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马山乡人民政府文件马政发201850 号 马山乡人民政府关于马山乡 2019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的通知各村(居)委会:为做好 2019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巩固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健全和完善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机制,确保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落实,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 1 号)、 关于做好我市2019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南社保发 2018193 号)、 南宁市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财政局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民政局 扶贫开发办
2、公室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落实南宁市城乡居民困难特殊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补助工作的通知(南人社规2017 8 号)和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横县健康扶贫攻坚行动计划- 2 -实施方案(2017-2020 年)的通知(横政办发2018 45 号)等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和南宁市决策部署,按照“积极稳妥、密切配合、有序进行” 的工作要求,分阶 段、有步骤地实施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按时完成我乡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任务,实现应保尽保,医保全覆盖。二、参保缴费原则根据各级人民政府财力状况和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情况及承受能力,逐步提高财政
3、补助标准及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和保障水平,巩固和发展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保障参保居民权益。三、工作内容城乡居民医保坚持多渠道筹资,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鼓励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给予扶持或资助。(一)参保范围1.横县马山乡区域内除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所有具有横县马山乡户籍的城乡居民。2.横县马山乡区域内属城乡居民的各类在校学生和托幼机构在册儿童(以下简称在校学生)。4.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二)缴费标准1.在 2018 年 9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参保缴费的,缴费标准为 220 元/人 .年
4、。个人缴费应按年度一次性缴纳。- 3 -2.在 2019 年 7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参保缴费的,应由个人一次性缴纳当年财政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的费用(出生未超过 3 个月的新生儿及困难、特殊人群除外;困难、特殊人群范围按桂人社发2017 1 号、南人社规2017 8 号文件相关规定,具体包括:具有我乡户籍的城乡低保人员、特困人员、孤儿、残疾人、低收入家庭 60 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结扎户或者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父母及其子女)。(三)参保缴费时间及待遇享受期1.2019 年度集中缴费
5、期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1 日至 12 月 31日,待遇享受期为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2019 年 1月 1 日以后缴费的,按以下情况享受待遇:属于初次或者逾期参保缴费的,从次月 1 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属于中断参保缴费的,从第 3 个月 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出生未超过 3 个月的新生儿及困难、特殊人群除外;困难、特殊人群范围按桂人社发 20171 号文件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2.新生儿在出生后 3 个月内参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在出生后 3 个月以上参保缴费的,从缴费次月
6、1 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在出生后 3 个月内参保并缴纳出生当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出生时开始享受出生当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上一年度出生的新生儿在出生 3 个月内参保但未缴纳上一年度基- 4 -本医疗保险费的,按政策规定不能享受上一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四)组织缴费1.各村委组织辖区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保。2.参保个人缴费主要采取村委会(或社区)干部代收现金、参保人刷卡缴费等方式。3.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农村居民(包括在校学生)以行政村为单位按户进行参保登记缴费;城镇居民(包括在校学生)以所在街道社区为单位进行参保登记缴费。村委会(或社区)干部代收现金参保缴费基本流程
7、:参保人持社保卡或户口本到所在村委会(或社区)参保缴费-村委会(或社区)核对参保个人信息、收取参保费用、进行参保缴费登记- 乡 社保中心审核村委会(或社区) 汇总 上报的参保缴费名单、结算参保费用、对缴费人员进行系统核定、到帐操作,并打印出参保票据-县社保局 对乡社保中心汇总 上报的系统到帐名单、参保票据及参保款上解情况进行复核、将参保缴费名单给予村委会(或社区)张贴公示。参保人直接到社保经办机构参保缴费的,按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方式办理。4.新生儿在出生后 3 个月内,由其亲属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乡社保中心办理参保缴费手续。5.困难、特殊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具体办法。(1)城乡困难
8、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补助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高我区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 5 -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民发2014 49 号)以及当地政府规定的补助标准予以补助。根据横县健康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 年)(横政办发2018 45 号)的规定:“对未享受参保个人缴费政府补助政策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按个人缴费标准给予 100%全额补助” 。即扶贫部门界定的建档立卡 贫困人口(含退出户),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的费用,全部给予全额补助。(2)困难、特殊人群参
9、加 2019 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属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补助的,由各主管部门统一为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属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差额补助的,由各主管部门通知差额补助对象,先个人缴纳个人应缴部分费用,之后再由其主管部门按规定统一将差额补助的金额转入县居民医保基金收入户。困难、特殊人群补助对象、补助流程、补助顺序等,详见南人社规 20178 号文件。(五)信息完善乡社保中心要负责与各村委会(或社区)核对好收缴的款项和参保名单,核对好后将完善的参保人员信息录入医保系统。四、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乡政府是组织参保缴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领导,重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
10、领导要具体抓,精心组织,层层抓好落实,尤其要着重抓好困难、特殊人群和计划脱贫摘帽贫困村的参保缴费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医保全覆盖”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进一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站、手机短信、微信、宣传栏等多- 6 -种形式,向全乡特别是边远山区群众、外出务工等重点人群广泛宣传。通过强化宣传,不断提高广大城乡居民参保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参保缴费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三)规范运作,确保效率。各村委在参保缴费过程中,要根据各自特点,创新工作方法,针对服务人群广、居住分散的特点,要坚持以家庭为单位参保缴费。各村委会(或社区)要建立好参保缴费台帐,及时与乡社保中
11、心做好“票、款、人数” 三核对工作,严格遵循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的原则,及时上报参保缴费名单并将参保款项足额缴入居民医保基金收入户。对截留、挪用参保资金等违规现象,一经发现,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四)加强协作,明确责任。各职能部门要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参保缴费工作。财政部门要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的预算和安排,加强资金管理和票据管理,按时足额落实 2019 年度参保缴费工作经费,工作经费按参保缴费人数每人 1.7 元的标准安排,其中:乡级安排 0.6 元/人,村级安排 1.1元/人,主要用于参保 缴费宣传发动、参保信息采集和缴费登记、录入核对等工作。横县马山乡人民政府2018 年 1
12、1 月 12 日附件 1:横县 2019 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信息登记表- 7 -属性:主动公开 马山乡党政办公室 2018 年 11 月 12 日印发 (共印 25 份)-8-附件 2横县 2019 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信息登记表序号 人员 编号 身份证号 姓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县 乡/镇 村 坡/屯 联系电话 户主姓名 户主身份证号 参保人 员性质 1 452122196001010010 张一 男 1960/1/1 横县 横州镇 龙池村 里竹屯 18888888881 张一 4521221960010100102 452122198808080010 张二 女 1988/8/8 横县 横州
13、镇 龙池村 里竹屯 18888888882 张一 452122196001010010341、 为个人参保编号,新参保人员此处为留空。2、为必填项,填入参保人员身份证或户口本上的身份 证号、姓名、性 别、出生日期。3、为必填项,填入参保人员所在县、乡镇、行政村、坡。4、 为填入参保人员(或父母)的 联系电话。5、 为必填项,填入参保人员其户籍所在户主的姓名、身份证号,户主必须是已入户人员。6、 为选填项,填参保人员的属性(低保、低收入、特困、伤残、孤儿、双独、建档立卡等享有 财政补助的参保人员),表后附相关证明复印件,如非困难对象则留空。7.新参保人员及信息错漏人员填写此表,后附参保人 员的户口本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