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酒类管理工作方案此次整治范围包括从事酒类经营的批发和零售单位或个人、白酒和葡萄酒生产企业的销售部门。以城市、乡镇的消费集中地,农村、城乡结合部、偏远地区等作为重点检查区域;把各类酒类批发市场、名酒专卖店、娱乐场所、城乡集贸市场、小超市、社区(街道)小卖部、酒店等作为重点检查对象;把各类白酒、葡萄酒作为重点检查品种,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莱山区商务局将首先开展对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酒类经营者是否按要求办理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证);已办理的是否存在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买卖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证)等情况。此次专项整治情况将备案登记信息按要求上传
2、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信息系统。莱山区商务局将全面检查酒类批发经营者购进和批发销售酒类商品时是否索取和开具酒类流通随附单;白酒和葡萄酒生产企业的销售部门在批发酒类产品时,是否按规定填写随附单;酒类经营者对每批购进的酒类商品是否索取加盖酒类经营者印章的随附单,是否存在重复使用、转借、代开、伪造和买卖随附单的行为;填写随附单是否完整真实,是否妥善保管随附单,建立台账,严格管理。莱山区商务局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加强酒类流通企业的管理和规范,配合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加强对各类餐饮服务单位的管理。莱山区主管部门将以检查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证)、 随附单为切入点,规范酒类流通秩序。对未执行有关规定的酒类经营者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将依法及时移交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