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缴当年社会保险费审批单组织机构代码: 社保登记证号码:单位名称(章)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经办人员 联系电话参保单位申报材料以及操作说明对于参保单位为个人申请补缴当前缴费年度或每年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未公布前,办理补缴上一自然年度养老保险费,视为当年补缴。办理时,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医疗保险,依据相关政策同时进行补缴。补缴当年所需材料:1. 参保单位填写补缴当年社会保险费审批单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2. 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3. 提交书面补缴申请(补缴申请需说明补缴原因及补缴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和补缴时间段)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4. 本单位成立、存续的证明材
2、料(营业执照副本(需年审)、开办文件等)复印件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5. 补缴期间职工与参保单位存在劳动(聘用)关系的证明(劳动合同书封面、首页、劳动合同期限页和职工签字页复印件)一式一份,每页加盖公章;6. 单位原始记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工资收入凭证原件及复印件(补缴时间段内)一式一份,复印件每页加盖公章和财务章。提交的补缴期间单位发放工资的原始会计凭证,必须装订成册,不能单独单张抽取,须提交完整的会计凭证页及全体职工工资发放明细。7. 提交地税局出具的补缴人补缴期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地税局网站中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系统的拷屏打印件并加盖公章。8. 因其他特殊原因补缴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
3、材料。9. 在五险合一企业版软件中录入补缴信息后打印出的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 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 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10. 在五险合一企业版软件录入补缴信息后导出的报盘数据(四险与医疗分别报盘,格式为 .DAT 的两个文件)。注:机关、事业单位补缴还需提供工资行政介绍信或派遣证。参保单位为个人补缴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费无需提交以上 1-8 项材料。特别提醒:1. 当日补缴需当日缴费,否则需重新申报。2. 补缴操作完成后,请单位到社保中心财务科四险和医疗窗口分别缴费,每月 1 日至 15 日可采用银行卡、支票两种缴费方式(如采用支票缴费方式并且四险和医疗都需缴费,参保单位需携带两张支票),16 日至 31 日只可采用银行卡缴费方式(标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均可)。3. 所提交的相关材料及表格均为 A4 格式纸张。补缴审批基本情况摘要由于单位原因,漏缴职工 (身份证号码: )等 名职工 年 月至 年 月的社会保险费。经审核相关申报材料,确定可以补缴,具体补缴情况见申办单和补缴明细表。 社保经办人 社保复核人北京市东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