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八章 担保法,一、保证 (一)概念欠债 债务人 债权人(主合同)第三人 债权人(保证合同),(二)保证的方式 1、一般保证 债权人 :债务人保证人 例:甲欠乙100万,约定6月1日之前还款,丙是一般保证人。6月1日过后甲都未清偿,乙应如何行使权利?,2、连带保证债务人 债权人保证人 例:甲欠乙100万,约定6月1日之前还款,丙是连带保证人。6月1日过后甲都未清偿,乙应如何行使权利?,3、确定 保证合同中有约定,从约定 保证合同中未约定,推定为连带,(三)共同保证情况下的保证责任承担 1、保证合同中有约定的从约定 2、保证合同中未约定,各保证人对外承担连带责任,例:甲欠乙100万,甲的朋友丙、
2、丁都作为一般保证人,丙、丁和乙约定按照三七开承担责任。现甲不能清偿欠款,乙应如何行使权利? 例:甲欠乙100万,甲的朋友丙、丁都作为一般保证人,丙、丁和乙未约定保证份额。现甲不能清偿欠款,乙应如何行使权利?,二、抵押 (一)概念欠债 债务人 债权人(主合同)财产(抵押物) 债务人第三人 债权人(抵押合同) (抵押人) (抵押权人),(二)抵押物登记 抵押合同的生效抵押权的生效 1、不动产抵押,登记是强制性的,不登记抵押权未生效 2、动产抵押,登记是自愿性质的,不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例:甲向乙借款200万,由丙提供价值150万的房屋抵押,未办理登记。丁又以一辆价值50万的小车抵押,也未办理登记。一年后甲无力清偿欠款,乙欲行使抵押权。这两个抵押权的效力如何?在抵押期间,丁将小汽车转让给戊,后来甲无力清偿欠款,乙能否对戊行使抵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