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丹 阳 市 工 业 用 地 调 查 及 低 效 用 地 再 开 发 工 作 方 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的意见和省国土厅、发改委、经信委关于推进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规范有序地做好工业用地调查摸底和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工作,主动促进资源要素适配,积极提升资源要素优配,提高产业企业效益,建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作用的工业用地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土地高效集约利用水平,为此将对全市工业用地情况开展全面调查。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调查范围 丹阳市范围内各类工业用地开发利用情况,各宗地坐落位置、用地面积、用地性质、宗地上房屋建筑面积和投入、
2、产出、用工情况等。二、主要任务本次调查的主要目标任务是对丹阳市辖区范围内的所有工业企业用地进行普查摸底,建立工业用地利用现状成果数据库,在此基础上展开工业用地评价及低效产业用地的认定,针对低效产业用地进行再开发潜力分析及再开发规划编制,为了落实再开发规划,在此基础上编制年度实施计划。其具体表现在:(一)工业企业调查及数据库构建结合丹阳市实际情况,摸清辖区内工业企业土地使用位置、范围、面积、营业收入、上缴税费及从业人员等情况;工业企业批而- 2 -未供、供而未用土地等情况;依托所调查数据,建立工业用地利用现状成果数据库,调查成果按规定上报备案,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工业用地调查工作报告、技术报告。(
3、二)工业用地评价及低效产业用地的认定依托工业用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分析工业用地利用现状,对其工业企业用地规模、布局、产业类型、土地利用强度及投入产出水平等内容进行深入分析;并依据低效产业用地的基本概念,确立低效产业用地认定的原则以及方法,明确低效产业用地的认定标准,进而确定低效产业用地,并形成低效产业用地数据库。(三)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编制依托低效产业用地数据库,对低效产业用地的现状水平分析的基础上,对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的理论潜力进行分析,并结合丹阳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用地供需矛盾等现实因素,确定规划期内可实现再开发的低效产业用地规模和可实现潜力,进而确定规划期内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的总体目标以及
4、规划方案的确定。(四)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计划编制为了盘活低效产业用地,增加产业用地有效供给,依据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和产业布局规划等要求,结合低效用地现状、开发成本和难易程度来确定年度再开发总体用地规模、布局及规划控制引导等。三、时限要求- 3 -1. 工业用地调查摸底,2016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工业用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和低效产业用地数据库。2. 编制规划计划,2016 年 12 月 15 日前编制形成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与 2016 年实施计划。3. 推进实施阶段 2016 年 1112 月完成,制定再
5、开发项目实施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四、组织分工为了加强对本次工业用地调查和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工业用地调查和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局,主要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牵头成立调查工作小组、召开工作会议、制定本次调查工作的政府文件和调查人员工作证、确定项目总体负责人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负责人、联动各部门间工作组织及配合等。市国土局在项目开展前期负责经费落实申报、工作动员与组织协调、提供本次工作所需相关基础资料。工业用地调查中负责企业土地使用产出情况调查的组织工作以
6、及进行企业位置、用地范围、批准及实际占用面积的核实确认工作;结合市发改经信委和现有土地档案等相关资料,形成本次工业用地调查基础数据库,编制工作底图- 4 -和外业调查表;负责各镇政府(街道办)、土地使用产出情况外业调查的技术指导;负责对镇政府(街道办)、工业用地调查结果的整理、检查、数据入库及汇总分析;负责牵头编制工业用地调查相关成果包括分析报告、调查表格、图件及数据库等;负责牵头制定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政策性文件等。市发改经信委协同市国土局、规划局等部门制定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实施细则。配合国土部门、规划部门对土地用途、用地情况的认定核实和补充完善;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工作中配合国土部门确定低效
7、产业用地认定标准;配合国土部门确定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的规划目标及年度实施计划等。市财政局根据财税库相关数据,负责核对用地企业税收等相关信息;参与相关镇( 街道)进行实地核查;配合市发改经信委、市国土局出台相关政策性文件;配合国土部门确定低效产业用地认定标准;配合国土部门确定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的规划目标及年度实施计划等。市规划局会同国土部门、发改经信委对土地用途、用地情况的认定核实和补充完善;配合市发改经信委、国土局确定工业园区调查范围;配合市发改经信委、市国土局出台相关政策性文件。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工作中提供丹阳市近期旧城改造计划,丹阳市近期建设发- 5 -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资料
8、,并配合国土部门确定低效产业用地认定标准;配合国土部门确定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的规划目标及年度实施计划等。 市统计局根据经济普查数据库和财税数据库,负责提供各镇政府(街道办)工业企业数,并核对各地区上报的企业相关经济数据;负责提供规模以上企业销售、税收、从业人员等相关指标的分行业情况。市住建局会同国土、房管部门负责各宗地上建筑物建筑面积的调查及核实工作;配合国土局做好各镇政府(街道办)企业建筑面积的指标数据核查汇总工作;会同国土、各镇政府(街道办)、做好被调查企业的位置及用地范围、批准及实际占用面积的核实落地工作。同时,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工作中配合国土部门确定低效产业用地认定标准;配合国土部门确
9、定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的规划目标及年度实施计划等。市人社局负责提供被调查工业企业从业人员情况、参保人员情况。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提供现有工业企业分地区情况,并定期更新企业登记、变更、注销情况;负责提供被调查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 市地税局- 6 -根据企业税务登记情况,负责提供和审核被调查企业 2015 年度上交地方税收情况;会同国税局提供被调查企业的税务登记证号、2015 年度营业收入;并定期提供各企业税收上交情况。 市国税局根据企业税务登记情况,负责提供和审核被调查企业 2015 年度上交税收情况;会同地税局提供被调查企业的税务登记证号、2015 年度营业收入并定
10、期提供企业税收上交情况。 各镇(区、街道):负责辖区内所报调查数据进行审核,对其真实性负责;配合国土、住建部门进行企业位置及用地范围批准及实际占用面积的核实确认工作;负责对工业用地调查表格和数据库中缺失企业数据进行补充完善,并按时将补充完善的数据库提交给调查摸底工作小组。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工作中配合国土部门确定低效产业用地认定标准;配合国土部门确定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的规划目标及年度实施计划等。五、方法步骤本次工作涉及市政府多个职能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为此,本次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其中工业用地调查工作以镇政府(街道办)为单位开展全面摸底调查,各镇政府(街道办)对所填报的数据真实性负
11、责。市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能负责土地使用、土地产出、税收和用工等情况的核对工作。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工作,在工业用地调查完成的基础上,由丹阳市国土局牵头,广泛征求各部门的意见及建议,合理确定低效产业用地的认定标准- 7 -及规模。本次工作按如下步骤进行: (一) 制定技术方案, 确定数据标准。依照江苏省工业用地调查技术导则和江苏省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编制指南,并根据本次调查的目标任务制定调查表式,明确数据标准。 (二) 开展用地情况 调查, 建立基本数据 库。 由各镇政府(街道办)制定相应的工业用地调查实施方案,明确相关部门、单位的分工。根据技术方案和数据采集标准开展用地情况
12、调查,要明确调查的要求、时限,涉及保密数据的签订保密协议。 (三) 横向数据比对, 抽样实地核查。 由市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本方案确定的职责,对各地上报调查数据与本部门数据库相关情况进行比对,审核确定各类数据的符合度,并根据需要实地抽样核查。 (四) 进行汇总分析, 提交成果数据。 由市工业用地调查领导小组牵头负责统计汇总。其中企业用地结构情况和批后供应、实施情况以及工业用地调查现状成果数据库的建立由市国土局负责汇总,企业产出、税收、从业人员、投入情况等数据由市发改经信委或领导小组其他职能部门负责汇总。 (五) 制定政策文件, 形成长效机制。 基于调查成果以及对各镇、各开发区(工业园区)调查分析,
13、在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和丹阳市工业用地指南等政策性文件。- 8 -六、调查原则(一) 调查时间节点本次调查各类工业用地面积、企业从业人员数按 2015 年 12月 31 日为准;企业产出(营业收入、上交税金)按 2015 年度数据为准;企业投入以截止 2015 年底统计。 (二)调查单元本次工业用地调查中以“地块” 为最小调查单 元,即以地块为单位,对地块上的企业情况、用地情况以及产出情况进行调查。对于一个地块上涉及多家企业的,将该地块上所有企业的产出均作为该地块产出予以调查统计,计算地均产出;对于一家企业涉及多个地块,在调查中将各地块面积汇总,计算地
14、均产出。(三)企业用地范围界定本 次 调 查 的 企 业 用 地 范 围 ,统 一 按 照 实 际 存 在 ,实 际 使 用 的 土 地为 准 ,即 对 尚 未 确 权 但 实 际 在 用 的 土 地 ,也 纳 入 本 次 调 查 范 围 。(四)房屋建筑面积为了全面掌握工业企业容积率情况,本次调查将各镇、街道范围内工业企业的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列入调查内容,由各镇政府(街道办)负责填报所辖区域企业的建筑面积,由国土部门负责汇总,住建部门负责实施测绘。没有房产证和实际建筑面积与房产证面积不一致的建筑物面积,按建筑物的实际建筑面积确定填报,并在相关调查表中注明。 (五)土地产出调查- 9 -土地使用
15、的实际情况也较为复杂,有多个企业共同使用一个地块,有一个企业使用多个地块,有多种产业企业共同使用一个地块,有土地使用权人与实际使用者不一致的问题等等。本次调查时按下列原则确定: 1一个地块涉及多个使用者的,按地块进行统计调查,该地块上的所有使用者的产出(销售、税收、用工)均作为该地块产出进行调查统计,计算其地均产出; 2一家企业涉及使用多个地块的,按企业进行统计调查,该企业使用的多个地块累加后对应计入该企业用地面积,并据以计算其地均产出; 3一个地块涉及多种行业共同使用的,按各行业使用的建筑面积所占比例折算其使用土地面积; 4一家企业涉及多种行业的,按其主要产品所属行业确定其所属的行业; 5集
16、团公司按其下属企业分别进行调查统计。数据汇总分析时,集团公司下属企业的相关数据予以合并计算,并按集团公司主营产品所属行业确定其行业归属,计算地均产出。七、相关要求 1工业用地调查基础数据库以外需要补充图形信息的地块,由市政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补充测量调查,并负责上图入库工作。调查结束后,工业用地调查基础数据库中地块图形必须与企业土地使用产出情况表一一对应。 - 10 -2本次调查涉及内容较多,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市工业用地调查和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要加强对工业用地调查工作的指导。重点是市发改经信委、国土局会同规划局、住建局、人社局、统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部
17、门要加强各宗地入驻企业、企业行业分类、企业销售、税收、从业人员等数据调查的指导;市国土局要加强对工业园区土地类别、各宗地使用权人、工业用地调查基础数据库地块图形制作等土地调查调查工作的指导;市统计局要加强对企业的行业分类、从业人员情况调查的指导;市住建局要加强对各宗地上建筑物面积测绘调查工作的指导。 3本次调查内容涉及各工业企业用地合规性、企业用地、销售、 税收、从业人员等相对比较敏感数据,调查摸底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保密意识,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公布,本次调查情况也不作为相关处罚依据。在调查中如果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合作,重大问题及时报市政府研究决定。丹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 年 11 月 18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