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京 工 业 大 学教 室 借 用 申 请 表申请人姓名 所在部门联系方式 是否使用设备 是 否借用时间 (注明节次) 借用理由单位意见签章:年 月 日备 注注:1.教室使用遵循“谁借用,谁负责”的原则,教室使用期间保证合法、安全、文明,不得用于营利性质的商业活动。2.单位意见须由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 单位公章。3.申请人必须为校内教职工。4. 教学事务部教学运行科地址:江浦校区明德楼 114/116 电话:58139184/581391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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