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沪府发 201118 号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 年)的通知 (国发2009 12 号)和 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的实施意见,制定上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到2012 年)重点实施方案。一、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一)实施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贯彻实施国家九类 21 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将具体内容增加到 42 项。在实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础上,逐年新增实施新生儿疾病筛查、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60 岁以上老人接种肺
2、炎疫苗等 3 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各级财政保障所需经费,覆盖全体居民。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和绩效考核制度,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方法,加强督导和检查。(二)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实施第三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重点改善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妇幼卫生、 卫生监督等公共卫生机构的设施条件。整合市级妇幼保健资源,加快建设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完善各级各类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岗位设置,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整合全市医学科研资源,搭建国内外合作平台,加强对重大公共卫生问题的联合攻关。加强流行病学、卫生毒理学、微生物学、环境与职业卫生、健康教育等学科建设
3、,大力培养现场流行病学等应用型公共卫生技术人才。研制和推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适宜技术、中医药预防保健方法和技术,完善技术规范,健全管理制度和流程。继续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加强采供血机构建设和血液质量控制,完善临床用血综合评价和考核体系。探索开展气象公共卫生研究与服务。(三)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和医疗机构为支撑、全社会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预防控制体系。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治工程,积极开展慢性病的综合干预,提高慢性病管理率和控制率。开展高危人群健康管理,探索实施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主要慢性病早期筛查和病人社区综合管理。健全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和
4、信息发布制度。(四)加强妇幼卫生保健。推广应用孕产期适宜保健和干预技术, 优化孕产期保健服务模式。完善以社区为基础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模式,提高生殖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探索建立儿童综合发育干预、评估体系;逐步建立和规范遗传代谢病等本市常见出生缺陷筛查、诊断和管理体系,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水平。开展儿童精神卫生需求评估。(五)加强学校卫生服务。实行“医教结 合” ,探索“一校一医” 工作模式,加强学校卫生保健人员队 伍建设。将学生生长发育、心理健康纳入师范院校教育内容。开展校园内急救知识和技能全员培训。通过加强运动、合理营养等干预措施,降低学生肥胖发生率。加强学生心理健康干预和服务。加强因病缺勤缺课
5、报告,完善学校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机制。(六)全面提升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以技术储备为基础,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和技术方案,建立实验室及现场快速检测方法,配备相应设备和试剂,加强人员培养和科学研究。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现场侦检和采样、流行病学调查、医疗救援等方面的公共卫生应急专业技能培训。以应急处置为重点,根据应急处置预案,有计划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演练,提高现场处置效率。加强“120”、 “119”、“110”应急系统的联动,构建立体式、跨区域、多部门协调合作的应急医疗救治系统。加强危重孕产妇会诊抢救中心、危重新生儿会诊抢救中心和专科急救中心的建设。(七)努力提升公共卫生监
6、督能力。完善公共卫生监督体系,推进郊区卫生监督派出机构的设置,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执法装备和车辆配置达到国家和本市规定标准。建立公共卫生监督的监测预警决策支持平台,加强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等公共卫生监督工作。加大食品药品安全保障相关经费投入力度,建立健全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网络和监测信息共享平台,配备食品药品相关监督设备和快速检测装备。充分运用高科技手段,逐步建立高风险食品的溯源系统,健全药品安全实时监控系统。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发挥好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指挥中心的作用。加强对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提高食品安全水平。(八)加强职业病综合防治。健全政府
7、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建设,保障工作经费。 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主体意识,加强职业健康监护。进一步发挥工伤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的作用,搞好职业病患者的医疗救治。探索采取商业保险方式,鼓励用人单位投保,提高职工的职业健康保障水平。(九)推进全民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以 建 设 健 康 城 市 为平 台 ,结 合 开 展 健 康 社 区 、健 康 单 位 和 健 康 生 活 方 式 行 动 ,加 强 健康 知 识 的 宣 传 ,使 市 民 的 健 康 素 养 明 显 提 高 。围 绕 控 油 、控 盐 、控烟 、控 体 重 、适 量 运 动 、合 理 用
8、药 和 控 制 抗 生 素 滥 用 等 重 点 ,开 展形 式 多 样 的 健 康 宣 传 和 健 康 促 进 活 动 ,并 面 向 全 市 居 民 家 庭 免 费发 放 相 关 实 用 健 康 工 具 。在 居 (村 )委 会 推 广 建 立 市 民 健 康 自 我 管理 小 组 ,在 企 事 业 单 位 探 索 和 推 广 职 工 健 康 自 我 管 理 活 动 ,全 市培 育 1 万 名 健 康 自 我 管 理 活 动 志 愿 组 织 者 ,每 年 组 织 20 万 名 人群 参 加 健 康 自 我 管 理 活 动 。(十)切实保障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业
9、务经费、发展建设经费由政府预算全额安排,服务性收入上缴财政专户或纳入预算管理。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2011 年起按照常住人口标准,各区县人均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应高于 50 元。切实保障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二、实现本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一)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本市多类型的医疗保险制度,简化医保人群划分,将从事自由职业人员和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将外来从业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缩小不同人群待遇差距,形成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主体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到 2012 年,基本医
10、疗保障制度覆盖本市城乡居民,参保(合)率达到 90%以上。(二)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缩小不同医保制度之间、城乡之间的医保待遇差距,搞好各类医保制度的转换衔接,逐步形成合理的医保待遇梯度。逐步调整各类制度的医保支付比例,适度提高市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从 7 万元提高到 28 万元,达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 6 倍,超过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报销 80%。归并人群分类, 调整按照出生年月享受相应医保待遇的办法,缩小待遇差距。优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综合减负办法。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6 倍,住
11、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 70%左右。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11 年全面落实区县级统筹。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水平,逐步达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均筹资水平。新农合参合人员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和三级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门诊基本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 80%、70%、60%和 50%;政策范围内住院基本医 疗费用报销比例平均达到 70%;落 实新农合大病减贫补助政策,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农民年人均纯收入 6 倍以上。相应提高新农合筹资水平,逐步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水平接轨。完善新农合“ 以奖代 补” 的财政投入 办法,提高财政 资金使用效率。逐步提高外来从业人员医
12、疗保障水平。(三)完善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完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总额预算支付方式,研究按照病种付费和按照人头付费的支付方式。根据本市组建的医疗联合体性质、运行方式和管理体制等情况,探索研究支持医疗联合体的医保支付方法。根据本市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调整,通过经济杠杆引导参保人员合理就医。探索单病种管理等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基金使用监管。(四)探索建立老年护理保障计划。按照“分步实施、循序渐进” 的原 则,整合利用各 类老年护理资 源,建立多层次、多元投入的老年护理保障计划。积极研究制订老年护理保障筹资、支付、运行、服务、评估等政策。(五)发展补充医疗保障制度。完善补充医疗保障制度,推动职工医疗互助保
13、障计划、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住院互助基金、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和其他各类补充医疗保险的发展。加快发展商业医疗保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应不同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促进补充医疗保险机构、商业保险机构和医疗机构信息共享,探索直接结算,简化理赔手续。(六)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搞好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制度和社会综合帮扶工作的衔接。增加医疗救助资金投入,调整和完善医疗救助政策,简化医疗救助审批程序,推进定点医疗机构实时结算医疗救助费用,实施事后医疗救助向事中、事前救助转移。试点开展取消低收入家庭的医疗救助病种限制;在住院救助的基础上,逐步开展门诊救助。针对因病致贫“支出型” 贫困人群,制定政府救
14、助和社会帮扶相结合的政策措施,切实缓解其实际困难。三、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公平可及、价格合理的基本药物(一)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成立市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委员会,负责本市基本药物制度有关重大事务决策。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307 种的基础上,根据本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的实际情况,增加 381 种社区基本用药。2011 年起,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国家基本药物和本市增补药物的范围内配备使用药物,并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按照国家要求,逐步提高各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的使用比例。(二)建立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将基本药物统一纳入市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体系,实行单一货源承诺、量价挂钩的
15、集中采购方式,明显降低基本药物价格,由中标药品生产企业自主选择具有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建立核查档案。开展对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处方工艺核查,严格执行GMP 的有关规定。加 强对基本药物配送企 业监管,严格执行GSP 的有关规定。对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全面实施基本药物电子监管码追溯管理。探索药品“ 监督检查、快速筛查、靶向抽样、目标检验” 的抽验模式,发挥抽验 的最大效能。完善药物储备制度,确保临床必需、不可替代、用量不确定、不常生产的基本药物生产供应。(三)建立基本药物优先选择和合理使用制度。将基本药物品种全部纳入本市各类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提高报销比例。完善医疗机构
16、用药管理、处方审核制度,加强对医务人员基本药物制度与合理用药的培训和考核。加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健全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基本药物制度宣传,提高市民对基本药物的认知程度,普及合理用药常识,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良好氛围。四、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便捷的基本医疗服务(一)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制定本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加强医疗资源准入管理,优化全市医疗资源布局。实施郊区三级医院建设“5+3+1 ”工程,即在浦东新区、闵行区、嘉定区、宝山区和原南汇地区各引进一所三级医院,积极支持崇明县、奉贤区、青浦区中心医院升级为三级医院,迁建金山医院,使郊区各区县都拥有至少一所三级综合医院
17、。中心城区三级医院原则上不再增加床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按照街道(乡镇)所辖范围规划设置。(二)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完善由机构护理、社区护理、居家护理组成的老年护理服务体系。优化老年护理服务资源,提高老年护理服务效率,整合和利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部分二级医院、社会办医疗机构等现有医疗资源提供老年护理服务。增加家庭病床,鼓励居家护理。探索建立老年护理分级管理模式,制定老年护理服务规范、老年护理机构出入院标准和第三方评估办法。加强康复医疗资源的配置和人才培养,推进部分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加强精神卫生工作,市级层面重点建设市精神卫生中心,区县级层面完成 18 个区县的精神卫生中心标准化改造,加
18、强社区精神卫生防治,大力发展社区精神卫生康复站。进一步完善民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相关政策,逐步给予符合区域卫生规划、技术质量成本优势明显的非公立医疗机构相应的医保定点待遇。(三)健全中医服务体系。以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为龙头,以国家中医药发展综合试验区为平台,整合市和区县两级中医医疗、教育、科研资源,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结合市级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推进研究型中医医院部市共建项目。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新建隶属三级中医院的中医门诊部,加强政府举办的二级中医医院建设,推进实施中医坐堂诊所项目计划。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技术传承,建设中医临床重点学科、中医临床优势专科、推广应用中医诊疗适宜技术。建设
19、中医药人才队伍,培育中医药高级领军人才,开设高级西医师“西学中” 研修班,实施优秀中青年和“杏林新星 ”人才培养计划。加 强国际标准化组织中医药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建设,组织研究中医医疗、护理、中药药剂质量控制相关标准。(四)推进医疗资源整合。鼓励采取多种方式整合医疗资源,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探索组建区域性医疗联合体,在本市选择 23 个区县先行开展改革试点,在探索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再逐步向全市推广。医疗联合体实施“统一运行管理、统一医保预付、统一资源配置”,创新服务模式和服 务手段,推进分级医疗、社区首诊、双向转诊,为市民提供全程医疗服务和健康管理。市民可选择现有的就医方式,也可选择医疗联合
20、体签约就医,选择 与医疗联合体签约就医的可享受就医服务优惠政策。五、探索以家庭医生制度为基础的社区卫生服务新模式(一)规范社区卫生服务。围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功能定位,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项目和服务标准,进一步引导基本医疗服务重心下沉社区。开展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深化社区卫生服务模式改革,完善全科团队服务模式。针对社区各类人群加强社区三级预防,积极开展健康管理,每年完成一定数量的适宜技术推广应用,提高服务能力。开展家庭医生制度试点,家庭医生负责对一定数量的人群开展疾病管理和健康管理,形成更为紧密的服务关系。引导本市居民与社区家庭医生自愿签约首诊;探索按照服务人口付费的医保支付方式
21、。坚持服务数量与服务质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政府投入、医保定点资格、医务人员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据。采取定向培养的方式,充实农村基层医师队伍,通过镇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下派至村卫生室开展工作。根据乡村医生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的数量、质量和满意度,对乡村医生进行考核补助。(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核定任 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 的原则, 强化政府责任,完善投入机制。加 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财务监管,实行事前审批、事中监督、事后审计和绩效评估,完善
22、预算调整机制和预决算审核制度。(三)完善医保总额预付办法。合理确定各区县的医保预付额度, 预付资金按月拨付。医保基金增量部分的预算分配,适度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倾斜。明确医保总额预付制度下的医疗机构相关财务管理操作规定。六、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一)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实现 所有权与经营权的适度分离,公立医院出资人代表行使公立医院所有权,推进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建立对经营者履行职责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开展部市共建,市政府分别与卫生部、解放军总后勤部共建卫生部在沪部管医院、第二军医大学附属医院,加强全行业属地化管理。(二)推进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构建以战略规划、全
23、面预算、 绩效考核、质量管理、资产监管、审计监督为核心的专业化管理制度,促进医疗机构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改进医疗服务。 严格医院预算和收支管理,加强成本核算与控制,实施内部和外部审计制度,在大型综合医院实行总会计师制度。剥离“院中院”,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特需床位。推行临床路径管理,优先使用适宜技术和基本药物。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科学合理核定人员编制,完善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制度,全面实行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探索注册医师多地点执业办法和形式。建立以岗位责任、服务质量、患者满意度等为核心的绩效考核机制。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行不直接与医疗服务收入挂钩的医院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制度和
24、以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为基础的内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三)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以公益性为导向,以服务成本为基础,合理确定医疗服务价格。完善政府投入机制,逐步实现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向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转变。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建设等发展建设支出,经专家论证和有关部门批准后,纳入项目库管理,所需资金由政府根据项目轻重缓急和承受能力逐年统筹安排。按照服务成本,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对口支援等公共服务经费,对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给予专项补助。探
25、索对中医院、传染病医院、精神病院、职业病医院、妇产医院、儿童医院、康复医院、老年护理机构实行分类管理的办法,在政府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标准和贷款行为。(四)推进公立医院监管机制改革。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疗机构综合评价体系,将评价结果作为财政投入、医保定点资格、院长绩效考核等的重要依据,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医疗服务要素准入管理,严格控制医疗机构基建项目规模,严格控制大型医用设备准入。强化医疗服务行为监管,实施医疗机构“ 一户 一档” 、医 务人员“一人一档”和不良 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制度,逐步推行医疗机构卫生监督联络员制度,完善医疗机构自我管理和监督机制。实施医
26、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完善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等管理办法,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和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支出监管。探索实行医保诚信管理、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等制度,完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契约化管理。探索建立社会第三方的公立医院评价制度。推行医院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五)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不断深化医保和医疗联动改革,通过完善医保预算管理和医保总额预付制,形成医疗机构积极主动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内在动力,保障患者合理的医疗需求,提高患者满意度。规范医保病人自费药品和医用材料的使用。加大药品和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力度。进一步扩大检验检查结果互认范围,减少重复检验检查。将医药
27、费用控制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公立医疗机构院长绩效考核体系和医院等级评审体系。公立医疗机构要坚持公益性办院方向,加强医疗服务、医疗收费管理,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杜绝乱收费、分解收费等行为,减轻病人负担。(六)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加强宣传引导,形成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务人员的社会风气,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大力弘扬救死扶伤、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开拓进取、 乐于奉献的行风,促进医务人员廉洁行医。改善医务人员的工作条件,保障医务人员合理的收入待遇,探索建立医务人员收入的合理增长机制。合理确定医务人员工作负荷,科学配置人力资源。加强医院文化建设,畅通利益诉求渠
28、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人文关怀。优化医务人员执业环境,完善医疗执业保险,积极发展医疗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责任险,建立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依法治理“ 医闹” 行为。七、加强医学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一)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按 照 “政 府 主 导 、各方 参 与 、统 一 管 理 、规 范 培 训 ”的 原 则 ,积 极 试 点 探 索 ,逐 步 建 立与 国 际 接 轨 的 住 院 医 师 规 范 化 培 训 制 度 ,培 养 高 质 量 的 临 床 医 师队 伍 。住 院 医 师 培 训 基 地 原 则 上 设 置 在 本 市 符 合 条 件 的 三 级 医 疗机 构 ,少 数 可 设
29、 置 在 具 有 显 著 专 科 优 势 的 二 级 甲 等 医 疗 机 构 。市卫 生 部 门 要 根 据 培 训 基 地 的 培 训 能 力 和 全 市 培 训 需 求 ,合 理 确 定培 训 基 地 数 量 和 每 个 培 训 基 地 招 录 住 院 医 师 的 数 量 。从 2010 年起 ,每 年 完 成 2000 名 左 右 的 住 院 医 师 规 范 化 培 训 ,并 全 部 集 中 在经 认 定 的 培 训 基 地 进 行 ,其 它 医 疗 机 构 不 再 承 担 住 院 医 师 培 训 职能 。各 级 医 疗 机 构 要 将 住 院 医 师 规 范 化 培 训 合 格 证 书
30、 作 为 新 进 人员 聘 任 临 床 医 学 类 初 级 医 师 岗 位 和 晋 升 临 床 医 学 类 中 级 专 业 技 术职 务 任 职 资 格 的 重 要 依 据 之 一 ;住 院 医 师 培 训 对 象 工 资 待 遇 参 照培 训 基 地 同 类 人 员 待 遇 ,并 依 法 参 加 养 老 、医 疗 、失 业 、生 育 、工伤 、公 积 金 等 规 定 的 社 会 保 障 ,享 受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以 及 合 同约 定 的 相 关 福 利 待 遇 。将 全 科 医 师 培 训 纳 入 住 院 医 师 规 范 化 培 训体 系 ,提 高 全 科 医 师 培 养 的
31、 比 重 ,加 强 全 科 医 师 临 床 培 训 基 地 和社 区 培 训 基 地 建 设 ,探 索 全 科 医 师 定 向 委 托 培 养 方 式 ,形 成 一 支“下 得 去 、用 得 好 、留 得 住 ”的 全 科 医 生 队 伍 ,提 高 基 层 医 疗 卫 生 服务 能 力 。(二)加强医学学科建设和优秀人才队伍培养。实施新一轮医学学科建设计划,加强临床医学中心和重点学科建设。建设若干所临床和基础医学研究紧密结合、转化医学机制完善、临床新技术不断涌现、疑难重症诊治技术优势明显的现代化研究型医院,争取进入国家级临床医学中心行列,提升国际学术影响力。探索建设若干个转化医学中心和市级临床
32、研究基地。构建上海医学科学研究平台,优化完善市预防医学研究院、市中医药研究院、市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市食品药品安全研究中心的运行机制,以解决临床实际问题、转化形成适宜技术、降低医疗费用为导向,加强联合科技攻关,更好地发挥平台作用。推进医学领军人才、优秀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医学人才梯队建设计划,打造具有国际知名度的一流医学专家队伍,培育德才兼备的医学专家后备队伍。探索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与上海高校食品安全监管人才联合培养机制,加速食品药品监管人才培养。不断完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专家队伍。加强院前急救人员培养,探索建立医疗救护员制度。八、建设基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卫生信息化工程(一)建设统一
33、标准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按照国家颁布的健康档案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结合本市实际,为本市常住居民建立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和主要卫生服务记录两部分内容的电子健康档案,为来沪就诊的外地患者建立电子医疗服务记录。加强居民健康信息和患者就医信息管理,确保信息安全和规范使用。(二)建设覆盖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信息网。以政务外网为主要依托,建立覆盖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信息网。构建市、区县两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市级平台为全市范围跨区县、跨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信息共享协同提供支撑服务,医联平台为市级医院之间以及市级医院与其他医疗机构之间的诊疗数据共享提供支撑服务,区县平台为区县内部以及与本区县以外的医疗卫生机
34、构之间的数据共享提供支撑服务。(三)促进医疗服务和健康信息的共享和利用。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基础,以健康信息网为支撑,逐步形成连续、动态、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模式,实现“记录一生、管理一生、服 务一生” 。通过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医疗服务和健康信息交换共享,促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业务协同,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医疗,提高检验检查、专 病诊治等优质资源的利用效率。通过健康信息网,为区域医疗联合体和家庭医生制度的运作以及临床用药的使用分析和监管提供平台支撑和信息服务。九、加快发展现代医疗服务业(一)推进国际医学园建设。在浦东新区、虹桥商务区建设国际医学园。浦东新区上海国际医学园以先进医疗器械制造业和现代医疗服务
35、业为核心,重点发展医疗器械及生物医药产业、医学研发、国际医院、国际康复、医护和医疗器械专业人才培养等。根据本市建设虹桥商务区总体规划,启动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建设,引 进国际优质医疗资源,发挥本市临床医学中心的作用,建设一批高端医疗服务机构。创新建设机制,由社会资金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公立医院以品牌、人员、技术等要素参与,发展高端医疗服务。(二)发展中外合资合作办医和社会办医。鼓励中外合资合作办医,引进优质国际医疗资源,建立高水平的医疗服务机构。鼓励社会资本在供给短缺领域举办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以高端技术或高端服务为特色的医疗机构。(三)发展多种形式的医疗服务业。发 展 与 国 际 医 疗
36、 保 险接 轨 、符 合 国 际 医 疗 服 务 惯 例 的 涉 外 医 疗 服 务 。培 养 涉 外 医 师 和护 士 队 伍 。鼓 励 社 会 资 本 参 与 发 展 涉 外 医 疗 服 务 市 场 。积 极 探 索医 疗 旅 游 、健 康 管 理 、高 端 医 疗 、中 医 药 保 健 养 生 、康 复 护 理 服 务 、整 形 美 容 等 服 务 业 态 的 发 展 。(四)完善促进医疗服务业发展的配套政策。制定本市现代医疗服务业发展规划。在行业准入、机构建设、运营管理及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促进医疗服务业发展。完善非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申请等政策,积极探索试
37、行医师多点执业,创造有利于人才流动的宽松政策环境。发展商业医疗保险,促进商业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间的合作,探索商业保险公司直接投资、参股医疗机构。培育并发挥好行业协会、学术团体等社会组织的作用,使其承担起行业自律、协调、服务和管理功能。十、切实解决居民看病就医中的突出问题(一)进一步方便居民就医。加强医院门诊力量配置,增加专家门诊次数,加强普通门诊专家把关和指导。根据居民需求,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开设双休日门诊。推行门诊预约诊疗,提供网站、电话、现场等多种预约途径,逐步提高门诊预约率。试点开展专家门诊实名制挂号。推行门诊“ 一站式付费” 和医保病人“先诊疗、后结算”模式,减少病人排队次数和等候
38、时间。提供网上查询检验检查报告服务,减少患者就医往返次数。推广整合门诊,加 强专科协作,方便居民就医。开展优质护理服务试点,并逐步推广到全市医疗机构。方便慢性病患者配药,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需要长期服药的慢病患者,应当开具 24 周处方用量。对部分临床必需的贵重药品,以集中定点的方式保障供应。(二)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各级医疗机构不得采取任何与科室或医生经济创收直接挂钩的分配方式,禁止发生与医药促销有关的不正当医疗行为。建立医疗行为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是否存在过度医疗行为进行认定,认定结果记入责任医生的执业档案,并与个人职称晋升和执业资格挂钩。规范抗菌药物使用,加强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使用的
39、监控,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规范多种抗菌药物联合用药。严禁各级医疗机构出现院内“假出院 ”等弄虚作假行 为。设立违规医 疗服务行为联合投诉电话,加大卫生、医保等部门联合执法力度。(三)规范医保病人自费药品和自费医用材料的使用。医院使用自费药品和医用材料应当事先告知,征得病人或家属的书面同意。医院内使用的所有自费药品和医用材料应当由医院提供,并进入医院的财务账目。明确规定各级医疗机构医保住院病人自费费用占总费用的比例,并实行严格考核。定期公示医疗机构自费项目的费用情况,鼓励居民举报医院违规使用自费药品和医用材料的行为。适度调整医保药品和医用材料报销范围,逐步将临床必需、疗效确切且无替代品
40、的部分药品或医用材料纳入报销范围。(四)改善院前急救和医院急诊服务。市、区县两级医疗急救中心要进一步挖掘潜力,增加一线值班救护车数量。合理布局急救站设置,推进急救站标准化建设。提高随车急救医师保障待遇,探索建立医疗救护员制度,解决随车急救人员数量不足的问题。规 范医院急诊接诊流程,保持“绿色通道 ”畅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必须确保核定的留观床位数量,加强急诊人员配备,提高收治急诊病人的能力,救护车到达后及时接车救治,确保救护车快速离院。落实就近急诊原则,一般疾病按照就近原则,送往设有急诊的距离最近的医院,各接诊医院必须落实首诊负责制。十一、落实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
41、组负责统筹组织和协调推进改革,其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区县应参照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模式,在区县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认真落实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工作。探索成立统筹协调本市卫生与健康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健全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形成政策合力。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文件,细化政策措施,明确实施步骤。加强医改监测评价,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改革成果惠及全体居民。(二)加强财力保障。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各项卫生投入政策,调整支出结构,转变投入机制,完善补偿办法,按照“ 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的原则,切实保障改革所需 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鼓励试点探索。对改革中的难点问题,鼓励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试点,探索新路。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各项试点工作。要善于总结和积累经验,不断深入推进改革。(四)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采取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的方式,广泛宣传改革的目标、任 务和主要措施,解答居民关心的问题,积极引导社会的合理预期, 让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主动参与改革,让居民理解和支持改革,促进医患和谐;及时总结、宣传改革经验,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和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