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言稿:员工大会经理发言深圳某公司员工大会上,3 名上台演讲的员工因发言时间不足,竟被经理要求“学狗叫” ,发言稿:员工大会经理发言。事后,不堪受辱的 3 名员工将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公司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分别支付 3 人精神损害赔偿金各5000 元,南山法院一审支持了 3 名员工的诉求。公司方不服上诉,市中级法院昨天进行了二审。 员工“ 品质之星”竟被要求 “学狗叫”本案的 3 名原告刘某、李某、陶某是位于南山区的一家名叫克劳瑞德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的员工,他们 3 人平时工作勤勉,被公司评为“品质之星” 。原本他们是作为优秀员工上台发言,没想到最终却沦为“学狗叫” 。在起诉书
2、中,他们称,公司制造部经理张某按照公司规定,组织制造部员工举行大会,选举“品质之星” ,刘某、李某、陶某当眩张某遂要求 3 人在大会上发言 5分钟。刘某、李某、陶某由于文化水平不高,不善言辞,未能达到“发言 5 分钟” 的要求。张某见状,当众宣布,只要三人“学狗叫”就算“过关” ,如果不学狗叫,就让 3 人一直站在那里。三原告认为,张某的行为已经粗暴地侵犯其名誉权、荣誉权等人格权。同时根据侵权责任法第 34 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张某的行为系职务行为,其责任应由被告公司承担。据此,三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在深圳市辖区范围内公开发行的
3、报纸上向三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分别支付三人精神损害赔偿金 5000 元。公司经理让学狗叫不是职务行为针对三员工的起诉,克劳瑞德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辩称,张某让三人学狗叫虽具有侮辱性质,但并非公司授意或指使,因此不属于职务行为,公司不应承担相应责任,发言稿发言稿:员工大会经理发言(http:/)。该公司同时表示,评寻品质之星”是一个轻松、鼓励、表扬、令人愉快的场景,而不是一个批判的、气氛紧张的环境,更不可能故意侮辱员工,因此不可能侵犯原告的名誉权和荣誉权。而张某向法庭陈述时也称没有让员工学狗叫。法院一审支持原告诉求南山法院一审认为,人格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神圣而不可侵犯的权利。xx 年 8 月
4、 4 日至 5 日, 晶报 、 深圳晚报等媒体以“不擅发言经理让员工学狗叫” 、 “一桩劳资纠纷案牵出一件荒唐事经理让员工学狗叫”等为题,对涉案事件进行了报道,同时,克劳瑞德电子(深圳) 有限公司 22 名员工也出具了 证明 ,证明张某曾多次让员工学狗叫的事实。而克劳瑞德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对这一事实本身并未否认,只是认为张某的行为是个人行为,不是职务行为。因此,法院确认张某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存在侵犯三原告人格尊严权的行为,三原告的诉求于法有据,法院全部予以支持。克劳瑞德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昨天下午,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该公司代理律师表示,一审判决认定“学狗叫”事实
5、的重要证据是该公司 22 名离职员工的证言,这 22 人均与该公司发生了劳动争议,与公司具有利害关系,该证言不能单独作为定案的依据。退一步说,即便经理要求员工学狗叫,也是经理的个人行为,是句玩笑话,与公司并无关联。 三名员工的代理律师当庭表示,经理要求员工学狗叫一事,当时部门的 20 多名员工全都听见,可以作证。庭审后,该律师告诉记者,这家公司是台资企业,管理层与员工一直交流不多,因理念问题双方之间矛盾由来已久。三名员工均来自偏远农村,对于上台发言很不习惯,本来评上“品质之星”是件高兴的事,还领到了奖品,但没想到因为发言不满 5 分钟便被经理要求学狗叫。该事件发生后,这个部门的 20 多名员工都选择了辞职。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