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际运输与保险 第三章 运输保险应用的保险原则国际运输与保险第三章运输保险应用的保险原则 第一节 可保利益原则一、什么是可保利益二、可保利益与保险标的关系三、可保利益原则及其作用作用:(一)可以防止变保险合同为赌博合同(二)可以防止被保险人的道德危害(三)可以限制保险补偿的程度四、构成可保利益的条件(一)可保利益必须是合法的利益(二)可保利益必须是可以衡量、可以计算、可以估价的利益(三)可保利益必须是确定的利益五、财产保险的可保利益(广义的财产保险)(一)财产保险可保利益的产生条件(二)财产保险可保利益的存在时间(三)财产保险可保利益的限制六、人寿保险的可保利益(一)人寿保险可保利益的产生(二
2、)人寿保险可保利益的存在时间七、海上保险的可保利益(一)船舶(二)运费(三)货物(四)赔偿责任八、可保利益原则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一)买卖双方对货物具有可保利益的划分标准1,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EXW)2,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港口) (DES),目的港码头交货、关税已付(指定港口) (DEQ) ,目的地未完成交税(指定地点) (DDU) ,目的地完税后交货(指定地点) (DDP)3,装货港船边交货(FAS)4,FOB(装运港船上交货)和 CFR(成本加运费)5,CIF(成本加运费、保险费)(二)可保利益原则与仓至仓条款的关系(三)可保利益原则在海上货运保险中的特点第二节 最大诚信原则一、保
3、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二、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一)告知与不告知1,告知的概念2,告知的分类(1)确认告知(2)承诺告知3,告知义务的种类(1)无限告知义务(2)询问告知义务4,不告知及隐瞒(1)不告知的概念(2)不告知的法律后果(二)陈述与错误陈述1,陈述的概念(1)对重要事实的陈述(2)对一般事实的陈述(3)对希望或相信发生的事实的陈述2,错误陈述及其法律后果3,陈述的形式(三)保证与违反保证1,保证的概念2,保证的种类(1)明示保证(2)默示保证3,违反保证的法律后果第三节 近因原则一、什么是近因二、近因原则三、损失近因的一般判断标准(一)两个或两个以上共同作用的原因同时发生造成损失(二)两
4、个或两个以上共同作用的原因连续发生造成损失(三)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共同作用的原因间断发生造成损失第四节 补偿原则一、可保利益是保险补偿的依据二、影响保险赔偿金额的因素(一)保险金额(二)保险价值(三)不定值保险单1,不足额保险2,超额保险3,足额保险(四)定值保险三、限制保险赔偿金额的其他合同条款四、限制额外获利的规定第五节 代位追偿权一、代位追偿权的概念二、代位追偿产生的原因三、代位追偿构成的条件四、对保险人行使代位追偿权的限制1,对取得代位追偿权的时间限制2,对追偿金额的限制五、应用代位追偿原则应注意的问题第六节 重复保险的分摊原则一、重复保险的概念二、重复保险分摊金额的计算方法1,最大责任分摊法2,单独责任分摊法3,光头责任分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