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电信移动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短信业务分册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 i - 中国电信移动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中国电信移动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中国电信移动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短信业务分册短信业务分册短信业务分册(试行稿)(试行稿)(试行稿)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中国电信移动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短信业务分册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 ii - 目 录1、 概述 11.1 适用范围 11.2 内容概要 11.3 术语和定义 11.4 解释修订权 22、 业务描述和分类 32.1 业务描述 32.2 业务分类 32.2.2 按 SP 接入方式划分 .32.2.3 按订购方式划分 32.2.4 按提供
2、信息服务种类划分 .32.3 业务管理 42.3.1 订购类业务规范 42.3.2 点播类业务规范 52.3.3 业务指令管理 52.3.4 业务要求 62.3.5 禁止提供的业务种类 83、 业务资费和定价管理 103.1 业务资费结构 103.2 定价原则 103.2.1 总体原则 103.2.2 信息费价格规定 113.2.3 信息费消费限额规定 113.2.4 业务计费 114、 业务合作管理 124.1 业务准入管理 124.1.1 业务准入要求 124.1.2 业务申请材料 124.1.3 业务评审细则 134.1.4 业务接入流程 134.2 业务退出管理 134.2.1 业务退
3、出原则 134.2.2 业务退出机制 134.3 业务内容管理 144.3.1 内容编辑要求 144.3.2 内容基本规定 14中国电信移动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短信业务分册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 iii - 4.3.3 部分类别业务内容规定 145、 网络管理 165.1 网络管理原则 165.1.1 入网技术要求 165.1.2 入网测试要求 175.2 业务监测管理 176、 分层分级优惠 19中国电信移动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短信业务分册11、 概述为维护中国电信短信业务市场秩序、提高短信业务质量、促进 CDMA 短信业务发展、提高业务收入、维系客户,同时指导各分公司及服务提供商组织短信业务
4、,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是在中国电信移动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总册的原则指导下,结合短信业务的实际情况及 ISMP 综合业务管理平台的相关业务流程,对短信业务合作管理的细化与规范。如与此前的相关合作管理办法或规定有冲突,以本管理办法为准。1.1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与中国电信合作的,并在短信平台上面向大众客户提供的短信应用的 SP。面向行业用户的短信应用管理办法由中国电信政企客户部另行制定。本办法适用于基于中国电信 CDMA 网络的所有全国性短信业务,并对省公司的短信业务开展进行指导,省公司须在本办法的基础上建立相应的适合本省情况的管理办法。所有同中国电信开展短信业务合作的 SP 必须遵守本管
5、理办法,同时必须遵循中国电信移动增值业务合作协议和中国电信移动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总册 。1.2 内容概要本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了中国电信 CDMA 短信业务的业务定义、业务分类、业务资费和定价管理、业务合作管理、业务考核、业务违约违规处理及网络管理等相关内容。1.3 术语和定义术语及缩写 英文 中文ISMP Integreted service management platform 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中国电信移动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短信业务分册2ISAG Integreted service access gateway 综合业务接入网关CDMA Code-Division Multiple
6、Access 码分多址SP Service Provider 服务提供商MO Mobile Originated 电信用户发起的短信MT Mobile Terminate 电信用户接收的短信1.4 解释修订权本办法的所有权、最终解释权、修订权归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电信移动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短信业务分册32、 业务描述和分类2.1 业务描述短信业务是在电信网基础上发展出来的一种业务,是充分利用电信网信令资源前提下发展起来的业务,是相对于电信基础业务的增值业务。中国电信短信业务是中国电信向用户提供的短信增值服务类型,是中国电信与合作伙伴共同向用户提供的基于短信平台的各类增值服务的总称。该业务内
7、容包括但不限于:天气预报、新闻、娱乐笑话、证券交易、互动游戏等。2.2 业务分类2.2.2 按 SP 接入方式划分全国性 SP: 可以向全国 31 省范围提供服务的 SP 称为全国性 SP;本地性 SP: 仅向所在省用户提供服务的 SP 称为本地性 SP。2.2.3 按订购方式划分按客户订购方式不同,短信增值业务可划分为两种业务类型:点播类、订购类。1) 点播类提供手机点播方式-客户必须点播 SP 业务才可下发信息,点播方式是客户使用手机发送上行 MO 信息,只允许按条计费,不允许包月计费;业务申请时必须提供点播指令。2) 订购类提供手机订购方式-客户必须订购 SP 业务,订购方式是使用手机
8、MO 上行信息,业务申请时需要提交订购指令,退订指令。2.2.4 按提供信息服务种类划分按提供信息的种类不同,短信业务可以分为信息类、通信类、娱乐类、商务类、新闻类、号码百事通、证券财经和特殊服务类八类。中国电信移动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短信业务分册41) 信息类业务天气、交通、行业信息、体育、生活、文化等;2) 通信类业务邮件通知、聊天等;3) 娱乐类业务图片、铃声、笑话、游戏、易程、休闲娱乐、社区类等;4) 商务类业务彩票、外汇交易、秘书、手机银行等;5) 新闻类6) 号码百事通7) 证券财经8) 特殊服务类位置服务、字典、帮助等;2.3 业务管理2.3.1 订购类业务规范1) 订购类业务使
9、用方式管理a) 对于用户通过手机方式订购,在订购关系成立前由中国电信向客户下发订购确认信息,内容包括业务的提供商、业务名称、价格、客服电话等,订购关系在客户按要求确认信息后成立。b) 所有订购确认信息免收信息费。2) 订购类业务计费管理a) 订购类业务计费方式:包月计费。b) 订购类业务不允许按条计费。c) SP 向客户提供任何服务(包括付费服务和免费服务) ,必须确保客户充分知悉业务的信息,包括价格、业务形式、发送频次、使用方法、主要内容、取消方式、客服电话、收费方式等。其中收费方式指对于除通道类合作方式,SP 需告知客户该业务的费用由中国电信代为收取。中国电信移动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短信业
10、务分册53) 订购类业务订购关系管理订制关系保存要求:用户使用信息服务业务的收费清单和使用记录,应至少保存六个月。对用户申请订制包月类、订阅类电信信息服务业务时所产生的订制关系应妥善予以保存,直至用户取消该项业务后,再至少保存六个月。4) 订购 SP 业务的沉默用户管理沉默用户是指该用户当月产生了某业务的包月信息费,但没有收到该业务代码对应的任何下行 MT 信息,则该用户当月对于这个业务处于“沉默”,称该用户当月对于这个业务是沉默用户。SP 应至少给订购用户发送一条以上的下行短信信息,确保不存在沉默用户。中国电信会定期对沉默用户的订购关系予以清理。5) 单高资费限制对于包月计费的短信增值业务,
11、要求业务的单条平均资费不得超过 2元/条。2.3.2 点播类业务规范1) 点播类业务使用方式管理a) 对于用户通过手机方式点播,接入原联通短信平台的 SP 业务,在用户点播后由运营商向客户下发资费提示信息;接入中国电信新建短信平台的 SP 业务,要求 SP 向客户下发资费提示信息。提示信息包括业务的提供商、业务名称、信息费、SP 客服电话等。 2) 点播类业务计费管理a) 点播类业务的计费方式为按条。b) 所有提示确认类信息免收信息费。2.3.3 业务指令管理1) 点播/订购/退订指令与长代码管理短信业务的订购、退订及点播指令不得采用空指令或模糊匹配方式实现,如遇特殊业务需要空指令或模糊匹配方
12、式实现的需经中国电信评估审中国电信移动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短信业务分册6批。如业务的发送代码需要通过对服务代码扩展位方式实现的,必须采用精确匹配的形式。如遇特殊业务需要模糊匹配方式实现的需经中国电信评估审批。禁止订购、退订及点播指令与发送代码均为模糊匹配。2) 已有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业务,需按照中国电信的要求进行变更。点播/订购/退订指令 SP 确认用户通过短信点播/订购/ 退订服务时,电信公司将转发用户发送的短信,并通过 WEB SERVICE 通知 SP,SP 应以WEB SERVICE 通知消息为准,确认用户点播/订购 /退订。3) 其他指令管理为方便客户查询客服电话等信息,SP 还应提供
13、以下短信指令:a) 客服帮助指令:即客户发送 SP 服务代码到 SP 服务代码,SP 必须返回客户服务等帮助信息,具体格式为:“XX 公司,客服电话:XXXX;网址 XXXX;查询推荐业务列表请回复手机号;退订服务回复 0000”。b) 业务推荐查询指令:写短信发送到 SP 服务代码,短信内容为客户手机号码。SP 应返回业务推荐信息应包括业务介绍、资费、客服电话等信息。2.3.4 业务要求1) SP 有责任保证向客户提供信息的及时准确、真实可靠及其合法性(包括但不限于广告法、知识产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健康性。2) SP 必须对其提供的信息内容(包括短信群发客户端软件)进行实时过滤,尤其是政治敏
14、感性词汇,并防止他人利用非法词汇的谐音、变音达到宣传非法内容的事件发生,确保流向中国电信网络信息源的安全和健康。中国电信与 SP 均有责任根据短信业务健康稳定发展的需要,随时增加关键字过滤库,SP 必须随时更新和扩充,保证提供的应用软件和信息的及时准确、真实可靠及合法性。3) SP 必须具有运营相应业务的特殊授权或许可证明,如对于提供图片、铃声下载等业务必须得到相关内容版权证明,为维护国歌、国旗、国徽的尊严,SP 不能提供国歌作为手机铃声下载,不能提供国旗、国徽作为手机待机画面或手机屏保下载。中国电信移动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短信业务分册74) SP 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影响中国电信的企业形
15、象,必须建立对中国电信竞争对手业务宣传内容的等关键字过滤功能,同时严格控制带有“中国电信”的短信内容,防止反面消息的发布。5) SP 有责任制定完善的内部管理流程和制度,加强对公司内部使用网络系统的短信发送功能(尤其是短信群发功能)的权限管理及相关人员管理,确保发送给中国电信客户短信内容的合法性。6) SP 不能刻意拆分信息,而造成向客户多收信息费。对于按条收费类业务,若确实由于同一业务内容需下发多条短信时,只能在第一条短信收取信息费用。7) SP 有责任对通过业务获得的所有客户资料、以及中国电信提供的客户号段和销复号等客户资料予以保密,由于 SP 原因造成客户资料的泄密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 S
16、P 承担。 8) SP 必须采取有效的技术手段对客户的真实身份进行鉴权,并在客户发送短信时显示主叫号码,除社区类特殊业务外。不允许仅有匿名或显示昵称的短信息直接发送至其他客户手机,SP 还需通过关键字过滤、人工监测以及恶意客户警报等手段,杜绝恶意客户利用此业务进行人身攻击等危害其他客户的行为。9) SP 应该慎重选择短信发送时间(北京时间每天 23:00-次日 7:00 和12:30-14:00 期间,新疆等存在时差地区延后二小时不得下发) ,避免影响到客户午间、晚间休息造成客户投诉。10) 媒体互动类业务逻辑要求(包括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答题、投票、评选、留言、竞猜等一次性的互动业务
17、不得设计为包月业务,且业务资费不得高于 2 元/条,互动宣传中要明示资费。11) 点播业务的计费点应设置在获取信息内容服务之后,不允许通过延长互动环节的方式对非用户所需的信息内容进行计费,对于确需用户多次短信互动才能完成的信息服务,应对中间非业务信息的互动环节不予计费,并对此环节标示“本条信息免费” 。12) 对于确需通过跨平台开展业务的情况,须合理设计业务收费所在的平台,不得多个平台重复收费,并在宣传时明确告知用户业务的提供方式及接中国电信移动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短信业务分册8收条件,例如,对于短信点播或订购图片及铃声类业务,应该采用短信免费,彩信计费的方式,其他情况类推。2.3.5 禁止提
18、供的业务种类SP 禁止直接或变相向中国电信客户提供以下业务:1) 业务内容禁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具体规定。2) 严禁通过技术手段进行强行订购、强行扣费而伤害客户利益: 3) 禁止群发短信业务广告SP 未经中国电信许可,不得向中国电信客户发送业务广告及所有带有宣传推广性质的广告。 SP 不得向其客户下发与订购业务无关的其他业务宣传信息(包括利用点对点群发宣传业务,或者利用移动、联通的终端群发宣传中国电信业务) 。关于短信群发的定义:a) 未经用户主动请求,通过技术手段下发短信、WAPPUSH 等业务宣传信息(或者其它广告信息) ,则属于群
19、发。b) 对于用户已经订购的业务或者有主动请求的情况,可利用下发信息的剩余空间介绍推荐服务一项(应包含使用方法、资费和发送频率、客服电话) 。但是如果单独下发业务宣传信息(或者其它广告信息) ,以及有意降低信息质量,通过减少信息内容或者增加下发条数的手段进行业务宣传(或者其它广告) ,则属于群发。c) 利用中国电信或者其它电信运营商的终端,通过技术手段下发大量短信、WAPPUSH 等业务宣传信息(或者其它广告信息) ,则属于群发。4) 禁止提供跨运营商短信业务SP 不得直接或变相提供跨运营商短信业务,包括国内跨运营商短信业务和跨境国际短信业务,同时与中国电信在内的两家以上的运营商合作的,必须为
20、中国电信客户建立独立的数据库,且数据库不得与其他运营商的客户数据库之间发生交互,禁止其他运营商的客户通过各种使用方式向中国电信客户发送短信。中国电信移动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短信业务分册95) 禁止利用短信通道提供代收费业务a) 严格禁止任何形式的代收费服务。代收费服务是指利用业务收取非通过此网络使用和实现的业务的资费,包括但不限于代收电影、歌曲的下载费等。b) 特别强调:如果对于非电信业务和服务,必须在订购或使用业务后才能使用,则为代收费服务,需严格禁止。包括采取订购或使用业务“免费赠送”其它互联网应用服务等“打擦边球”方式,为非电信业务提供代收费服务。6) 禁止提供跨运营商人工短信服务SP
21、不得利用自身短信平台向其他运营商客户提供话音转短信的服务。7) 禁止 SP 和终端厂家直接进行终端内置业务的合作为维护客户利益,使通过终端接入中国电信网络使用业务的客户获得质量可靠、服务完备的业务,SP 不得和终端厂家直接进行终端内置业务的合作。 (该处“业务”是指:通过中国电信代收代计信息费的业务及不通过中国电信代收代计信息费但需连接到中国电信通信网络的业务) 。8) 禁止使用非自身通道作为业务订购指令SP 不得使用其他 SP 的通道作为自身业务的订购指令开展业务。9) 禁止开展无消费上限的互动业务对需通过用户多次参与或互动才能成功完成的业务, SP 应设定互动的次数或上限,不得开展无消费上
22、限的互动类业务。中国电信移动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短信业务分册103、 业务 资费和定价管理3.1 业务资费结构短信业务资费结构由通信费和信息费两部分组成。1) 通信费:由于占用中国电信网络资源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上行通信费、不均衡通信费。a) 上行通信费:由用户支付,具体参照中国电信移动业务短信资费标准。b) 不均衡通信费:不均衡通信费是指由 SP 占用中国电信网络资源而产生的不均衡通信费,不均衡部分即下行短信条数减上行短信条数短信产生的费用。不均衡通信费资费标准为:(下行条数-上行条数)*0.05 元/条。2) 信息费:用户使用中国电信短信增值服务而产生的费用。该费用在用户的话费帐单中收取,定
23、价原则见下节。3.2 定价原则3.2.1 总体原则信息费价格原则上由提供服务的 SP 制定,并报中国电信确认。中国电信根据市场需求和市场秩序要求,对 SP 申报的价格有否决权和指导权。具体要求如下:1) SP 委托中国电信代收信息费的费用范围是因客户使用增值电信业务而产生的信息内容费。SP 信息内容费的定价不得违反价格法 、 电信条例 、 电信资费审批程序规定(试行)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关于电信业务收费的具体规定。2) SP 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各类业务的价格符合国家物价政策的规定,并按相关部门规定履行价格报备手续,同时不得违反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并对相关管理部门或客户的价格投诉负责。3) SP
24、 未经中国电信批准的信息费价格无效,中国电信有权停止该业务并中国电信移动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短信业务分册11不予结算代收费。3.2.2 信息费价格规定原则上需要符合以下规定,高资费及特殊资费业务必须单独申请。1) 点播业务的信息费资费不高于 1 元/条,超过 1 元为高资费业务。2) 包月类业务的信息费资费不超过 15 元/月,超过 15 元为高资费业务。3.2.3 信息费消费限额规定点播类业务要求:每人每日使用某 SP 业务的信息费累积不超过 15 元,为防恶意投诉产生,每月上限不得超过 100 元。3.2.4 业务计费1) 计费原则:计费周期为每自然月;以中国电信明确提供的开通短信业务的有
25、效客户范围(号段或子品牌)为计费客户的有效范围,对无效客户号码(含销号和预销号) 、产生的信息费不予计费。2) 计费要求客户首次订购业务,72 小时内退订免信息费:订购关系自起订时 72 小时后生效,即 72 小时内按条计费的业务可收取按条费用,包月计费业务不得收取包月费用。对于同一客户在此期间内对同一业务退订后再次发起的订购请求,在满足订购关系管理要求下可立即收取包月费用。中国电信移动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短信业务分册124、 业务合作管理4.1 业务准入管理具体内容参照中国电信移动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总册4.1.1 业务准入要求1) SP 经营资质需符合 中国电信移动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总则
26、 的相关规定。2) SP 主要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法人代表、总经理、市场、客户、网络技术的主要管理人员)能够深入理解中国电信移动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短信业务分册 ,并熟悉各项 SP 合作流程。3) SP 必须具备在移动增值业务、信息服务方面成熟或独特的技术开发能力,具备深入了解中国电信短信网络技术的技术队伍。4) SP 必须至少有 2 名经过培训的客户服务人员,应设有 7*24 小时服务直线固定电话(要求免收长途费) 。4.1.2 业务申请材料SP 通过中国电信提交以下合作申请资料: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3) 短信类服务接入代码使用证书4) 银行开户许可证5
27、) 税务登记证6) 相关的信息资讯来源许可证书或合同,特别对于如新闻、气象信息、证券信息、音乐版权、医药信息、考试信息、交通信息等经营许可证书。7) 商业计划书SP 商务计划书应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背景及团队介绍、宣传推广方案、客户服务方案、主要业务方案、其他省运营情况或其他平台合作情况等部分。中国电信移动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短信业务分册138) 业务策划案业务申请资料应括:业务名称、业务代码、业务说明、业务种类、业务类型(点播、订购) 、计费类型(包月、按条) 、业务资费、发送频率、业务处理地址、指令(点播、订购、退订) 、同类产品分析。9) SP 主要管理人员简介,联系方式等。4.1.3 业务
28、评审细则SP 业务评审主要考察 SP 公司实力、信息服务资质、客户服务体系、业务创新能力、技术实力、市场推广能力和在其他省的运营情况等。具体内容请参见中国电信移动增值业务接入评审办法 。4.1.4 业务接入流程具体内容请参见中国电信移动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总册4.2 业务退出管理4.2.1 业务退出原则中国电信依据违约处理、考核结果、信用等级、合作伙伴主动申请等因素对合作伙伴或业务类别进行退出处理。4.2.2 业务退出机制1、业务考核退出: SP 新业务在接入后第七个月开始参加退出机制考核,其中被违约暂停的业务在暂停期间不参加考核。业务考核退出考核指标分为业务退出固定考核指标和业务退出相对考核
29、指标。凡符合业务退出考核指标之一的业务,将予以实现业务退出:(1)业务退出固定考核指标:SP 新业务在接入后第七个月开始参加退出机制考核。(2)业务退出相对考核指标:每季度根据 SP 的应收款收入进行统计,排名后 5%并且月平均收入低于 1000 元的业务淘汰。第四个月出业务报表后进行评审,20 号通知 SP 淘汰结果,当月最后一天执行下线处理。下线后的 SP6 个月内不允许再申请接入。其中被违约暂停的业务在暂停期间不参加考核。客服中国电信移动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短信业务分册14帮助指令、统一业务测试指令、帮助代码不参加业务退出考核。2、业务违约退出: 当 SP 重大违约和以及按照信用积分管理
30、规定达到退出标准时,则与该 SP 终止合作。具体违约退出标准请参见 SP 考核及违约处理相关章节内容。3、SP 主动申请退出:SP 因自身原因主动要求终止合作。SP 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向中国电信通过 SPOA 提交退出申请,在此期间应继续向其客户提供服务,同时向中国电信提供客户订购业务资料;SP 必须在其门户网站上显著位置发布即将停止中国电信移动增值业务服务的公告,并用免费短消息通知注册客户,配合中国电信继续做好相关客服工作。中国电信将视具体情况,考虑给解除合作协议的 SP 提供 13 个月的退出缓冲期。4.3 业务内容管理4.3.1 内容编辑要求CDMA 用户在国内可以接收的单条短信最大长度
31、为 67 个汉字,长短信要求最大长度为 180 个汉字。4.3.2 内容基本规定1) 一律不得出现违反“信部电2005456 号文件”规定的内容;2) 业务内容不得影响中国电信的企业形象,业务内容中不得出现竞争对手(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的公司或业务宣传信息;3) 业务经审批通过后,SP 不得对审批通过的内容擅自进行更改;不提供两性类业务;4) 内容健康性特别规定:(参照拨测手册) 。5) 业务内容中不得出现诱导性或引起歧义的符号或字母缩写。4.3.3 部分类别业务内容规定1) 新闻、资讯、天气预报类业务内容必须准确真实、用词适度、及时更新;行情、彩票信息业务必须与信息来源适时同步。 DIY 业
32、务和博客业务要有内容控制体系,通过该体系对内容的安全性、中国电信移动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短信业务分册15合法性进行控制管理。2) 所申报业务的名称、内容必须在格调上相一致。 3) 内容更新要求:a) 对于新闻、天气预报、行情等实时要求高的业务,内容必须保证实时更新,必须与授权方的内容更新同步; b) 对车次、航班查询、车票、机票订票类业务,应该及时准确提供信息;c) 资讯类业务每周至少更新 1 次;中国电信移动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短信业务分册165、 网络管理5.1 网络管理原则SP 网络管理是中国电信业务合作管理的重要内容,短信 SP 在入网、日常管理方面等应遵循如下基本原则。5.1.1 入
33、网技术要求(一)短信 SP 在协议理解方面的要求短信 SP 应该具备对以下协议充分理解的能力:短信息接口 API 规范或综合业务接入网关 ISAG 开发接口规范-SMS 分册 ;短信 SP 路由设置原则、HTTP/TCP/IP 协议。(二)对 SP 系统性能方面的要求1、主机性能: SP 的主要服务器应采用运行稳定的小型机系统或高配置的PC Server服务器;主机应具有多种安全防护手段防止各种非法的入侵和破坏;主机系统需 724 小时连续运行,同时系统应具有良好的容错能力,系统应支持冗余保证系统无单点故障;系统整机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不低于 80000 小时。2、组网结构和网络安全:短
34、信业务可以通过 CDMA 网络为通道,通过ISAG 和短信息中心(SMSC )等相关网元实现对短信业务的存储转发、计费等功能, SP 可以通过专线或互联网的方式接入 ISAG,由 ISAG 和 ISMP 实现对短信业务的接入和批价计费。3、SP 的网络系统带宽:SP 的网络系统要有足够的带宽和处理能力,不造成应用系统的瓶颈;网络系统要有一定的冗余,局部的故障不能造成业务中断;SP 网络系统要有足够的隔离与安全机制;SP 的服务器与 internet 的接口必须配置可靠的防火墙硬件设备。4、SP 应制定系统与数据的备份策略:SP 制定系统与数据的备份策略,明确备份周期和方法,并提供充足的备份设施
35、,备份内容应包含客户的订购关系、SP 与网关连接的局数据、客户的扣费;SP 系统维护人员应定期对备份数中国电信移动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短信业务分册17据进行检查,保证备份数据的可恢复性。SP 维护人员应定期对系统日志进行检查,保证安全事件的及时发现。(三)对 SP 技术人员方面的考核1、SP 技术联系人要求:SP 必须具备在无线数据业务、信息服务方面成熟或独特的技术开发能力,具备深入了解 ISAG 的 SMS 接口规范的技术队伍。对短信技术联系人应进行资质认定后,应保持一定的稳定性(3 个月以上) ,技术联系人电话应及时更新。SP 正式入网后通过正规的投诉渠道反映的问题应尽量避免由于协议理解错
36、误导致的故障;在法定休息日、大型活动、大型会议期间 SP 必须加强值班制度,指定专门人员和联系电话 24 小时值班,并将联系人员及电话通报我方。2、SP 网络维护联系人要求:SP 维护人员除系统维护人员外,应有网络维护联系人,以便维护部门与 SP 可以直接接触, “确认非 SP 网络问题”。例如:路由连接是否正常、网络时延是否正常、电信及 SP 是否进行升级割接、业务量是否异常等。5.1.2 入网测试要求新增 SP 审核通过后、业务开通前,必须按照中国电信的网络要求与短信中心进行网络测试,并达到预期结果。测试目的:验证新增 SP 技术力量,系统性能和处理能力等指标情况,帮助 SP 加强对协议的
37、理解和熟悉 API 的使用。测试内容:短信业务的测试范围包括:ISAG 开发接口的 SMS 部分或MO,MT 测试、业务项测试、计费测试、压力测试。测试方法:网络测试由新增 SP 根据中国电信分配的测试代码自行进行,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填写完全的网络测试报告。网络测试期间,SP 应主动学习相关协议和技术,由中国电信和 ISAG 设备厂家提供技术支持。若后期业务测试阶段发现新增 SP 对网络、连接参数、协议等不熟或理解错误,则对该 SP 进行网络质量考核。5.2 业务监测管理短信业务的质量直接影响中国电信业务形象和用户体验。中国电信组建专中国电信移动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短信业务分册18门的团队对业务
38、的规范性和可用性等业务质量问题实施 724 小时监测。监测手段采取系统监测和拨测相结合的方式,业务监测所产生的结果,是“信用积分管理办法”执行的直接依据之一。(一)业务监测的原则为提高业务监测的效率和效果,中国电信在监测业务过程中遵循如下原则:1. 普遍性监测:采用系统手段对中国电信所有在线业务进行监测,监测范围达到“全覆盖” ,即所有业务都毫无例外地被监测。2. 随机性监测:业务的监测采取随机性原则。在任意时刻,任何业务都有可处于被监测中。3. 轮循性监测:按时间周期,对在线所有业务反复监测。4. 重点业务抽查:在分析业务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对于有违规倾向的业务重点抽查。5. 针对投诉进行核查
39、:对于被投诉违约的业务,立即安排核查。(二)SP 自监测要求在中国电信对业务进行监测的同时,要求各 SP 合作伙伴对自有全部业务安排监测。一方面,监测中发现的业务网络质量的问题,通过中国电信客服渠道沟通,有效的解决;另一方面,SP 要做到主动自律,确保业务符合本业务设计规范和内容管理要求。中国电信移动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短信业务分册196、 分层分级优惠与中国电信短信业务合作的 SP 采取分层分级的管理方式,相应的优惠内容和策略按照如下方式执行:评分等级 适用政策 具体内容优秀 大力扶持发展1) 每月新申报业务最多 8 个(最多可包含 3 个高资费点播业务,资费为不超过 3 元/条,包月不设高资费。 )2) 最多拥有 60 个点播业务,其中 8 个高资费业务;50 个包月业务3) 电信自有营销资源支持4) 电信开放部分业务数据良好 促进发展1)每月新申报业务最多 5 个(最多可包含 1 个高资费点播业务,资费为不超过 3 元/条,包月不设高资费。 )2)最多拥有 45 个点播业务,其中 3 个高资费业务;30 个包月业务3)电信开放部分业务数据一般 敦促提高1)每月新申报业务最多 3 个,不允许拥有高资费业务2)最多拥有 20 个点播业务;15 个包月业务末位退出 终止合作 全面终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