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五个不放松”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随着天气的转暖,群众出行增多,辖区工程建设工地相继开工,各类运输车辆增多,加上日益增多的私家车的户外出行,给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影响,针对这一实际平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真分析春季道路交通事故的特点、规律,找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坚持“五个不放松” ,全面部署春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确保辖区道路平安、有序、畅通。 一是思想上不放松。要求全体民警充分认识到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是造成群死群伤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根本原因,特别是要认真吸取全国各地特大交通事故惨痛教训,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对工作极端负责的态度,
2、做到思想上不放松,紧绷“道路安全弦”始终保持旺盛的斗志,从思想上树立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抓到底的决心,从 行动上落实各级公安交管部门下达的各项交管工作任务。二是事故隐患排查不放松。全面分析当前辖区事故发生的基本状况,有针对性地联合相关部门在辖区内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辖区道路事故多发路段进行仔细的排查,坚决不放过一个疑点、不留一个死角。大队对安排专人先后摸排出的112 处危险路段按层级上报并积极协调市县相关部门分级分批进行治理;对太沙工业园区 23 家企业的 41 辆通勤车逐一将车辆、驾驶员、运行路线等基础工作进行了详细排摸建立档案实行“户籍化”管理,对所属企业存在严重超员的违法行为道路交
3、通安全隐患的 32 辆通勤车全部按有关法律条款制作发送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对整改不力的企业直接向县安委会报告督促有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宣传力度不放松。以开展“六进” 宣传活动为依托,深入到公路沿线的村庄、学校以及城区运输企业上门宣传,通过上安全课、播放录象、开展图片展、发放宣传资料等活动,不断提高沿线农民、学生以及运输车辆驾驶人的安全意识。发挥路面执勤民警接触面广的优势,在纠正交通违法的同时不失时机的对违法当事人进行宣传教育,构建良好的交通环境。 近期共组织民警深入镇乡村举办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班 8 场次,举办客运、危货企业驾驶员交通安全培训班 12 期,进国、省、县乡主要路
4、段附近 26 所中小学开展“小手拉大手,倡导交通文明出行”宣传活动 30 余场次,进农贸市场,举办广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10 余场次,展出交通事故警示教育展板 12 副 14场次,运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车进行流动宣传 10 天次,散发宣传单 15000 余份,受教育人数达 20000 余人。四是重点车辆监控不放松。加大对辖区所有客运车辆、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物流企业车辆的检查力度,以中队为单位量化工作任务中队对全县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督促运输企业或车主及时整改,通过细致的工作,将车辆不安全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加强对摩托车的安全管理,先后组织开展了 6次摩托车、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统
5、一行动,共查处无证驾驶摩托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34 起,拘留 24 人,查扣无牌摩托车 32 辆,查处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 82起,极大预防和减少了摩托车交通事故的发生。 五是路面管控不放松。在城区交通秩序整治中,结合文明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破解城市街道乱停乱放、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等影响城市道路畅通的“顽症”交警大队和运管、城管组成联合执法队,采取疏导教育处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期 40 天的集中清理整治工作,4 月 3 日以来,共出动宣传车辆 3 辆,流动播放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公告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片累计 30 小时,散发传单 3000 余份,清理违反占道经营摊点80 余处,
6、随时清理各种违停车辆累计 460 余辆,对劝说置之不理的违停车辆开出罚单 410 辆;在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中,积极指导九个驻所交警中队开展工作,加强了对农村道路的管控力度,共查处农村道路无牌无证、报废车上路行驶和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40 余起;在“三超一疲劳”专项整治中,大队在认真分析四种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特点后,采取在不同路段、时段进行重点整治,在易出现超速行驶的滨河大道进行不定时不定点的流动测速,有效控制了超速违法行为。在国道 109 线采用错时错位加大对运载煤炭重型车辆的检查频率,严格执行公安、交通、运输企业客运车辆违法相互抄告制度充分利用 GPS 实时监控加强客车超员超速监管重点对国道过境的长途客车及夜间蔬菜车辆的检查,严防夜间因疲劳驾驶引发的的交通事故。目前共查处三超一疲劳交通违法行为 182 起。在校车安全管理中,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学生拒绝乘坐无证无牌超员车。对现有的 10 辆校车进行全方位的跟踪监管,协调 8 辆公交车、25 辆营运客车解决中小学上下学问题,并对涉校车辆实行严格监控,确保了涉校车辆安全运行。投稿人:卢海波 联系单位地址:平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联系电话:0952-6012703 13995067575 2012 4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