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章 公司法律制度,案例导入:王某是一个经营服装百货的个体户,两年前,他欠了一家服装厂20多万元货款,无力偿还,债主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王某败诉,并将王某商店里的财产和他的轿车以及部分生活用品变卖后用来偿还债务。两年来,王某做了充分的市场调研,东山再起,商店的效益与日俱增。但某公司从他这里批发了一批服饰,欠下王某30万元货款迟迟不还,王某几次讨债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王某胜诉。,但是该公司因经营不善,严重亏损,无力偿还债务,故判决迟迟未得到执行。王某要求法院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私房变卖后抵偿,法院不予支持。王某想不通,为什么他欠下的债要用家产来抵偿,别人欠债就不必用家产来抵偿?法院
2、告诉王某,因为债务人是公司,而当时王某是个体户。问:结合本案事实,想想什么是公司,2000年5月,甲为筹集做生意的款项,向其好友丙借款30万元,但因没有预想中的收益,甲一直迟迟未归还丙的借款。丙多次要求甲还钱却没有结果,遂于2002年3月起诉至法院。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借款关系有效,甲应归还对丙的借款,但甲一直没有履行,丙只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发现甲已没有多少可供执行的财产,但是甲却在此之前与同学乙各自出资30万元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还是该公司的董事。该公司成立后,经营状况并不是很好,目前可能够用于清偿债务的财产也就在30万元左右 。,问: 1丙能否要求甲抽回其在
3、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用来偿还欠其的债务? 2丙的债权如何实现?,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一、公司的概念及特征公司是指由股东出资设立的,股东以其全部认缴的出资额或者所认缴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独立责任的企业法人。我国公司法中的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特征如下:,(一) 公司具有法人人格,依法设立 独立财产独立责任,2005年某大学为充分挖掘潜力,为教职工创收,拟设立一科技咨询公司,但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未批准。学院领导想出了一个办法,由大学设立一名为“凯迪科技咨询中心”的机构,该机构作为大学的一个部门,但独立核算。学校遂刻制了公章、财务专用章和合同专用
4、章各一枚。2005年11月,该机构以公司名义与某机械厂签定某项产品的开发研究合同。问题:该机构是公司吗?能否以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二) 公司是社团组织,具有社团性,公司的社团性表现为它通常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股东出资组成,通过产权的多元化实现股东间的利益制衡。(三) 公司以营利为目的,具有营利性,例外:,公司法中的例外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还有根据我国外资企业法的规定外商独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除上述三种情况外,不允许设立其他类型的一人公司。,二、 公司的种类,(一)按公司是否发行股份,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可以
5、分为均等的份额,可以不分成均等的份额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必须分为均等的份额。,(二)按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同,公司分为总公司与分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 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案例讨论:某皮革有限公司下设两个分公司,即北京分公司和广州分公司。2000年6月,广州分公司经理刘某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和合同文本与某百货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由广州分公司提供特质皮箱1000个,每个800元,总金额80万元,并同时规定了商品质量、履行期限、违约金等主要条款。合同订立后,该百货公司即按约定付给广州分公司定金8万元。
6、一个星期后,广州分公司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交货。,但经百货公司检验,皮箱质量明显不符合合同约定,于是百货公司当即提出质量异议,并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和支付违约金。而广州分公司却坚持要百货公司按合同如期付款。于是,百货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广州分公司参加诉讼,并要求皮革有限公司(总公司)参加诉讼。但总公司认为广州分公司常年在广州经营,平时的经济效益都留在分公司,只上缴约定的承包金额,故皮革有限公司不应承担民事责任。问: 1.子公司和分公司在法律上有何区别? 2.皮革有限公司应否承担责任?,习题:甲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乙公司为甲公司独资举办的子公司,1996年,甲公司出资70%、乙公司出资30%,投资创办丙
7、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总经理王某兼任该公司的董事长。请根据这些情况和下列各问中设定的条件回答问题:,1设乙公司对外负债100余万元无力偿还,而该债务是在甲公司决策、指示下以乙公司的名义进行贸易造成的,甲公司对此债务的责任应如何判定?A甲公司不承担责任 B甲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 C甲公司应承担主要责任 D甲公司应承担次要责任 2设王某代表丙公司做出一项投资决策,结果导致丙公司损失50余万元,该损失应由谁承担? A由甲公司承担70%,乙公司承担30% B由甲公司全部承担 C由王某个人承担 D由丙公司承担,1.A 2.D,3、其公司下属的一家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其效力如何? A无效 B有效,
8、其责任由分公司独立承担 C有效,其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D有效,其责任由分公司独立承担,总公司负连带责任,3.C,4、2004年,张三、李四、王二麻子共同投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下设分公司A、B;子公司有限公司C、D,其后,张三和C公司共同在韩国设立了股份有限公司E,据此判断以下选项不正确的是:AB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BE公司是本国公司 CD公司的民事责任由甲承担D张三对E公司的责任不负责,4.ABC,5、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属河北分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其法律效力状态:A无效, 因为没有法人资格就没有缔约能力 B有效,其责任由华夏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C有效,其责任由分
9、公司独立承担 D有效,其责任由分公司承担,华夏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负连带责任,5.B,6、公司与合伙企业的最主要区别是:( ) A.营利性 B.人合性 C.法人性 D.社团性,6.C,7、下列对关于分公司与子公司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分公司不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法律行为 B.子公司只能在母公司的经营范围内进行营业活动 C.子公司的行为后果由自己承担 D.分公司有独立的财产,7.C,8、公司具有以下特征:( ) A.独立性 B.营利性 C.股东有限责任性 D.永久存续性,8.ABC,9、以下关于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正确地是:( ) A.反映了公司之间的投资与控制关系 B.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必
10、须持有50以上的股权 C.全资子公司是“一人公司” D.子公司据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可以自己的财产独立承担责任,9.ACD,10、公司的营利性使其区别( ) A.公益社团法人 B.国家机关 C.一人公司 D.有限合伙,10.AB,三、公司法,(一)概念:公司法是有关公司的组织与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二)公司法的特征 1、公司法是一种商业组织法 2、公司法是一种商业行为法,规范公司的商业行为和商业活动 3、公司法的主体内容由成文法构成 4、公司法的规范主要是强制性规范,公司的设立人和公司都必须遵守,(三) 公司法的宗旨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11、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四) 我国现行的公司法93年12月29 日通过、94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99年12月25日修订,现行公司法是2005年10月27日通过,2006年1月1日开始施行。,第二节 有限责任公司,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与特征,(一)概念指依照法律规定由50个以下的股东所组成,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二)特征 1、股东人数上限 50人 2、不能公开募集股份,发行股票 3、股东出资转让严格 4、封闭性 5、资本要求低 6、设立程序简单 7、组织设置灵活 8、股东承担有限责任 9、法定最低资本额的限制,二
12、、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一) 设立条件1、股东符合规定 自然人有完全行为能力,法律上不受限制。不属于公务人员,法人不包括政府机关。人数50人以内。,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万元,一人公司10万元。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自治性文件,规定公司组织与活动原则,表明公司的名称、设立宗旨、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组织形式、内部机构设置、股东的权利义务等。,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
13、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公司的名称应由公司的类别、公司注册机关所在地的行政区划、公司所属行业或经营特点、商号四部分组成,如“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就是一个完整的公司名称。,5.有公司住所 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其住所。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是指公司主要的经营管理机构。,(二)设立程序,1.发起人发起 2.制定公司章程3.股东履行出资义务,(1)出资期限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并非实收资本。 “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3万元),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
14、内缴足。,(2)出资形式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3)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该手续一般应当在6个月内办理完毕。,(4)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5)出资不实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
15、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6)抽回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习题:下列关于注册资本的说法,正确的有( ) A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 B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C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D以生产经营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五十万元,B,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
16、,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一定比例。该比例是 A、10 B、20 C、30 D、40,C,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公司成立日期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股东协议签订之日 B、股东会议召开并作出决议之日 C、向工商机关申请登记之日 D、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D,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方式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经全体股东同意,股东可以用劳务出资 B、全体股东的无形资产出资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0 C、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D、股东以其房屋出资,CD,甲、乙、丙分别出资7万元、8万元和35万元,成
17、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乙的出资为现金,丙的出资为房产。公司成立后,又吸收丁出资现金10万元入股。半年后,该公司因经营不善,拖欠巨额债务。法院在执行中查明,丙作为出资的房产仅值15万元。又查明,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10万元。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此应如何处理? A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丙有财产时再行补足 B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补足 C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丁补足 D丙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足的责任,B,股东ABCDE共同投资一家生产性的高科技企业,A以高科技成果出资,作价100万,B以其债权出资,作价200万,C以其对外持股出资,作价3
18、00万,D以其土地使用权出资,作价400万,E以现金500万出资,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公司债权人F基于供货合同向公司请求货款之际,发现A出资的专利被驳回、B持有债权未实现、C履约、D出资高估,E利用其控股地位和董事资格抽逃出资。试问: F可以要求ABCDE承担责任吗? 。,A公司与B公司成立C公司,在经营期间,B以扣货款方式将其出资155万元扣回,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另查明:“97董事会决议”:会议同意B抽回股本的请求,并一致同意B撤回股本后,不再行使和履行在合资期间及其撤股之后的权利义务,也不负盈亏责任。,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抽回其投资的是( )。 A、缴纳出资后
19、 B、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后 C、提出公司设立登记申请后 D、公司成立后,D,4.验资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5.经营范围或行业涉及审批的应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批。 6.办理设立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 7.签发出资证明书。,(三)设立费用和责任 1、设立费用由股东分摊或列入公司成本开支 2、设立责任是指股东因设立行为对各债权人、公司、其他股东的民事责任股东因不按规定认缴出资的承担违约责任股东出资的实物价值显著低于章程中价值,则负补足责任,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即股东的出资填补责任 3、公司不能设立时,对设立时的债务为全体股东的共同债务,全体债务人承担连带清
20、偿责任。,案例:甲、乙、丙三人共同投资设立了红黄兰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如果股东认为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不令其满意,可以抽回其出资或将其出资转让给股东以外的其他人。公司成立后,经营业绩一直不理想,因此乙在没有通知甲、丙的情况下准备将出资份额转让给丁,甲认为不能转让,但乙坚持认为其转让出资份额给第三人是公司章程赋予股东的权利。鉴于甲提出异议,乙为了避免大家关系紧张,又提出抽回出资的要求,丙认为这一要求是受公司章程保护的,应予支持。甲认为公司章程规定的内容不好,使公司的经营很被动,马上修改了公司章程。,问: 1甲认为乙未通知其他股东便转让出资份额给第三人的行为是无效的看法是否正确? 2丙认为乙
21、抽回出资的行为受公司章程的保护的看法是否正确? 3甲迅速修改公司章程的行为是否合适?,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1内部转让 有限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2对外转让,(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3)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4)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
22、使优先购买权,(5)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即公司章程可以对股权转让作出与公司法不同的规定。,3人民法院强制转让股东股权,人民法院依照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4变更手续,依照上述三种规则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习题:2006年1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五环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5月,丙与丁
23、达成协议,准备将其在公司的出资份额全部转让给丁,甲、乙均不同意。下列解决方案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A由甲或乙购买丙的出资份额 B由甲和乙共同购买丙的出资份额 C如果甲、乙均不愿购买,则丙无权将出资份额转让给丁 D如果甲、乙均不愿购买,则丙有权将出资份额转让给丁,C,甲公司因欠付货款被乙公司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决定对甲公司所持丙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予以强制执行。丁公司(非丙公司的股东)表示愿意受让该项股权。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人民法院依照强制执行程序转让甲公司的股权时,应当通知丙公司及全体股东 B、丙公司的其他股东对该股权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
24、权 C、丙公司的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1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D、丙公司的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ABD,1999年8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A有限责任公司。2000年5月,丙与丁达成协议,将其在A公司的出资全部转让给丁,甲、乙均不同意。下列解决方案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由甲或乙购买丙的出资 B、由甲和乙共同购买丙的出资 C、如果甲、乙均不愿购买,丙无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D、如果甲、乙均不愿购买,丙有权将出资转让给丁,C,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表述中,正确的
25、是( )。A、经全体股东同意,股东可以用劳务出资 B、不按规定缴纳所认缴出资的股东,应对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C、股东在认缴出资并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后,不得抽回出资 D、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须经全体股东2/3以上同意,C,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转让股权后,公司无须办理的事项是( )。 A、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 B、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C、召开股东会作出修改章程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记载的决议 D、申请变更工商登记,C,甲、乙、丙、丁四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其草拟的公司章程记载的下列事项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6、( )。 A、公司由甲同时担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 B、公司不设监事会,由乙担任监事 C、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D、甲乙丙丁首次出资额各为5万元,其余部分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缴足,D,5异议股权的回购请求权,法定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法定程序 自股东会会
27、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股份继承,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四、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1.股东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资本多数决: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股东会决议: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2.董事会: 董事会的组成: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
28、三人,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但是,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3.监事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监督机关。 监事会的组成: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任期3年,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
29、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作出的下列决议中,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有( )。 A、对股东对外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B、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C、对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D、对修改公司章程作出决议,CD,下列有关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公司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B、公司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监事 C、公司经理可以兼任公司监事
30、D、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可以兼任公司监事,A,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31、甲公司于2008年7月依法成立,现有数名推荐的董事人选。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有( )。 A、王某,因担任企业负责人犯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01年6月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2004年刑满释放 B、张某,与他人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持股70,该公司长期经营不善,负债累累,于2006年被宣告破产 C、徐某,2003年向他人借款100万元,为期2年,但因资金被股市套住至今未清偿 D、赵某,曾任某音像公司法定代表人,该公司因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大量复制音像制品于2006年5月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赵某负有个人责任,CD,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禁止 (1)将公司资
32、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2)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3)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而非董事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4)未经股东大会同意,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述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李某拟将其所有的一套商住两用房屋以略低于市场价格的条件卖给公司作为办公用房。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该交易在获得公司监事会
33、批准后可以进行 B、该交易在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可以进行 C、该交易在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可以进行 D、如果公司章程中规定允许此种交易,该交易可以进行,CD,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最大的区别:就在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大大降低了投资人的投资风险。,公司法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作了特别的限制性规定:,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2.最低注册资本和法定资本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
34、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3.投资人的限制: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另外,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4.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5.组织机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决定也就是股东会的主要权利事项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6.财产混同时的股东连带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举证责任倒置。,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
35、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一个法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分期缴付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 C、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D、债权人不能证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财产与其股东自己的财产相混同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C,刘某出资12万元设立了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存续期间,刘某的下列行为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决定由其本人担任公司经理和法定代表人 B、决定用公司盈利再投资设立另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C、决定减少注册资本5万元 D、决定不编制财
36、务会计报告,A,王某依照公司法设立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存续期间,王某实施的下列行为中,违反了公司法规定的是( )。 A、决定由其本人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公司经理 B、决定公司不设立监事会,仅由其亲戚张某担任公司监事 C、决定用公司资本的一部分投资另一公司,但未作书面记载 D、未召开任何会议,自作主张制订公司经营计划,C,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不同之处的有( )。 A、关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规定 B、关于股东出资可否分期缴付的规定 C、关于该公司的法人资格的规定 D、关于股东是否承担有限责任的规定,A B,六、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国有独资
37、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1.无股东会。 2.董事会: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总结: 兼职禁止义务(相对禁止):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3.监事
38、会: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五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公司组织机构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也可以不设监事 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 C、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D、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BD,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一、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指由一定人数以上的股东所组成,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二、特征 1、具有法人资格的
39、商事组织 2、典型的资合公司 3、发起人人数上为2-200人,半数以上在中国 境内有住所,股东人数没有上限 4、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 5、在设立和运行中可以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本 6、股东承担有限责任 7、设立程序复杂 8、股东权益转让灵活,三、公司设立 包括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 (一)设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200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500万,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二)出资期限 1.(1).发起设立 股份有限公司采
40、取发起设立方式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2).募集设立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2.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李某花5万元购买了某股份公司发行的股票2000股,但该公司股票尚未上市,现李某欲退还已购股票。根据
41、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李某可以要求发起人退还股款的有( )。 A、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 B、公司股东大会同意 C、公司董事会同意 D、公司未按期募足股份,AD,3.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亿元,该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 )。 A、1亿元 B、1.2亿元 C、1.5亿元 D、2亿元,A,4、发起人的义务 发起人为设立公司而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筹办事务并享有法定权利和承担法定义务的人。包括企业法人和个人(1
42、)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2)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不包括认股人)承担连带责任。,(3)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三)设立程序 1、以发起方式设立 适格的发起人共同签署发起协议 向工商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制定公司章程 认购股份,缴纳出资 选举董事会、监事会 董事会申请登记,2、募集方式设立的程序 经证监会批准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向证监会申请核准 召开创立大会 股款缴足
43、30日内召开创立大会,未召开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偿还 申请登记 公告,四、股票转让的限制 1、发起人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5)。,(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44、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但是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4)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以一次性全部转让,不受限制。,(5)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6)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 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
45、理人员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有( )。 A、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 B、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 C、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D、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ABCD,3、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法定条件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 (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有
46、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4、股份有限公司不得接受以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在发生下列事项时,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有( )。 A、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B、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C、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D、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ABCD,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下列有关该收购本公司股份事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该收购本公司股份事项,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B、因该事项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2年内转让给职工 C、用于该事项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
47、税后利润中支出 D、因该事项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AC,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限制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B、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1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C、公司监事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D、公司董事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B,五、公积金 1、盈余公积金 (1)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当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 用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
48、转增后留存的法定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 (2)任意公积金:任意公积金的提取比例没有限制,用任意公积金转增资本时,不受25的限制,2、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 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2008年,该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60万元,提取的任意公积金累计额为40万元。当年,该公司拟用公积金转增公司资本50万元。下列有关公司拟用公积金转增资本的方案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 A、用法定公积金10万元、任意公积金40万元转增资本
49、 B、用法定公积金20万元、任意公积金30万元转增资本 C、用法定公积金30万元、任意公积金20万元转增资本 D、用法定公积金40万元、任意公积金10万元转增资本,D,六、公司的合并与分立 (一)公司的合并 1、通知债权人 (1)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减资)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2)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2、债权、债务的承接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二)公司的分立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甲公司分立为乙、丙两公司,约定由乙公司承担甲公司全部债务的清偿责任,丙公司继受甲公司全部债权。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协议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该协议仅对乙、丙两公司具有约束力,对甲公司的债权人并非当然有效 B、该协议无效,应当由乙、丙两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C、该协议有效,甲公司的债权人只能请求乙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D、该协议效力待定,应当由甲公司的债权人选择分立后的公司清偿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