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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税务行政法制new.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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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五章 税务行政法制,管理学院 姚瑞马,管理学院税法课程,扬州大学管理学院,1,本章基本内容框架,扬州大学管理学院,2,主要内容,第一节 税务行政处罚 第二节 税务行政复议 第三节 税务行政诉讼,扬州大学管理学院,3,第一节 税务行政处罚,一、税务行政处罚的概念与内容 二、税务行政处罚的原则 三、税务行政处罚的设定和种类 四、税务行政处罚的主体与管辖 五、税务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 六、税务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 七、税务行政处罚的执行,扬州大学管理学院,4,一、税务行政处罚的概念与内容,税务行政处罚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违反税收征收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尚未构成犯罪,依法应当承担行政责任的,由

2、税务机关给予的行政处罚。,扬州大学管理学院,5,一、税务行政处罚的概念与内容,税务行政处罚是行政处罚的主要组成部分,它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当事人行为违反了税收法律规范,侵犯的客体是税收征收管理秩序,应当承担税务行政责任。 (2)从主观方面讲,并不区分当事人是否具有主观故意或者过失,只要有税务违法行为存在,并且有法可依,就要承担行政责任,依法给予税务行政处罚。 (3)尚未构成犯罪,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这里要区分两种情况:一是要区分税收违法与税收犯罪的界限。二是要区分税收违法行为是不是轻微。 (4)给予税务行政处罚的主体是税务机关。,扬州大学管理学院,6,二、税务行政处罚的原则,(

3、一)法定原则 法定依据;法定机关设定;法定机关实施;法定程序实施。 (二)公正、公开原则 处罚规定公开;处罚程序公开。 (三)以事实为依据原则 (四)过罚相当原则 (五)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六)监督、制约原则,扬州大学管理学院,7,三、税务行政处罚的设定和种类,(一)税务行政处罚的设定 (二)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扬州大学管理学院,8,(一)税务行政处罚的设定,扬州大学管理学院,9,【例题判断题】(2006年),国务院可以通过行政法规的形式设定各种税务行政处罚。( ) 【答案】,扬州大学管理学院,10,(二)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现行执行的税务行政处罚种类主要有四种: (1)罚款 (2)没收非

4、法所得 (3)停止出口退税权 (4)收缴发票和暂停供应发票 (注意:教材此处与后续税务行政复议受案范围有矛盾),扬州大学管理学院,11,四、税务行政处罚的主体与管辖,(一)主体 (二)管辖,扬州大学管理学院,12,(一)主体,税务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主要是县以上的税务机关。我国税务机关的组织构成包括国家税务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地(市、州、盟)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县(市、旗)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四级。这些税务机关都具有税务行政处罚主体资格。 各级税务机关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不具处罚主体资格,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税务行政处罚。 税务所可以实施罚款在2000元以下的税

5、务行政处罚。这是征管法的特别授权。,扬州大学管理学院,13,【例题判断题】 (2005年),各级税务机关下设的税务所、稽查局以及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都不具有处罚主体资格,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税务行政处罚。( ) 【答案】,扬州大学管理学院,14,(二)管辖,税务行政处罚实行行为发生地原则,由当事人税收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市、旗)以上税务机关管辖。,扬州大学管理学院,15,五、税务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一)含义 (二)适用条件 (三 )程序,扬州大学管理学院,16,(一)含义,税务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是指税务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对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税收征收管理秩序的行为,当场作出税务行政处罚

6、决定的行政处罚程序。 简易程序基本特征是当场填写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扬州大学管理学院,17,(二)适用条件,1.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违法后果比较轻微且有法定依据,应当给予处罚的违法行为。 2.给予的处罚较轻,仅适用于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和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的违法案件。,扬州大学管理学院,18,(三 )程序,符合上述条件,税务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向当事人出示税务行政执法身份证件。 (2)告知当事人受到税务行政处罚的违法事实、依据和陈述申辩权。 (3)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 (4)填写具有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7、,并当场交付当事人。,扬州大学管理学院,19,六、税务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一)调查与审查 (二)听证 (三)决定,扬州大学管理学院,20,(二)听证,听证 是指税务机关在对当事人某些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决定之前,按照一定形式听取调查人员和当事人意见的程序。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的范围: 对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或者对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出10000元以上的罚款的案件。 听证的告知 凡属听证范围的案件,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首先向当事人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并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给予的处罚,并告知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扬州大学管理学院,21,(二)听证,听证要

8、求的提出 要求听证的当事人,应当在收到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后3日内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听证要求,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听证会的召开时限 税务机关应当在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后的15日内举行听证,并在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税务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主持人的情况。,扬州大学管理学院,22,【例题多选题】(1999年),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的范围是( )。 A.对公民作出1000元以上罚款的案件 B.对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罚款的案件 C.对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出10000元以上的罚款案件 D.对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出5000元以上的罚款案件 【答案】BC,扬州大学管

9、理学院,23,七、税务行政处罚的执行,税务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又不起诉,并且在规定期限内又不履行的,税务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税务机关对当事人作出罚款行政处罚决定的,当事人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对当事人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扬州大学管理学院,24,七、税务行政处罚的执行,(一)税务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 收缴条件:20元以下或不收缴难以执行。 收缴要求:2个2日。 税务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合法罚款收

10、据,并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2日内将罚款交至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应当在2日内将罚款交付指定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二)税务行政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扬州大学管理学院,25,【例题判断题】(2004年),税务机关对当事人作出罚款行政处罚决定的,当事人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对当事人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 【答案】,扬州大学管理学院,26,第二节 税务行政复议,一、税务行政复议的概念和特点 二、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三、税务行政复议的管辖 四、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 五、税务行政复议的受理 六、税务行政复议的决定,扬州大学管理学院,27

11、,一、税务行政复议的概念和特点,税务行政复议是指当事人不服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向上一级税务机关(复议机关)提出申请,复议机关经审理对原税务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作出维持、变更、撤销等决定的活动。,扬州大学管理学院,28,一、税务行政复议的概念和特点,我国税务行政复议具有以下特点: 1.税务行政复议以当事人不服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为前提。 2.税务行政复议因当事人的申请而产生。 当事人提出申请是引起税务行政复议的重要条件之一。当事人不申请,就不可能通过行政复议这种形式获得救济。,扬州大学管理学院,29,一、税务行政复议的概念和特点,我国税务行政复议

12、具有以下特点: 3.税务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一般由原处理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进行。 4.税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相衔接。 根据征管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对于因问题引起的争议,税务行政复议是税务行政诉讼的必经前置程序,未经复议不能向法院起诉,经复议仍不服的,才能起诉;对于因处罚、保全措施及强制执行引起的争议,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复议或诉讼程序,如选择复议程序,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扬州大学管理学院,30,二、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一)税务机关做出的征税行为 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及退税、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以及税款征收方式等具

13、体行政行为和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及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征收的单位做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行为。 (二)税务机关做出的税收保全措施: 1.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存款; 2.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三)税务机关未及时解除保全措施,使纳税人及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行为。,扬州大学管理学院,31,二、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四)税务机关做出的强制执行措施: 1.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2.变卖、拍卖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五)税务机关做出的行政处罚行为: 1.罚款; 2.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 3.停止出口退税权。,扬州大学

14、管理学院,32,二、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六)税务机关不予依法办理或者答复的行为: 1.不予审批减免税或者出口退税; 2.不予抵扣税款; 3.不予退还税款; 4.不予颁发税务登记证、发售发票; 5.不予开具完税凭证和出具票据; 6.不予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7.不予核准延期申报、批准延期缴纳税款。,扬州大学管理学院,33,二、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七)税务机关做出的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行为。 (八)收缴发票、停止发售发票。 (九)税务机关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或者不依法确认纳税担保有效的行为。 (十)税务机关不依法给予举报奖励的行为。,扬州大学管理学院,34,二、税务行政复议

15、的受案范围,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试行)还规定,纳税人可以对税务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具体规定如下: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一并向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1.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务院其他部门的规定; 2.其他各级税务机关的规定; 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规定; 4.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规定。,扬州大学管理学院,35,【例题多选题】,下列项目中,属于纳税人可以对税务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请审查的有( )。 A.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 B.国家税务总局制

16、定的具有规章效力的规范性文件 C.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的规定 D.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答案】AC,扬州大学管理学院,36,【例题多选题】,以下税务行政行为中,复议是诉讼必经前置程序的是( )。 A.加收滞纳金 B.确认纳税主体 C.处以罚款 D.不予审批减免税或者出口退税 【答案】ABD,扬州大学管理学院,37,三、税务行政复议的管辖,我国税务行政复议管辖的基本制度原则上是实行由上一级税务机关管辖的一级复议制度。,扬州大学管理学院,38,三、税务行政复议的管辖,扬州大学管理学院,39,【例题多选题】(2006年),下列各项中,符合行政复议法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试行)规定的有( ) A.对

17、国务院的行政复议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B.对国家税务总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C.对国家税务总局的具体行为经复议仍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 D.对省级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经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 【答案】BC,扬州大学管理学院,40,【例题多选题】 (2008年),下列各项中,符合税务行政一级复议具体规定的有( )。 A.对国家税务总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复议 B.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省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C.对受税务机关委托

18、的单位做出的代征税款行为不服的,向委托代征的税务机关申请复议 D.对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共同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答案】ABD,扬州大学管理学院,41,四、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1.申请复议的时间 得知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之内; 2. 复议与诉讼的次序问题 对征税行为的争议三步曲:按税务机关规定缴纳税款、滞纳金或提供担保;复议是诉讼的必经前置程序; 对其他行为争议复议不是诉讼的必经前置程序。 3. 行政复议申请方式 还要注意: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理申请行政复议。,扬州大学管理学院,42,【例题判断题】 (2007

19、年),纳税人及其他税务当事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税务行为不服,可以采用书面或口头形式申请行政复议。 【答案】,扬州大学管理学院,43,五、税务行政复议的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1. 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4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扬州大学管理学院,44,六、税务行政复议的决定,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依据本规则第八条规定一并提出对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的,复议机关对该规定有权处理的,应当在30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7日内

20、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在60日内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复议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予赔偿的,在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应当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 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 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扬州大学管理学院,45,第三节 税务行政诉讼,一、税务行政诉讼的概念 二、税务行政诉讼的原则 三、

21、税务行政诉讼的管辖 四、税务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五、税务行政诉讼的起诉和受理 六、税务行政诉讼的审理和判决,扬州大学管理学院,46,一、税务行政诉讼的概念,税务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诉讼制度和诉讼活动。 (一)税务行政诉讼是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诉讼活动。 (二)税务行政诉讼以解决税务行政争议为前提,这是行政诉讼与其他行政诉讼活动的根本区别,具体体现在: 1.被告必须是税务机关,或经法律、法规授权的行使税务行政管理权的组织,而不是其他行政机关或组织。 2.

22、税务行政诉讼解决的争议发生在税务行政管理过程中。 3.因税款征纳问题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前,必须先经税务行政复议程序,即复议前置。,扬州大学管理学院,47,【例题判断题】 (2000年),在税务行政诉讼中,税务机关不享有起诉权,只有应诉权,即税务机关只能当作被告,且作为被告的税务机关不能反诉。( ) 【答案】,扬州大学管理学院,48,【例题多选题】 (2005年),下列各项中,税务行政复议是税务行政诉讼必经前置程序的有( )。 A.税务机关不予依法办理出口退税引起的税务争议 B.税务机关不予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引起的税务争议 C.因税务机关适用法律错误,致使纳税人少缴税

23、款,税务机关要求补偿两年前税款引起的争议 D.因纳税中介机构计算错误,致使纳税人少缴税款,税务机关要求补偿三年前的税款引起的税务争议 【答案】ACD,扬州大学管理学院,49,二、税务行政诉讼的原则,(一) 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 (二) 合法性审查原则 (三) 不适用调解原则 (四) 起诉不停止执行原则 (五)税务机关负举证责任原则 (六)由税务机关负责赔偿的原则,扬州大学管理学院,50,三、税务行政诉讼的管辖,(一)级别管辖 (二)地域管辖 (三)裁定管辖1.移送管辖 2.指定管辖 3.管辖权的转移,扬州大学管理学院,51,四、税务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与复议受案范围大致一致,但更细致,比复议受

24、案范围略大。 (一)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 (二)税务机关作出的责令纳税人提交纳税保证金或者纳税担保行为 (三)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 (四)税务机关作出的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 (五)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 (六)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七)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税务机关颁发税务登记证和发售发票,税务机关拒绝颁发、发售或者不予答复的行为 (八)税务机关的复议行为,扬州大学管理学院,52,【例题多选题】(2007),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对侵犯合法权益的特定税务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有( )。 A.税务机关通知银行冻结其存款的行为 B.税务机关逾期未对其复议申请作出答复的行为

25、C.税务机关对其所缴的税款没有上交国库的 D.税务机关制订的规范性文件损害了纳税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答案】AB,扬州大学管理学院,53,五、税务行政诉讼的起诉和受理,有复议前置程序的起诉期限是当事人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不需要复议前置程序的起诉期限是当事人在接到通知或者知道之日起15日内; 因税务机关原因致使当事人逾期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在不得超过2年的整体时间段中,在当事人实际知道诉权或者起诉 期限时的15日内。,扬州大学管理学院,54,【例题单选题】(2008年),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对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提起诉讼,必须先经过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一定时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下列各项中,符合上述时限规定的是( )。 A.15日 B.30日 C.60日 D.90日 【答案】A,扬州大学管理学院,55,六、税务行政诉讼的审理和判决,(一)税务行政诉讼的审理 (二)税务行政诉讼的判决 1.维持判决 2.撤销判决 3.履行判决 4.变更判决,扬州大学管理学院,56,本章小结,应熟悉税务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熟悉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的规定时限;税务行政复议的管辖及复议与诉讼的衔接;听证程序的规定。,第十五章,结束,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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