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0 年本科教学工作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指标类别 序号 评价指标相对参数指标 绝对数值指标 总数值指标 相对值指标加权系数 备注 说明1 本年度内为本科生授课不少于 32 学时的教授数与本学部(学院)教授总数之比 2 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学时数与本学部(学院)总学时数之比3 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学时数与本学部(学院)总学时数之比4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开设讲座、指导毕业设计等占本学部(学院)教授和副教授总数之比 5 助课青年教师数占本学部(学院)青年教师总数之比指 35 岁(含 35 岁)以下青年教师 6 参加指导实验教师数量占本学部(学院)教师总数之比不含实验系列教师教学基础数据7 教师公开发表教学
2、研究论文数与本学部(学院)教师总数之比 8 出版教材(包括电子教材)及教学参考书与本学部(学院)教师总数之比出版国家、省部级优秀教材 1 本等于 3 本;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1 本等于 3 本,国家、部级出版社出版的教材 1 本等于 2 本;出版双语课教材 1 本等于 2 本(重复按最高值计算) 9 出版教材与课程总数之比 课程总数指本学部(学院)该学年开设的所有课程 10 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数与本学部(学院)资格教师总数之比资格教师指教授、副教授、有博士学位的讲师;国家级立题项目1 项等于 3 项 11 参加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本科生数与本学部(学院)本科生总数之比包括国家级、校级和院系
3、级立题项目 学生基础 数据12 学生人文类成果、竞赛获奖奖项数与本学部(学院)学生总数之比获国际级奖励 1 项等于 8 项;国家级一、二、三等奖 1 项分别等于 6、5、4 项;省级一、二、三等奖 1 项分别等于 5、4、3 项;市级一、二、三等奖 1 项分别等于 4、3、2 项;校级一、二、三等奖 1 项分别等于 3、2、1 项。国际专利、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 1 项分别等于 6、5、4、2 项。公开发表论文:普通期刊(或国内会议)、核心期刊(或国际会议)、 EI(或 ISTP 收录)、SCI 刊源发表论文 1 篇分别等于 2 项、4 项、5 项、7 项;各级别竞赛名次前三名
4、同一二三等奖奖项计入;重复获奖按最高奖计算;人文类校级成果不计分13 学生科技成果、竞赛获奖奖项数与本学部(学院)学生总数之比同人文类奖项14 年度内按期毕业的本科生数与本学部(学院)应毕业的本科生总数之比15 1-本学年内各类违纪学生人数与本学部(学院)在籍学生总数之比16 参加辅修和创新实践强化班学生数与本学部(学院)学生总数之比17 参与国内外联合培养等活动的学生数占本学部(学院)学生总数之比18 特色专业数量 以绝对数值排 序19 优质课程数量优质课程指校优秀课程及省以上精品课程;省(部级)精品课程1 门按 2 门计;国家级双语示范课 1 门按 3 门计;国家精品课程1 门按 3 门计
5、(重复获奖按最高奖计算)以绝对数值排序20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数量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1 个按3 个计;省部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建设项目 1 个按 1 个计(重复按最高级别计算)以绝对数值排序21 教学团队数量国家级教学团队 1 个按 3 个计、省级教学团队 1 个按 1 个计以绝对数值排序22 教学名师数量国家教学名师 1 人按 3 人计;辽宁省教学名师 1 人按 2 人计;校级教学名师 1 人按 1 人计以绝对数值排序教学改革与教学获奖23 采用双语教学的课程数与课程总门次数之比 课程总门次数指本学部(学院)该学年开设的所有课程门次 24 采用研究型教学模式和方法的课程总门次数之比 课程
6、总门次数指本学部(学院)该学年开设的所有课程门次 25校及校以上教改立项项目数(含实验室建设 20 万以上的项目)与本学部(学院)教师总数之比 国家级 1 项按 5 项计;省级 1 项按 3 项计;校重点项目 1 项按 2项计 26 获教学成果(含教材、CAI)奖数量与本学部(学院)教师总数之比教学成果奖计数方法:校级三等奖为基数,1 项按 1 项计;省级三等奖、市校级二等奖 1 项按 2 项计;省级二等奖、校级一等奖 1项按 3 项计;国家二等奖、省级一等奖 1 项按 4 项计;国家一等奖 1 项按 5 项计;重复获奖按最高奖计算 27教师中获校教学质量奖人数(含宝钢奖、霍英东奖、校教学质量
7、优秀奖、青年教师讲课竞赛)与本学部(学院)教师总数之比 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 1 人按 3 人计;宝钢奖优秀教师奖、霍英东奖 1 人按 2 人计;市级以上青年教师讲课竞赛 1 人按 2 人计 28 使用网上教学平台(包括网上学习中心、精品课程平台等)课程数与课程总数之比课程总数指本学部(学院)该学年开设的所有课程 29聘请国外教师授课(讲座)人数和选派出国进行双语教学培训半年以上的人数与本学部(学院)教师总数之比 30 教学管理人员参加教学工作会议次数与应到次数之比31 参加各种教学研讨会、培训会等的教师数与本学部(学院)教师总数之比32 考卷抽查情况 33 修改考试成绩次数与本学部(学院)考试
8、(含考查)科目数之比 34 未按期提交考试成绩的科目数与本学部(学院)考试(含考查)科目总数之比 35 未按期落实教学任务的课程数与本学部(学院)开设课程总数之比 36 发生教学事故人次数与本学部(学院)教师总数之比重大教学事故的 1 人按 5 人计;严重教学事故的 1 人按 2 人计;一般教学事故的 1 人按 1 人计 37 教学计划调整次数与本学部(学院)专业数(含强化类专业)之比 38 教师调课次数与本学部(学院)课程总门次数之比 教学运行39 毕业设计(论文)抽查情况 合计 对各评价项目的排序结果按学部(院)进行汇总计算,其中 33-38 项均以得分少者为先。第一名得 1 分,第二名得 2 分,以此类推;各项得分相加即为学部(院)的最后得分,总分少者为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