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市民政局当前发展形势分析及 2012 年主要工作思路一、2011 年工作亮点及成效(一)建立困难群众动态生活价格临时补贴机制。为应对市场物价波动给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基本生活产生的影响,确保其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我市今年建立了困难群众动态生活价格临时补贴机制,主要补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农村“ 五保 ”对 象。由市民政局依据国家 统计 局厦门调查队提供的指数确定启动和停止的时机。当月低收入居民生活费用指数与上年同期相比涨幅达 4%以上时,启动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涨幅低于 4%时,停止发放。动态生活价格临时补贴按月发放,在次月发放完毕。补贴标准与物价涨幅挂钩,当达到4%(含 4%)7%时 (不含
2、7%)时,每人每月发放 15 元;涨幅达 7%(含 7%)10%时(不含 10%)时 ,每人每月发放 25 元;涨幅达 10%(含 10%)以上时,每人每月发放 35 元。1-8 月份,共为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户发放临时补贴 660 万元,受惠困难群众达 180100 人次。其中,1-4 月份为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户每人每月发放临时补贴为 15 元,5-8 月份每人每月发放临时补贴为 25 元。(二)居家养老服务试点进展顺利。居家养老服务试点,是今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之一。去年以来,我市计划新建 130 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现已经建成的 124个,给每个试点社区安排一次性补助
3、经费 6 万元,合计投入800 万元,专项用于改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硬件设施、2重点服务对象购买服务和相关工作经费补助。新增 6 支共 52名专兼职服务队伍,新增 25 支共 800 名志愿者(义工)队伍。整合社区为老服务资源 700 多种,新增居家养老服务站服务项目 18 个,签订服务协议机构 400 多家。8 万多老人享受各类服务。(三) 双拥安置优抚工作取得新的成果。去年,厦门作为全国唯一的副省级城市开展新一轮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试点,得到全国双拥办充分肯定。在今年的创建考评中,全国双拥考评领导小组给予免检,并让厦门在即将召开的全国创建双拥模范城(县)表彰大会上代表发言。今年 9
4、 月,福建省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考评工作组对我市创建情况进行了考评打分。主要特点:一是政策法规保障机制健全。制订出台了厦门市拥军优属办法、 城镇退役士兵安置规定等 45件政策和规定。二是军民共建和谐社区已成风尚,现有共建挂钩对子 482 对,共建单位 85%以上被省、市级评为先进单位。三是加大投入,大力改善驻厦部队基础设施、训练设施、文化设施和菜篮子工建设,近四年累计投入资金 3.8 亿元,建成项目 220 多个,部队的战备执勤、军事训练和工作生活条件得到很大改善。投入 2600 多万元建立了市区两级国防动员指挥系统,投入 1000 多万元改造前场军供站。四是认真做好军转安置和军属就业。厦门市每
5、年安置军转干部数约占全省总数的 35%,其中师团职比例高,每年达 100 多人,全部得到妥善安置。2011 年出台了新的军官家属安置办法,安置了 55 名随军家属。部队子女就学享受成绩加分、优先录取。3四是解决驻厦部队官兵住房难问题。市政府集中划拨 350 套经济适用房,分配给住房困难军官。对于部队官兵购买保障性住房,参照公务人员政策,已有 203 人申购保障性住房。五是着力解决军队离退休老干部住房,出资 2.8 亿元,采取重建和军休老干部就近现房安置两套办法,解决军地 5 个军休所住房问题。六是提高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标准。每个退伍兵自谋职业可获得从 5.5 万元至 9.5 万元不等的
6、补助,并将执行每年按当年城市人均纯收入 120%的标准自然增长。(四)地名公共服务标准化示范建设有创新。目前正在抓紧做好全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总结暨地名公共服务标准化示范建设(厦门)现场会各项筹备工作。前期准备情况:一是会同市质监局及有关高新技术企业、高等院校完成楼、门地名标志编号规范、 地名分类与类别代码编制方法等 9 项厦门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的编制、评审等工作,争取 10 月底前发布实施;二是运用计算机信息技术,完成区级地名数据库标准模块设计,地名公众服务英文、繁体版本建设的英语翻译和地名查询触摸屏软件的升级改造并已运行;三是创新路名牌设置方式,在海湾公园片区和鹭江道、厦禾路等主干道上设
7、置 LED 路名牌。(五)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稳步加快。今年上半年,市人大将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列为人大重点议案。按照议案办理要求,组织开展了一系列调查研究,对今后一个时期内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做出全面规划,拟定了4加强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同时拟定了岗位设置、财政支持、发展民办社工机构等配套文件。日前已接到市人大通知,将于下月中旬,人大常委会审议加强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方案。大力推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在湖里区完成全国第一批社工人才建设试点取得成果后,思明区第二批试点工作正扎实推进;举办第一期全市基层领导干部社工人才队伍建设专题培训班
8、,140 余人参加了培训。抓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和登记管理工作。今年全市共有 915 人报考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占全省报考总人数 47.2%,其中报考中级社工师 331 人、初级社工师 584 人。(六)加快推进民政基础设施建设。天马山殡仪馆开工建设以来,由于种种原因,有些项目迟迟不能开工,经市政府多次协调,目前已全部解决。主体工程部分已完成框架施工,空调、电梯、火化机、冷冻柜、智能化设施等已招标,部分已进场施工。目前累计完成投资 8144 万元。办公大楼已协商完毕,准备开建。金山养老院建设工程内部装修已基本完成,现正申请福利彩票公益金购置办公设备等也争取年底前投入使用。市救助管理
9、站改扩建工程,现已完成投资 2000 万元。主体建设已完工,正进行内部装修,添置设备,预计年底可投入使用。(七) 接受市监察局行政执法综合监察。7 月下旬起,市监察局牵头,组织市机关效能监督员,抽调市效能办、市法制局、市审计局等单位的 12 人组成综合监察检查组,对我局及5局直属单位两来年实施行政管理中履行行政许可、确认、处罚、强制、征收、给付、复议和监督检查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给予了充分肯定。一是重视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依法行政的意识较强。清理行政职权 149 项,绘制了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对涉及地名管理、社会组织管理和殡葬管理等方面的 56 项行政处罚按三等九档规则予以裁量权规范,并
10、就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公开制度、说明理由等制度予以配套完善。二是落实执法责任,强化执法监督,行政执法行为较为规范。组织三期 68 人次的执法证培训考试,47 人获执法证。两年实施行政许可 269 件,行政确认 684 件,行政监督检查 1835 件次,未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也未发生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未发生违法违纪行政案件。三是突出解决民生,促进基层民主,优化民政公共服务,履行民政管理职责较为到位。二、当前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一)基层民政工作队伍薄弱,难以胜任越来越繁重的工作任务。特别是镇街级没有专职民政干部,直接面对困难群体的种种实际困难,工作落实有困难。由于民政干部中公务员
11、少,而司法部门又不给事业编的人员发执法证书,民政执法队伍人少而专业化不足,在依法行政过程中,表现出无力和无奈,有时产生执法不到位的情况。(二)上级有些部门出台的政策不合实际,还朝令夕改,造成我们基层执行左右为难,有的甚至造成本级部门间产生矛盾。6(三)向上级争取政策难。厦门实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以来,我们已多次向国家主管部门争取相应政策,以尽快实现台湾社会组织团体在厦设立分支机构,民政部明确,因法律、法规限制,民政部自身也没有这些的权力,更无法授权给厦门。三、2012 年工作思路(一)抓好救灾应急和社会救助工作一是加强减灾救灾能力建设,落实救灾物资储备和急救预案,有计划安排救援演练,提高救援队伍
12、的响应速度和救援能力。督促检查全市农房统保和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工作的落实情况,推动政府救助、社会捐赠、灾害保险的有机结合,提高灾害救助保障能力。二是提高低保工作规范化水平,保证“ 二保” 金及 时、足额、规范、便捷、安全 发放。组织开展低保工作调研,科学制定 2012 年度低保标准;三是继续做好物价上涨困难群众的动态生活补贴工作。认真落实 2011年困难群众动态生活价格临时补贴机制,确保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其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四是积极推行医疗救助对象费用“ 一站式” 结算服务 ,进一步简化救助程序,方便群众,提高救助效率;五是做好老区扶建工作。审核同安、翔安区上报的 2011 年度市级老区扶建
13、项目,对老区扶建项目资金完成情况进行督查。(二)加快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统筹协调,排除困难,加快天马山殡仪馆、市救助管理7站要加快施工进度,力争早日投入使用。依据国家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标准,加快推进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完善救灾物资储备设施。继续抓紧抓好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继续协调做好“厦门 市烈士纪 念馆” 建设的前期准 备工作和海沧区东头山烈士陵园迁移、文圃山烈士陵园建设工作。(三)提升城乡社区自治能力和服务水平一是进一步理顺社区管理体制,按照“六统一” 管理方式,推进社区工作站建设,拓展社区服务领域,完善和规范各项制度;二是推进“村改居 ”社区治理机制 试点工作。按照“试点先行、探索推进、由
14、点到面、逐步深化” 的总体思路,指导各区分别确定 23 个试点单位,启动试点工作;三是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工作者准入制度,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的信息化管理,多途径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培训,协调和督导落实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和退养人员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四是积极开展社区志愿服务。继续抓好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站建设,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培训、时间储蓄和“ 星级” 评定表彰等管理制度。 组织和指导社区志愿者广泛开展社区救助、助残、居家养老等群众性志愿服务活动;五是继续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 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深化试点工作,积极开展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四)继续推
15、进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在截止目前,已建成 124 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的基8础上,抓紧推进剩余 6 个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按照“有规 范名称、有服 务场所、有工作制度、有工作队伍及有工作人员职责”五个基本建 设标准,达到“ 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三个基本服 务规范进行考评验收。(五)深化安置优抚和双拥共建工作一是检查落实拥军优抚安置政策法规落实情况;二是继续配合做好“ 启航明天,争当四好少年” 活动,把烈士陵园打造成“ 中小学生德育教育基地” 和爱国主 义教育品牌;三是抓好全市近 500 座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的普查工作,做好“厦门市烈士纪念馆”筹建工作;四是做好原 “海
16、工一团”退役人员稳定的“ 七个 纳入” 待遇落 实和维稳工作。核定、落 实参战退役人员等各类重点优抚对象的定补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落实社会优待项目办理“一卡通 ”事宜;五是做好接收 军休人员、退役士兵安置和重病残退役官兵安置工作和军休干部房改准备工作;六是继续支持部队改善生活、训练条件,落实“四个一好” 项目十一个。按已出台相关的拥军 政策,加大随军家属安置力度。(六)创新规范专项事务管理一是进一步做好孤残儿童养育、 “三无”老人养护、精神病人治疗费减免等社会福利工作,加强对民办养老机构的监管,加强婚姻、收养登记规范化建设,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巩固公墓治理整顿成果,
17、推行惠民殡葬,加大对公墓经营行为的监管力度,纠正违规乱9建墓地行为;二是做好社团、民非单位年度检查的收尾工作,对历年未接受年检的社会组织作出行政处罚。启动社团、民非单位评估工作;按照市清理办的部署,继续开展社会团体“小金库” 专项 治理工作。做好已列 为 2011 年市政府立法计划的调研项目厦门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的课题调研工作。三是继续推进平安边界建设,认真落实界线管理工作责任制,做好行政区域界线走向位置和界桩及其它界线标志物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加强路名牌等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认真做好地名命(更)名和地名规划工作。启动并指导全市各区开展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工作。(七)加强社会工作及人才队建设一是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体制机制,争取市人大批准加强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方案,推进社工人才队伍全面发展;二是深化试点示范工作,加快推进社工人才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三是加大培育扶持力度,促进民办社工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行业自律组织发展;四是开展教育培训,提升社会工作专业技能和水平;五是加强研究宣传,营造社工人才队伍建设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