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东海洋大学关于加强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培养一大批富有创新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对于促进学校科学发展,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学校服务社会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对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生就业创业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 号)和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教办20103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提出
2、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以学生为本,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创业能力。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和完善保障条件为关键,以优化课程体系和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为重点,以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和实习教学改革为基础,以课外创新实践、专业实践、社会实践和社团活动为拓展,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活动的全过程,促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和素质教育相结合,创新思维能力与创新实践应用能力培养相结合,促进科教融合、产学结合,协同育人,着力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富有自主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与行业精英,服
3、务国家海洋事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二、总体要求(一)主要工作。组织教师参加境内外培训,引导树立先进的教育理念,提升创新创业教育能力;改革教学评价和考核内容,促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和素质教育相结合;优化资源配置,加强教学条件建设,构建创新人才培养支撑体系;实施创新强校工程,加强与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协同育人,拓展学生创业实践平台;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激励教师和学生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创业实践;支持教师建设精品资源共享课程、优化课程教学内容,改革教育教学方法和课程考核方法,着力提升创新创业教育能力;支持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科专业竞赛和社会实践(调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二)工作方
4、法。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课内与课外相结合、校内与校外相结合、教学(训练)与竞赛相结合,促进学生创新、创造和创业能力发展。(三)工作目标。到 2020 年逐步建立健全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涵盖课堂教学、网上自主学习、课外专业实践、社会实践、创新实践和创业实践在内的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体系,通过完善机制体制营造崇尚学术、激励创新和创造的良好文化氛围,培养一大批富有创新创业意识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产生一定数量的高水平科研、教学成果,增强学校服务国家海洋事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三、主要任务和措施(一)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参照各本科专业国家质量标准要求,组织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完善“
5、六课堂”人才培养模式,优化课程体系,将科学与人文素养、自主学习能力、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作为人才培养的主要目标,优化课程设置,增加学科前沿进展类、科研创新方法类、学术(专题调研)报告交流类,创新性思维力课程,设置创新实践学分,将社会实践(调研)、学科竞赛、创新实践和创业实践活动纳入人才培养活动之中,作为毕业和学位授予基本要求,促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思想品德教育和素质教育相融合。(责任单位:教务处,各教学单位)(二)修订课程教学大纲组织修订课程教学大纲,按照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明确课程教学目标、课程教学主要环节及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内容和方法,形成课程教学质量
6、标准。课程教学大纲既要对学科专业知识和能力的培养提出明确的要求,又要结合课程教学对分析判断能力、表达能力、综合应用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提出要求。(责任单位:教务处,各教学单位)(三)创新人才培养机制1.建立专业招生动态调整机制。主动适应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建立专业评估结果、学生就业与招生计划相关联的机制;建立以社会需求和学校学科发展需求为导向的专业人才培养结构优化调整机制;建立以学生发展需求为导向的人才培养类型结构调整机制,促进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学科发展和学生发展需求紧密对接。(责任单位:教务处、规划与法规处、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各教学单位)2.建立协同
7、育人机制。充分借鉴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创新实验班等项目经验,扩大卓越教育计划领域,以省级专业建设项目为载体,加强联合培养基地和实践基地建设,结合专业特色和学科前沿,建立校际、校企、校地、校所以及境外合作的协同育人新机制,积极吸引社会资源和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投入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责任单位:教务处、对外联络处、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各学院)3.建立跨学科交叉培养新机制。加强学科门类基础课程、专业大类基础课程建设,打通同一学科门类下的学科基础课和同一专业大类下各个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设置,开设跨学科跨专业的交叉课程,开设辅修专业/双学位专业,探索建立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
8、交叉培养复合创新人才的机制,促进人才培养由学科专业单一型向多学科融合型转变。(责任单位:教务处、研究生处、规划与法规处、各学院)(四)促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深度融合1.举办培训和专题讲座活动,引导广大教师和学生树立科学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自觉将创新教育和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纳入专业教育之中;2.重点支持特色(重点、优势、品牌、示范)专业和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的改革与示范。到 2020 年,建成一批理念先进、特色鲜明、成效显著,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全方位融合、全过程覆盖的示范(特色)专业点和精品课程。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融合的人才培养新模
9、式。(责任单位:教务处、各教学单位)(五)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1.优化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建立创新创业基础教育、创新创业专业教育、创新创业专题培训和创新创业实践相结合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其中,创新创业基础教育着重传授创新创业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激发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创新创业专业教育着重结合专业教育,培养学生应用专业知识进行创新创业的能力,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和就业意识,选择正确的成长路径。创新创业专题培训主要培训学生创新创业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创业创新实践着重通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学科竞赛、社会实践和社团活动等,对学生调查、研究、总结、分析、交流和表达能力进行训练。(责任单位:教务处、招
10、生与就业指导中心、各教学单位)2.加快引进优质创新创业课程资源。支持引进一批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资源,建立包括慕课、视频公开课和网络在线课程在内的创新创业教育开放课程资源,支持教师开展“翻转课堂”教学改革,引导学生自主学习。(责任单位:教务处、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各教学单位)3.加快建设校本优质创新创业课程资源。发挥学科专业优势,有重点地开发和建设包括专业导论、创新思维、创新方法和创新实践在内的一批慕课、视频公开课,为学生提供在线课程、职业测评、创业体验等优质教育资源,制定在线课程学分认定和学习认证办法,将创新创业开放课程学习纳入教育体系。(责任单位:教务处、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各教学单位)4.举
11、办学术讲座。聘请著名专家、学者举办学科前沿和创新思维方法学术讲座,引导学生树立创新创业理念,激发创新创业知识,熟悉和掌握创新思维方法。(责任单位:教务处、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各教学单位)5.开设专题培训课程。设立流动教学岗位,聘请企业和行业管理人员开设相关培训课程,引入企业优质教学资源,支持具有创业意愿和创业潜质的大学生进一步提升创新创业能力。(责任单位:人事处、教务处、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六)深化课程教学改革。1.依托“创新强校项目”和“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加强专业课程建设,深化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推进研究式、探究式、合作式、案例式和探究式教学方式,创新教学模式,着力
12、提高教学的有效性和针对性,着力培养学生认知能力、分析判断能力、批评反思能力、总结表达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着力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应用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责任单位:教务处、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各教学单位)2.改革考核内容和方式。完善课程平时考核体系,建立考勤、作业、小测验和报告在内的平时课程考核体系,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改革课程终结考核方式,提高命题质量,注重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综合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考核,探索灵活多样、开放式的考核方式。(责任单位:教务处、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各教学单位)(七)加强实践教学建设1.加强实验室建设与管理。进一步理顺实验室管理体制,科学规划,整合
13、资源,加大投资力度,全面提升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水平,培育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改进实验室管理,提升本科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服务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责任单位: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科技处、各教学单位)2.组织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依托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实施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训练计划。按照导师科研项目引领、学生自主参与的模式,建立完善导师指导学生创新创业激励机制。学校设立专项资金,分别给予每个获批校级、省级、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0.31 万元资助经费。(责任单位:教务处、科技处、财务处)3.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创新创业
14、竞赛。以赛促训,组织发动好学生参加“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 “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广东省大学生创业大赛等创新创业类竞赛活动,做好赛前培训、赛中指导、赛后总结工作。学校在竞赛组织经费,指导教师绩效考核、工作量认定,获奖学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奖学金评定等方面予以政策保障。(责任单位:校团委、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各学院)4.打造学院“一赛一创”活动品牌,每个学院要紧密结合学科专业特色及优势,打造一项创新竞赛品牌;每个学院每年推荐一个“专业+” 或“互联网+”的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申报入驻学校创业孵化基地。(责任单位:校团委、各学院、教务处、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5.加
15、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学校投入专项资金和专用场所建设集创业培训、创业实践、创业服务、创业交流和成果展示为一体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制定广东海洋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明确入驻条件、入驻程序、评审流程、入驻及扶持政策。(责任单位: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后勤管理处)6.加强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建设。结合学校在科研、金融、技术、文化和配套方面的优势资源,为大学生就业创业和科技成果转化提供集孵化、路演、展示、投资、社交、娱乐、政务和生活配套服务为一体的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综合创业服务体系,促进学校教学和科技成果产业化互相促进和良性发展。(责任单位:招生与就业指导中
16、心、科技处,校团委)7.加强校外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加强与地方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科技园区、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优秀校友企业合作,建设高水平校外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完善合作育人机制,多层面支持大学生开展专业实践和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责任单位:教务处、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校友工作办公室、各学院)8.成立大学生创业联盟和创业俱乐部。定期举办企业家论坛、创业沙龙、创业咖啡、创运会、创业论坛等交流活动,营造创客文化,搭建大学生创业交流平台,为自主创业大学生及时了解政策和行业信息、学习积累创业经验、寻找合作伙伴和投资创造条件;积极搭建项目与企业对接平台,加大优秀项目推介力度,积
17、极引导社会资金和投资机构进行项目投资。(责任单位: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校团委、各学院)(八)改革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1.完善创新创业学分制度。在实施创新实践学分制度基础上,丰富创新创业学分获得的渠道,将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入驻孵化基地和自主创业等情况纳入认定范围,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累计和转换制度。(责任单位:教务处)2.推进实施完全学分制。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档案,加强学籍学业管理,允许学生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业。(责任单位:教务处)(九)改进学生创业指导服务1.建立创新创业工作激励机制。将教师指导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科竞赛项目和其它创新实践活动等,计入教学业绩评价和津贴发放体系,
18、纳入教职工绩效考核和岗位聘任内容。(责任单位:人事处、教务处)2.支持青年教师实践锻炼。支持青年教师和从事创新创业教育的教师到企业、研究所等单位挂职锻炼,参与社会行业的创新创业实践,提高指导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责任单位:人事处、教务处)3.建立大学生创业导师专家库。积极聘请社会知名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优秀校友为兼职创业导师,在此基础上遴选出百名创业导师,对有创业意愿、创业项目、初创企业的大学生进行“1+1”指导帮扶。(责任单位: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校友工作办公室)4.完善学生学业支持中心服务功能。配备专职人员,聘请教师担任助教,学生担任助学,重点对公共课和基础课开展课程学习指导、辅
19、导、答疑,对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演讲、论文、报告以及其它活动提供帮助。(责任单位:人事处、组织部、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十)完善创新创业资金支持和政策保障体系1.设立大学生创业基金。设立大学生创业基金,吸引知名企业、成功校友及其他社会力量捐资设立学生创新创业基金,制定广东海洋大学大学生创业基金管理办法,支持大学生开展自主创新创业活动。(责任单位:财务处、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校友工作办公室)2.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并在现有相关评优评先项目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表彰优秀创新创业的学生。(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财务处)四、加强组织领导(一)健全体制机制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和就业创业工作的校领导任
20、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教务处牵头,科技处、学生工作处、财务处、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校团委、人事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后勤管理处、校友工作办公室等部门齐抓共管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机制。把创新创业教育纳入学校改革发展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创新创业工作,审定工作制度,统筹教育资源,决定重大事项。各学院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和分管教学、实验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负责本单位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组织实施。(责任单位:校长办公室、教务处、相关各部门、各学院)(二)细化实施方案各有关职能部门、各学院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
21、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相关实施方案报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责任单位:教务处、相关各部门、各教学单位)(三)强化督导落实学校将创新创业教育质量作为衡量学院办学水平、部门业绩考核、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指标。将创新创业教育相关情况列入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和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重点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校长办公室、教务处、人事处、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四)加强宣传引导将创新创业文化作为大学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宣传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必要性、紧迫性、重要性,使创新创业成为校院办学、教师教学、学生求学的理性认知与行动自觉。及时总结推广各学院各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树立在创新创业教育和学生创新创业培养中取得成功的先进人物典型,丰富宣传形式,培育创客文化,努力营造敢为人先、敢冒风险、豁达宽容的氛围环境。(责任单位: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校团委、各教学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