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发商交房必须提供“五证两书一表”一、 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该项目位置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律凭证。二、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需求的法律凭证。三、 国有土地使用证 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经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座落、用途、土地使用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四、 建设工程施工证 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无开工证的建筑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无以上 4 证,项目用地和建筑违法)五、 商品房销售(预售)许
2、可证 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性文件。没有此预售许可证,所填写的“购房合同、内部协议”等都是无效的。六、 “两书” 商品房质量保证书 、 商品房使用说明书 。七、 “一表”是指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 。备案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如果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就属于“黑楼” ,是不能入住的。购房者填写购房合同时,一定要在购房合同第八条注明:开发商向购房者交付房屋时提供“两书一表”时还要同时提供“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购房者验房的时候不能只看开发商有没有这张备案表,一定还要仔细察看各个分项有没有都备案,尤其是消防验收备案表一栏是否通过。竣工验收备案表对
3、房地产开发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只要将项目送交主管建设部门备案后,开发商就必须对其建设的楼盘质量终生负责,即使是十年 20 年以后出现质量问题,经查如果是开发商的过失,一样可追究其法律责任。另外, 开发商交房时还要提供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或区局直属测绘队出具的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 (或竣工实测表 ) 、室内环境监测报告和物业管理公约 (约定物业管理的细节) 。在此特提醒购房户,要看清证件的填发日期、盖章单位、工程名称等是否清楚协调。如果购房者认为房屋符合约定,并最后在房屋验收交接单上签字以后,开发商就完成了房屋的交付。如果开发商提供的材料不齐全,购房者有权拒绝接受房屋,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开发商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