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省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山路东延改造工程勘察、测绘及绿化设计采购项目一标段(二次)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SDTASJ2018-1064-01招标人: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章)代理机构: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日 期:2018年8月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山路东延改造工程绿化设计采购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 联系电话:0538-8230818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2.1 总则 52.2 招标文件 132.3 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编制以及投标保证金 152.4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
2、92.5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192.6 开标、评标、定标以及废标 202.7 纪律和监督 312.8 质疑与投诉 31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343.1 相关要求 343.2 评审过程 343.3 评分标准分项明细表 35第四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 .404.1 签订合同 404.2 追加合同金额 404.3 质量与验收 404.4 合同主要条款 41第五章 提供服务的期限 .455.1 服务期限 455.2 服务地点 455.3 服务成果验收 455.4 质量保证期 455.5 后续服务 45第六章 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46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487.1 报价文件
3、497.2 商务文件 547.3 技术文件 73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山路东延改造工程绿化设计采购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联系电话:0538-8230818 第一章 招标公告一、招标人: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泰安市长城路16号 电话/传真:0538-626155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华城国际广场 B1 座写字楼五楼(泰安市岱阳大街东首路南)联系方式:0538-8230818/8263918二、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山路东延改造工程勘察、测绘及绿化设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SDTASJ2
4、018-1064-01采购项目分标段情况: 标段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标段预算金(最高限价)一标段山东省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山路东延改造工程绿化设计采购项目1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的相关条件;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设计资质及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3、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景观专业 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相关证书应在本投标单位注册,若 证书中无法体现与本投标单位的关系,需提供其在本投标单位的证明资料(如近三个月(2018年1月至2018年3月)社会保险缴
5、纳证明);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1.868万元注:投标人可以同时报多个标段,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线下评标。三、采购需求:已于 2018 年 8 月 4 日至 8 月 6 日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四、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18 年 9 月 3 日至 2018 年 9 月 11 日,每天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3、方式: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在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项目名称
6、:山东省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山路东延改造工程绿化设计采购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联系电话:0538-8230818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注册”栏目进行免费注册。完成注册并系统自动审核通过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针对本项目点击报名(操作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投标单 位”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项目网上报名单位不足三家,代理机构将 发布澄清(变更)公告,并发布二次招标公告
7、;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后可进行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 电话:0538-6288136。4.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费在开标现场与书面投标文件一同收取),售后不退。注:未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报名及现场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如参与投标/报价,将被拒绝。五、公告期限:2018 年 9 月 3 日至 2018 年 9 月 11 日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1、递交时间:2018 年 9 月 27 日 08 时 30 分起至 09 时 30 分止(北京时间)2、截止时
8、间:2018 年 9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3、递交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 ;4、地址:泰安市花园路39号。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七、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18 年 9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2.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来永霞联系方式:0538-8230818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 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 招标文件。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山路东延改造工程绿化设计采购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超越建设项目
9、管理有限公司 4 联系电话:0538-823081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2.1 总则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政府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指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以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采购方式。本招标文件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 、金融保 险服务、运输服 务
10、,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2.1.1 前附表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1 招标人 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山路东延改造工程勘察、测绘及绿化设计采购项目4 标段名称山东省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山路东延改造工程绿化设计采购项目5 项目内容环山路东延改造工程西起博阳路,东至石汶河桥,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路线全长约8.1公里,按照双向八 车道城市主干路标准进行建设,博阳路济临路段(原省道S103 )全长约6.1公里,横断面总宽度100米(其中道路红线50米,红线外绿化带两侧各25米);济临路(原省道S103)石汶河桥
11、段全长2公里,横断面总宽度70米(其中道路红线50米,红线外绿化带两侧各10米)。内容包括:机非隔离绿化带、行道树绿化带、两 侧绿地及节点。绿化面积约340000,投资预算约12240万元。6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一标段招标控制价为321.868万元。投标报价(即开标报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山路东延改造工程绿化设计采购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 联系电话:0538-8230818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等于或者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无效。7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质要求:1.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1.
12、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设计资质及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 应的设计能力;1.3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景观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相关证书应在本投标单位注册,若证书中无法体现与本投标单位的关系,需提供其在本投标单位的证明资料(如近三个月(2018年1月至2018年3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项目设计机构专业人员配备要求:本项目要求主要设计人员专业配备齐全,至少包括3名园林景观专业高级职称的人员,投标单位一旦中标,所有人员不得更换。 (项目设计机构人员相关证书应在本投标单位
13、注册,若证书中无法体现与本投标单位的关系,需提供其在本投标单位的证明资料(如近三个月(2018年1月至2018年3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8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1、开标时,投标人应将以下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若投标文件中资料不及时、完整、准确,其报价一律按无效标处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项目负责人及项目设计机构专业人员(至少3名)职称证书;证书应在本投标单位注册,若证书中无法体现与本投标单位的关系,需提供其在本投标单 位的证明资料(如近三个月(2018年1月至2018年3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4)参加投标的
14、如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山路东延改造工程绿化设计采购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 联系电话:0538-8230818 明;如为授权委托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须提供加盖投标单位红章的授权委托书);5)投标保证金缴款证明;6)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2、开标时,供应商如有评标办法中涉及到加分项的证明资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投标文件中不及时、完整、准确,其相应加分项不予加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不予认可的其他
15、情况:(1)经评标委员会审查不合格的;(2)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4、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其投 标文件作无效处理,若公示期间认定证明材料为虚假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计入不良行为纪录。5、相关证件在年检期间或者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或者由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件(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其投标无效。9 踏勘现场 不 组织,自行踏勘。10提出招标文件答疑时间2018年9月12日10时00分前。11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截止时间2018年9月12日17时00分。1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答
16、疑、澄清、修改、补充的时间自澄清、修改、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起48小时内。13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山路东延改造工程绿化设计采购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 联系电话:0538-823081814 投标保证金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2、保证金缴纳形式:采用银行转账、 电汇等形式缴纳。3、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名义办理,不得以投标人分支机构、个人或其它名义办理;投标人须将保证金从其企业基本账户划转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否则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4、收取人: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
17、中心5、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 6、账号:216926988866 7、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8、联系电话:0538-6226879注:缴纳保证金时,请投标人仔细核对收取人名称、开户银行及虚拟账号。15 投标报价范围投标单位根据本次建设单位提供的计算基数,自行填报设计费及费率,不得更改计算基数,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价格应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变更费、 专家论证费、 资料费、现场咨询服务费(后续服务)、成果评审费用、修改完善及资料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印花税、税金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 风险。招 标代理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价格 2
18、0021980号文的有关服务招标标准计取。1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 许。17投标文件电子 版内容:报价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份数:1份;格式:PDF、DOC或XLS等;介质:U盘或光盘;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同时递交。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山路东延改造工程绿化设计采购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 联系电话:0538-8230818 18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 投标文件装订1、正本一份,包含报价文件、商 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三部分,胶装成一册;2、副本四份,包含报价文件、商 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三部分,每份副本分别胶装成一册;
19、3、将大小不一的文件材料折叠整理成A4纸面大小,左、下侧分别对齐,胶装成册(须含投标人递交的所有文件资料,图纸可单独用A3纸面胶装成册),否 则其投标无效。20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2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地点及地址递交时间:2018年 9月27日08时30分起至09时30分止。截止时间:2018年 9月27日09时30分。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地址:泰安市花园路39号。22投标文件是否退还不退还。23 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2018年 9月27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24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
20、查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25 唱标顺序 按照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进行。26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及以上单数。27 评标办法 综 合评分法28技术文件是否采用“暗标”否29 中标人确定 推荐中标候选人30 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绿化规划方案经审查通过后付至设计费的75%,工程竣工后付至 设计费的85%,以上费用记取费率执行中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山路东延改造工程绿化设计采购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9 联系电话:0538-8230818标费率,以工程招标控制价为计算基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付清余款。最终价款为:费率执行中标费率,
21、以工程最终决算值为计算基数。31 信用记录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之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 购网()。 32 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3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鲁价费发【2003】64号文转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有关标准及国家发改委【2003】85
22、7号文的有关规定,由中标人支付。2.1.2 当事人2.1.2.1招标人:系指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1.2.2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1.2.3评标委员会: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2.1.2.4中标人:系指通过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并对招标文件做出 实质性响应,取得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2.1.2.5招标代理机构:系指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1.3 招标依据及原则2.1.3
2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1.3.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山路东延改造工程绿化设计采购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0 联系电话:0538-8230818 2.1.3.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1.3.4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2.1.3.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1.3.6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省市规范性文件。2.1.4 投标人相关要求2.1.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1.4.2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
24、明材料;2.1.4.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 2.1.4.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3)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人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应 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
25、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规定。2.1.4.5招标文件“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中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无效。2.1.4.6投标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与为本次招标的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等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者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2.1.4.7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有效。2.1.5 保密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山路东延改造工程绿化设计采购项目 招标代理
26、机构名称: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1 联系电话:0538-8230818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保密,违者应对 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1.6 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2.1.6.1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2.1.6.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2.1.6.3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2.1.7 踏勘现场2.1.7.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以获取有关 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
27、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责任和风险。2.1.7.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不对 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2.1.7.3投标人经招标人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招标 人原因外,投 标人应对踏勘 现场而造成的人员伤亡、 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引起的连带责任和费用负责。2.1.8 投标答疑2.1.8.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踏勘现场有询问或者疑问,需招标人解答或者答疑时,应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
28、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出的所有询问或者疑问进行综合答复,统一 发给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解答或者答疑内容应在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不得对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进行改动。2.1.8.2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者疑问,视为认同招标文件以及答疑文件内的所有要求,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投标的,后果自 负。2.1.9 偏离招标人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幅度和项 数。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山路东延
29、改造工程绿化设计采购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2 联系电话:0538-8230818 2.1.10 其他条款2.1.10.1投标人中标后直至验收止,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或者分包,如出现上述情形,招标人向财政部 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与其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2.1.10.2招标文件载明转包或者分包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中标后需要转包或者分包的,招标人向 财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批准后,中标人可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分包金额不得超出采购限额,超出采购限额的,招 标人应重新组织招标。
30、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和分包人与招标人共同 签订分包合同,中 标人和分包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分包履行合同实施前,招标人必须将分包情况和分包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2.1.10.3不论招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还。2.1.10.4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 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2.2 招标文件2.2.1 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2.2.1.1招标公告;2.2.1.2投标人须知;(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编制以及投标保证金;(4)投标人应当提交的
31、资格、资信证明文件;(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地点;(6)评标、中标、定标以及废标;(7)纪律和监督;(8)质疑与投诉;2.2.1.3评标办法;2.2.1.4合同条款和格式; 2.2.1.5提供服务的期限;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山路东延改造工程绿化设计采购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3 联系电话:0538-82308182.2.1.6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2.2.1.7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澄清或者修改,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 网、泰安市公共 资源交易网上公告后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2
3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2.2.2.1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残缺、 遗漏或者不清楚的,应在获得招标 文件后三日内,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负。投 标人有义务对招标文件的准确性进行复核,如发现有任何错误或者前后矛盾的,应在规定提交答疑的时间内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2.2.2.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33、时间十五日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 源交易网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但不指明澄清或问题的来源。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是在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对招标文件中表述不清部分进行进一步阐述或者描述,不得对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进行增减或者改动。若澄清或修改内容已构成对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增减或者改动的,招标人应 当重新组织招标或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否则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2.2.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公告后,方可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并具
34、有法律效力,任何口头答复、通知无效。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 时,以最后发出的并经公告的为准。2.2.2.4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者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或修改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2.2.2.5投标人自澄清公告发布时间起48小时内,从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 源交易网上下载打印澄清或者修改公告,并通过信函、 传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山路东延改造工程绿化设计采购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4 联系电话:0538-8230818 真或者直接送达等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否则,即视为同意
35、和接受该澄清或者修改内容。2.2.3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2.3.1招标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变更或者更正公告,并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不足三日的,应当顺延投标截止时间。2.2.3.2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或者修改内容较多时,招标人应重新组织招标或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招标人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变更或者更正公
36、告,并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以给予投标人充足的时间编制投标文件。2.3 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编制以及投标保证金2.3.1 投标报价2.3.1.1投标报价的范围:包括与提供服务相关的人工、设备、保险、税 费、招标代理费、印花税、 验收及知识产权等一切费用。投标价格应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变更费、 专家论证费、 资料费、现场咨询服务费(后续服务)、成果评审费用、修改完善及资料费、招 标代理服务费、印花税、税金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 义务、 风险。招标代理费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价格20021980号文的有关服务招标标准计取。2.3.1.2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不得更改报价,投标人只有一次报价机会。投标报价(即开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等于或者高于招标控制价。2.3.1.3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投标内容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2.3.1.4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报价文件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2.3.1.5投标人须按照附件格式表格要求填写。2.3.1.6开标时,投标文件以正本为准。投 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