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建筑公司法律风险及防控预案第一篇 法律风险的防控意义及原则1、公司法律风险是一种商业风险。法律 风险包括公司内部法律风险和外部法律风险。所谓公司内部法律 风险具体包括公司设立时的法律风险、公司制定章程中的法律风险、公司治理机构的法律风险、公司内部人事管理存在的法律风险、公司清算的法律风险等。所 谓公司外部法律风险具体体现为投资风险、合同风险、知识产权风险、产品责任风险 、品牌形象 风险等。企 业应建立法律风险防范体系:(1)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2)公司重大决策法律论证制度;(3)合同管理制度;(4)劳动关系法律风险防范机制;(5)公司财务法律风险。企业应特别将企业对外工程合同
2、签订、 对内劳动管理、 财务管理等经营管理活动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2、公司首先应当树立以事先防范和过程控制为主,以事后救济为辅的法律风险防范理念。事先防范是基 础,能 够使公司法律风险 防范于未然。 过程控制是关键。过 程控制关系到法律 风险在公司运作中是否得到有效控制,过程控制贯彻并渗透于公司运作的每个过程,关系到公司每个部门,甚至每一个岗位。3、法律风险防控工作的基本原则:一是合法合规原则。法律风险多数是由于违法、 违规、违约引发的,防控法律 风险首先要避免不当措施引 发新的风险。二是预防为主原则。潜在的法律风险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和无法挽回的损失,必须从源头上进行防控,以事前防范、事中
3、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三是全面覆盖原则。法律 风险防控应当贯 穿企业经营管理的全过程,触及各个环节及所有部门和岗位,由决策层、企业法律顾问、全体员工共同参与,不留死角。四是动态调整原则。法律 风险应当定期评 估,并根据内外部 环境的 变化,及 时调整工作方案,实现动态管理。五是综合治理原则。不同 风险之间存在重叠与转化,法律 风险与其他风险关联最密切,防控法律风险必须加强部门之间的合作,多管齐下, 标本兼治。2本律师将从由劳动人事风险、企业经营风险防控(合同管理)、企业财务风险防控入手加强公司法律风险管理。第二篇 企业劳动人事风险及防控一、企业常见的劳动人事法律风险企业常见的劳动人事法律风险
4、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用人单位不签或不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将面临严厉处罚的风险关于劳动合同的签定,劳动合同法新的相关规定主要有: 第十条、第十四条等,其中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因工伤事故引起的赔偿法律风险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工伤是指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企业对此负无过错责任。实 践中, 发生工伤后如能通 过工伤理赔的,一般不会 发生纠纷,企 业损失也较小,主要的问题发
5、生在一部分因各种原因没有参加工伤保险或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件的事故,比如,一些临时用工,一些试用期内的员工,专项项目工作需要招进的农民工等,这些劳动者往往因未正式成为企业的职工,企业也就未给他们办理工伤保险,发生问题责任重大。3因员工严重失职,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法律风险由于劳动者素质高低不齐,同时事物的千变万化引起的很多不确定因素,使得员工可能因一时之过失, 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比如一些员工在基建、 购买原材料等拥有一定职权的工作中,收受商业贿赂,造成公司损失;又如一些员工疏忽大意造成事故,或在一些不利公司的合同等文件中随意签字,都有可能给公司造成巨大的损失,带来巨大法律风险。4员工离职后侵犯原公
6、司商业秘密, 给公司造成重要损失的法律风险3商业秘密基本上每个企业都有,它能给企业带来利益,有的商业秘密给企业带来重大利益,是企业生存和 发展的关键。高利益伴随着高风险,那些知悉重要商业秘密的员工,一旦离开公司,就有可能给企业带 来不可估量的风险。比如 贸易型企业中重要客户的联系人,技术型企业中掌握核心技术的工程师等。他们的管理及离职都存在法律风险。5员工辞退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员工辞退引起的法律纠纷也经常遇到。辞退员工主要有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和员工违纪解除劳动合同两种途径。因为企业辞退劳动者,往往造成员工不满,因此需慎重操作。根据我国现行法律, 员工严重违反 规章制度被辞退,无 权要求经济补偿
7、,而一般情况下,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企 业则 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对违纪员工辞退的操作是否合法、规范,企 业付出的成本可能完全不同。6员工要求支付加班工资,支付社保 费用带来额外成本支出的法律风险按照劳动法,一般单位实行每周 5 天,每天 8 小时的工作制。企 业要求劳动者加班应当支付加班工资。事实上,社会 竞争日趋 激烈的今天,企 业员工加班是个非常普遍的现象,加班如何计酬,企 业应有一个合法的策略,否则,不支付加班工资是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另外有些工种每天按正常 8 小时上班几乎不可能。是否要支付加班工资呢?国家有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规定,但企业应当注意,目前,采用 这两
8、种特殊工作 时间制度是要劳动部门批准的。社保纠纷也往往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身上发生,一些农民工是否要交社保,试用期员工是否要 缴,兼 职员工如何处理,退休返聘人员如何处理等容易引发法律纠纷带来法律风险。7企业规章制度制定民主化程序化带来的合法性法律风险关于企业规章制度方面,按现行法律规定,用人 单位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归纳起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发生法律效力的主要要件大致包括三个方面,即制度条款内容合法合理、民主程序和公示4程序。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8 条的规定,所谓民主程
9、序是指公司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强化了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的法律程序。8限制违约金的适用范围给企业带来的风险对于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如何追究违约责任的问题,新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新法规定违约金 仅限于竞业限制和出资培训两种情形,这就意味着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无法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也就意味着加大了企业在劳动者违约方面的法律风险。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在不能约定违约金的大多数情形下,通 过对员工违约行为所给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举证,来
10、合法有效的维护单位的合法权益。9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经济补偿总体成本增加, 带来的相关法律风险对于劳动合同解除,新劳动合同法的新规定给企业增加了成本: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做了相应规定,即劳动合同正常到期后不续签的情况下,企业也可能要支付补偿金了。10竞业限制规范化,给企业带来保密人员范围、期限受限以及保密成本增加的风险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竞业限制的最长期限两年;明确了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的给付时间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并且须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支付;竞业限制的人员进一步明确限定,排除了一般员工;明确了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及违约金的标准均按双方约定执行。 二、企业劳动人事法律风险的防范针对
11、前述法律风险,应采取下列的防范措施:1签好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作为劳资双方共同遵守的合同依据。首先,应选好合同模版,即选择什么合同模版问题。劳动部门都有规范性的劳动合同模版提供,但这一模版设计时重在保护劳动者,对于企业的权益规定较5少,是否应当设计更有利于企业风险防范的劳动合同,比如就竞业限制在合同中作明确的约定。当然企业自己设计的劳动合同不得与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否则将导致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 其次,对劳动者有必要进行适当调查,特 别是新员工的录用, 对是否符合录用条件进行认真审查,一些与原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尚未结束,或未达到劳动年龄等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应严
12、格把关。再次,对劳动合同的核心条款要仔细研究, 协商确定,如工作岗位、合同期限(包含试用期)、劳动报酬、劳动纪律、损失追偿、 劳动保障、终止手续、保密与竞业限制等作比较详尽的约定,有利于双方遵循和避免纠纷发生。还有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加强与劳动者的沟通协商,注意方法,让劳动 者自愿表达意愿,达到和谐劳资关系,留住优秀员工的作用,不宜强签蛮干。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是企业内部的“ 法律 ”。在 劳动立法越来越保护劳动者的趋势下,企业利益的维护更加依赖于企业的规章制度。需要注意:一是要全面细致,尽可能的将企业管理的各个方面都设定制度,做到“有法可依 ”。如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劳动纪律、考勤制度、工
13、作风纪、薪金制度、培训、考核、晋升、奖惩、辞职、财务等等都制定相应制度,汇编 成“员工手册”。二是要尽量量化,易操作,即员工违反规章制度的后果要明确具体,可操作。三是要做到公示,公示的方法有:(1)员工签收;(2)在劳动合同中作为附件;(3)无纸化办公的公司要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每天查看公告等,且规章制度的修改也要做到公示。四是劳动合同法规定要听取工会或者职工代表的协商意见。3重视收集证据事实是根据证据来确定的。有无证据将是事后确定事实的关键。因此,企 业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有证据意识,重视收集证据。收集证据常见的问题有:(1)未当场收集,致使证据灭失;( 2)不注意保管原件,只有复印件;(3)随意
14、改动证据,在书证上随意加注内容;等等。4重视参加保险6保险是转移风险的一种很好的方法,企业可在成本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多的参加保险。保险包括养老保 险、工 伤保险、大病医 疗 保险、失业保险及女职工生育保险五险合一,并要求企 业强制参加。同 时还可参加人身意外保险、 财产保险等商业保险,以降低风险。5、建立救济机制一旦法律风险转化为法律危机,事后的救济, 对换回损失也非常重要。企 业事先制定救济机制。首先,确定人员。可选择聘请律 师提供 专项法律服务或常年法律顾问进行服务。其次,预定多套方案。出面与劳动 者 协商,一旦协商成功要立即签订协议,避免事后变 化。方案预备几套,做到有的放矢。再次,企业
15、的各个部门,都要有法律意识, 传达信息与决策的渠道应通 畅、快捷、高效。 还有,预留风险基金,在处理纠纷、化解 风险时,提供资金上的支持是必 须的。一套有效的救济机制, 对事后补救危机,减少损失是十分必要的。第三编 合同风险及防控合同是企业经营活动中最基本的法律文件,合同是企业经营行为中最基本的法律文本,加强合同管理是防范企业风险的基础性工作,要建立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 的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合同管理是防控企业法律风险要建立合同审核审查、监督检查、纠纷预警等工作制度,形成分级管理、统一授权、分工负责 、归口把关的合同管理体系。企业应加强合同管理。从合同的谈判、 签订、履行、审批
16、、管理、纠纷解决等多方面加强管理,充分提高工作效能,确保企业对合同目的的实现具备合理预期,使企业在缔约、履约以及纠纷 解决过程中保持法律优势,最大幅度地降低合同风险。一、合同审查的重点合同的效力,合同的中止、终止、解除,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条款(一) 合同的效力问题71、合同法第 52 条规定了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即一方以欺诈、 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恶意串通, 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因此,在审查合同时,应认真分析合同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判断是否存在导致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并认真分析合同无
17、效情况下产生的法律后果。2、注意审查合同的主体。主体的行为能力可以决定合同的效力。 对于特殊行业的主体,要审查其是否具有从事合同项下行为的资格,如果合同主体不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格的,可能导致合同无效,因此对主体的审查也是合同审查的重点。3、对于无权代理、无权处分的主体签订的合同,应当在审查意见中明确可能导致合同被变更、被撤销的法律后果。4、注意合同是否附条件或附期限。5、注意合同中是否存在无效的条款,包括无效的免责条款和无效的仲裁条款。无效的免责条款即合同法第 53 条的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和因故意和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二)合同的履行和中止1、合同法第 62 条明
18、确规定了合同中部分条款约定不明、没有约定的情形下的履行方法,因此对这部分条款需仔细审查,包括质量标准、价款或 报酬、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履行费用等条款。2、合同法规定了双务合同中的不安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同时履行抗辩权,因此在审查合同 时, 应结合违约责任的约 定注意审查双方义务的履行顺序问题。(三)合同的终止和解除合同的终止和解除是两个并不完全等同的法律概念,合同解除是合同终止的情形之一,合同审查时应 掌握合同法第六章关于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相关规定。81、合同的终止合同终止是指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其法律后果只发生一个向后的效力,即合同不再履行。合同法第 91 条规定了合同终
19、止的若干情况:债务已按照约定履行;合同解除;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体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及,法律 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2、合同的解除合同法的 93 条规定了当事人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这些条件的设置往往与一方违约相联系,这是在合同审查时需注意的问题。合同法第 94 条规定了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但应当注意这种解除权是一种单方任意解除权而非法定解除权,对该条的适用仍需当事人的约定。同时, 这种解除需要提出解除的一方通知对方,且在通知到达对方时发生解除的效力。这也是在合同审查时需要注意的问题之一。特别是在一方迟延履行时,只有这种迟延达到根本违约
20、的程度时,另一方才享有单方解除权,否则应给予违约方合理期限令其履行合同义务而不能解除合同。审查时还要注意的一个重要问题是是否约定了行使解除权的期限。根据合同法第 95 条的规定,双方可以约定行使解除权的期限,没有约定的适用法律规定,法律也没有规定的,则在对方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必须行使,否 则会导致该权利的丧失。合同法分则许 多条款都有关于法定解除的特别规定,如赠与合同、不定期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委托合同、 货运合同、保险合同等,这要求审查时掌握合同法分则对各类合同的具体规定。合同解除的效力较合同终止更为复杂。首先它产生一个向后的效力,即对将来发生的效力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其次,对于合同解除的溯及
21、力问题合同法并没有做一刀切的规定,而是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可以要求恢复原装(相互返还);最后,解除权 人有损失的,可要求 违约 方赔偿损失。可以 约定该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合同法第 114 条)。(四)合同的争议解决条款:9主要涉及仲裁条款的效力问题。目前对于约定两个仲裁机构的已被认定为有效的仲裁条款。应当写明仲裁机构的名称、仲裁事项。对于诉讼的条款,应注意选择的法院是否有利。二 建设工程合同的风险防控(一)建设工程合同常见问题及措施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工程 质量、工期、工程价款是三大核心问题。工程质量合格是承包人主张工程款的前提。清理拖欠工程款是施工企业面临的中心课题。1、
22、问题一:业主实际占有建设工程后,采用各种方法故意拖延结算。表现为: 有的 业主对承包人提交的竣工 结算报告故意不 签收,包括不接收结算书, 虽接收结算书但不 签字、盖章,或派一个普通 职员只签字,不盖章,让承包人无法证明签字人的身份; 有的业主收到承包人的 结算报告后,派 员假装与承包人对帐,但故意拉 长对帐过程,不 给承包人任何书面答复; 有的业主收到承包人结算报告后,回复一个很低的结算价方案,有意扩大双方的结算价差距。处理方案:(1)承包人应该坚持工程不结算,不交付工程的策略。竣工结算条款约定:工程竣工验收竣工结算给付结算价款交付工程四个步骤的先后顺序。合同法第 279 条:建设工程竣工后
23、, 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 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 工程。(2)建议在承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结算文件后,应及时审核,并执行建设部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 20 条: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 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10(3)承包人工程竣工结算报告的递交应当是书面形式,由发包人签收,留下发包人签收的书面凭证。2、问题
24、二: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 业主(发包人)擅自使用的。处理措施: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建筑法第 61 条: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司法解释第 13 条:建 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 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司法解释第 14 条:当事人对建筑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建设工程未经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3、问题三:运用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保护工程款债权
25、的实现?合同法第 286 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处理措施:(1)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之日起,或约定的竣工之日起,6 个月内及时行使优先受偿权。(2)在仲裁或起诉程序中,在请求给付工程款的同时,提出确认承包人有优先受偿权的请求,并配合查封房产的保全措施。(二)建筑工程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1、这类合同特别要注意审查合同总额或称工程总价和款项支付条款之间的联系,别 要注意是否有对工程款的审计的条款。有些合同在工程概况
26、条款中约定了合同总额,该数额是确定的,但在付款条款中又 约 定了经审计后再付款, 显然,这样的合同条款是相互矛盾的,因当在合同总额中写明是暂定数额,具体款项案审计结果确定。2、工程类合同涉及大量的合同附件,要注意与合同的相关条款的一致性。113、竣工验收条款和付款条款是紧密联系的,因此要注意审查竣工验收条款。此外,竣工验收又关系到交付、保修期等。4、注意违约责任的约定,特别要注意到工期延误、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无法验收时的违约责任等。5、对于经过招投标程序的,还需要审查有关的招投标文件与合同约定是否相符。三、工程机械租赁合同及风险1、注意合同法对租赁期限的特别规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
27、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 用书面形式的, 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一十六条 出租人 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 物交付承租人 ,并在租赁期间 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这是租赁合同审查的重点之一。2、对于出租方对租赁标的是否享有完整的权利。 鉴于审查合同时缺乏相关的权利证明材料,因此可以要求出租方对于其享有对租赁标的的完整权利作出承诺,并在 违约责任条款中明确若出租方违反该承诺保证的,视为出租方违约。出租方对租赁标的物是否享有完整的权利,往往影响到合同的效力,因此在审查时应当特别注意。3、租赁标的的维护问题,合同法第 220 条规定,原则上是由出租人履行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可以约
28、定,因此在 审查合同时应 注意是否由关于标的物维修的特别约定,如没有,在维修义务属于出租方。4、租赁合同中如有转租条款的,应审查是否明确转租需经出租人同意。此外,应根据情况提示转租的法律后果,及承租人度于租赁标的的毁损灭失仍应向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5、出租方派出的驾驶员劳动关系及劳动风险承担问题。在合同中明确驾驶员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风险有出租方承担。 6、违约责任方面,应注意出租人迟延交付租赁标的,交付的租赁标的有瑕疵(包括权利瑕疵和质量瑕疵等方面)的违约责任,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违反合同约定使用租赁标的、擅自收回租赁标的等方面的违约责任。12第四编 财务风险及防控由于生产流动性强、
29、生产周期长、涉及面广等行 业特点,建筑企业在资金筹措、产品价格形成、工程价款结算、成本 预算及考核等 财务工作上与其他企业有许多不同,财务风险贯穿于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 财务风险管理更为复杂。一、建筑企业主要财务风险(一)投标风险 建筑企业为 了中标竞相压低报价,最终只能以微薄的利润或成本价格,甚至不惜低于成本价承包工程中标,更有个别业主单位招标文件中带有许多苛刻的条件,建筑企 业的利润得不到保障, 给 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诸多困难。投标 成本与盈利空间的不确定性使建筑企业面临亏损的财务风险。(二)合同签订风险 合同是建筑企 业财务风险的源头,如果合同 “先天不足”,势必会造成工程项目实施中的被
30、动。许多业主利用建筑企业急于揽到工程任务的迫切心理,在签订合同时 附加不平等条款,致使建筑企业在承接工程初期就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有的业 主单位为将物价变动风险转嫁给承包商,招标发包时要求签定固定造价合同,或 预付投标保证金。(三)资金短缺 风险 建筑工程施工需要大量的 资金,一旦资金紧缺,就可能导致材料无法采购,工人工 资无法支付,从而直接影响工程施工进度, 严重者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给建筑企 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四)资金筹集 风险 建筑企 业主要通过银行信贷渠道融资, 为保证企业正常运营的资金需求,大部分建筑企业利用房产、土地等不动产办理了数额可观的银行抵押贷款。虽然相对股权 融资而言
31、, 债务融资具有利息支出抵税效应, 财务杠杆收益等积极作用,但与此同时, 负债会增加企业的 财务风险。当工程 项目利润率小于银行贷款利率时,企 业面临的财务风险将骤然提高。(五)资金回收 风险 业主故意不履行合同,拖欠大量工程款,致使建筑企业产生坏帐损失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业主将投资成本和投资风险转嫁建筑企业,使大多数建筑企业承受巨大的财务风险。应收账款长期不能变现,不仅严重影响到企业的资金周转,造成生产经营上的困难,而且由于坏账风险有增无减,可能会13形成损失,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减少,如不及 时清理,会直接影响经营结果的真实性。(六)收入确认风险 建造合同准 则要求建筑企业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
32、入。由于建筑工程项目价值 大,生 产周期长,经常发 生工程变更,引起合同总造价的变化;另外,建筑材料价格波动大,合同 实际成本受市价的影响也较大且难以准确预计,影响了预计总 成本、 预计部总收入及完工 进度的及时、精确 认定,最终导致利润失真。(七)成本亏损风险 工程成本是一个 综合指标,简单 地分解为人工费、机械费、材料 费、管理费等几项内容。工程造价是由工程投 标报价决定的,而在施工过程中劳动力市场、材料市 场、 设备市场等要素市场 价格的上涨,增加了施工 单位的施工成本,形成成本超支的风险。二、建筑企业财务风险防范(一)投标风险 防范 一是建立投 标风险评估机制,合理承接工程任务。企业取
33、得招标文件后,应当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全面考虑风险成本,正确理解招 标文件,把握业主的意图和要求,全面分析投标人须知, 详细审查图纸,复核工程量。分析合同文本,利用企业自身定额从企业自身实 力和项目投资盈亏预测中确定企业的风险承受度,权衡成本与收益,最后再决定是否投标以及以何种标价投标。二是投标过程中坚持“五不接”原则。投入大额履约保证金的不承接;业主诚信低、实 力不强、合同条款过于苛刻的不承接;业主 资金不到位的不承接;大量垫资的不承接;理论上亏损的不承接。 (二)合同风险 防范 解决合同 风险问题,一是要求建筑企业管理层和项目管理过程中的人员提高法律意识、履约意识。在合同 签订 前必须熟悉
34、和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研读条款,分析合同文本,通 过合同 谈判的方式,对条款进行拾遗补缺,避免损害自身利益的条款存在。二是 应采取措施规避容易产生的风险。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采用施工合同洽淡权、审查权、批准权三权相对独立,相互制约的方法,减少合同中的漏洞。如反复斟酌合同的 严谨性;不盲目接受业主的14免责条款;明确工程款拨付的结算条款,并要求予以公证,为日后解决可能发生的经济纠纷创造有利条件。(三)资金短缺 风险防范 一是建立资金管理调度体系,提高资金运行效益。成立内部资金结算中心,规 范结算纪律,集中开 户, 统一管理。改变资金结算和收付分散的局面,变零星的 资金沉淀为整体积聚。通过规模
35、运作,加 强资金调度,保证银行账户安全、降低企 业整体资金成本。在 资金管理上,必须明确会计师的职责权限,保障其有效发挥 作用,同 时建立资金预算、 资金划拨、借还款管理和资金管理评价制度,规范资 金业务流程, 实现资金的 预算控制、日常 业务管理控制和资金支付风险控制,以保证一定时期内现金流入量与流出量的匹配。二是盘活现有存量资产。建筑企业 大量的资金积压和沉淀在存量资产上,这就需要企业定期进行大规模的清产核资工作,切实摸清现有存量资产的真实状况,了解各种资产的变现性能和变现价值;同时根据企业生产情况,对企业施工设备进行清理,报废、变卖无使用价值和修复价值的设备,将 资金集中投入到急需资金的
36、工程项目中。为 防止盘活过程中发 生不当行为,企 业可以成立存量资产管理小组, 负责领导和监管盘活行为。(四)筹资风险 防范 从根本上 讲,企业融资风险源于 举债,因此,企业在融资过程中要坚持稳健的财务战略。只有保证工程项目利润率大于银行贷款利率,才能保证本息到期归还,实现财务收益;同时还要考虑债务清偿能力,即企业拥有现金数量或其资产变现能力强弱,控制贷款和担保规模;合理确定债务资金与自有资金、短期资金与长期资 金的比例关系,控制 负债经营风险。(五)资金回收 风险防范 首先,制定收款策略,保证债权的回收。财务部门应定期分析应收帐款帐龄,清理往来账目并对应收账款进行整理,列清欠款详情,分析各项
37、欠款的原因,根据不同阶段的特点制定收款政策,控制应收帐款风险,减少坏帐损失。其次,成立清欠领导小组,加强拖欠工程款的管理力度。防止前清后欠,清少欠多的趋势蔓延。各级职能部门应将完成清欠工作的好坏与奖励机制、经营 考核指标挂钩,调动清欠人员的积极性,以此加快清欠工作的 进度。再次,加强预 算、计划、 项目部、 财务部门的相互联系,根据工程合同,及 时办理变15更签证、计算结算单并整理好各项收款资料,及 时将应收的工程款收回。最后,针对拖欠工程款的不同情况,利用以物抵账、以 业主资产或工程产品抵账等方法来加速欠款清理。在其他方法不奏效的情况下,通过法院采取冻结账号, 变卖建设方财产,强制执行等手段
38、依法收回欠款,加快欠款回收效率。(六)收入确认风险 防范 收入确 认的关键在于准确计算合同成本。 对于为完成合同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必须及时、准确地进行。第五编 建筑企业的合理避税一、建筑企业所交税目建筑企业主要包括:建筑、修缮、安装、装饰、其他工程作业等企业。其他工程作业主要包括代办电信工程、疏浚、钻井、拆除建筑物、水利工程、道路修建、平整土地、搭脚手架、爆破等工程作业。建筑企业应缴纳的税费一般包括:1.营业税:以营业额为计税依据,税收收入不受成本、费用高低影响,收入比较稳定。 营业税实行比例税率,、建筑 业 3% 建筑。2.城建税: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的根据。原规定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
39、品税、增值税、营业税三种税的税额为计税依据。1994 年税制改革后,改为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营业税税额为计 税依据。按 纳税人所在地,分别规定为市区 7%、县城和镇 5%、其他地区 1%。3.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税率为 25%的比例税率。应纳税所得额= 收入总额-准予扣除 项 目金额。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 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是企业的收入总额 减去成本、 费用、损失以及准予扣除项目的金额。4.房产税: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 为 1.2%;5.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城市、县城、建制 镇和工矿区的国家所有、集体、个人所有的土地。6.车
40、船使用税167.印花税:是对合同、凭证 、收据、账簿及权利许可证等文件征收的税种。8.教育费附加:2005 年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 规定从 2005 年 10 起,教育费附加率提高为 3%,分别与增值税、 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9.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要缴纳土地增值税。二、合理避税方法1.换成“洋”企业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税收倾斜政策,因此由内资企业向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等经营模式过渡,不失为一种获取享受更多减税、免税或缓税的好办法。2.注册到“避税 绿洲”中小企业在选择投资地点时,可以有目的地选择以上特定区域从事投资和生产经营,从而享有更多的税收优惠。3.进
41、入特殊行业比如对服务业的免税规定: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养育服务,免缴营业税;婚姻介绍、 殡葬服务,免缴营业 税;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缴营业税。4.做“管理费用 ”的文章企业可提高坏帐准备的提取比率,坏帐准备金是要进管理费用的,这样就减少了当年的利润,就可以少交所得税。企业可以尽量缩短折旧年限,这样折旧金额增加,利润减少,所得税少交。另外,采用的折旧方法不同,计提的折旧额相差很大,最终也会影响到所得税额。5.用而不“费”中小企业私营业主应考虑到如何对经营中所耗水、电、燃料费等进行分摊,家人生活费用、交通费用及各类杂支是否列入产品成本。 当今的企业界将
42、自己买房子、车子的支出,甚至子女入托上学的 费用都列支在公司经营项目。6.合理提高职工福利17中小企业私营业主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考虑在不超过计税工资的范畴内适当提高员工工资,为员工办理医疗保险,建立 职工养老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职工教育基金等统筹基金,进行企业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等等。这些费用可以在成本中列支。7.做足“销售结 算” 的文章选择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推迟收入确认的时间。例如某电器销售公司,当月 卖掉 10000 台各类空调,总计收入 2500 万左右,按 17%的销项税,要交 425 多万的税款,但该企业马上将下月进货税票提至本月抵扣。由于货币的时间价值,延 迟纳税会给企业带来意
43、想不到的节税的效果。8.用足税收优惠政策新税法避免了减免税过多的现象。同时,税法又 规定了税收优惠政策,如:高新开发区的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高新企业从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 2 年;利用“ 三废” 作为主要原料的企 业可在 5 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企事 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与其有关的咨询、服务、培 训等,年 净收入在 30 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所得税等等。企业应最大限度避税。9.定价转移转移定价法是企业避税的基本方法之一,它是指在经济活动中有关联的企业双方为了分摊利润或转移利润而在产品交换和买卖过程中,不是按照市场公平价格,而是根据企业间的共同利益而进行产品定价的方法。采用这
44、种定价方法产品的转让价格可以高于或低于市场公平价格,以达到少纳税或不纳税的目的。通过转移定价,使税率高的企业部分利润转移到税率低的企业,最终减少两家企业的纳税总额。10.分摊费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要按一定的方法摊入成本。费用分摊就是指企业在保证费用必要支出的前提下,想方设法从账目找到平衡,使费用摊入成本时尽可能地最大摊入,从而实现最大限度的避税。18常用的费用分摊原则一般包括实际费用分摊、平均摊销和不规则摊销等。只要仔细分析一下折旧计算法,我们就可总结出普遍的规律:无论采用哪一种分摊,只要让费用尽早地摊入成本,使早期摊入成本的费用越大,那么就越能够最大限度地达到避税的目的。11.
45、通过名义筹资避税这一原则就是利用一定的筹资技术,使得企业达到最高的利润水平和最低的税负水平。一般说来,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主要有三个渠道:自我积累、借 贷(金融机构贷款或发行债券),发行股票。自我 积累的奖 金是企业税后分配的利润,而股票发行应该支付的股利也是作为税后利润分配的一种方式,二者都不能抵减当期应交纳的所得税,因而达不到避税的目的。借贷的利息支出从税前利润中扣减,可以冲减利润而最终避税。12.资产租赁租赁是指出租人以收取租金为条件,在契 约或合同 规定的期限内,将资产租借给承租人使用的一种经济行为。对承租人来说,租 赁可以避免企业购买机器设备的负担和免遭设备陈旧过时的风险,由于租金从税前利润中扣减,可冲减利润而达到避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