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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10306 - 铁路电力、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docx

上传人:oceanpvg 文档编号:4748599 上传时间:2019-01-10 格式:DOCX 页数:124 大小:259.7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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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UDCP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TBTB10306201xJXXX-201X铁路电力、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Safety Constructional Regulations for Railway electric power and electric traction feeding Engineering(征求意见稿)201X-发布 201X-实施国家铁路局 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铁路电力、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Safety Constructional Regulations for Railway electric power and electric tr

2、action feeding EngineeringTB10306201XJXXX-201X(征求意见稿)主编单位:中国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中国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部门:国家铁路局施行日期:201X 年月日201X 年 北 京前言本规程是根据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2016年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国铁科法函201629号)的要求,为适应铁路建设安全生产的需要,着力构建人防、物防、技防的“三位一体”安全保障体系,规范铁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和施工作业行为,在铁路通信、信号、电力、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6-2009)基础上修

3、订而成的。本规程编制过程中进行了专题调研,系统分析了铁路电力、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管理现状、典型事故类型和有效预防措施,全面总结了以往施工安全的成熟做法和成功经验,认真汲取了近期安全事故的深刻教训,学习借鉴了国外有关施工安全的先进理念和管理方法,并广泛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本规程从技术、管理两个方面,按管理层、技术层、作业层三个层次,分别规定了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建设各方的工作内容与操作要求,具有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突出了对铁路电力、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安全的控制和指导作用。本规程共分6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电力、电力牵引供电、电气试验等。本次修订的主要

4、内容有:1.更新、纳入了近年来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要求。2.针对铁路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安全控制重点环节,明确了管理手段、技术措施和关键工序作业要求和必要的前置条件。3.适用范围修改为新建、改建铁路电力、电力牵引供电工程,增加了“术语”章节,明确了施工现场危险源和危害因素辨识与管理、风险管理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应急演练等方面的内容。4.电力工程增加了防感应电和距离带电体安全距离、六氟化硫气瓶的搬运和保管、气体柜安装、电缆线路挖沟作业、箱式设备安装、低压母桥和隧道照明施工、电力远动调试、过渡和改造施工应符合的相关安全要求,同时修订了跨越架搭设应符合的安全作业要求

5、。5.补充了一般规定接触网工程施工应考虑的危险源、危害因素,增加了高空作业、既有线施工作业防护、电气化使用轨行车辆应满足的相关要求,同时规定了施工中所用到的检测仪器应满足的使用条件。6.埋入杆件中增加了化学锚栓拉拔试验应符合的安全作业要求。7.增加了工厂化预配章节,规定了工厂化预配车间选址、设计、用电、消防,材料物品的管理、贮存、搬运、使用,专用机动车辆叉车的使用应符合的规定,以及切割机、台钻和电焊机作业以及腕臂和吊弦预配应符合的安全要求。8.增加吊柱装配、补偿装置、接触网设备安装、27.5kV电缆规定了施工过程中应符合的相关安全要求。9.删除了膨胀螺栓、吸流变压器、阀型避雷器、现场配电池电解

6、液、电容补偿相关内容。10.调整了“电力工程送电及开通”和“营业线及临近营业线施工”章节顺序;支柱、软(硬)横跨装配章节分为“支柱装配”和“软(硬)横跨装配”两个章节。11.电气试验增加电容负荷向量章节,规定了牵引变电所启动受电过程中,加载电容链接和拆除电容链接的安全要求。12.删除各种停电作业票附录。在执行本规程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 中国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万寿路南口金家村1号,邮政编码:100036),并抄送中国铁路经济规划研究院(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乙29号,邮政编码:100038),供今

7、后修订时参考。本规程由国家铁路局科技与法制司负责解释。本规程主编单位:中国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本规程参编单位:中国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本规程主要起草人:目录1 总则 12 术语 43 基本规定 54 电力 84.1 一般规定 84.2 变、配电所 .124.3 架空线路 .214.4 电缆线路 .274.5 低压配电 .324.6 电气照明 .364.7 防雷及接地 .394.8 电力工程送电及开通 .404.9 营业线及临近营业线施工 .435 电力牵引供电 .475.1 一般规定 .475.2 基础及构支架 .555.3 埋入件安装 .595.4 工厂化

8、预配 .615.5 支柱装配 .635.6 软(硬)横跨装配 .645.7 吊柱装配 .655.8 补偿装置 .665.9 承力索、接触线架设 .675.10 定位装置及悬挂调整 705.11 接触网设备安装 725.12 防雷、接地 735.13 附加导线 765.14 27.5KV 电缆 .795.15 变电所电气设备安装 815.16 电力牵引供电系统送电及开通 855.17 营业线及临近营业线施工 916 电气试验 .976.1 一般规定 .976.2 绝缘试验 .996.3 高压试验 1006.4 二次回路传动试验 1026.5 整组试验 1046.6 接触网短路试验 1056.7

9、电容负荷向量试验 106附录 A 各种警告标志 109本规程用词说明 113引用标准名录 114铁路电力、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条文说明 11511 总则1.0.1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体现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着力构建人防、物防、技防的“三位一体”安全保障体系,规范铁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和施工作业行为,保障人身、设备、设施及行车安全,制定本规程。1.0.2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改建铁路电力、电力牵引供电工程的施工。1.0.3 铁路电力、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应建立健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对施工安全管理、施工安全技术、施工安全作业进行全过程

10、、全方位管理与控制。1.0.4 铁路电力、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应严格按设计文件进行,全面贯彻设计意图,达到设计要求的安全使用功能,保障铁路运营安全。1.0.5 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建设各方应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1.0.6 建设各方人员应熟悉和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本规程的规定,经培训合格方准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条文说明: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93号) 第二十五条 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

11、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1.0.7 建设各方应采用合格的机械设备、仪器仪表、材料和安全防护用品等。条文说明: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93号)第三十四条 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2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第三十五条 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

12、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1.0.8 施工中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有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条文说明: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93号)第三十七条 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0.9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含安全保障措施。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应编制专项

13、施工方案,并按有关规定经审批后实施。1.0.10 建设各方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环境进行危险源辨识,对重大危险源编制应急预案,成立应急组织,配备应急物资,并按规定组织培训和演练。1.0.11 安全生产费用应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或提取,并专项管理使用。1.0.12 铁路电力、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应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积极改善施工条件,降低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并按规定配备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等用品。1.0.13 同一施工现场有多个单位同时施工或不同专业交叉作业时,应共同拟定现场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协调,共同执行。1.0.14 施工过程中应及时掌握气象、水文和地质灾害等相关信息,做好防范和应急工作。

14、1.0.15 建设各方应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事故隐患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1.0.16 联调联试应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保证必要的人员、机具及测试仪器的配备,并严格做到试车不施工,施工不试车。1.0.17 营业线施工及临近营业线施工,应严格执行现行国家及铁路有关安全生产及施工安全的规定。3条文说明: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639 号)第十六条 在铁路线路及其邻近区域进行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应当执行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铁路建设单位应当会同相关铁路运输企业和工程设计、施工单位制定安全施工方案,按照方案进行施工。施工完毕应当及时清理现场,不得影响铁路运营安全。1.0.18 本规程应与

15、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1)配套使用。1.0.19 铁路电力、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安全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42 术语2.0.1铁路工程基本术语标准GB/T 50262、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1 规定的有关术语适用于本标准。53 基本规定3.0.1 建设各方应按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1)第3.1 节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和项目特点,明确施工安全责任,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有效预防事故发生。3.0.2 建设各方应按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1)第3.2 节的规定做好施工

16、安全管理工作,按表 3.0.2 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表 3.0.2 施工安全管理检查表项目(工程)名称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单位 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情况1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2 安全资源配置3 安全管理制度4 安全管理目标5 安全教育培训6 专项施工方案7 安全技术交底8 风险管理9 应急预案检查单位: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3.0.3 建设各方应按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1)第3.2 节的规定做好施工安全技术工作,按表 3.0.3 进行检查并做好

17、记录。表 3.0.3 施工安全技术检查表6项目(工程)名称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序号 主要检查内容及要求 检查情况设计文件齐全1 设计文件设计文件现场核对2 安全技术标准 安全标准齐全、有效包含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3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编制、审批程序符合要求各专业重大危险源施工项目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4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程序符合要求制定操作规程和维修保养计划设备检验、鉴定记录5 机械设备建立管理台帐按规定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并有记录6 安全生产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7 施工安全协议 签订相关施工安全协议包含相应的安全操作要求8 作业指导书 编制、审批程序符合要求编制各级施工安

18、全技术交底文件并按规定交底9 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记录签认齐全制定安全检查计划10 安全检查 检查、整改记录齐全11 施工日志 施工安全情况记载真实完整编制设计、施工方案12 大型临时工程及过渡工程 检查验收检查单位: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3.0.4 建设各方应按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TB10301)第 3.5节的规定对参建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3.0.5 作业班组应按本规程各章节中“施工作业检查表”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73.0.6 作业班组负责人在每天开工前,应进行班前安全讲话,

19、向作业人员强调安全注意事项。3.0.7 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应按规定佩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84 电力4.1 一般规定4.1.1 电力工程施工的主要危险源及危害因素:1 深基坑开挖无防护;2 居民区基坑开挖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3 重大物资搬运未采取稳固防护措施;条文说明:删除 “4 变压器及箱式变电所吊装; ”电力专业中的重大物资包括变压器、箱式变电(所)站、灯塔灯桥、电杆等;搬运包括吊装。4 在高边坡、长及特长隧道内、特大桥上的施工作业无防护;5 临近带电体施工作业防护措施不到位;条文说明:防护措施不到位包括未接地或接地不良、未装设遮拦(围栏)、所使用的绝缘工具未检测绝缘性能等,可能导

20、致工作人员触电。6 在运行中的高、低压电力设备上的施工作业防护措施不到位;7 高处作业物体坠落打击。4.1.2 电缆过轨顶管,山区杆塔二次搬运,跨越架搭设,灯塔、灯桥的深基础施工,灯塔、灯桥、箱式变电所的吊运、就位等工序,既有电力工程改造中影响行车和既有设备安全的作业,以及新建设施开通等施工项目为重大危险源,施工单位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按有关规定审批或备案。在涉及重大危险源施工时,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进行现场指导,监理单位应进行旁站监理。条文说明:重大危险源是电力工程中安全管理的关键控制点,因此在这里特别规定并要求施工单位在重大危险源项目施工时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按有关规定审批和备案,

21、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等施工安全主管部门的专业工程师应旁站监理或指导。明确要求由铁路局组织其各级设备管理或基础设施的产权单位积极为施工单位提供既有设备、地下设施的位置和布置或分布图 ,以避免损坏既有设备和地下设施 ,并方便施工单位持续施工。94.1.3 运输和装卸超长、超高、超大电力物资、设备时除应符合现行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1)的相关规定外,尚应遵守下列安全规定:1 物资、设备重心与车厢承重中心应基本一致。2 易滚动的电力物资顺其滚动方向应用木楔掩牢并捆绑牢固。3 用超长架装载超长物资设备时,在其尾部应设置警告标志,超长架与车厢固定,物资设备与超长架及车厢应捆绑牢固。

22、4 运输过程中应限速行车,押运人员应加强途中检查,防止捆绑松动;通过山区或弯道时,防止超长部位与山坡或行车道及树木碰刮。5 钢筋混凝土电杆卸车时,车辆不得停在有坡度的路面上。每卸一根,其余电杆应掩牢;每卸完一处,剩余电杆应绑扎牢固。条文说明:超长、超高或超大电力物资设备的的运输和装卸在电力工程中是经常遇到的难题,也是电力工程施工中的重大危险源之一 ,因此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应多加小心 ,在运输和装卸前对运输的路况、地形地势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和了解,尤其在山区运输应对天气情况进行分析 ,冰冻雨雪天气应尽量避免运输和装卸。4.1.4 设备开箱检查及安装过程中,不得用硬物碰撞设备表面,尤其应加强对电瓷

23、产品的安全防护。条文说明:在设备开箱检查及安装过程中 ,硬物碰撞设备是较易发生的事情 ,硬物碰撞设备所导致的设备损伤有些是肉眼不易看到的 ,这就给设备的运行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 ,因此在这里对设备的开箱检查及安装进行了特别的规定。4.1.5 高边坡上作业前应首先对边坡危石等不稳定体进行处理,并在作业面上方设置防护措施。4.1.6 隧道内作业应保证照度充足、通风良好、排水畅通,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在长及特长隧道、瓦斯隧道内施工应制定相应的施工组织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4.1.7 多人同登一个构架柱或爬梯作业不得同时上下,且同一垂直面内不得上下同时作业。4.1.8 防感应电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1

24、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102 设备及线路不论停电与否均视为带电状态。3 作业前应按规定穿戴和配置好相应的防护用品。4 在设备及线路上作业前应先验电、放电、接地,连接接地线时先接接地端。5 接地线施工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1)接地线应使用多股软铜线,截面积不得小于 25mm,接地线应有透明外护层,护层厚度大于 1mm。2)接地线的两端线夹应保证接地线与导体和接地装置接触良好、拆卸方便。3)接地线有绞线断股、护套严重破损及家具断裂松动等缺陷时禁止使用。4.1.9 距带电体的安全距离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1 在带电体附近进行高处作业时与带电体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表 4.1.9

25、-1的规定。表 4.1.9-1 高处作业与带电体最小安全距离带电体的电压等级(kV) 10 35 66110 220 330 500工器具、安装构件、导线、地线与带电体的距离(m) 2 3.5 4 5 6 7作业人员的活动范围与带电体的距离(m) 1.7 2 2.5 4 5 6整体组立杆塔与带电体的距离(m)应大于倒杆距离(自杆塔边缘到带电体的最近侧为最小安全距离)条文说明:此条引自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 2 部分电力线路 DL 5009.2-2013 。表 3.3.1-2 高处作业与带电体最小安全距离带电体的电压等级( kV) 10 35 66 110 220 330 500工器具、安装

26、构件、导线、地线与带电体的距离( m) 2 3.5 4 5 6 7作业人员的活动范围与带电体的距离( m) 1.7 2 2.5 4 5 6整体组立杆塔与带电体的距离( m)应大于倒杆距离(自杆塔边缘到带电体的最近侧为最小安全距离)2 跨越不停电的线路施工时跨越架架面(含拉线)距被跨电力线路导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在考虑施工期间的最大风偏后不得小于表 4.1.9-2 的规定。表 4.1.9-2 跨越架与带电线路导线、地线的最小安全距离(m)跨越架部位 被跨越电力线电压等级(kV)1110 35 60110 220 330 500架面(含拉线)与导线的水平距离 1.5 1.5 2 2.5 5 6无地线时

27、,封顶网(杆)与导线的垂直距离 1.5 1.5 2 2.5 4 5有地线时,封顶网(杆)与地线的垂直距离 0.5 0.5 1 1.5 2.6 3.6条文说明:此条引自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 2 部分电力线路 DL 5009.2-2013。表 8.2.6 跨越架与带电线路导线、地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m)被跨越电力线电压等级( kV)跨越架部位10 35 60 110 220 330 500架面(含拉线)与导线的水平距离 1.5 1.5 2 2.5 5 6无地线时,封顶网(杆)与导线的垂直距离 1.5 1.5 2 2.5 4 5有地线时,封顶网(杆)与地线的垂直距离 0.5 0.5 1 1.5

28、 2.6 3.63 在临近带电体吊装时,起重臂及吊件的任何部位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 4.1.9-3 的规定。表 4.1.9-3 起重机械及吊件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安全距离(m)电压等级(kV)沿垂直方向 沿水平方向10 3 1.52040 4 260110 5 4220 6 5.5330 7 6.5500 8.5 8750 11 111000 13 1350 及以下 5 4400 8.5 8500 10 10660 12 12800 13 13注 1:750kV 电压等级的数据是按海拔 2000m 校正的,其它电压等级数据按海拔1000m 校正(海拔修正系数见绝缘配合 第 1 部分:

29、定义、原则和规则GB 311.1-2012)。注 2:表中未列电压等级按高一档电压等级的安全距离执行。条文说明:此条引自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 2 部分电力线路 DL 5009.2-2013 。12表 4.6.8 起重机械及吊件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安全距离( m)电压等级( kV)沿垂直方向 沿水平方向10 3 1.520 40 4 260 110 5 4220 6 5.5330 7 6.5500 8.5 8750 11 111000 13 1350 及以下 5 4400 8.5 8500 10 10660 12 12800 13 13注 1: 750kV 电压等级的数据是按海拔 2000m

30、 校正的,其它电压等级数据按海拔1000m 校正。注 2:表中未列电压等级按高一档电压等级的安全距离执行。4.2 变、配电所4.2.1 挖坑作业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条文说明:本条文是分析了历年来在运营线上施工频繁发生挖断地下管线影响行车事故及施工中造成塌方和坠落事故的诸多案例提出的要求。例如 ,在阳安线某变电所基坑开挖时 ,有工人在坑边放置了十字镐且坑上无人防护 ,该十宇镐不慎被其他人碰触而掉落坑内、将坑下挖坑人员的脚砸伤。1 施工前,施工单位应与地下设施和设备管理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设备管理单位应向施工单位现场划定地下埋设物位置范围。施工单位并按规定逐级交底到施工作业人员;作业时,设备管

31、理单位应进行现场监护和指导。2 当基坑靠近房屋、围墙时,应由施工技术人员调查后,提出具体的施工防护方案并组织实施,否则禁止开挖,避免由于坑壁不稳造成房倒墙塌,伤及人员。3 坑边不得放置重物和工具,弃土应距坑边 0.6m 以外,堆土高度不应超过1.5m;深基坑内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帽。4 碎石、工业或建筑垃圾、沙层、高水位地层及在开挖过程中会发生坑壁坍塌危险的基坑,应在开挖时对坑壁进行防护支撑。135 特殊地质情况,设计单位应提出基坑开挖的指导性意见。6 当开挖位置有地下电缆、管道时,应采取必要的探测措施或轻挖轻刨;当接近深度时,应从设备及设施路径两侧轻挖,禁止用镐刨。条文说明:探测措施包括挖探沟

32、、利用电缆路径探测仪探测等。7 在基坑开挖过程中,出现裸露电缆应采取防护措施,用木板进行硬防护,保证电缆不受力,上下基坑时不得借力或踩踏。8 在土质松软地带挖坑时应采用防护板或沉箱等加固措施,或按斜坡形开挖;斜坡形开挖坡度的大小应根据土壤的性质、湿度及坑深确定,并符合表4.2.1 的规定。表 4.2.1 土质松软地带挖坑的坡度土壤性质 坡 度砂土及砾土 1:0.75砂质粘土 1:0.5粘土及黄土 1:0.3坚土 1:0.159 湿陷性黄土、流沙等地区基坑施工宜采用锚、撑式排桩;悬臂式排桩;土钉墙;水泥土墙;放坡等支护结构形式。条文说明:各形式的具体做法及注意事项参见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基坑工程

33、安全技术规程 JGJ167-2009 3.1.13 基坑支护机构型式依据场地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场地湿陷类型及地基湿陷等级、开挖深度、周边环境、当地施工条件及施工经验等选用。同一基坑可采用一种支护结构型式,也可采用几种支护结构型式或组合,同一坡体水平向宜采用相同的支护型式。湿陷性黄土地区常用的支护结构形式可按表 3.2.6 选用。表 3.2.6 支护结构选型结构类型 适用条件锚、撑式排桩1. 基坑侧壁安全等级为一、二、三级2. 地下水位高于基坑底面时,应采取降水或排桩加载水帷幕措施3. 基坑外地下空间允许占用时,可采用锚拉式支护;基坑边土为软弱黄土且坑外空间不允许占用时,可采用内撑式支护悬

34、臂式排桩4. 基坑侧壁安全等级为二、三级5. 基坑采取降水或采取截水帷幕措施时6. 基坑外地下空间不允许占用时土钉墙1. 基坑侧壁安全等级一般为二、三级,且基坑坡体为非饱和黄土2. 单一土钉墙支护深度不宜超过 12m,当与预应力锚杆、排桩等组合使用时,可超过此限3. 当地下水位高于基坑底面时,应采取排水措施4. 不适用于淤泥、淤泥质土、饱和软黄土水泥土墙 1. 基坑侧壁安全等级宜为二、三级142. 一般支护深度不宜大于 6m3. 水泥土桩施工范围内地基承载力宜大于 150kPa放坡1. 基坑侧壁安全等级宜为二、三级2. 场地应满足方坡条件3. 地下水位高于坡脚时,应采取降水措施4. 可独立或与

35、上述其他结构结合使用10 开挖主变基础坑时,同时作业的人员之间应保持不小于 2m 的距离,且不得相对进行刨土作业。11 基坑作业应在基坑作业周围设置围栏、围挡等防护和警示标志,夜间设置红色警示照明标志。4.2.2 采取爆破方法开挖坚石坑时,除应符合现行铁路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1 的有关规定外,尚应满足下列规定:1 在路基、桥梁、房屋等重要建筑物及通信、信号设备附近进行基坑爆破时,应根据安全距离要求、坑深及地质情况采用控制爆破技术。2 变、配电所内的设备尚未安装,且已对所内存放的设备和器材采取了有效的防护措施。4.2.3 大型设备基础浇注施工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条文说明:大型设备

36、基础包括箱式变电站基础、箱式电抗器基础、灯塔灯桥基础、变压器基础等。1 浇注前应清理干净坑内杂物,并对基坑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基坑的稳固程度。有塌方危险的基坑应进行修复。2 在支撑模型板前应确认坑壁无裂缝和坍塌的危险,距坑口边沿 1m 范围内不得堆放料具。3 基础模型板的安放位置及稳定性应符合规定。4 需架设作业平台时,所用材料的规格应能满足作业平台的最大承载能力。5 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撑应牢固,不得踩踏钢筋造成移位。6 钢筋骨架起落时,下方不得行走站人。7 采用人力翻斗车运送砂石料时,前后车应保持一定距离。双手应扶牢车把倒料,不得双手脱把,防止翻车伤人。 158 用车子

37、向基坑或料斗倒混凝土,应有挡车措施,不得用力过猛和撤把。9 浇注混凝土使用的溜槽及串筒节间应连接牢固。操作部位应有护身栏杆,不得直接站在溜槽边上操作。10 使用震捣器应穿胶鞋,湿手不得接触电开关,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11 坑内有人捣固或进行其他作业时,坑上应有人防护,防止石渣落下伤人。12 混凝土搅拌机在运行中,不得将工具伸入筒内清料;进料斗升起时,不得在料斗下通过或停留。13 混凝土搅拌机停用时,升起的料斗应插上安全插销,或挂上保险链。14 基坑内有电缆、管道时应进行防护,不得把电缆、管道与基础浇制成一体。15 使用商品混凝土满足现行铁路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1的规定。4.2

38、.4 吊车组立构架施工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1 竖立构架前应对该施工区域的电力线、通信线、桥隧等情况进行施工调查。2 构架电杆堆放地点应平坦、坚实,支柱堆放应整齐、稳固,按规定位置设置垫木。3 吊车司机应掌握所吊电杆的重量,防止吊机超负荷而发生倾覆事故。4 立构架时,支柱倾斜度不应太大,防止坑壁因承受压力过大而造成塌坑,发生支柱倾倒事故。5 竖立构架时,构架基坑内不得有人。6 构架立起后,如需下坑工作时,应装好支柱整正器。确认坑壁稳固、无塌陷危险。坑内有人时不得移动支柱。7 向坑内放置底盘、卡盘时,坑内不得有人。8 构架柱整正后应及时回填,填土要分层夯实,每次回填不大于 0.3m,应夯实一次。冬

39、季回填土时,不得掺杂冰雪块等。在构架柱整正回填完成前,不应拆除整正器。9 整正器使用时,应用力均匀,注意平衡两整正器的动作,不得猛拉猛推,以防将构架柱折断。1610 整正钢柱时,地脚螺栓的螺母只可松动,不可卸下。4.2.5 人工组立构架时,应在电杆立起后,各方向的晃绳应绑扎牢固,稳固电杆的晃绳应绑扎在牢固可靠的地锚上。条文说明:根据施工现场多年施工经验 ,以及建设、监理、企业上级主管部门管理的需要而制定的。例如 ,阳安线某变电所组立 10m 构架时 ,因未设临时地锚 ,晃绳直接由几个工人拉着 ,电杆在调整过程中发生大角度倾斜 ,这几个工人均被晃绳拽倒 ,其中最前边的一个工人的双手被晃绳磨伤。4

40、.2.6 变、配电所电气设备安装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1 起重工作开始前,应检查起吊、运输工具的质量是否良好,钢丝绳接头处是否牢固,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2 在起吊、牵引过程中,吊臂、钢丝绳的周围、下方、内角侧和起吊物的下面,不得有人逗留或通过。4.2.7 变压器安装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条文说明:因为电力变压器是电力工程中重要和贵重的设备 ,而在变压器安装中每一道工序的疏忽都将导致人身和设备运行的安全。1 变压器的起吊、装卸和运输,应有专人负责指挥2 吊装吊绳应挂在变压器厂家指定的起吊位置,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变压器离开地面时,应暂停一下,进行安全检查。3 不得在变压器长轴一侧的两端同时顶升变

41、压器。4 用千斤顶或跨顶顶升变压器时,应在变压器下垫以坚实的木板,以防止千斤顶或跨顶发生故障时,变压器倾斜翻倒。5 充氮运输的变压器,安装时应采用由器身底部放油阀向器身内部充入新鲜空气的方式进行排氮操作。未经充分排氮前,施工人员不得进入器身内作业。进入器身内作业时,通风及照明设施应良好且接地可靠,并有专人监护。6 充油运输的变压器,从器身向外排油时,在打开器身底部放油阀前,应首先打开器身顶部的任一法兰盖板或放气塞,防止器身内部形成真空而发生变形。7 对变压器进行热油循环干燥处理时,工作人员不得离开干燥操作现场,并应随时监视及控制干燥温度。干燥现场不得存放易燃物品,并应配备消防灭火器材。174.

42、2.8 断路器安装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1 调整弹簧操动机构时,应使用专用工具,不得徒手直接操作。2 进行断路器调整,调整人员应避开触头测量杆(管)的行程范围。3 安装或连接六氟化硫断路器的水平传动杆及保护管时,不得在操动机构储能且未闭锁的情况下直接连接。4 对六氟化硫断路器进行充气时,其容器及管道应干燥,工作人员应戴手套和口罩。5 在断路器调整过程中,操动机构应有专人进行操作,每次合闸之后应将脱扣闭锁板直接锁住。6 不得在有压或储能状态下,对液压或弹簧储能机构进行拆装检查工作。断路器及其传动装置进行测量检查时,操作人员应避开开关可动部分的动作空间。7 放松或拉紧开关的储能及自动释放弹簧时,应使

43、用专用工具,不得徒手操作。4.2.9 在电容补偿柜安装电容时,应对电容器进行充分放电,并将引线端子短连后进行安装。4.2.10 隔离开关在调整时,应避开开关触头的活动范围,不得蹬踏传动杆。4.2.11 安装避雷器时,作业人员不得蹬踏避雷器,不得利用敲击的方法将避雷器计数器回零。4.2.12 各种组合电器安装时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1 正式安装前,不得擅自打开各种组合电器的任一法兰盖板或阀门,防止组合电器密封破坏,引起受潮。2 在组装过程中,所有打开的法兰盖板应进行临时遮盖,避免污物进入器身内部。3 六氟化硫气瓶的搬运和保管1)六氟化硫气瓶的安全帽、防振圈应齐全,安全帽应拧紧;搬运时应轻装轻卸,不

44、得抛掷、溜放。2)气瓶应存放在防晒、防潮和通风良好的场所;不得靠近热源和油污的地方,水分和油污不应粘在阀门上。3)六氟化硫气瓶不得与其他气瓶混放。18条文说明: 引自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 3 部分:变电站 DL 5009.3-20135.1.2 断路器、隔离开关、组合电器安装。4 六氟化硫气瓶的搬运和保管,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1)六氟化硫气瓶的安全帽、防振圈应齐全,安全帽应拧紧;搬运时应轻装轻卸,不得抛掷、溜放。2)气瓶应存放在防晒、防潮和通风良好的场所;不得靠近热源和油污的地方,水分和油污不应粘在阀门上。3)六氟化硫气瓶不得与其他气瓶混放。4.2.13 盘、柜安装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1

45、 对重心不稳的盘、柜,在安装固定前,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安装就位后应立即拧紧固定螺栓,不得浮放。 2 盘、柜搬运安装时,应防止挤压手、脚和损坏盘、柜上的设备。3 盘、柜在未固定牢固前应有防倒措施。4 推动液压小车时应缓慢行进,注意盘、柜体的行进方向,随时纠正,防止倾斜。5 临时用的枕木平台应摆放牢固水平。4.2.14 气体柜安装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1 柜体安装时应符合本规程 4.2.13 条盘、柜安装的安全要求。2 在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上及周围的工作应遵守下列规定:1)作业人员进入六氟化硫配电装置室,应先通风 15min,并检测六氟化硫气体含量。单独一人不得进入六氟化硫配电装置室内工作。2)进入

46、六氟化硫配电装置低位区或电缆沟进行工作,应先检测含氧量(不低于 18%)和六氟化硫气体含量(不超过 1000L/L)是否合格。3)取出六氟化硫断路器中的吸附物时,应使用防护手套、护目镜及防毒口罩、防毒面具(或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等个人防护用品。清出的吸附剂、金属粉末等废物应按照规定进行处理。4)断路器未充气到额定压力状态,不应进行分合闸操作。条文说明:引自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 3 部分:变电站 DL5009.3-2013。195.1.2 断路器、隔离开关、组合电器安装。13 在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上及周围的工作应遵守下列规定:1)在室内,六氟化硫配电装置应按设计安装有六氟化硫气体泄漏检测装置,

47、六氟化硫气体泄漏检测探头应安装在六氟化硫配电装置下部的地面部位。设备充装六氟化硫气体时应开启通风系统,并避免六氟化硫气体泄漏到工作区,工作区空气中六氟化硫气体含量不得超过 1000L/L 。2)工作人员进入六氟化硫配电装置室,入口处若无六氟化硫气体含量显示器,应先通风 15min,并检测六氟化硫气体含量合格。严禁单独一人进入六氟化硫配电装置室内工作。3)进入六氟化硫配电装置低位区或电缆沟进行工作,应先检测含氧量(不低于 18%)和六氟化硫气体含量(不超过 1000L/L )是否合格。4)取出六氟化硫断路器、组合电器中的吸附物时,应使用防护手套、护目镜及防毒口罩、防毒面具(或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等

48、个人防护用品。清出的吸附剂、金属粉末等废物应按照规定进行处理。5)在设备额定压力状态下,设备瓷套周围不应进行有可能损伤瓷套的工作,否则应事先做好瓷套保护措施。6)断路器充气到额定压力状态下不应进行分、合闸操作。3 室内设备充装六氟化硫气体时,周围环境相对湿度应不大于 80%,同时应通风,避免六氟化硫气体泄漏到工作区。条文说明: 引自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GB26860-2011 。11 在六氟化硫( SF6)电气设备上的工作11.1 在六氟化硫( SF6)电气设备上的工作内容包含,操作、巡视、作业、事故时防止六氟化硫泄漏的安全措施 ,其具体的安全要求、措施等应遵照国家

49、、行业的相关标准、导则执行。11.2 不应在 SF 设备防爆膜附近停留。11.3 设备解体检修前 ,应对 SF 气体进行检验 ,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11.4 室内设备充装 SF6 气体时 ,周围环境相对湿度应不大于 80%,同时应开启通风系统 ,避免 SF 气体泄漏到工作区。2011.5 设备内的 SF6 气体不应向大气排放 ,应采取净化装置回收 ,经处理检测合格后方可再使用。回收时工作人员应站在上风侧。11.6 进入 SF6 电气设备低位区或电缆沟工作 ,应先检测含氧量 (不低于 18%)和 SF6 气体含量 (不超过 1000HL/L)。11.7.SF6 电气设备发生大量泄漏等紧急情况时 ,人员应迅速撤出现场 ,开启所有排风机进行排风。未佩戴防毒面具或佩藏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的人员不应入内。4 六氟化硫气体回收、抽真空及充气工作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1)对六氟化硫断路器进行气体回收、抽真空及充气时,其容器及管道应干燥,施工作业人员应戴手套、护目镜和口罩,并站在上风口。2)设备内的六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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