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 解读,研 讨 大 纲,1,08清单计价规范出台背景,2,08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变化,3,08清单计价规范的强制性条文,4,08清单计价规范的其他新增条文,5,08清单计价规范使用注意事项,一、 08清单计价规范出台背景,03清单计价规范实施的作用 标志着清单计价在我国的实施 1有利于规范建设市场计价行为,规范建设市场秩序。 2促进建设市场有序竞争和企业健康发展。 3适应我国建设市场对外开放的需要。 4有利于工程款的拨付和工程造价的最终确定。 5有利于业主投资控制。对建立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机制、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和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发挥了
2、重大的作用-王志宏司长,03清单计价规范的特点 1.市场竞争形成价格 2.实现承发包双方风险的合理分担 3.工程量清单体现了工程实体与工程措施相分离的原则 4.强调按设计图实体净量计量的计算规则 5.项目设置的综合性 6. 按综合单价计价,一、 08清单计价规范出台背景,03清单计价规范存在的不足 (1)缺少对合同价款管理内容的说明,后期执行困难03计价规范主要侧重于工程招投标中工程量清单计价,但对于招投标后合同签订、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变更、工程价款调整、工程索赔、工程结算以及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等环节缺乏相应的规定。 (2)缺少条文说明,造成规范理解困难,一、 08清单计价规范出台背景,(
3、3)工程量清单描述不清,设置不合理,可操作性差规范中有些项目设置、特征描述、计算规则等内容与实际工程的情况存在差异,需要进一步加以明确、完善和改进。部分清单项目设置不合理,可操作性不强。(4)与计价规范相配套的招标、合同示范文本的政策措施滞后现行评标定标办法不完善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相适应的合同文本不配套,对招标、合同示范文本中相关约定缺乏指导性没有对价格风险进行明确描述,造成投标方承受的风险过大,有失公正;有关部门忽视建设前期投资决策和设计阶段的造价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合同和合同价的跟踪监督管理不到位对工程纠纷缺乏指导性。,一、 08清单计价规范出台背景,(5)03清单计价规范应用的环境条件尚
4、不健全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信息化程度较低 企业定额和造价指标数据库尚未建立健全 工程量清单计价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建筑市场机制及管理体制尚不完善,一、 08清单计价规范出台背景,03清单计价规范修订的要求 (1)新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出台要求规范进行相应修订。2002年,全国人大就建筑法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着“黑白”合同、工程竣工结算多头审查、久拖不结,造成工程款拖欠严重,进而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国务院决定从2003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清理拖欠工程款、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活动,以此为背景新文件陆续出台。同时结合建设工程计价的改革,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构成、规费
5、、措施费等文件也有较大变化。,一、 08清单计价规范出台背景,2004年9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该解释对于工程合同价款如何认定等问题,为规范工程计价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 2004年10月20日,财政部、建设部印发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 2003年10月15日,建设部、财政部印发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提出了措施费和规费的概念。,一、 08清单计价规范出台背景,2005年6月7日,建设部办公厅印发了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
6、【2005】89号),明确规定上述费用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中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并规定“投标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报价,不得低于依据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费率计算所需费用总额的90%”。 2006年11月22日,建设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建筑工程实物工程量与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测算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6】765号),要求自2007量起开展建筑工程实物工程量与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测算发布工作,并进一步明确了人工成本信息的作用。,一、 08清单计价规范出台背景,2007年11月1日,国家发展改改委、财务部、建设部等九部委联合颁布了第
7、56号令,在发布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了新的通用合同规定,该合同条款对工程变更的估价原则、暂列金额、计日工、暂估价、价格调整、计量与支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索赔、争议的解决都有明确的定义和相应的规定。为统一工程造价的术语名称提供了契机。,一、 08清单计价规范出台背景,(2)计价规范的局部修订要求规范进行形式上的调整。2004年,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委托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组织煤炭、建材、冶金、有色、化工等五个专业委员会,编制了“03规范”附录F“矿山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建设部于2005年2月17日以计价规范局部修订的形式发布第313号公告,自2005年6月10日实
8、施。2007年4月,建设部又批准发布了由水利部组织编制的国家标准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该工作的顺利的完成,为专业工程清单项目和计算规则的编制起到了良好示范,但也要求就附录和专业工程措施费等表现形式进行调整。,一、 08清单计价规范出台背景,二、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变化,1、整体结构 2003计价规范:正文和附录 2008计价规范:正文、附录和条文说明 正文包括总则、术语、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等。条文说明部分是对应于总则中每个条款的具体说明,详细解释及法律依据。 2、正文条文数量 2003版计价规范正文条文共45条 2008版计价规
9、范正文条文共137条,补充完善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和指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的约定,以及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索赔、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内容,二、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变化,08、03清单计价规范的内容结构:,二、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变化,08规范 1 总则 2 术语 3 工程量清单编制3.1 一般规定3.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3.3 措施项目清单3.4 其他项目清单3.5 规费清单3.6 税金项目清单,03规范 1 总则 2 术语 3 工程量清单编制3.1 一般规定3.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3.3 措施项目清单3.4 其他项目清单,08、0
10、3清单计价规范的内容结构:,二、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变化,08规范 4 工程量清单计价4.1 一般规定4.2 招标控制价4.3 投标价4.4 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4.5 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4.6 索赔与现场签证4.7 工程价款调整4.8 竣工结算4.9 工程计价争议处理 5 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5.1 计价表格组成5.2 计价表格使用规定,03规范 4 工程量清单计价5 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5.1 工程量清单格式5.2 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08、03清单计价规范的条文数量,二、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变化,3、附录 2003版计价规范附录5个 2008版计价规范附录6个,新增加附录F“矿山工
11、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4、强制性条文 2003版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文6条 2008版计价规范强制条文增加到15条,二、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变化,5、内容上的主要变化(或完善) 计价规范适用范围的扩展 招标控制价的设立 风险责任的明确划分 合同类型的确定 清单组成要素的扩充 单位工程造价及综合单价构成的变化 措施项目构成及组价方式的扩展 其他项目的调整 明确了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的地位,二、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变化,08清单计价规范的特点 1、充分考虑到我国建设市场的实际情况,体现了国情08计价规范充分体现“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
12、格,加强市场监督”的改革思路 2、充分总结了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经验和取得的成果,内容更全面 03版计价规范主要侧重于规范工程招投标中的计价行为; 08版计价规范全面涵盖了工程交易、工程施工、工程结算的工程计价内容,补充完善了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如何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的约定的内容,以及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索赔、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内容。,二、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变化,3、体现了工程造价计价各阶段的要求,使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形成有机整体 08规范首先对工程造价计价的共性问题进行了规范,同时针对不同阶段工程造价计价特点作了专门规定。 4、充分注
13、意了工程建设计价的难点,条文规定更具操作性08计价规范主要修订了原规范正文中不尽合理、不够完善、可操作性不强的条款及表格形式,新增加附录F矿山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并将专业工程措施项目纳入附录,对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要求非常具体,对合同中造价相关条款的应约定的内容更加全面,对计量支付、索赔、价款调整等内容非常明晰。,二、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变化,5、兼顾强制性、指导性和灵活性 08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文大幅度增加,对原则性规定,大多以强制性条文进行了具体规定。 对不宜强制,但宜规范表述、约定的内容也做了详细的指导,大多明确在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况下的确定原则,这些条文
14、对规范工程量清单方式下的工程计价行为同样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将避免大量工程纠纷或使工程纠纷更易于解决。 新规范更贴近实际计价需要。考虑到下一步附录的修改,将“03规范”的措施项目中的各专业工程的措施项目调整到了各专业工程的附录中。同时,从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的实际出发,既考虑全国工程造价计价管理的统一性,又考虑各地方和行业计价管理的特点,允许地方和行业根据地区、本行业工程造价计价特点,对规范中的计价表格进行补充,更加贴近工程造价管理的需要,体现了应有的灵活性。,二、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变化,08规范的发布实施,将提高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的整体效力,更有利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全面推行,更有利于规范工
15、程建设参与各方的计价行为,对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推进和完善市场形成工程造价机制的建设必将发挥重要作用,进一步推进我国工程造价改革迈上新台阶,二、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变化,内容上的主要变化(或完善) 计价规范适用范围的扩展 招标控制价的设立 风险责任的明确划分 合同类型的确定 清单组成要素的扩充 单位工程造价及综合单价构成的变化 措施项目构成及组价方式的扩展 其他项目的调整 明确了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的地位,二、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变化,1.0.3 全部使用国有资产投资或国有资产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注释】同2
16、003规范相比 (1)取消了“大中型”的限制; (2)语气加强,由“应”改为“必须”。即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分规模大小,均必须采用清单计价。为强制性条文。,1、计价规范适用范围的扩展,二、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变化,1.0.4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注释】: (1)是否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由业主决定; (2)当确定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应执行本规范; (3)对于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除不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专门性规定外,还应执行本规范的工程价款调整、工程计量和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竣工结算以及工程造价争议处理等内容,1、计价规范适用范围的扩展,
17、二、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变化,1、计价规范适用范围的扩展新规范的内容则涵盖了工程施工阶段从招投标开始到施工竣工结算办理的全过程,并增加了条文说明。这样使工程施工过程中每个计价阶段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对全面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具有重要的意义。针对工程造价的计价具有动态性和阶段性(多次性)的特点,新规范首先对工程造价计价的共性问题进行了规范,同时针对不同阶段的工程计价特点对招标控制价 、投标价 、合同价 、竣工结算价等作了专门性的规定,并使共性和个性有机结合。具体表现为各条文之间按照工程施工建设的顺序是承前启后、相互贯通的,使整个条文形成一个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的有机整体。同时反映了
18、不同的计价主体对工程造价的逐步深化、逐步细化、逐步接近和最终确定工程造价的过程。,二、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变化,1、计价规范适用范围的扩展,二、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变化,1、计价规范适用范围的扩展(启示)工程量清单的执行力度在不断加强。对清单的理解和使用,要站在整个施工过程的角度上去研究、理解清单变得更为重要;清单编制的前期要加强对后期可能发生的变更、索赔等考虑,招标文件不仅要满足投标、评标的要求,更要满足后期计量支付、竣工结算、变更索赔的要求;加强清单、合同编制思路的交底,以保证后期合同执行过程中,监理、造价工程师等对前期指导思路的理解和有效执行。,二、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变化,
19、2、招标控制价的设立 4.2.1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应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招标人应编制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时,招标人应报原概算审批部门审核。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应予拒绝。注释本条规定了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编制和使用招标控制价的原则。,二、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变化,我国对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控制实行投标概算审批控制制度,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投资原则上不能超过批准的投资概算。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在进行招标时,根据招投标法的规定,招标人可以设标底。当招标人不设标底时,为有利于客观、合理的评审投标标价和避免哄抬标价,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招标人应编制招标控制价。本条依
20、据中国政府采购法第36条的精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投标人的投标不能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招标人编制并公开的招标控制价相当于招标人的采购预算,同时要求其不能超过批准的概算,因此,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在工程招标时能接受投标人报价的最高限价。国有资金中的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工程在招投标时还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36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2.8 招标控制价应在招标文件中公布,不应上调或下浮,同时将招标控制价的明细表报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 【注释】招标控制价是公开的最高限价
21、,体现了公开、公正的原则。 招标控制价的编制特点和作用决定了招标控制价不同于标底,无需保密。为体现招标的公开、公平、公正性,防止招标人有意抬高或压低工程造价,给投标人以错误的信息,因此规定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如实公布招标控制价,同时应公布招标控制价的组成详细内容,不得只公布招标控制总价,不得对所编制的招标控制价进行上浮或下调。同时,招标人应将编制的招标控制价明细表报工程所在地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二、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变化,2、招标控制价的设立 4.2.3 招标控制价应根据下列依据编制: 1)本规范; 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 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
22、相关资料; 4)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 5)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6)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按市场价; 7) 其他的相关资料,二、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变化,本条规定了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应遵守的计价规定,并体现招标控制价的计价特点: 1)使用的计价标准、计价政策应是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计价定额和相关政策规定。 2)采用的材料价格应是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通过工程造价信息发布材料单价,工程造价信息未发布材料单价的材料,其材料价格应通过市场调查确定。 3)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对工程造价计价中费用或费用标准有政策规定的
23、,应按政策规定执行。费用或费用标准的政策规定有幅度的,应按幅度的上限执行。,二、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变化,4.2.9 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照本规范的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日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确有错误,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注释】在规范中明确了招投标、造价管理机构的职能,体现了加强市场监管的思想。本条规定赋予了投标人对招标人不按本规范的规定编制招标控制价进行投诉和举报的权利。同时要求招投标监督机构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担负并履行对未按本规定编制招标控制价的行为进行监督处理的责任。,二、08版
24、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变化,2、招标控制价的设立 对于招标人来讲,要合理编制招标控制价。避免了通过对招标控制价编制高低的把握可能导致围标、串标、恶意压低标价现象。 随招标文件一起发布,要求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必须快速;所以编制质量要高,要求熟悉施工过程,这样才能编制出合理的控制价;总之,对编制人的能力要求提高。 由于是公开的,所以投标人要加强对工程量清单的研究,采取合理的报价策略,以提高报价的竞争力。,二、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变化,3、风险责任明确划分 4.1.9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中说明该工程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禁止采用以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投标人应承担
25、的风险及其范围(幅度)。【注释】这里的风险主要是指工程施工阶段工程计价的风险,体现了风险必须明确的原则.,二、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变化,3、风险责任明确划分 工程施工发包是一种期货交易行为,工程建设本身又具有单件性和建设周期长的特点。基于市场交易的公平性和工程施工过程中发、承包双方权、责的对等性要求,发、承包双方应合理分摊(或分担)风险,所以要求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禁止采用以所有风险或类似的语句规定投标人应承担的风险内容及其风险范围或风险幅度。 投标人应完全承担的风险是技术风险和管理风险,如管理费和利润; 应有限度承担的是市场风险,如材料价格、施工机械使用费等的风险; 应完全不承担的是法律、
26、法规、规章和政策变化的风险。如:税金、规费等,应按照当地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文件按实调整。,二、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变化,3、风险责任明确划分 本规范定义的风险是综合单价包含的内容。根据我国目前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各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均根据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发布人工成本信息,对此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人工费不宜纳入风险, 材料价格的风险宜控制在5%以内 施工机械使用费的风险可控制在10%以内,超过者予以调整, 管理费和利润的风险由投标人全部承担。,二、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变化,4.合同类型的规定 4.4.3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方式。 【注释】本条规定了实
27、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的合同形式单价合同方式。本条规定说明,可选择总价合同,对于规模不大、工序相对简单的工程,只要符合当地规定即可执行总价合同;工程量变化时,是否调整综合单价、以及如何调整应在合同中给予明确约定。,二、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变化,4.合同类型的规定 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中所包含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在约定条件及范围内是固定的,不予调整,工程量允许调整; 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约定的条件及范围外,允许调整。调整方式和方法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或在合同中约定。 对于总价合同来说,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不具有合同约束力(量不可调),工程量以合同图纸的标示内容为准,此工程量以外的
28、其他内容一般赋予合同约束力(可调),以方便合同变更的计量和计价。,二、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变化,4.合同类型的规定规范中给出了工程量变化时调整综合单价的原则,如合同没有约定,则按以下原则调整: 当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0%以内时,其综合单价不做调整,执行原有综合单价; 当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0%以外,且影响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0.1%时,由承包人对增加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的工程量提出新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二、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变化,5.清单组成要素的调整3.1.4 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等组成。4
29、.3.8 投标总价应当与工程量清单构成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注释】此条文本质上是禁止在工程总价基础上进行优惠(或降价、让利),投标人对投标总价的任何优惠(或降价、让利),应反映在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二、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变化,5.清单组成要素的调整,二、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变化,5.清单组成要素的调整 3.2.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 【注释】明确了项目特征是决定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重要因素,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参考,也是后期索赔的依据; 招标人工程量清单编制的
30、质量,项目特征是重要的体现。,二、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变化,6.单位工程造价构成及综合单价构成的变化,综合单价=人工费 + 材料费 + 机械费 + 管理费 + 利润 +,根据我国工程建设特点,投标人应完全承担的风险是技术风险和管理风险,如管理费和利润;应有限度承担的是市场风险,如材料价格、施工机械使用费等的风险,应完全不承担的是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化的风险。所以综合单价中不包含规费和税金。,为方便合同管理,需要纳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中的暂估价应只是材料费,以方便投标人组价。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应按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或参考市场价格确定 。,综合单价构成的变化,
31、新规范中把原来措施项目中的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去掉;把原有的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 四项合并为“安全文明施工”;施工排水降水拆分为两项;新增“冬雨季施工” ,“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两项。,新规范,旧规范,7.措施项目构成及组价方式的扩展,(1)可以计算工程量的项目:如模板、脚手架,宜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的列项方式要列出编码、名称、单位、工程内容、项目特征、工程量计算规则。 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7.措施项目构成及组价方式的扩展,二、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变化,(2)不宜计算工程量的项目:如大型机械进出场费等,其费用的发生和金额的大小与使用时间、施
32、工方法或者两个以上工序相关,与实际完成的实体工程量的多少关系不大, 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应包括除规费、税金外的全部费用。,7.措施项目构成及组价方式的扩展,二、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变化,(3)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 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7.措施项目构成及组价方式的扩展,二、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变化,8、其他项目的调整 3.4.1其他项目清单包括:暂列金额 暂估价:包括材料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计日工 总承包服务费 【注释】其他项目由四部分组成,相比03费用名称作了修改: 预留金暂列金额; 甲供材料费暂估价; 零星工作项目费计日工; 总承包
33、服务费。 取消了材料购置费(没有明确规定),增加了暂估价; 不再分招标人部分、投标人部分。,二、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变化,8、其他项目的调整 (1) 暂列金额:因一些不能预见、不能确定的因素的价格调整而设立 。暂列金额由招标人根据工程特点,按有关计价规定进行估算确定,一般可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的10%15%为参考。(此费率较高) 编制竣工结算的时候,变更和索赔项目应列一个总的调整,签证和索赔项目在暂列金额中处理。暂列金额的余额归招标人。,二、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变化,只有按照合同约定程序实际发生后,暂列金额才能成为中标人的应得金额,纳入合同结算价款中。扣除实际发生价款后的余额仍属于招
34、标人所有。,8、其他项目的调整 (2)暂估价:是指招标阶段直至签定合同协议时,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要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以及需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金额。 材料暂估价:甲方列出暂估的材料单价及使用范围,乙方按照此价格来进行组价,并计入到相应清单的综合单价中;其他项目合计中不包含,只是列项; 专业工程暂估价:按项列支,如塑钢门窗、玻璃幕墙、防水等,价格中包含除规费、税金外的所有费用;此费用计入其他项目合计中; 暂估价是国际上通用的规避价格风险的办法。,二、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变化,暂估价类似于FIDIC合同条款中的Prime Cost Items,在招标阶段预见肯定要发生
35、,只是因为标准不明确或者需要由专业承包人完成,暂时无法确定价格。暂估价数量和拟用项目应当结合“工程量清单”的“暂估价表”予以补充说明。 为方便合同管理,需要纳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中的暂估价应只是材料费,以方便投标人组价。 专业工程的暂估价一般应是综合暂估价,应当包括除规费和税金以外的管理费、利润等取费。 总承包招标时,专业工程设计深度往往是不够的,一般由专业承包人负责设计。公开透明地合理确定这类暂估价的实际开支金额的最佳途径就是通过建设项目招标人与施工总承包人共同组织的招标。,二、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变化,8、其他项目的调整 (3)计日工。在施工过程中,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纸
36、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价计价。 计日工是为了解决现场发生的对零星工作的计价而设立的。适用的所谓零星工作一般是指合同约定之外的或因变更而产生的、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应项目的额外工作,尤其是那些时间不允许事先商定价格的额外工作。 计日工对完成零星工作所消耗的人工工时、材料数量、机械台班进行计量,并按照计日工表中填报的适用项目的单价进行计价支付。,二、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变化,8、其他项目的调整 (4)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一定要在招标文件中说明总包的范围,以
37、减少后期不必要的纠纷;规范中列出的参考计算标准如下: 招标人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1.5%计算; 招标人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时,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和提出的要求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3%-5%计算; 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按招标人供应材料价值的1%计算。,二、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变化,9、明确了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及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的地位 2.0.17造价工程师和2.0.18造价员这两项专用术语,并明确指出,只有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造价工程师和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
38、员资格证书的造价员,并在一个单位注册从事就是工程造价活动的,才是工程造价专业人员。 3.1.1 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4.2.2 招标控制价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4.2.8 招标控制价应在招标时公布,不应上调或下浮,招标人应将招标控制价及有关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 4.2.9 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照本规范的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日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确有错误,
39、应责成招标人修改。,二、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变化,4.3.1 除本规范强制行规定外,投标报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成本。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4.7.1 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天为基准日,其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工程造价的,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4.7.6 若施工期内市场价格波动超出一定幅度时,应按合同约定调整工程价款;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规定调整。 4.8.2 工程竣工结
40、算由承包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由发包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核对。 4.8.12 竣工结算办理完毕,发包人应将竣工结算书报送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竣工结算书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交付使用的必备文件。,4.9.1 在工程计价中,对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办法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发生争议事项的,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解释。 4.9.3 发承包双方发生工程造价合同纠纷时,应通过下列办法解决: 1.双方协商确定; 2.提请调解。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调解工程造价问题; 3.按合同约定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4.9.4 在合同纠纷案件处理中,需作工程造
41、价鉴定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进行。,二、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变化,三、08计价规范的强制性条文,08规范共包括15条强制性条文: 总则:1条 工程量清单编制:8条 工程量清单计价:6条,三、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强制性条文,1、总则 1.0.3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以下二者简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注释该条属于保留条文,做了局部修订,具体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解释为: (1)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2)国家融资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3)国有控股企业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三、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强制性条文,使用
42、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资金的项目; 使用国有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又有控制权的项目,国有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 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 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 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 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国家融资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国有资金占投资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国有投资者实质上拥有控股权的工程建设项目,国有资金(含国家融资资金)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三、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强制性条文,3、工程量清单编制 3.1.2采用工程量清单
43、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注释本条上升为强制性条文,并且是“必须”,规定更为严格。工程施工招标发包可采用多种方式,但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应将工程量清单连同招标文件的其它内容一并发(或发售)给投标人。 招标人对编制的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数量)和完整性(不缺项、漏项)负责,如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其责任仍由招标人承担。 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进行投标报价,对工程量清单不负有核实义务,更不具有修改和调整的权利。,三、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强制性条文,3.2.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
44、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本条规定了构成一个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五个要件-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和项目特征,这五个要件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组成中缺一不可。与03规范相比,新增加了项目特征,解决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中对项目特征欠缺规定带来的困惑。 3.2.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本条规定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各构成要件的编制依据。该编制依据主要体现了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内容规范管理的要求。,三、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强制性条文,3.2.3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十二为阿拉伯数字表示。
45、一至九位应按附录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为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不得有重码。 3.2.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附录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项目实际确定。,三、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强制性条文,3.2.5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应按附录中所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保留条文】 3.2.6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附录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保留条文】 3.2.7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应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 【新增条文】,三、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强制性条文,3.2.1-3.2.7全部为强制性条文,
46、新增强制性条文由5条增至7条,是强制性条文最为集中的一节。规定了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五个要件,即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五大要件的编制要求。将“四统一”更改为“五要件”,且规定更加明确,三、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强制性条文,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的重要意义在于:1、项目特征是区分清单项目的依据。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是用来表述分部分项清单项目的实质内容,用于区分计价规范中同一清单条目下各个具体的清单项目。没有项目特征的准确描述,对于相同或相似的清单项目名称,就无从区分。2、项目特征是确定综合单价的前提。由于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决定了工程实体项目的实质内容,必然直接决
47、定了工程实体的自身价值。因此,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得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准确确定。3、项目特征是履行合同义务的基础。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是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因此,如果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的描述不清甚至漏项、错误,从而引起在施工过程中的更改,都会引起分歧,导致纠纷,三、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强制性条文,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是确定一个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不可缺少的重要依据,在编制的工程量清单中必须对其项目特征进行准确和全面的描述。在描述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时应按以下原则进行:1)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按本规范附录规定的内容,项目特征的表述按拟建工程的实际要求,能
48、满足确定综合单价的需要。2)若采用标准图集或施工图纸能够全部或部分满足项目特征描述的要求,项目特征描述可直接采用详见xx图集或xx图号的方式。对不能满足项目特征描述要求的部分,仍应用文字描述。,三、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强制性条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技巧清单项目特征的描述,应根据计价规范附录中有关项目特征的要求,结合技术规范、标准图集、施工图纸,按照工程结构、使用材质及规格或安装位置等,予以详细而准确的表述和说明。“项目特征”栏应按附录规定根据拟建工程实际予以描述。此处需要说明的是,由于“03规范”初次实施,附录中有关项目特征的规定还存在着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本次并未对“03规
49、范”附录进行修订.,三、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强制性条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技巧 1.必须描述的内容:涉及正确计量的内容必须描述:如门窗洞口尺寸或框外围尺寸,由于“03规范”将门窗以“樘”计量,1樘门或窗有多大,直接关系到门窗的价格,对门窗洞口或框外围尺寸进行描述就十分必要。“08规范”虽然增加了按“”计量,如采用“樘”计量,上述描述仍是必须的。涉及结构要求的内容必须描述:如混凝土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是使用C20还是C30或C40等,因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同,其价格也不同,必须描述。涉及材质要求的内容必须描述:如油漆的品种:是调和漆还是硝基清漆等;管材的材质:是碳钢管,还是塑钢管不锈钢管等;还需对管材的规格型号进行描述。涉及安装方式的内容必须描述:如管道工程中的钢管的连接方式是螺纹连接还是焊接;塑料管是粘接连接还是热熔连接等就必须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