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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写作.ppt

上传人:kpmy5893 文档编号:4763536 上传时间:2019-01-11 格式:PPT 页数:265 大小:315.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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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法律文书写作,主讲:丁国良院系:政法学院时间:2010年,第一章 绪论,第一节 法律文书的概念、性质和特点 一、法律文书的概念 1、概念法律文书,指一切具有法律效力的或法律意义的文件、公文的总称。是指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指规范性法律文书(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各种法律)以外,所有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的总称。,非规范性法律文书,是指那类针对具体人或个别事物而发布的法律文件,其内容不是要求人人都遵守的行为规范,它只对特定的对象有效,是适用法律

2、的结果,是一种法律事实。,法律文书,是司法机关以及非讼机关、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依照法定程序,在进行诉讼或者与诉讼有联系的非诉讼活动中,依据事实,适用法律、法规所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者法律意义的文书。,2、要素 (1)制作主体:司法机关、诉讼当事人及代理人、仲裁机关及公证机关 (2)法律依据 (3)范围:诉讼和与诉讼有联系的非讼活动中 (4)内容:案件事实及对应法律法规 (5)具有法律效力或者法律意义的文书,包括司法机关依法制作的司法文书、公证机关机关出具的公证文书、仲裁机关制作的仲裁文书和律师代书和自用的律师实务文书。这些文书的制作主体既是包括各司法机关和依法授权的执法机关,也包括案件当事人、律

3、师和律师事务所。,3、司法文书、诉讼文书、法律文书 司法文书,指国家司法机关在处理刑事、民事等诉讼案件的过程中,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其制作主体只限于司法机关,即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改部门)。,诉讼文书,顾名思义是指在诉讼活动中依法定程序和规格,制作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其制作主体限于国家司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这种文书最显著的特点是与“诉讼”活动密切相关,包括司法文书和部分律师实务文书。,将法律文书、诉讼文书与司法文书三个概念加以分析、比较,我们发现它们每一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都是不同的。其中法律文书的外延

4、最大,诉讼文书次之,司法文书最小。,法律文书不仅包括人们熟悉的公安、检察、审判等司法文书,而且还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司法机关以外的国家机关制作的与法律活动相关的文书,例如公证、仲裁、专利、工商、税务、海关、保险、金融、会计、审计、物价、环保、劳保、人事、民政等机关或组织处理各类非诉讼案件(事件)的有执行意义或证明作用的文书都可列入法律文书范畴,还包括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组织自书或代书的律师实务文书。可见法律文书不仅与司法机关密切相关,而且在人们生活的每一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诉讼文书只限于诉讼活动中司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所制作的文书,制作主体相对缩小。司法文书这一概念所反映的也仅是司法机关在诉

5、讼活动中为处理各类案件而制作、使用的文书这一特性,制作主体范围更加缩小。,二、法律文书的性质,第一,文体性质。法律文书专门运用于法律领域,有其独特的交际对象和交际职能,以及特殊的制作主体、内容和形式,因而从文体上看它是一种实用性很强的专用文书,而非通用文书,是国家公文中的一种。,第二,学科性质。由于法律文书是用以实施法律、处理各类诉讼、非诉讼事务的工具和凭证,因此它首先属法学范畴。它以法律公文为研究客体,它是一门法学分支学科。同时,法律文书以篇章的形式出现,它对有关案件的事实、理由等众多内容加以叙述、论证,使之在结构布局、语言运用、表达方式上吸取了文章写作学、语言学等学科的内容,可见法律文书既

6、非文学写作课,亦非法学理论课,它是将诉讼法、实体法与文章写作学、语法修辞和语体学综合运用的交叉学科。,第三,课程性质。法律文书专用于法律领域的写作,是为法律工作服务的,其内容必然涉及各类实体法和程序法,具有强烈的法律专业特点;法律文书的制作在形式上有统一的格式,严格限制制作者的主观随意性,这一点与保持法律的严肃性密不可分;另外,司法部颁发的有关文件,明确规定法律文书是法律专业课。依上所述,理应将法律文书归入法律专业课程。,三、法律文书的特点, 1、内容的法定性。(1)内容的合法性: 第一,正确适用实体法和程序法; 第二,履行法定手续。,(2)内容的规范性法律文书的写作内容每部分都有明确的规范,

7、只有准确、完整地写清各项要素,才符合各种文书的法定要求,才能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作用。,2、形式的程式化。主要体现在结构布局的固定性方面,针对这个特性我国各司法机关相继制定了具体的法律文书样式。 (1)样式格式化 (2)结构程式化 (3)用语规范化,3效力的稳定性。法律文书具有很强的实效性,一经宣布,非经法定程序是不能变更或撤销的。一旦生效,便有国家的强制力保证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执行或认可,否则将承担法律后果。法律文书的时效性。,4、语言的精确性。法律文书对语言有很高的要求这是因为法律文书都是涉及国家、集体、个人根本利益的有现实法律意义的文书,语言运用必须高度精确。,由此可见,法律文

8、书作为具体实施、报告国家法律、法令的形式,不仅关系到国家法律的实施、适用,同时也关系到诉讼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行使和义务的履行,更是考察法律人员工作能力的一面镜子,因此,制作法律文书一定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反复琢磨,精益求精,以保证法的尊严和威慑力,维护诉讼当事人的正当利益,打击犯罪,加强人们的法制观念。,第二节 法律文书的历史沿革,一、法律文书的历史流变法律文书作为应用文书的一个分类,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同样有着沿革流变的发展过程,但是有关于此的研究尚未形成科学的系统。人们只能借助于地下发掘的古代文物和历史典籍去考证推测。,1、新中国成立之前 (1)古代法律文书发展 古代法律文书的

9、萌芽阶段先秦时期 古代法律文书的形成阶段秦汉时期 古代法律文书的成熟阶段唐宋时期 古代法律文书的完善阶段明清时期,受西方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的影响,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借鉴了西方法律文书的制作规格。宣统年间,奕匡、沈家本等编纂的考试法官必要,对刑事、民事判决书的格式和写作内容做出了统一规定,其中刑事判决书须写明下列项目:罪犯之姓名、籍贯、年龄、住所、职业;犯罪之事实;证明犯罪之理由;援引法律某条;援引法律之理由。民事判决书则写明:诉讼人之姓名。籍贯、年龄、住所、职业;呈诉事项;证明理由之缘由;判之理由。可以说到了清代,我国的法律文书发展已比较完备,诸如诉状、笔录等都有相应的规定。,(2)民国以来

10、,基本上沿用清末的法律文书格式,同时仍注意吸取日本、德国等的文书格式,按照民事、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制作各类诉讼文书,其文书格式已与古代的差别极大。但在文书的语体风格方面仍然采用文言,直到建国后才得到根本改变。这一时期的法律文书主要代表作有最高法院判例汇编、行政法院判决汇编、司法院解释最高法院判决汇编、法院判例精华。,2、建国以后(1)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于1951年制定了一套诉讼用纸格式,借鉴了当时苏联、东欧等社会主义国家的文书格式,但基本上沿用民国时期和革命根据地的格式。同时废除了文言,改直排为横排。在我国的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法律文书的作用愈加突出,如50年代对震惊全国的刘青山、张子善一

11、案的审判,便充分发挥了法律文书的特点,从而显示了社会主义法制的威严。,(2)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1991年6月又颁布人民检察院制作刑事检察文书的规定25条,并修订刑事检察文书格式(样本)计46种。最高人民法院为加强审判业务建设,提高法院诉讼文书质量,改进和规范法院诉讼文书的内容要素和格式,在原有诉讼文书的基础上于1992年6月制定下发了法院诉讼文书样式(试行)共14类314种,自1993年1月1日试行。,这次修订以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为依据,从审判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总结审判实践经验,参考法学研究的有关成果,力求达到法院诉讼文书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尤其是具有强制

12、执行力的法院裁决文书,力求内容明确,结构严密,层次分明,文字通顺,语言准确。本次修订以裁判文书样式和案件审理报告样式为重点,对其他文书样式,在合法、需要、规范的前提下,注意简便易行。,二、法律文书的分类 可从不同角度对法律文书加以分类,其中主要有以下四种划分方法: 1依制作主体分类。主要包括公安文书、检察文书、审判文书、狱政文书等。 2按文体分类。法律文书作为一种专用公文,其下属文体类别有:报告类文书、起诉类文书、意见书类、决定书类、判决书类、裁定书类、调解书类、通知书类、文告类、命令类、笔录类等。 3依案件性质分类。主要有刑事类、民事类(含经济)、行政类法律文书。 4依文书形式分类。包括书写

13、式、填充式、笔录式三大类。,其中书写式又称拟制式、叙议式,它虽有固定的结构,但其中又包括各种不能固定的具体内容,制作时必须根据案情或叙述或议论或说明,以体现具体案情。如起诉书、判决书、调解书等均属此类。先拟出文稿再经打印、校订后印发。 ,填充式,比较简单。有印制好的表格供使用,只要依序将空白处填好,即可盖印行文。如法院的逮捕决定书、取保候审决定书等均属此类。笔录式,表现为文书首部只打印出笔录头,其余均为空白横格,使用时,只如实记录有关内容。如讯问笔录、调查笔录、勘验笔录、法庭审理笔录等等。第一种分类方法,其优点是种类清晰,易于掌握,符合案件办理的程序;其不足之处是同类文体的文书有重复现象,如笔

14、录类,公、检、法机关都使用,故本书以第一种分类方法为主,兼及其他分类法。,三、作用 1、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 2、诉讼活动依法进行的有效保障。 3、进行法制宣传的生动教材。 4、有关法律活动的忠实记录。 5、综合考核干部的重要尺度。,第二章 法律文书的 结构要素,一、主旨 1、定义 指文书制作者依据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而对某一法律文书形成的核心观点。,2、特点 (1)客观性 必须以事实为根据,客观、真实,符合案件实际情况。 (2)合法性 法律文书是法律的运用和具体化,因而其主旨的确立必须以法律为准绳,体现法的观念、法的精神和法的意志,体现国家法律的科学性和公正性,从而使法律文书具有高度的

15、法理水平。 (3)鲜明性 法律文书主旨必须明确、突出、集中,一目了然,绝不能隐晦、含糊或让人产生歧义和误解。,3、作用 (1)有利于确定写作重点 (2)可以为选用材料定标准 (3)对运用写作技巧有指导作用,二、材料,1、基本要素 (1)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基本情况 (2)案件事实材料 (3)论证材料 (4)法律条款,2、选材 (1)材料的收集 直接收集;调阅案卷;法律适用收集;参考案例 (2)材料的选择 第一,材料分类 第二,根据主旨选材,3、用材 (1)符合法律规定要求 (2)事实材料要求客观真实 (3)适用法律材料要准确、完整,有针对性。,三、结构,1、结构固定性 (1)首部 文书名称

16、;编号;诉讼主体或者诉讼与非诉参与人的基本情况;案由或者事由、案件来源和审理经过。 (2)正文 事实、依据;理由;处理结果 (3)尾部 交代有关事项;签署;日期;用印;附项,2、用语程式化 一审刑事:现已审理终结(首部末尾)经审理查明(事实部分)上述事实有某某证实本院认为判决如下 3、章法的多样性 (1)由事而理,由理而断 (2)突出重点,兼顾一般 (3)揭示矛盾,明确焦点 (4)论辩说理,章法多样,第三章 基本技巧,一、叙述 1、叙述方式 顺叙;倒叙;插叙;分叙;补叙 2、要求 (1)叙述要素要明确 (2)因果关系要交代清楚 (3)叙述事实要具体、真实 (4)寓理(法理)于叙述之中,二、说理

17、,1、论点 (1)正确、合法、鲜明 (2)不同法律文书的论点侧重不同 (3)一般表现为必然性判断,2、论据 (1)案件事实情况 (2)证据 (3)数据 (4)法学理论 (5)法律、法规或者司法解释,3、论证 (1)方式 分析;综合;引证;反驳 (2)基本要求 理论要准确、具体,有根有据; 分析要透彻、严谨,不作泛论,不讲套话 以事论理,以法论理,辅以情理,三、说明,1、范围 (1)表格、填空类 (2)现场勘查、检查、搜查等笔录 2、基本要求 (1)简明,不繁冗 (2)明确无歧义 (3)严谨、有序,四、原则,1、尊重客观事实 2、严格依法制作 3、坚持司法公正 4、坚持依法公开,五、要求,1、制

18、作:认真严肃 2、样式:标准化、规范化 3、内容:准确无误 4、时间:及时不拖延,第三章 侦查文书,一、概述 1、概念 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依法制作或者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所谓“认可的”是指公安机关认可的其他机关、团体和诉讼参与人依法制作的各种文书,如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亲笔供词、证人亲笔证词等等。 所谓“依法制作的”则指与公安机关的职责密切相关并由公安机关制作的文书。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活动中有一系列任务由公安机关完成:依法对刑事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进行侦查、拘留、预审、执行逮捕,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对侦查终结应当起诉

19、的案件,移送检察院决定;对被判刑罚不予关押的罪犯执行监督考察等,因而在每个工作环节便有相应的文书出现。,2、类别 根据公安部于1996年11月14日下发的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格式(样式),共计93种。依据办案程序,公安文书的主要类别如下。 第一类立案、破案文书。有立案、破案报告书、不立案理由说明书、受理刑事案件登记表等12种。 第二类律师介入文书。有聘请律师审批表、批准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等4种。 第三类强制措施文书。有呈请拘传报告书、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呈请监视居住报告书、呈请拘留报告书、提请批准逮捕书、逮捕证、拘留证等22种。 第四类讯问犯罪嫌疑人文书。有讯问笔录等共4种。,第五类调查

20、取证(含搜查、扣押类)文书。有询问笔录、鉴定结论、呈请搜查报告书、呈请查询犯罪嫌疑人汇款报告书、调取证据清单等共39种。提请批准延长羁押期限意见书、提请批准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等。 第六类延长羁押期限文书。有呈请延长拘留期限报告书等5种。 第七类侦查终结。有侦查终结报告、起诉意见书等9种。 第八类补充侦查、复议复核文书。有补充侦查报告书等3种。,3、特点公安文书除了具有法律文书的共性外,它还明显地表现为下列个性: (1)初创性。公安文书是对刑诉活动最初阶段的记录,没有公安文书就难以产生检察文书、审判文书。因而公安文书处于诉讼程序上的起步期,必须慎重对待。 (2)非公开性。绝大多数公安文书

21、是供司法机关内部使用的,不对外公开,具有较强的保密性。这一点和检察文书、审判文书相比尤其突出。检察文书中的起诉书、抗诉书皆可当庭宣读,审判文书中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具有很大程度的公开性。,二、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1、概念 公安机关根据掌握的材料,确认犯罪事实存在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向上级领导提出的确定案件成立呈请备案的书面文件。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83条、第84条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62条第一款之规定,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

22、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受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立案是开展刑事侦查活动的必经阶段,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对立案报告书审批后,侦查活动才合法。,2、格式 领 导 批 示关于案的立案报告书 立字(年度)号 一、案件受理情况; 二、立案根据 三、立案理由; 四、侦查计划。 以上报告,请审批。 承办单位: 承办人: 年 月 日 (印章),3、内容和制作方法 立案报告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1)首部 标题。点明案件性质和文书名称即可。编号。由机关代字、文书代字和年度、顺序号组成。 文书代字为“立”,故可写为“立字(年度)号”。,(3)正文 案件发现

23、情况: 扼要写明案件来源和受理过程。例如报案人的姓名身份情况及其对案件发现情况或发生经过的陈述,写清发现的时间、地点、现场情况、犯罪嫌疑人是谁及其去向等。 立案根据: 重点部分,一般包括现场勘查情况现场调查访问情况及鉴定结论。主要写明以下内容:现场环境及现场的中心地点;现场上的主要发现。如杀人案中被害人的身份情况、尸体的位置、状态、致死原因、衣着等。盗窃案中门窗被撬情况,箱柜物品是否翻动及丢失钱物数额。现场提取的血迹、足迹、作案工具、遗留物、指纹等。现场勘查是为了获取第一手材料,所以该项内容应详细写明。当然没有明显现场的案件此项可略掉。,调查情况。调查访问是侦破案件的重要手段之一,调查访问所获

24、情况对分析判断案情具有重要意义。具体写明:(1)调查对象。如受害人、目击者、知情人等;(2)调查内容。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受害人或者受害单位的情况。如受害人的生活作风、经济条件、社会关系、政治思想等情况。犯罪嫌疑人的有关情况,如性别、年龄、形象特征、作案手段和工具,可能作案的原因,以及历史情况、现实表现、去向等。发案单位有无异常情况和异常人物,案件发生的因果关系及证据等。,立案理由:主要针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交代、现场勘查、调查访问及鉴定结论的综合分析判断,说明立案的条件和依据,是对上述阶段所获材料、线索的客观分析,为拟定侦查计划提供关键性的依据。主要写明认定犯罪事实

25、确定案件成立的判断;对作案人数、作案时间、地点、手段、过程、是否第一现场的判断;明确犯罪嫌疑人的行为造成的后果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最后引用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条款具体来认定案件性质,提出立案要求,同时还要写明案件的严重程度,即说明立为一般案件还是重大或特大案件。,侦查计划:主要写明付诸行动的侦查方案。包括下列内容:侦查的组织领导及分工情况;侦查的方向、范围和主要目标;侦查的方法、步骤、措施、策略;侦查的预计期限以及特殊侦查方法的使用。 侦查计划大体如上,但案情复杂多变时应根据需要做修改,例如属预谋犯罪案件,还应当提出制止现行破坏和防止可能造成损失的措施。复杂案件的侦查计划一定要周密、详细、具体

26、,以防出现失误之处。 正文部分的制作项目较多,逻辑层次要严谨清楚,语言宜简明通顺,以突出重点为当。,(4)尾部 写明“以上报告,请批示”或“请审批”等结束语,这是报告类文书不可缺少的。然后签署制作机关全称、日期,加盖该机关公章。盖章宜端正大方,注意要骑年盖月。,三、刑事案件破案报告,1、概念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已经查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时,侦查即告终结。对于重大的或较典型的案件,要写出侦破案件的书面材料报请上级领导审批,这个书面材料即为破案报告。 承办案件的侦查部门认为需要破案或者部分破案时,在破案之前必须制作破案报告,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方能实施破

27、案。因而破案报告是相当重要的法律文书。但并非任何案件都需制作该文书,它只适用于重大或典型的案件,而一般刑事案件只需填写破案报告表。 破案报告向上级报告刑事案件侦查结果,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破案 报告是制作起诉意见书的依据,制作时要实事求是。,2、格式 领 导 批 示 关于一案的破案报告 破字(年度)号 一、案件侦查结果; 二、破案理由和根据; 三、破案的组织分工和方法步骤; 四、其他破案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意见。 公安局 年 月 日 (印章),3、正文,(1)案件侦查结果主要写明经侦查查明的犯罪嫌疑人的主要犯罪事实以及证据材料。根据案情分析罪犯作案的条件,活动情况。受害人受伤害及财物损

28、失情况。写清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作案动机和目的、和受害人的关系,犯罪嫌疑人去向。证据宜确凿可信、合法,证据与证据之间有较强的内在联系,使之形成一个证明体系和事实相呼应。这一部分内容与立案报告的案情分析部分相接近,但因案件已经侦破,故写时应从破案的角度,选择主要犯罪事实加以叙述即可。 ,(2)破案的理由和根据 分为事实概括和法律依据两个层次。首先对犯罪事实高度概括并确定案件性质,说明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以及对罪犯采取强制措施的必要性;然后写明破案的法律依据。从事实、法律两方面阐述破案理由的成立。 ,(3)破案的组织分工和方法步骤。主要写明根据分析判断制定的侦查计划和破案过程中的修

29、改、变更和补充。各方面侦查力量的组织情况与分工合作情况以及具体工作中是否有突出表现等均在此项写出。(4)其他破案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意见。主要写明在破案过程中准备采用的其他破案措施,是公开抓捕,还是秘密捕获。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逃跑的,要组织力量追捕,必要时可发布通缉令,或者要采取其他技术侦破手段等。还要制定破案后的工作意见,如何组织讯问、开展调查、补充证据等。,四、呈请拘留报告书,1、概念公安机关为了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实行刑事拘留,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临时性强制措施,呈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的书面材料,即为呈请拘留报告书。领导批准后即签发拘留证。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1条之规定,对现行犯或者

30、重大嫌疑分子,有下列七种情形之一者,可以先行拘留,即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被发觉的;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因此,呈请拘留报告书的作用很明显:可以保证实施刑事拘留的合法性;可以防止发生错误,保证实施刑事拘留的准确性;及时地羁押现行犯或重大嫌疑犯,可以保证案件侦破的时机性。,二、格式 领 导 批 示 批准人 (签名) 年 月 日 呈请拘留报告书 拘字(年度)第号 姓名 别名 性别 年 月 日 出生

31、 民族 籍贯 户口所在地 现住 职业 简历: 拘留的理由和根据: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1条之规定。特呈请对犯罪嫌疑人 刑事拘留。 妥否,请批示。 承办单位: 承办人 (签署) 年 月 日 印章,3、正文,由被拘留人的基本情况、简历、拘留的理由、法律依据组成。 1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共九项内容,应依次写出。 姓名,应以被拘留人户籍簿上填写的姓名为准。被拘留人的别名、化名、绰号等在犯罪过程中常使用的需填写,否则从略。如系外国人或者少数民族,应填写汉语译名,并在汉语译名后面注明其原文姓名。 籍贯,写祖籍地或出生地,后者更有参考价值。具体写到省、县(区)。 现住址,应以拘留前常住地

32、址为准。一般为户口所在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填后者。拘留前暂住旅馆、招待所或亲友家的,仍应填其户口所在地并注明当时住处。例如“住辽宁省新民县(暂住辽宁省营口市街号)”。,2简历。另起一段书写。其范围包括学历(从上小学起至呈请拘留时止)、社会经历(每一段起止时间内的工作单位、职务)、是否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满14周岁时有杀人、放火、抢劫等严重行为的应依时序注明。时间段要紧密衔接,有一个整体联系。如有犯罪嫌疑人二人以上,按主犯、从犯顺序依次写好上述项目。 3犯罪事实。写已经查明的犯罪事实,不能写无根据的推断。注意写清作案的时间、地点、手段、经过和危害后果等要素。 4法律依据。写

33、明被拘留人所具备的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的拘留条件,并以刑事诉讼法第61条第项之规定为法律依据,呈请批准拘留。,五、提请批准逮捕书,一、概念 公安机关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有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请同级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文书。,提请逮捕必须符合定义中的三个条件,也就是刑事诉讼法第60条第1款的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那么凡属下列情况的都不能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尚未查清;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已查清,构成犯罪

34、,但不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管制、拘役、罚金、没收财产等);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但无逃跑、自杀、继续犯罪的可能;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由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署,一式三份,公安机关存一份,其余两份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检察院审查批准。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事实有误,则不准逮捕;认为主要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则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接到检察院的批准逮捕决定书后,应立即填发逮捕证,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公安机关接到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如果犯罪嫌疑

35、人、被告人被拘留羁押,应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同时可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如认为检察院的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有误,可以要求复议和提请复核。 逮捕,是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最严厉的强制措施,必须慎重。,2、格式 公安局 提请批准逮捕书 捕字(年度)号 犯罪嫌疑人 性别 年 月 日 民族 籍贯 文化程度 职业 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简历: 经本局侦查,犯罪嫌疑人 有下列犯罪事实: 上述事实证明,犯罪嫌疑人 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条第 款,涉嫌 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十六条之规定,特提请批准逮捕。此致 人民检察院 局长 年 月 日 (局印) 附:

36、案卷材料 卷,3、正文,(1)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和呈请拘留报告书相同。 (2)简历。注意以下事项: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先行拘留的,应注明拘留的时间期间和羁押地点。便于检察院在审查批准逮捕过程中,依法提审犯罪嫌疑人。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在被收容审查期间被提请批准逮捕的,应注明收审日期、原因,便于检察院全面审查。其余事项与呈请拘留报告书相同。,(3)犯罪事实。这是重点部分,必须符合逮捕的三个条件,即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有逮捕必要的。在这个原则指导下,叙述犯罪事实就应避免两种倾向:一是求全心理。即站在结案的角度尽全力罗列所有的犯罪事实,而冲淡了主要事实,眉毛胡子一把抓,分不清主次,

37、破坏了提请逮捕的特点,二是求简心理。干巴巴几条筋,看似突出主罪,但过于简单不足以说明符合逮捕的条件。,因而叙述时就要注意避开这两个极端,应以简炼的文字写清有证据证明的犯罪事实及必要性。主要写明犯罪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动机和目的、受侵害的对象、犯罪的后果等要素。有两种以上罪行的,主罪在前,分层写明。共同犯罪者,先写共同罪行及每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责任和地位,再叙每个人单独犯罪的事实。然后,列举已知的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 当然,如果一人犯数罪或者一罪包括数个犯罪行为,只要把已经查清的犯罪事实叙述清楚就行了,不必把尚未查清的犯罪事实免强叙述,这一点仍然是围绕逮捕条件进行的。,(4)法律依据。这一部

38、分是在事实基础上指明犯罪嫌疑人构成了什么罪,构成犯罪的法律依据即刑法有关条款和提请逮捕的法律依据即刑事诉讼法第60条第1款和第66条的规定。,六、起诉意见书,1、概念 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移请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建议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的法律文书。 起诉意见书是公安机关在案件侦查终结后,所使用的重要司法文书,也是检察院审查案件,决定是否提起公诉的基础,是侦查预审活动的总结,集中反映了公安机关的办案质量,故制作时应严肃、认真、仔细,力求做到层次分明,条理清楚,结构严谨,客观真实地反映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9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

39、件,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起诉意见书,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局长)批准,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案件移送后,发现不应当起诉的或者人民检察退回补充侦查,经过补查,发现不应当移送起诉的,应及时撤回起诉意见书;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有新的犯罪行为或者应当追诉的同案犯,可根据案件情况,重新制作起诉意见书或者制作补充起诉意见书。,2、格式 公安局 起诉意见书 公起字(年度)号 犯罪嫌疑人 ,性别 ,年龄 ,民族 ,籍贯 ,文化程度 ,职业 ,住址 。 违法犯罪经历:经本局侦查终结,证实犯罪嫌疑人 有下列犯罪事实: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 的行为触犯了

40、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条 第 款,涉嫌 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特将本案移送审查,依法起诉。 此致 人民检察院局长 (印) (公安局印) 年 月 日 注: (1)犯罪嫌疑人 现 。 (2)附本案预审卷宗共 卷 页。,3、内容和制作方法,(1)首部 首部内容和制作方法与提请批准逮捕书基本相同,可参照制作。需要注意的有下列事项: 第一,文书编号中的文书代字应为“起”字。 第二,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有一点变化,即在起诉意见书中增加了“文化程度”一项。文化程度一般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如大学、大专、中专、高中、初中、小学等。没有学历的或学历较低,但通过自学、工作实践,已经掌握

41、了较高学历所 具备的知识、技术,填写时可写为“相当”,如“相当中专”;没有学历 又没掌握任何文化知识的写为“文盲”。,第三,违法犯罪经历。对犯罪嫌疑人前科情况以及受到治安处罚的情况应尽量表述清楚、具体,如刑种、时间、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服刑期间逃跑后又犯罪的或者刑满释放后又犯罪的以及解除劳动教养后又犯罪的应当写明逃跑或释放、劳教、解除劳教的具体时间。上述情节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处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劳改犯和劳教人员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属于从重或者加重处罚的条件。最后写明何年何月何日被哪一级检察院以何罪批准逮捕 如一案有数名犯罪嫌疑人,应按首犯、主犯、从犯、胁从犯的顺序分别说明。 第四,单位犯罪

42、的,应当写明单位的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性别和职务。,(2)正文 由案件来源、犯罪事实以及提出起诉意见的理由和法律依据三部分组成。 第一,案件来源。是一个简短的过渡性段落,说明了进行侦查的公安机关,并引出下文。这段文字凝炼简洁形成了固定语句,不能随意增删。,第二,犯罪事实。写已经查清的全部犯罪事实。所谓全部,一是犯罪的全部行为,涉嫌几条罪行就写几条罪行;二是犯罪的法定从重、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情节方面的事实;三是犯罪嫌疑人在侦查过程中检举、揭发他人犯罪活动或具有悔罪表现的事实。要围绕构成犯罪的四个要件展开叙述,但并非从理论上全面具体的叙述犯罪构成要件,而是通过对具体事实的时间

43、、地点、动机、目的、方式方法、经过、危害后果等要素的叙述体现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事实已具备了构成犯罪的四个要件即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时所侵害的客体、实施犯罪的具体行为、行为人是否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主观上是否具有故意或过失。,一案数名犯罪嫌疑人的,可先写共同犯罪的事实,后写每个人单独犯罪的事实,再分析每个人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及主、从犯地位。如对首犯,要着重叙述其组织、策划犯罪活动的事实,并阐明其在犯罪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对于从犯、胁从犯,要叙述他们在共同犯罪中的直接责任,并说明他们的从属作用。总之,这类案件一定要分清每个犯罪嫌疑人的地位、作用、罪责,以便保证下一个诉讼环节的真实、合法

44、。 事实的叙述过程中,要列举相应的证据。证据宜具体、有证明力、有针对性,可选择主要证据列入。,第三,理由和法律依据。这一段在格式中规定得相当明确,应写明犯罪嫌疑人触犯的刑法条款,构成的罪名,以及提出起诉意见的法律依据。制作时注意:一是表述语序不能颠倒,先引实体法条款后引诉讼法;二是有关定罪的条款一定要准确、全面,尤其是一案数人的情况,即要引用其共同适用的条款,还要引用各自相应的条款,应清楚有条理,使每项事实与相应的律文紧密衔接、准确无误。有的案件在定罪的条款之外,还要引用有关犯罪情节所适用的条款,不仅要引用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条款,而且还要引用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刑法、刑事诉讼法作出的补充规定的

45、条款。 被害人在侦查期间提出附带民事诉讼,一定要在结论中阐明。,(3)尾部 依次写明受文机关全称,局长署名盖印,制作日期,加盖局印和附项。 附注依格式,首先应写明侦查结案时犯罪嫌疑人现在何处,即在押地点或监视居住的住址等;其次写明本案预审卷宗多少册;附送本案赃、证物情况。,检察法律文书,一、概述 1、概念 检察法律文书是检察机关为实现法律监督职能所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总称。 我国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检察机关是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文书就是为实现和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实行检察监督的一种体现。,2、类别 200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检察业务的需要,综

46、合多年来的司法实践结果,重新制订了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格式(样本),从参加诉讼的类型看,包括刑事检察文书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检察文书。刑事检察文书是当前检察文书的主体。民事、行政检察文书是人民检察院对民事、行政判决进行监督而成的,目前这部分文书主要对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进行监督所制作的法律文书。,依照文书性质和作用刑事检察文书可分成七类139种。 (一)立案类该类有12种:立案决定书、不立案通知书、补充立案决定书。 (二)侦查类该类有81种:提押证、询问通知书、解剖尸体通知书、调取证据通知书、调取证据清单、搜查证、扣押物品清单、扣押邮件和电报通知书、停止扣押邮件电报通知书、查询个人储蓄存款通知书、

47、停止支付储蓄存款通知书、解除停止支付储蓄存款通知书、侦查终结报告、拘传证、取保候审决定书、保证书、逮捕决定书、批准逮捕决定书、起诉意见书、不起诉意见书等。,(三)公诉类该类有36种:起诉书、撤回起诉决定书、不起诉决定书、撤销不起诉决定书、提请抗诉报告书、刑事抗诉书等。 (四)执行类 该类有5种:停止执行死刑意见书、纠正不当假释裁定意见书等。 (五)申诉类该类共4种: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纠正案件错误通知书等。(六)刑事赔偿类 该类共10种:刑事确认书、刑事赔偿立案决定书等。 (七)其他类该类共3种:复议决定书、复核决定书、纠正案件决定错误通知书等。 另外,还有通用类文书,如检察意见书、建议书

48、、调卷函、送达回证。,二、立案决定书,1、概念 立案决定书,指检察院按照管辖范围,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符合立案条件,决定对案件行使侦查权时所制作的文书。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3条、第36条的规定,立案决定书作为审查起诉阶段以前最重要的检察文书之一,检察院应当提供给辩护人查阅、摘抄或者复制,以使辩护人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了解人民检察院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等,所以是公开性法律文书。,2、内容和制作方

49、法 立案决定书为填充式检察文书,共两联,其中第一联为存根,第二联附卷。 (一)正本。是决定立案侦查时制作的文书,具有启动侦查程序的作用。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首部,依次由标题、编号组成。 1标题。居文书正中分两行写明制作文书的检察院的全称和文书名称。 2文书编号。依顺序写明检察机关代字(院名代字和部门代字)、文书简称、年度、顺序号。其中文书简称固定为“立”。例如,X检反贪立20036号。 正文,正文的内容按照固定格式填写,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 条的规定,本院决定对(填写犯罪嫌疑人或单位的名称)涉嫌(罪名)一案立案侦查。 其中对于人民检察院自行发现或者公安机关等其他机关移送的案件,空白处填写。“八十三”,对于公民或单位报案、控告、举报或犯罪嫌疑人自首的案件,空白处填写“八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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