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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第四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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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犯罪论,第一编 刑法总论,有利益的地方就有犯人,第四章 犯罪及刑事责任,【内容提要】 本章主要阐述了三种类型的犯罪概念,犯罪的基本特征,犯罪的分类,犯罪构成的概念及特征,犯罪构成的分类,研究犯罪构成的意义,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 【本章关键术语】 犯罪概念 犯罪构成 构成要件,第 一 编刑 法 总 论,犯 罪 论 之 犯 罪 及 刑 事 责 任,一、犯罪的概念,(一)犯罪概念的类型 1.在刑法典中不规定犯罪的一般定义 2.形式的犯罪概念。强调犯罪的法律形式特征。 3.实质的犯罪概念。着眼于揭示犯罪的反社会性实质。 4.形式与实质统一的犯罪概念。即将犯罪的法律属性和实质特征结合起来作为犯罪的定义。

2、如我国刑法第13条。,目录,第一节 犯罪的概念与分类,第 一 编刑 法 总 论,犯 罪 论 之 犯 罪 及 刑 事 责 任,如李斯特认为,犯罪是一种特别危险的侵害法益的不法行为。,刑法理论对犯罪的不同定义,1.依犯罪的法律后果给犯罪下定义。,如 犯罪是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2.依犯罪的成立条件给犯罪下定义。,如德、日学者认为,犯罪是符合构成要件、违法的、有责的行为。,3.结合犯罪引起的诉讼程序来下定义。,英美法系刑法理论认为,犯罪是一种可以提起刑事诉讼程序并导致刑罚的违法行为。,4.根据犯罪的反社会性给犯罪下定义(实质的犯罪定义)。,如认为犯罪是反社会的行为或犯罪是社会侵害性的行为,5.结

3、合犯罪的本质特征与法律特征下定义。,目录,第一节 犯罪的概念,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概念是形式与实质相结合的犯罪概念。,第 一 编刑 法 总 论,犯 罪 论 之 犯 罪 及 刑 事 责 任,(二) 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概念,目录,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相当程度的社会危害性。 (1)对这种危害性应当从整体的意义上来理解,即犯罪决不仅仅是加害人和被害人个人之间的私人矛盾,它危害到了整个社会或者说是社会共同体本身。 (2)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不是指轻微的危害,而是指危害达到相当程度的情况。,第 一 编刑 法 总 论,犯 罪 论 之 犯 罪 及 刑 事 责 任,目录,2. 犯罪是刑法所禁止的行为,即具有形

4、式违法性。 (1)犯罪不是一般的违法行为或不道德行为,而是触犯刑法的行为,从而有助于把握犯罪和一般违法行为的区别。 (2)从司法角度讲,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的唯一存在方式和判断尺度。,3. 犯罪是应受到刑法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刑罚当罚性。,第 一 编刑 法 总 论,犯 罪 论 之 犯 罪 及 刑 事 责 任,1、是与我国建立形式法治优先、实质法治为辅的法治国目标相适应的。 2、是与罪刑法定原则形式的侧面与实质的侧面相适应的。,我国现行犯罪概念的合理性,反对者:陈兴良:犯罪概念的形式化与实质化辨正,法律科学1999年第6期,维护者:苏彩霞:混合的犯罪概念之提倡兼与陈兴良教授商榷,法学200

5、6年第3期。,支持的理由,vs,目录,我国现行犯罪概念的合理性,第 一 编刑 法 总 论,犯 罪 论 之 犯 罪 及 刑 事 责 任,犯罪的基本特征,三特征说 (通说),二特征说 (张明楷教授),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处罚性,犯罪的本质特征、实质特征、社会属性;,犯罪的法律特征、形式特征、法律属性。,应受刑罚处罚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目录,犯罪的基本特征,第 一 编刑 法 总 论,犯 罪 论 之 犯 罪 及 刑 事 责 任,二、犯罪的分类,理论分类,法定分类,(一)自然犯与行政犯,(二)隔隙犯与非隔隙犯,(三)即成犯、状态犯、继续犯,(一)国事犯罪与普通犯罪,(二)身份犯与非身份

6、犯,(三)亲告罪与非亲告罪,(四)基本罪、加重罪与减轻罪,犯 罪 的 分 类,目录,第二节 犯罪的分类,第 一 编刑 法 总 论,犯 罪 论 之 犯 罪 及 刑 事 责 任,第二节 犯罪构成,一、犯罪构成理论的沿革,(一)德、日的犯罪构成要件理论:递进式 构成要件符合性(行为、结果、因果关系)违法性(违法性阻却事由、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有责性(责任能力、故意、过失),(二)英美法系犯罪构成要件理论:双层次 第一次层次:实体意义上的犯罪要件(犯罪行为与犯罪心态) 第二次层次:诉讼意义上的犯罪要件(无合法抗辩事由:正当防卫、紧急避难、未成年、错误、精神病、醉态、胁迫、警察圈套、安乐死),目录,第三

7、节 犯罪构成,(三)前苏联的犯罪构成要件理论:平面式 1.犯罪构成与社会危害性是相统一的。 2.犯罪构成要件之间是有机统一的。 3.犯罪构成与刑事责任是统一的。,第 一 编刑 法 总 论,犯 罪 论 之 犯 罪 及 刑 事 责 任,二、我国犯罪构成的概念和意义 (一)犯罪构成的概念,目录,犯罪构成,是指刑法规定的、反映某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成立犯罪所必需具备的一切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的有机整体。 特征: 1.犯罪构成是成立犯罪所必需具备的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的有机整体。 2.犯罪构成是有能够表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的要素组成的。 3.犯罪构成是由刑法加以规定的。,第 一 编刑

8、法 总 论,犯 罪 论 之 犯 罪 及 刑 事 责 任,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的关系,联系:,犯罪概念,犯罪构成,基础,具体化,区别:,功能不同,犯罪概念重在揭示犯罪的基本特征,回答“什么是犯罪” 犯罪构成是认定犯罪的规格、标准,回答“怎样认定犯罪”。,目录,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的关系,第 一 编刑 法 总 论,犯 罪 论 之 犯 罪 及 刑 事 责 任,(二)犯罪构成的意义,目录,我国犯罪构成的概念与特征,1.对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的意义。 2.对刑事司法实践的意义 3.对发展和完善刑法理论的意义。,第 一 编刑 法 总 论,犯 罪 论 之 犯 罪 及 刑 事 责 任,三、犯罪构成的分类,(一)基本的

9、犯罪构成与修正的犯罪构成 基本的犯罪构成,是指刑法分则条文就单独的既遂犯所规定的犯罪构成; 修正的犯罪构成,指总则性条文以基本的犯罪构成为基础并对之加以修正,而就共犯、未完成形态的犯罪等规定的犯罪构成。 这种分类法源自德、日等国刑法理论,我国刑法理论也引进了这一说法。,(二)叙述的犯罪构成与空白的犯罪构成 叙述的犯罪构成,是指刑法完整地规定了所有要件的犯罪构成。 空白的犯罪构成,指刑法仅规定了部分要件,其他要件需要法官适用时进行补充或解释的犯罪构成。,目录,犯罪构成的分类,第 一 编刑 法 总 论,犯 罪 论 之 犯 罪 及 刑 事 责 任,(三)简单的犯罪构成与复杂的犯罪构成 单一的犯罪构成

10、,是指刑法规定的各个要件均属单一的犯罪构成。 复杂的犯罪构成,是指刑法规定的构成要件的内容可供选择或者互有重叠的犯罪构成。,(四)普通的犯罪构成、加重的犯罪构成和减轻的犯罪构成 普通的犯罪构成,是指刑法条文对具有通常社会危害程度的行为所规定的犯罪构成,是某种犯罪常见的犯罪构成。 派生的犯罪构成,是指以普通犯罪构成为基础,由于具有严重或较轻社会危害程度的情节而从普通犯罪构成分化出来的犯罪构成。包括加重的犯罪构成与减轻的犯罪构成。,目录,犯罪构成的分类,三、犯罪构成的体系,第 一 编刑 法 总 论,犯 罪 论 之 犯 罪 及 刑 事 责 任,犯罪构成体系,是指犯罪构成的诸要件按照一定顺序和层次组成

11、的有机整体。,目录,犯罪构成要件,设定犯罪构成要件的个数,决定犯罪构成要件的排列顺序,确定犯罪构成要件的层次结构,第 一 编刑 法 总 论,犯 罪 论 之 犯 罪 及 刑 事 责 任,1.四要件说(通说):犯罪客体要件、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要件、犯罪主观方面 2.三要件说 a(张明楷教授):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要件、犯罪主观要件 b(何秉松教授):犯罪主体危害行为犯罪客体 3.二要件说(杨兴培教授):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观方面,犯罪构成要件的数量,目录,第 一 编刑 法 总 论,犯 罪 论 之 犯 罪 及 刑 事 责 任,犯罪构成要件的排列顺序,犯罪客体要件,犯罪客观要件,犯罪主体要件,犯

12、罪主观要件,2、赵秉志教授,犯罪主体要件,犯罪主观要件,犯罪客观要件,犯罪客体要件,1、张明楷教授(通说),目录,第 一 编刑 法 总 论,犯 罪 论 之 犯 罪 及 刑 事 责 任,目录,犯 罪 构 成 要 件,客观要件,主观要件,犯罪客体要件,犯罪客观要件,犯罪主体要件,犯罪主观要件,犯罪客体 犯罪对象,危害行为 危害结果 犯罪方法 犯罪时间 犯罪地点,一般主体 特殊主体身份 单位犯罪主体,犯罪故意 犯罪过失 犯罪目的,犯罪构成要件的层次结构,第 一 编刑 法 总 论,犯 罪 论 之 犯 罪 及 刑 事 责 任,目录,本章重点问题提示,一、关于犯罪概念的争议,有人认为,以社会危害性为核心的

13、犯罪概念实际上是犯罪的政治概念或阶级概念,而不是刑法意义上的概念。 2. 有人认为,将社会危害性引入犯罪概念中的合理性主要在于:从立法角度看,社会危害性是立法者行使刑事立法权的唯一根据;从司法角度讲,社会危害性判断是实现个案争议的需要。,第 一 编刑 法 总 论,犯 罪 论 之 犯 罪 及 刑 事 责 任,目录,本章重点问题提示,二、关于犯罪基本特征的争议,(一)社会危害性能否被视为犯罪的本质特征1. 主张采纳形式的犯罪概念的学者提出应将社会危害性从犯罪概念中驱逐出去。 2. 主张采纳形式与实质相统一的犯罪概念的学者认为我国的刑法学体系都是以社会危害性为中心的。,(二)刑法当罚性能不能被归纳为

14、犯罪的基本特征之一通说认为,刑法当罚性也是犯罪的一个基本特征。 2. 否定说认为,刑法当罚性是犯罪的法律后果问题,而不是犯罪本身的特征。,第 一 编刑 法 总 论,犯 罪 论 之 犯 罪 及 刑 事 责 任,目录,本章重点问题提示,二、关于犯罪构成要件的争议,(一)社会危害性能否被视为犯罪的本质特征1. 主张采纳形式的犯罪概念的学者提出应将社会危害性从犯罪概念中驱逐出去。 2. 主张采纳形式与实质相统一的犯罪概念的学者认为我国的刑法学体系都是以社会危害性为中心的。,(二)刑法当罚性能不能被归纳为犯罪的基本特征之一通说认为,刑法当罚性也是犯罪的一个基本特征。 2. 否定说认为,刑法当罚性是犯罪的法律后果问题,而不是犯罪本身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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