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干部调京(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 ;办理主体编码:11010605RS事项编码 SP事项分类 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事项名称 干部调京(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 ;行使依据1、 关于解决中级专业技术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京人干字1993 第 4 号 );2、 关于解决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单位在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存档人员的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 (试行)(京人发1997106 号)办理主体 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条件一、高新企业办理夫妻分居的范围和条件:(一)办理范围:指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单位在市、区、县人事局所属人才服务中心委托存档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二)办理条件:
2、上述人员中凡本人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被在京单位聘用一年以上现仍被聘用的人员,其配偶系干部(含聘用制干部)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办理: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存档时间满 1 年的的人员;2、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存档时间满 2年的人员;3、夫妻双方均系大学本科毕业且在京一方存档时间满3 年的人员;4、在京一方处满 30 岁、存档时间满 5 年、其配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系我市急需的人员。取得博士学位或在工作中获得省(市)级及以上部门奖励、表彰的先进个人,可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予以办理。凡在市、区、县人事局所属人才服务中心存档的,存档时间(不含在其它人才服务机构存档时
3、间)可以累积计算。市、区、县所属其它单位的职工夫妻两地分居问题仍按本市有关规定办理。二、区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夫妻分居的范围和条件:(一)办理范围:区属机关、企事业单位。(二)办理条件:1、在京一方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干部;2、夫妻双方都是国家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在京一方工作满三年的干部;3、京外一方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系北京急需的专业技术干部。具备上述条件之一,并经区、县、局(总公司)人事部门考核,确属各单位业务骨干者,可不受各单位进京指标限制,由区、县、局(总公司)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法定期限申报材料齐全、领导签字后 10 个工作日内
4、,报送市局审批。承诺期限申报材料齐全、领导签字后 10 个工作日内,报送市局审批。办理部门 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流动调配科办理地点 北京市西站南路 168 号联系电话 010-63258392权力运行流程图 详见业务流程图服务表格常见问题解答 010-63258392监督电话 010-63258251在线办理链接夫 妻 分 居 办 理 流 程在京方用人单位申报报送市人力社保局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审核相关材料受理审查当场一次性告知办理落户及报道手续补充材料岗位说明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职能 办理人员 承诺期限1 受理岗审查申请材料完整准确性,根据政策受理程序的相关规定,作出受理决定区人力社保局 20 日2 审核岗依照行政许可条件和申办材料审查标准进行审查区人力社保局3 审批岗 决定是否准予许可 市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