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 税 法 律 制 度,关税法律制度,1、什么是关税?关税的分类主要有哪些? 2、什么是特别关税?特别关税有哪些? 3、关税税率有哪些?其适用有何规定? 4、关税的减免规定有哪些种类?其主要内容是什么? 5、中国入世后,关税改革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6、一般货物进口的完税价格如何规定? 7、什么是原产地?我国采用什么标准? 8、进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有哪些?,关税法律制度,一、关税与关税法 (一)关税的概念 关税是主权国家对进出口国境或关境的货物或物品所征收的一种税。国境是一个国家以边境为界限,全面行使主权的境域,包括领土、领海、领空;关境是指海关征收关税的领域。一般来说,国境与关境是一致的,商
2、品进出国境也就是进出关境,但两者也有不一致的情况.,关税法律制度,关税的征税对象是进出国境或关境的货物和物品。其中,货物是指国与国之间贸易性商品物资;物品则是指个人邮寄或携带出入境的商品,以及以其他方式出入境的个人自用物品。(二)关税的特点 (三)关税的作用,关税法律制度,(三)关税政策1、财政关税政策和保护关税政策 各国所采用的关税政策虽然不尽相同,但大体上可概括为财政关税政策和保护关税政策两种。,关税法律制度,2、差别关税和优惠关税(1)差别关税A、反倾销关税。这是为了抵制进行倾销的外国货物进行而征收的一种临时附加税。 B、反贴补反抵销关税。其是对直接或间接受出口津贴或贴补的外国商品低于正
3、常价格进口时所征收的比一般税率为高的加重关税。 C、报复关税。当甲国商品或船只到乙国受到歧视待遇时,甲国就对乙国的货物或通过乙国运进的货物进口时征收重税以资报复。,关税法律制度,(2)优惠关税A、优惠关税是对特定的受惠国给予优惠待遇,使用比普通税率较低的优惠税率。 B、最惠国关税待遇是目前最普遍使用的优惠关税。,关税法律制度,3、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四)关税法我国国家海关根据有关关税法、海关进出口税则等法规,对关税进行征收管理。,关税法律制度,二、关税的征税对象和纳税义务人 (一)关税的征税对象关税的征收的对象是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海关法、进出口关税条例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
4、人,为关税的纳税义务人。物品的纳税人包括: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的持有人;各种运输工具上服务人员入境时携带自用物品的持有人;馈赠物品以及其他方式入境个人物品的所有人;进口个人邮件的收件人。,关税法律制度,三、海关进出口税则 (一)概况海关进出口税则即关税税则,是根据国家关税政策和经济政策,通过一定的国家立法程序制定公布实施的,对进出口的应税和免税商品加以系统分类的一览表,其内容包括进出口货物和物品应税的关税税率、实施税则的法令、使用税则的说明和附录等。 关税税则的内容一般包括: 1、关税税则的实施细则以及使用税则的有关说明; 2、税则的归类总规则; 3、各类、各章和税目的注释,即说明它们
5、各自应予包括和不应包括的商品以及对一些商品的形态、功能、用途等方面的说明; 4、税目表,包括商品分类目录和税率栏两大类。,关税法律制度,(二)税则商品分类目录1、我国历来税则情况2、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 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简称HS,是一部科学、系统的国际贸易商品分类体系,是国际上多个商品分类目录协调的产物,适合于与国际贸易有关的多方面的需要,如海关、统计、贸易、运输、生产等,成为国际贸易商品分类的一种“标准语言”。,关税法律制度,四、税率及运用 (一)进口关税税率1、税率设置及运用 最惠国税率适用原产于与我国共同适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或地区的进口货物;或原产于与我国签定有
6、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进口的货物;以及原产于我国境内的进口货物;协定税率适用原产于我国参加的含有关税优惠条款的区域性贸易协定的有关缔约方的进口货物;目前对原产于韩国、斯里兰卡、孟加拉3个曼谷协定成员739个税目进口商品实行协定税率(即曼谷协定税率);,关税法律制度,特惠税率适用原产于与我国签定有特殊优惠关税协定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目前对原产于孟加拉的18个税目进口商品实行特惠税率(即曼谷协定特惠税率);普通税率适用原产于上述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按照普通税率征税的进口货物,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特别批准,可以适用最惠国税率。适用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
7、和特惠税率的国家或者地区,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2、税率计征办法我国对进口商品基本上都实行从价税,即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作为计算税依据,以应征税额占货物完税价格的百分比作为税率。从1997年7月1日起,我国对部分产品实行从量税、复合税和滑准税。,关税法律制度,从量税是以进口商品的重量、长度、容量面积等计量单位作为计税依据。复合税是对某种进口商品同时适用从价和从量计征的一种计征关税的方法。滑准税:我国实行的滑准税是一种关税税率随进口商品价格由高到低而由低到高设置计征关税的方法,这样可以使进口商品价格越高,其进口关税税率越低,进口商品的价格越低,其进口关税税率越高。,关税法律制度,3、暂定税
8、率与关税配额税率根据经济发展需要,国家对部分进口原材料、零部件、农药原药和中间体、乐器及生产设备实行暂定税率。暂定税率优先适用于优惠税率或最惠国税率。按普通税率征税的进口货物不适用暂定税率。同时,对部分进口农产品和化肥产品实行关税配额,即一定数量内的上述进口商品使用税率较低的配额内税率,超出该数量的进口商品适用税率较高的配额外税率。,关税法律制度,(二)出口关税税率中国出口税则为一栏税率,即出口税率。(三)税率的运用1、一般原则进出口关税条例规定,进出口货物,应当按照进出口税则规定的归类原则归入合适的税号,并按照适用的税率征税。其中,进出口货物,应当按照收发货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申报进口或者出口
9、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进口货物到达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应当按照装载此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进出口货物的补税和退税,适用该进出口货物原申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所实施的税率。但有法定的例外情况。,关税法律制度,2、特别关税手段的运用特别关税手段的运用:为了对付外国对我国出口货物等的歧视,关税条例规定,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对其进口的原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货物征收歧视性关税或者给予其他歧视性待遇的,海关对原产于该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可以征收特别关税。征收特别关税的货物、适用国别、税率、期限和征收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海关总署负责实施。,关税法律制度,特别关税有: (1)
10、报复性关税 (2)反倾销税与反补贴税反倾销税税额=海关完税价格x反倾销税税率进口环节增值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额)x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 (3)保障性关税当某类商品进口量剧增,对中国相关产业带来巨大威胁或损害时,按照WTO有关规则,可以启动一般保障措施,即在与有实质利益的国家或地区进磋商后,在一定时期内提高该项商品的进口关税或采取数量限制措施,以保护国内相关产业不受损害。,关税法律制度,超过关税配额数量进口的涉案产品进口税收 进口税额=进口关税税额+进口环节增值税额 进口关税税额=进口关税完税价格x(进口关税适用税率+加征关税税率) 进口环节增值税税额=(进口关税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税额
11、)x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对于需征反倾销税涉案产品 进口关税税额=进口关税完税价格x(进口关税适用税率+反倾销税税率+加征关税税率),关税法律制度,(四)原产地规定1、全部产地生产标准:是指进口货物完全在一个国家内生产或制造,生产或制造国即为该货物的原产国。包括八种情况。2、实质性加工标准:适用于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参与生产的产品的原产国的标准。基本含义为:经过几个国家加工、制造的进口货物,以最后一个对货物进行经济上可以视为实质性加工的国家作为有关货物的原产国。,关税法律制度,五、关税的完税价格和审定制度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成交价格不能确定时,完税价格由
12、海关依法估定。 关税的完税价格,是指按从价标准征收关税时计算进出口货物应纳税额的价格 。 (一)一般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1、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包括货物的货价、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对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有法定要求。,关税法律制度,2、进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进口货物的价格不符合成交价格条件或成交价格不能确定的,海关应当依次以相同货物成交价格方法、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方法、倒扣价格方法、计算价格方法及其他合理方法确定的价格为基础,估定完税价格。 (二)特殊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1、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及其制品需征税或内销补税的,海关按照规定审定完税价格
13、:2、从保税区或出口加工区销往区外,从保税仓库出库内销的进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从保税区或出口加工区销往区外、从保税仓库出库内销的价格估定完税价格。,关税法律制度,3、运往境外修理的机械器具、运输工具或者其他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审查确定的修理费和料件费以及该货物复运进境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估定完税价格;4、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出境时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海关审定的境外加工费和料件费以及该货物复运进境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估定完税价格;5、对于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境的货物,应当按照一般进口货物的估价办法的规定,估定完税价格;,
14、关税法律制度,例题:某出版社印刷厂一台印刷机械于1995年1月运往香港修理,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该台机械的原值为200万元人民币。1995年8月此台机械按海关规定期限复运进境。海关审查确定的修理费为50万元人民币,料件费60万元人民币。该机械复运进境时的市价已达300万元人民币。进口关税税率为5%。请计算该机械应纳关税税额,关税法律制度,解答: 应纳税额 = (50 + 60 ) x 5% = 5.5万元,关税法律制度,6、以租赁方式进口的货物, A、以租金方式对外支付的租赁货物在租赁期间以海关审定的租金作为完税价格; B、留购的租赁货物以海关审定的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C、承租人申请一次性缴
15、纳税款的,经海关同意,按照一般进口货物的估价办法的规定,估定完税价格。 7、留购的进口货样、展览品和广告陈列品,以海关审定的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关税法律制度,8、予以补税的减免税 货物减税或免税进口的货物需予以补税时,应当以海关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扣除折旧部分价值作为完税价格,其计算公式为: 完税价格海关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x(1-申请补税时实际已使用的时间(月)/监管年限x12)9、以易货贸易、寄售、捐赠、赠送等其他方式进口的货物,应当按照一般进口货物估价办法的规定,估定完税价格。,关税法律制度,例题:某公司受海关监管的免税进口设备一套,原进口到岸价格为人民币650万元,管
16、理年限为5年;两年后经海关批准出售,售价为人民币600万元。该套进口设备进口适用税率为10%。 要求:计算该套设备出售时应补交的关税,关税法律制度,税法规定按照特定减免税办法减税或免税进口的货物需予补税时,其完税价格仍应按该项货物原进口时的成交价格确定,即受海关监管的减免税进口货物,在管理年限内,经海关批准出售、转让或移作他用时,按其使用年限折旧的新旧程度折算确定完税价格。本题计算过程: (1)该设备的完税价格=原进口到岸价格x1-实际使用月份/(管理年限x12) 650x(1-24/5x12)=390万元 (2)该设备应补缴的关税 390x10%=39万元,关税法律制度,(三)出口货物的完税
17、价格1、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出口货物应当以海关审定的该货物境外销售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包括货物运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但其中包含的出口关税税额,应扣除。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该货物出口销售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时买方向卖方实际付或应付的价格。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中含有支付给境外的佣金的,如果单独列明,应当扣除。计算公式为: 完税价格=离开岸价格 / (1+出口税率),关税法律制度,例题:某进出公司出口机器设备一批,离岸价格为境外口岸2600万元人民币,出口税率为30%。计算出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2600 / (1+30%)=2000 应纳出
18、口关税=2000X30%=600万元,关税法律制度,2、出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不能确定时,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次使用下列方法估定: A、同时或大约同时向同一国家或地区出口的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 B、同时或大约同时向同一国家或地区出口的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 C、根据境内生产相同或类似货物的成本、利润和一般费用,境内发生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计算所得 D、按照合理方法估定的价格。,关税法律制度,(四)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中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的计算 1、海运进口货物,计算至该货物运抵境内的卸货口岸,如果该货物的卸货口岸是内河(江)口岸,则应当计算至内河(江)口岸; 2、陆运进口货
19、物,计算至该货运抵境内的第一口岸。如果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支付至目的地口岸,则计算至目的地口岸; 3、空运进口货物,计算至该货物运抵境内的第一口岸。如果该货物的目的地为境内的第一口岸外的其他口岸,则计算至目的地口岸。,关税法律制度,运费的确定陆运、空运和海运进口货物的运费,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费用计算。如果进口货物的运运费无法确定或未实际发生,海关应当按照该货物进口同期运输行业中的运费率(额)计算。作为进口货物的自驾进口的运输工具,海关在审定完税价格时,可以不另行计入运费。保险费的确定陆运、空运和海运进口货物的保险费,应当按照实际支付费用计算。如果进口货物的保险费无法确定或者未实际发生,海关
20、应当按照“货价加运费”两者总额的千分之三计算保险费。,关税法律制度,特殊情况A、邮运进口货物,应当以邮费作为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B、以境外边境口岸价格条件成交的铁路或公路运输进口货物,海关应当按照货价的百分之一计算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C、出口货物的销售价格如果包括离境口岸至境外口岸的运费、保险费的,该运费、保险费应当扣除。,关税法律制度,(五)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1、从价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x单位完税价格x税率2、从量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x单位货物税额,关税法律制度,3、复合税应纳税额计算我国目前实行复合税是先计征从量税,再
21、计征从价税 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x单位货物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x单位完税价格x税率4、滑准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x单位完税价格x滑准税税率,关税法律制度,六、关税减免 (一)法定减免税法定减免税是税法规定的减税或免税。纳税人不须提出申请,海关可按规定直接给予减免税。海关对法定减免税货物不进行后续管理。 (二)特定减免税即政策性减免税。在法定减免税之外,国家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和我国实际情况,制定发布的有关进出口货物减免关税的政策,称之为特定或政策性减免税。特定减免税货物一般有地区、企业和用途的限制,海关需要进行后续管理,也需要进行减免税统计。,关税法
22、律制度,(三)临时减免税临时减免税是指以上法定和特定减免税以外的其他减免税。即由国务院根据海关法对某个单位、某类商品、某个项目或某批进出口货物的特殊情况给予特别照顾,一案一批,专文下达的减免税。一般有单位、品种、期限、金额或数量等限制,不能比照执行。,关税法律制度,七、关税的征收管理 (一)关税的纳税方式 (二)关税缴纳 (三)关税的退还 (四)关税的补征和追征 (五)关税的强制执行1、征收关税滞纳金 关税滞纳金金额=滞纳关税税额x滞纳金征收比率s滞纳天数2、强制征收 (六)关税纳税争议的解决,关税法律制度,例题: 某进出口公司向英国进口化工原料600吨,货物以境外口岸离岸价格成交,每吨400
23、00元人民币,包括英方付给的正常回扣80000元,向其境外采购代理人支付的买方佣金每吨1200元,但未包括我方向英方支付的每吨佣金2000元。该货物运抵中国关境内输入地起卸前发生运输、保险和其他劳务费用为每吨人民币1800元,适用关税税率为110%。该公司于1998年3月12日报关进口。因纳税人确有暂时经济困难,经海关审核批准其缓纳进口关税,并应于当年4月5日缴清税款。该公司4月15日缴纳税款。 要求:计算该公司应纳进口税及其他款项,关税法律制度,分析: (1)确定进口关税完税价格时应注意:我方向英方支付的佣金和运输、保险和其他劳务费用应调整计入完税价格;另外英方付给的正常回扣以及向其境外采购
24、代理人支付的买方佣金可以扣除; (2)海关批准纳税人缓纳关税,要按月支付10%。的利息; (3)纳税人逾期缴纳关税,构成关税滞纳,海关要对纳税人征收滞纳金。(万分之五),关税法律制度,解题过程: 本题计算过程为: (1)该批进口原料的完税价格 40000x600+2000x600+1800x600-80000-1200x600=25480000元 应缴关税 25480000x110%=28028000元 (2)应缴利息 28028000x10%。x1=280280元 (3)应缴滞纳金 28028000x (万分之五)x10= 140140元,关税法律制度,例题:上海某进出口公司从美国进口货物一
25、批,货物以离岸价格成交,成交折合人民币为1410万元(包括单独计价并经海关审查属实的向境外采购代理人支付的买方佣金10万元,但不包括使用该货物而向境外支付的软件费50万元、向卖方支付的佣金15万元),另支付货物运抵我国上海港的运费、保险费等35万元。假设该货物适用的关税税率为20%,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10%。请分别计算该公司应纳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关税法律制度,(1)计算应纳关税 关税完税价格=离岸价+软件费+卖方佣金-买方佣金+运保费 =1410+50+15-10+35=1500万元 关税=关税完税价格x关税税率=1500x20%=300万元 (2)计算应纳消费税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1500+300)/(1-10%)=2000万元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x税率=2000x10%=200万元 (3)计算应纳增值税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1500+300+200=2000万元 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x税率=2000x17%=340万元,关税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