下奖项者:(1)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前 3 名;(2)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前 3 名;(3)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 5 名;(4)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前 3 名;(5)长江学者成就奖;(6)中国青年科学家奖;(7)“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 荣誉称号;(8)中国专利金
3、奖(须为专利发明人及设计人);(9)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创意金奖人物奖;(10)孙冶方经济科学奖著作奖、论文奖前 2 名。3.近 5 年,担任以下职务者:(1)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专家组组长、副组长;项目(课题)组长,且项目(课题)通过验收;(2)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项目负责人;(3)国家“973 计划” 项目首席科学家、承担研究任务的项目专家组成员;(4)国家“863 计划” 领域主题专家组组长、副组长、召集人;(5)国家实验室主任、副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主任;(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
4、目首席专家;(7)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8)教育部“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特聘教授。4.近 5 年, 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含外籍)”、 “重大项目基金” 资助的项目主持人,完成该基金所资助课题研究,且取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结题通知者;5.近 5 年,在 Nature 或 Science 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者;6.近 5 年,直接培养出获得奥运会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冠军的主教练员;7.近 5 年, 获得“中华技能大奖”荣誉称号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高技能人才。(三)地方级领军人才认定标准。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
5、;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含副省级市)级以上优秀专家;省工艺美术大师;省名中医称号获得者;享受深圳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2.近 5 年, 获得以下奖项者:(1)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前 5 名;(2)省、部科学技 术奖一等奖前 3 名、省、部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3 名,省、部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前 5 名、一等奖前 3 名;(3)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4)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 2 名;(5)教育部“ 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 ;(6)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第 1 名;(7)“全国德艺双馨电视艺术工作者” (百佳电视艺术工作者)荣誉称号;(8)长江韬奋奖;(9)全国精神文明建
6、设“五个一工程” 奖单项奖(含子项 5 个:文艺类图书、电影、 电视剧片、 戏剧、歌曲)主要作者(含编剧、导演)和主要演员前 3 名;(10)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 “文华奖”单项奖(文华剧作奖、文华导演奖、文华编导奖、文华音乐创作奖、文 华舞台美术奖、文华表演奖)一等奖、二等奖第 1 名;(11)中国广播影视大奖(子项 2 个:中国电影“华表奖” ,中国电视剧“飞天奖”)主要作者(含 编剧)、 导演和主要演员前 3 名;(12)全国播音主持“金话筒” 奖(广播播音员主持人奖、电视播音员主持人奖);(13)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省专利奖金奖(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14)中国服装设
7、计金顶奖;(15)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 2 名;(16)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 2 名;(17)中国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 2 名。(18)中国 IT 年度人物奖;(19)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市长奖;(20)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一等奖第 1 名;(21)王选新闻科学技术奖人才奖终身成就奖、杰出人才奖;(22)鹏城杰出人才奖;(23)中国出版政府奖优秀出版人物奖;(24)光华龙腾设计创新奖中国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25)南粤功勋奖;(26)南粤创新奖;3.近 5 年,担任以下职务者:(1)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专家组成员;项目(课题)第一副组长、
8、分课题组长,且项目(课题)通过验收;(2)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课题第一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3)国家“973 计划” 项目首席科学家助理、课题组第一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4)国家“863 计划” 主题项目或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国家“863 计划”专题组组长、副组长,且专题通过验收;(5)“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 重大项目第一负责人,且项目通过验收;(6)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中方项目第一负责人,且完成项目通过验收;(7)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副主任前 2 名、工程学术(技术)委员会主任,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能源研发
9、(实验)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8)省、部(重点) 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省、部工程实验室主任,省、部工程研究中心主任;(9)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优秀成果项目第一负责人;(10)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1)珠江学者特聘教授;(12)深圳市“ 鹏城学者” 长期特聘教授;(13)文化部优秀专家;(14)国家精品课程负责人;(15)高等院校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16)在任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各单位 2 年内仅可申报 1 人);4.近 5 年, 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 项目” 、“重大项目” 、“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或“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 项目”
10、资助的项目第一负责人,且项目通过结题验收;5.近 5 年,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人选;6.近 5 年,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7.近 5 年,入 选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8.近 5 年,广 东省委宣传部“十百千工程 ”人才第一层次培养对象;9.近 5 年,教育部 “211 工程”院校国家重点学科博士生导师,且来深高校担任博士生导师者;10.近 5 年,广 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 ”国家级培养对象;11.近 5 年,全国名校长、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获得者;12.近 5 年,直接培养出获得奥运会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第二、三名运动员的主教练员;13.近
11、 5 年,培 训 2 年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后 4 年内取得奥运会冠军的主教练员;14.获得特许金融分析师(CFA )或金融风险管理师(FRM)资格证书且正受聘我市银行、证券、期货、保 险业担任公司首席分析师者(或首席经济学家)、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经证监会核准)、公募基金经理职务 2 年以上者(各单位 2 年内仅可申报 1 人);15.近 5 年, 连续 3 年获得新财富“最佳分析 师” (行业排名前 2名,研究小组前 2 名)者;16.近 5 年, “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 奖” 获奖金额排名居本行业获奖人员前 5%的副总经理级别及以上者;17.近 5 年,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重要方向项
12、目负责人,且项目通过验收;18.近 5 年,国家 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主任,任期内考核结果为合格者;19.近 5 年,国家 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20.近 5 年,广 东省引进创新科研团队带头人;21.近 5 年,广 东省引进领军人才;22.近 5 年, 获得特级教师称号,且担任下列职务之一者:深圳市基础教育系统“名师工程 ”名校长、名教 师、深圳市中小学名校长工作室、名师工作室、教科研专家工作室主持人;23.近 5 年, 获得北美精算师、英国精算师、澳洲精算师或中国精算师资格证书且正受聘我市保险公司法人机构担任总精算师或精算责任人者(各单位 2 年内
13、仅可申报 1 人);24.近 5 年, 经国家、广 东省确认由深圳市输送并代表国家参赛,获得奥运会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个人项目第 1至 3 名次的现役运动员;25.近 5 年, 获得 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高技能人才。(四)后备级人才认定标准。1.深圳市工艺美术大师;深圳市名中医、优秀中医。2.近 5 年, 获得以下奖项者:(1)省、部科学技 术奖二等奖前 3 名;省、部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前3 名;省、部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前 3 名;(2)省厅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第 1 名;(3)市(地级市以上)科学技术发明奖一等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第 1 名;(4)
14、深圳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深圳市科技创新奖第 1 名;(5)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第 1 名;(6)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第 1 名;(7)深圳市教育教学科研优秀成果特等奖第 1 名;(8)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9)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第 1 名;(10)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 奖单项奖第 1 名;(11)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 “文华奖”单项奖(文华剧作奖、文华导演奖、文华编导奖、文华音乐创作奖、文 华舞台美术奖、文华表演奖)三等奖第 1 名;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 “文华奖”分项奖文华艺术院校奖一等奖第 1 名(桃李杯舞蹈比赛、民族乐器演奏比赛
15、、小提琴演奏比赛);(12)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群星奖” 优秀节目奖获奖人第 1 名(舞蹈、戏剧、曲艺类的编导或主要表演者,音 乐类作曲者,美术、书法、摄影类作者);(13)文联奖(须为个人获得)(子项 12 个:中国戏剧奖、大众电影百花奖、电影金鸡奖、音乐金钟奖、全国美 术展览奖、曲艺牡丹奖、书法兰亭奖、杂技金菊奖、摄影金像奖、民 间文艺山花奖、电视金鹰奖、舞蹈荷花奖)最高等级奖第 1 完成人;(14)省专利奖优秀奖(须为专利发明人及设计人);(15)中国十佳服装设计师;(16)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 1 完成人;(17)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 1 完成人;(18)中国通信
16、学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 1 完成人;(19)王选新闻科学技术奖人才奖特别贡献奖;(20)光华龙腾设计创新奖中国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21)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须为专利设计人);3.近 5 年,担任以下职务者:(1)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分课题副组长前 2 名,且项目(课题)通过验收;(2)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课题第二、三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3)国家“973 计划” 课题组第二、三 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4)国家“863 计划” 课题组组长、副 组长,子课题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5)“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 面上项目第一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6)科技部国际科技
17、合作计划项目中方主要参加人员前 3 名,且完成项目通过验收;(7)市(地级市以上,下同)、厅(重点)实验室主任、市技术中心主任、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市工程实验室主任,省工程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8)担任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9)省级精品课程负责人;(10)高等院校省重点学科带头人;(11)在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在任市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生物、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文化创意和新一代信息技术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列入市政府扶持计划项目的在任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在任深圳重点软件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各单位 2 年内仅可申报 1 人)。4.
18、近 5 年, 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第一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5.近 5 年,广 东省委宣传部“十百千工程 ”人才第二层次培养对象;6.近 5 年,教育部 “211 工程”院校国家重点学科教授或研究员,来深高校聘为教授或研究员者;7.近 5 年,广 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 ”省级培养对象;8.近 5 年, 获得全国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教育部“ 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 选;9.近 5 年,直接培养出获得奥运会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第 4 至 8 名次运动员;10.近 5 年,培 训 2 年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后 4 年内取得奥
19、运会第 2至 3 名次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 3 人次冠军(成绩为近 5 年取得)的主教练员;11.近 5 年,直接培养出获得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冠军、亚军的主教练员;12.近 5 年, 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的出站留(来)深博士后;13.博士后出站留(来)深从事科研工作满 3 年者;14.近 5 年, 连续 2 年获得新财富“最佳分析 师” (行业排名前 3名,研究小组前 2 名)者;15.近 5 年, 连续 3 年获得新财富金牌董秘者;16.近 5 年, “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 奖” 获奖金额排名居本行业获奖人员前 5的非高管人员或前 5-15的人员;17.近 5 年
20、,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重要方向项目课题负责人,且课题通过验收;18.近 5 年,省、市(副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医学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19.近 5 年,广 东省引进创新科研团队核心成员(限一次性申报 3人);20.近 5 年,深圳市基础教育系统“名师工程 ”名校长、名教师、中青年骨干教师;深圳市中小学名校长工作室、名师工作室、教科研专家工作室主持人;21.近 5 年, 获得特级教师称号且在深圳市基础教育系统从事相应专业工作者;22.近 5 年,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 计划” 入选者;23.近 5 年, 获得特许金融分析师(CFA )或金融风险管理师(FRM)资格证书后在深
21、银行、证券、期货、保 险业从事相应专业工作者;24.近 5 年, 获得北美精算师、英国精算师、澳洲精算师或中国精算师资格证书且在深保险业从事精算专业工作;25.近 5 年, 获得“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者;26.近 5 年, 经国家、广 东省确认由深圳市输送并代表国家参赛,获得奥运会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个人项目第 4至 8 名次的现役运动员;27.近 5 年, 获得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企业组、团队组前 3 名、全国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大赛企业成长组、初创项目组一等奖,且在我市落户的企业或创业团队获奖项目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各单位限认定 1 人,2 年内不得更换);28.近 5 年,
22、 获得省级技术能手或者省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前 3 名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高技能人才。二、市属事 业单位、 经认定的重点企事业单位高级人才认定标准新引进人才,且具有通过全国统考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换发)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其中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年龄在 40 周岁以下。三、市属事 业单位、 经认定的重点企事业单位中初级人才认定标准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国内高校毕业生,或在国(境)外高校全日制学习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学历(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的留学回国人员(不含在职进修人员)。其中,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年龄在 30 周岁以下;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年龄在 25 周岁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