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交办发【2001】390 号交办发【2010】382 号第 一 章 总 则第 一 条 为 规 范 公 路 工 程 竣 工 建 设 项 目 文 件 材 料 立 卷 归 档 工 作 , 保 证 公 路 工程 专 业 项 目 档 案 质 量 , 更 好 地 为 公 路 建 设 事 业 服 务 ,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路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档 案 法 及 其 档 案 法 实 施 办 法 科 学 技 术 档 案 工 作 条例 、 科 学 技 术 档 案 案 卷 构 成 的 一 般 要 求 ( GB/T11822-2008)
2、、 国 家 重 大建 设 项 目 文 件 归 档 要 求 与 档 案 整 理 规 范 ( DA/T28-2002) 、 公 路 建 设 监 督 管 理办 法 、 交 通 档 案 管 理 办 法 , 制 定 本 办 法 。第 二 条 本 办 法 所 称 公 路 工 程 竣 工 文 件 材 料 是 指 新 建 和 改 建 公 路 工 程 ( 包 括 独立 的 公 路 桥 梁 、 公 路 隧 道 和 公 路 渡 口 ) 自 建 设 项 目 立 项 开 始 直 至 竣 工 验 收 过 程 中 所 形成 的 具 有 保 存 、 查 考 利 用 价 值 的 各 种 形 式 和 载 体 的 历 史 记 录
3、。本 办 法 适 用 于 新 建 、 改 建 和 扩 建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文 件 材 料 立 卷 归 档 管 理 工 作 。第 三 条 本 办 法 所 称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文 件 材 料 , 是 指 自 项 目 立 项 审 批 ( 核 准 ) 至竣 工 验 收 全 过 程 产 生 的 , 反 映 项 目 质 量 、 进 度 、 费 用 和 安 全 管 理 基 本 情 况 , 对 建 成 后工 程 管 理 、 维 护 、 改 建 和 扩 建 具 有 保 存 、 查 考 利 用 价 值 的 各 种 形 式 和 载 体 的 历 史 记 录 。本 办 法 所 称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4、 档 案 , 是 指 按 照 项 目 档 案 组 卷 要 求 , 经 系 统 整 理 并 归 档的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文 件 材 料 。各 级 交 通 、 档 案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应 根 据 统 一 领 导 、 分 级 管 理 的 原 则 , 依 法 对 所 辖 范围 内 公 路 工 程 竣 工 文 件 材 料 立 卷 归 档 工 作 进 行 监 督 和 指 导 。第 二 章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文 件 材 料 立 卷 归 档 工 作 组 织 与 职 责第 四 条 各 级 交 通 、 档 案 行 政 运 输 主 管 部 门 应 根 据 统 一 领 导 、 分 级 管 理 负
5、责的 原 则 , 依 法 对 所 辖 范 围 区 域 内 公 路 工 程 竣 工 建 设 项 目 文 件 材 料 立 卷 归 档 工 作 进行 监 督 和 指 导 管 理 , 同 时 接 受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上 级 及 同 级 档 案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的监 督 和 指 导 。第 五 条 公 路 工 程 建 设 单 位 、 勘 察 设 计 单 位 、 施 工 单 位 、 监 理 单 位 应 当 将 公 路工 程 竣 工 文 件 材 料 立 卷 归 档 工 作 , 纳 入 公 路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的 管 理 工 作 中 , 建 立 公 路 工程 文 件 材 料
6、管 理 领 导 人 责 任 制 , 配 备 专 人 负 责 公 路 工 程 文 件 材 料 的 立 卷 归 档 工 作 ,确 保 公 路 工 程 建 设 竣 工 文 件 材 料 的 完 整 、 准 确 与 系 统 。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档 案 工 作 实行 项 目 法 人 负 责 制 。 项 目 法 人 单 位 负 责 做 好 本 单 位 形 成 的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文 件 材 料 的 收集 、 整 理 和 归 档 工 作 , 承 担 各 参 建 单 位 项 目 文 件 材 料 收 集 归 档 工 作 的 组 织 、 协 调 和 监督 、 指 导 等 管 理 职 责 ; 将 项
7、目 文 件 材 料 立 卷 归 档 工 作 纳 入 工 程 建 设 管 理 程 序 、 纳 入 招投 标 制 , 与 工 程 建 设 同 步 收 集 、 同 步 整 理 、 同 步 归 档 , 保 证 项 目 文 件 材 料 收 集 、 立 卷 、归 档 的 及 时 、 准 确 、 完 整 、 系 统 和 安 全 。第 五 条 公 路 工 程 建 设 单 位 在 建 设 项 目 发 包 给 承 包 方 时 , 应 当 在 有 关 合 同 中 明确 公 路 工 程 竣 工 文 件 材 料 的 形 成 、 整 理 的 组 卷 要 求 。公 路 工 程 交 工 验 收 前 , 由 公 路 工 程 建
8、 设 单 位 或 该 建 设 项 目 批 准 初 步 设 计 单 位 的 档案 机 构 组 织 勘 察 设 计 、 施 工 、 监 理 及 公 路 管 理 机 构 对 有 关 竣 工 文 件 材 料 立 卷 归 档 工 作进 行 预 验 收 , 并 提 出 预 验 收 报 告 。公 路 工 程 交 、 竣 工 验 收 时 , 档 案 主 管 部 门 和 交 通 主 管 部 门 的 档 案 机 构 应 派 人 参 加 ,并 提 出 公 路 工 程 档 案 验 收 意 见 。第 六 条 项 目 竣 工 文 件 材 料 立 卷 归 档 工 作 应 纳 入 工 程 合 同 管 理 , 纳 入 监 理
9、工 作 内容 , 按 照 “谁 形 成 谁 负 责 ”的 原 则 , 由 文 件 材 料 的 形 成 单 位 或 部 门 负 责 , 不 得 委 托他 人 。项 目 监 理 单 位 应 负 责 对 施 工 单 位 竣 工 文 件 材 料 形 成 、 收 集 和 整 理 归 档 工 作 进 行 监督 、 检 查 , 在 交 工 验 收 前 向 项 目 法 人 单 位 提 交 项 目 档 案 质 量 审 核 意 见 。第 七 条 各 参 建 单 位 应 配 备 具 有 相 关 工 程 专 业 知 识 、 能 够 适 应 项 目 文 件 材 料 立 卷归 档 工 作 需 要 的 专 职 档 案 管
10、理 人 员 , 并 保 持 其 稳 定 性 ; 明 确 本 单 位 有 关 岗 位 和 人 员 项目 文 件 材 料 收 集 归 档 的 职 责 和 要 求 ; 按 规 定 做 好 项 目 文 件 材 料 的 立 卷 归 档 和 移 交 工 作 。第 三 章 公 路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文 件 材 料 的 收 集第 六 条 凡 是 反 映 与 公 路 工 程 有 关 的 重 要 活 动 、 具 有 查 考 利 用 价 值 的 各 种 载 体的 文 件 材 料 , 都 应 收 集 齐 全 , 归 入 公 路 工 程 成 套 档 案 。 其 具 体 范 围 按 本 办 法 附 件 公 路 工
11、程 竣 工 文 件 材 料 归 档 范 围 及 保 管 期 限 表 执 行 。第 八 条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文 件 材 料 具 体 收 集 范 围 按 照 交 通 运 输 部 关 于 印 发 公 路工 程 竣 交 工 验 收 办 法 实 施 细 则 的 通 知 ( 交 公 路 发 2010 65 号 ) 中 附 件 2 公路 工 程 项 目 文 件 归 档 范 围 的 规 定 执 行 。已 经 实 行 计 算 机 辅 助 项 目 管 理 的 , 电 子 文 件 须 与 纸 质 文 件 同 步 归 档 ; 在 与 设 计 单位 签 订 合 同 时 , 应 对 电 子 版 设 计 文 件 归
12、 档 提 出 明 确 要 求 ; 如 无 条 件 形 成 电 子 文 件 的 ,对 利 用 率 高 的 竣 工 文 件 , 可 采 取 图 像 扫 描 或 缩 微 方 式 , 进 行 档 案 复 制 。第 七 条 公 路 工 程 文 件 材 料 按 下 列 分 工 收 集 :( 一 ) 公 路 工 程 在 项 目 准 备 阶 段 和 工 程 交 、 竣 工 验 收 阶 段 形 成 文 件 材 料 及 工 程 管理 性 文 件 材 料 , 由 交 通 主 管 部 门 和 建 设 单 位 各 承 办 机 构 负 责 收 集 ;( 二 ) 公 路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文 件 由 勘 察 设 计
13、单 位 负 责 收 集 ;( 三 )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阶 段 形 成 的 文 件 材 料 , 凡 实 行 总 承 包 的 , 由 各 分 包 单 位 负 责其 分 包 项 目 全 部 文 件 的 收 集 , 然 后 由 总 包 单 位 进 行 汇 总 , 并 负 责 对 分 包 单 位 的 文 件 材料 进 行 审 核 把 关 ; 凡 由 建 设 单 位 分 别 向 几 个 单 位 发 包 的 , 由 各 承 包 单 位 负 责 收 集 其 承包 公 路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全 部 文 件 材 料 ;( 四 ) 公 路 工 程 监 理 文 件 由 监 理 单 位 负 责 收 集 。
14、第九条 公路建设项目各阶段文件收集归档责任分工按照本办法附件 1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单位执行。第十条 各有关单位应按照收集归档责任分工,建立健全项目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制度和预立卷制度,按照公路建设项目建设程序的不同阶段文件材料产生的自然过程,分别做好预立卷工作。第 八 条 公 路 工 程 文 件 材 料 必 须 按 文 件 材 料 形 成 的 先 后 顺 序 或 公 路 工 程 建 设 项 目完 成 进 展 情 况 , 及 时 收 集 、 整 理 。第 十 一 条 收 集 归 档 的 项 目 文 件 材 料 应 为 原 件 。 其 中 , 项 目 立 项 审 批 等 文 件 , 原件 保
15、 存 在 项 目 主 管 单 位 的 , 项 目 法 人 可 将 复 印 件 归 档 保 存 ; 供 货 商 提 供 的 原 材 料 及 产品 质 量 保 证 文 件 为 复 印 件 的 , 须 在 复 印 件 上 加 盖 销 售 单 位 印 章 并 注 明 原 件 存 放 处 后 归档 保 存 ; 热 敏 纸 传 真 件 , 需 复 印 保 存 。 复 印 件 应 清 晰 。第 十 二 条 收 集 归 档 的 项 目 文 件 材 料 应 能 全 面 、 准 确 地 反 映 工 程 建 设 的 实 际 过 程 。勘 察 及 测 量 基 础 资 料 、 施 工 记 录 须 是 现 场 原 始 记
16、 录 , 如 需 清 稿 , 须 将 原 始 记 录 与清 稿 后 的 记 录 文 件 一 并 归 档 保 存 ; 表 单 填 写 内 容 规 范 , 产 生 及 使 用 部 位 标 注 清 楚 , 相关 签 署 手 续 完 备 , 且 为 相 关 责 任 人 亲 笔 签 名 。第 十 三 条 项 目 文 件 材 料 应 书 写 工 整 , 字 迹 、 线 条 清 晰 , 修 改 规 范 ; 纸 张 优 良 ,规 格 基 本 统 一 , 小 于 A4 纸 规 格 的 出 厂 证 明 、 材 质 合 格 证 等 应 粘 贴 在 A4 纸 上 ; 书写 材 料 应 符 合 耐 久 性 要 求 。第
17、 十 四 条 数 码 照 片 应 刻 录 在 不 可 擦 写 光 盘 上 保 存 , 同 时 还 须 冲 印 出 6 英 寸 纸质 照 片 与 说 明 一 并 整 理 归 档 ; 照 片 档 案 的 整 理 应 符 合 国 家 档 案 局 照 片 档 案 管 理规 范 ( GB/T11821-2002) 要 求 。第 十 五 条 电 子 文 件 及 纸 质 文 件 数 字 化 的 形 成 和 保 存 应 符 合 国 家 档 案 局 电 子文 件 归 档 与 管 理 规 范 ( GB/T18994-2002) 、 CAD 电 子 文 件 光 盘 存 储 、 归 档 与 档案 管 理 要 求 (
18、GB/T17678.1-1999) 和 纸 质 档 案 数 字 化 技 术 规 范 ( DA/T31-2005) 的 要 求 。第 十 六 条 竣 工 图 编 制 要 求( 一 ) 竣 工 图 由 施 工 单 位 负 责 编 制 。 编 制 完 成 的 竣 工 图 应 由 编 制 单 位 逐 张 加 盖 竣工 图 章 并 签 署 , 经 监 理 审 核 签 字 认 可 ; 如 项 目 法 人 指 定 由 设 计 单 位 编 制 或 施 工 单 位 委托 设 计 单 位 编 制 的 , 应 明 确 施 工 单 位 和 监 理 单 位 的 审 核 及 签 字 认 可 责 任 。( 二 ) 竣 工
19、图 应 能 全 面 、 准 确 、 清 晰 地 反 映 项 目 竣 工 时 的 实 际 情 况 。 竣 工 图 编 制说 明 应 能 充 分 体 现 已 完 工 项 目 的 建 设 过 程 和 完 工 时 的 实 际 情 况 , 包 括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完 成 工 程 量 、 执 行 的 规 范 标 准 、 主 要 施 工 方 案 、 采 用 的 新 技 术 新 工 艺 新 材 料 、 特 殊 问题 的 处 理 、 施 工 图 的 版 本 、 变 更 情 况 以 及 修 改 完 善 情 况 、 完 工 时 间 等 。( 三 ) 一 般 性 变 更 及 符 合 杠 改 或 划 改 要
20、求 的 , 可 在 原 施 工 图 上 修 改 , 要 注 明 修 改依 据 , 并 加 盖 竣 工 图 章 作 为 竣 工 图 ; 凡 结 构 、 工 艺 、 平 面 布 置 等 重 大 变 更 及 图 面 变 更面 积 超 过 10%的 , 须 重 新 绘 制 竣 工 图 ; 重 新 绘 制 竣 工 图 的 图 签 如 能 全 面 反 映 施 工 和 监理 单 位 签 署 情 况 的 , 可 不 另 加 盖 竣 工 图 章 。 重 绘 竣 工 图 纸 在 原 施 工 图 号 前 加 “竣 ”字 。( 四 ) 同 一 构 筑 物 、 建 筑 物 重 复 使 用 的 标 准 图 、 通 用 图
21、 可 不 编 入 竣 工 图 中 , 但 应在 图 纸 目 录 中 列 出 图 号 , 指 明 该 图 所 在 位 置 并 在 编 制 说 明 中 注 明 ; 不 同 构 筑 物 、 建 筑物 应 分 别 编 制 。第 四 章 公 路 工 程 竣 工 建 设 项 目 文 件 材 料 的 整 理第 九 条 公 路 工 程 竣 工 文 件 材 料 由 建 设 单 位 组 织 勘 察 设 计 、 施 工 、 监 理 等 单 位 ,根 据 交 通 部 公 路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办 法 所 确 定 的 竣 工 文 件 编 制 的 具 体 分 工 , 分 别 整理 组 卷 。第 十 七 条 公 路
22、建 设 项 目 文 件 材 料 归 档 移 交 前 , 由 文 件 材 料 形 成 单 位 , 在 项 目 文件 材 料 预 立 卷 的 基 础 上 , 按 照 文 件 材 料 的 自 然 形 成 过 程 并 保 持 其 内 在 有 机 联 系 , 进 行系 统 化 整 理 组 卷 , 要 做 到 分 类 科 学 , 便 于 保 管 和 利 用 。 合 同 段 未 完 成 项 目 档 案 整 理 的 ,项 目 法 人 单 位 不 得 组 织 交 工 验 收 。( 一 ) 立 项 审 批 阶 段 文 件 材 料 根 据 审 批 事 项 内 在 联 系 分 别 整 理 组 卷 。( 二 ) 勘 察
23、 设 计 阶 段 文 件 材 料 按 照 设 计 的 不 同 阶 段 和 专 业 分 别 整 理 组 卷 。( 三 ) 招 投 标 及 合 同 文 件 材 料 按 照 招 投 标 工 作 程 序 和 合 同 内 容 分 别 整 理 组 卷 。( 四 ) 工 程 准 备 阶 段 文 件 材 料 按 照 审 批 事 项 及 相 关 手 续 办 理 过 程 分 别 整 理 组 卷 。( 五 ) 工 程 管 理 文 件 材 料 按 照 问 题 结 合 时 间 分 别 整 理 组 卷 。( 六 ) 变 更 文 件 以 合 同 段 为 单 位 , 按 照 变 更 文 件 编 号 依 次 汇 总 整 理 组
24、 卷 , 并 编 制设 计 变 更 与 修 改 后 的 竣 工 图 档 号 对 照 一 览 表 ( 见 附 件 2 设 计 变 更 文 件 与 竣 工 图 档号 对 照 一 览 表 ) 。( 七 ) 计 量 支 付 报 表 与 附 件 、 计 划 进 度 报 表 按 照 合 同 段 结 合 时 间 分 别 整 理 组 卷 。( 八 ) 施 工 日 志 按 照 合 同 段 结 合 时 间 集 中 整 理 组 卷 。( 九 ) 施 工 文 件 材 料 :1 原 材 料 质 量 保 证 文 件 、 配 合 比 设 计 文 件 属 单 位 ( 分 部 、 分 项 ) 工 程 专 用 的 ,按 单 位
25、( 分 部 、 分 项 ) 工 程 , 分 别 集 中 整 理 组 卷 。 除 此 之 外 , 可 以 合 同 段 为 单 位 分 别集 中 整 理 组 卷 。2 施 工 原 始 文 件 , 包 括 就 工 序 施 工 质 量 控 制 问 题 印 发 的 整 改 指 令 性 文 件 及 相 关整 改 报 告 等 , 均 应 按 照 分 项 ( 分 部 、 单 位 ) 工 程 , 结 合 施 工 工 序 , 归 入 相 应 部 分 分 别整 理 组 卷 。3 竣 工 图 按 照 专 业 、 图 号 分 别 整 理 组 卷 。( 十 ) 监 理 文 件 :1 监 理 管 理 文 件 以 监 理 合
26、 同 段 为 单 位 , 按 照 依 据 性 文 件 、 合 同 管 理 文 件 、 工 程质 量 控 制 文 件 、 安 全 管 理 文 件 、 计 划 进 度 控 制 文 件 、 费 用 控 制 文 件 等 分 别 整 理 组 卷 。2 平 行 试 验 及 独 立 抽 检 的 文 件 材 料 按 照 单 位 工 程 分 别 整 理 组 卷 。3 旁 站 监 理 记 录 按 施 工 合 同 段 整 理 组 卷 。4 监 理 日 志 按 照 监 理 机 构 和 形 成 时 间 整 理 组 卷 。( 十 一 ) 工 程 试 运 行 及 竣 工 验 收 工 作 文 件 材 料 按 照 检 测 观
27、测 记 录 及 报 告 、 缺 陷 整改 情 况 、 各 专 项 验 收 和 竣 工 验 收 工 作 内 容 分 别 整 理 组 卷 。第 十 条 公 路 工 程 竣 工 文 件 材 料 归 档 前 , 均 需 按 要 求 由 文 件 材 料 形 成 单 位 分 别进 行 整 理 组 卷 。 组 卷 应 遵 循 公 路 工 程 文 件 材 料 的 自 然 形 成 规 律 和 成 套 性 的 原 则 , 分 类科 学 , 便 于 查 找 利 用 。( 一 ) 公 路 工 程 征 地 拆 迁 文 件 、 招 标 文 件 、 投 标 文 件 及 评 标 文 件 、 承 包 合 同 、 合同 谈 判
28、和 工 程 交 、 竣 工 验 收 阶 段 形 成 的 竣 工 验 收 文 件 。 工 程 决 算 及 审 计 报 告 等 有 关 文件 材 料 应 分 别 由 交 通 主 管 部 门 和 建 设 单 位 根 据 文 件 材 料 形 成 的 阶 段 、 性 质 、 内 容 分 类整 理 组 卷 ;( 二 ) 公 路 工 程 设 计 文 件 材 料 包 括 地 质 勘 察 资 料 、 初 步 设 计 。 方 案 设 计 、 技 术 设计 、 总 体 规 划 设 计 、 工 程 概 预 算 、 施 工 图 设 计 等 由 设 计 单 位 按 项 目 、 阶 段 、 单 位 和 分部 、 分 项 工
29、 程 、 专 业 分 别 整 理 组 卷 ;( 三 )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阶 段 形 成 的 施 工 文 件 材 料 由 施 工 单 位 负 责 组 卷 。 其 中 开 工 报告 、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 施 工 计 划 、 施 工 日 志 及 中 间 验 收 等 分 别 按 合 同 段 集 中 组 卷 。 各 项施 工 原 始 记 录 、 监 理 工 作 记 录 按 路 线 进 行 方 向 , 结 合 单 位 工 程 ( 含 分 部 、 分 项 ) 及 不同 专 业 , 分 别 整 理 组 卷 。( 四 ) 公 路 工 程 监 理 工 作 形 成 的 监 理 文 件 材 料 包
30、括 监 理 通 知 、 开 ( 停 、 复 ) 工 令 、备 忘 录 、 有 关 会 议 纪 要 、 施 工 质 量 检 验 分 析 、 合 同 管 理 文 件 、 计 划 进 度 管 理 文 件 、 工程 质 量 控 制 文 件 、 工 程 技 术 管 理 文 件 、 工 程 计 量 与 支 付 文 件 、 与 总 监 及 参 建 单 位 的 来往 函 等 由 监 理 单 位 按 阶 段 问 题 分 类 整 理 组 卷 。第 十 一 条 卷 内 文 件 材 料 按 以 下 要 求 进 行 排 列 :( 一 ) 管 理 性 文 件 按 问 题 或 重 要 程 度 排 列 ;( 二 ) 项 目
31、技 术 文 件 材 料 按 管 理 、 依 据 、 施 工 记 录 、 检 测 实 验 。 评 定 、 证 明顺 序 排 列 ;( 三 ) 设 备 文 件 材 料 按 依 据 性 、 设 备 开 箱 验 收 、 随 机 图 样 、 设 备 安 装 调 试 和 设 备运 行 维 修 等 材 料 排 列 ;( 四 ) 竣 工 图 按 里 程 、 专 业 、 图 号 排 列 ;( 五 ) 卷 内 文 件 材 料 一 般 文 字 材 料 在 前 , 图 样 在 后 。第 十 二 条 案 卷 应 由 案 卷 封 面 和 卷 脊 、 卷 内 文 件 目 录 、 卷 内 文 件 及 备 考 表 组 成 。第
32、 十 三 条 案 卷 封 面 由 下 列 项 目 组 成 :( 一 ) 案 卷 题 名 , 应 包 括 公 路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的 名 称 、 起 讫 里 程 。 单 位 工 程 ( 含 分部 、 分 项 ) 名 称 及 文 件 名 称 , 如 属 桥 梁 、 隧 道 等 工 程 项 目 , 还 应 同 时 标 明 结 构 、 部 位的 名 称 。 案 卷 题 名 应 能 准 确 反 映 出 案 卷 的 基 本 内 容 ;( 二 ) 编 制 单 位 , 是 指 案 卷 形 成 单 位 ;( 三 ) 编 制 日 期 , 是 指 案 卷 形 成 日 期 ;( 四 ) 保 管 期 限 , 填
33、 写 其 划 定 的 保 管 期 限 ;( 五 ) 密 级 , 依 据 保 密 规 定 填 写 ;( 六 ) 档 号 , 填 写 档 案 分 类 号 和 案 卷 顺 序 号 。卷 脊 需 填 写 案 卷 题 名 和 档 号 。第 十 四 条 卷 内 文 件 目 录 由 下 列 项 目 组 成 :( 一 ) 顺 序 号 , 填 写 文 件 排 列 的 顺 序 号 , 用 阿 拉 伯 数 字 从 1 起 依 次 标 注 ;( 二 ) 文 件 编 号 或 图 样 图 号 , 填 写 文 件 材 料 的 原 始 编 号 或 图 号 ;( 三 ) 责 任 者 , 填 写 文 件 材 料 的 直 接 形
34、成 部 门 或 主 要 责 任 者 , 可 采 取 通 用 的 标 准简 称 ;( 四 ) 文 件 题 名 , 应 填 写 文 件 材 料 标 题 的 全 称 , 没 有 标 题 或 标 题 不 能 说 明 文 件 材料 内 容 的 , 应 自 拟 标 题 ;( 五 ) 日 期 , 是 指 文 件 材 料 的 形 成 日 期 ;( 六 ) 页 次 , 填 写 每 份 文 件 首 页 上 标 注 的 页 号 , 最 终 件 注 起 止 号 。 页 号 的 编 号 方 法 是在 有 文 字 或 图 样 材 料 正 面 的 右 下 角 、 反 面 的 左 下 角 填 写 页 号 。 如 所 归 档
35、文 件 属 符 合 档案 保 管 要 求 的 成 本 成 册 的 材 料 , 已 编 有 页 号 的 只 需 在 卷 内 文 件 目 录 页 次 中 填 写 册数 。卷 内 目 录 排 列 在 卷 内 文 件 材 料 的 首 页 之 前 。 第 十 五 条 备 考 表 排 列 在 卷 内 文 件 材 料 的 尾 页 之 后 。 其 内 容 应 标 明 卷 内 文 件 材料 的 件 数 、 页 数 以 及 在 组 卷 和 案 卷 使 用 过 程 中 需 要 说 明 的 问 题 。第 十 六 条 案 卷 的 编 制 单 位 应 当 按 照 工 程 进 展 的 顺 序 , 对 案 卷 进 行 系 统
36、 排 列 ,并 用 铅 笔 在 封 面 和 卷 脊 编 写 案 卷 流 水 号 , 根 据 本 办 法 第 九 条 保 管 期 限 的 规 定 , 将 组 成的 案 卷 划 分 为 永 久 、 长 期 、 短 期 三 种 保 管 期 限 , 并 依 据 交 通 部 有 关 保 密 规 定 , 标 明 案卷 密 级 。第 十 七 条 归 档 文 件 材 料 , 必 须 书 写 工 整 , 字 迹 、 线 条 清 楚 , 纸 张 便 于 长 期 保管 , 格 式 统 一 。禁 止 使 用 圆 珠 笔 、 铅 笔 等 不 易 长 久 保 存 的 书 写 工 具 书 写 。凡 由 易 褪 色 书 写
37、材 料 制 成 的 文 件 材 料 应 复 印 保 存 。第 十 八 条 公 路 工 程 竣 工 图 归 档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一 ) 竣 工 图 应 能 全 面 、 准 确 反 映 竣 工 路 线 、 路 基 、 路 面 、 桥 梁 、 隧 道 、 涵 洞 、路 基 防 护 、 互 通 式 立 交 工 程 、 安 全 设 施 等 的 全 部 施 工 实 际 造 型 和 特 征 。( 二 ) 施 工 图 没 有 变 动 的 , 由 竣 工 图 编 制 单 位 在 施 工 图 上 加 盖 竣 工 图 章 作 为 竣 工图 ; 凡 有 一 般 性 图 纸 变 更 及 符 合 杠 改
38、 或 划 改 要 求 的 变 更 的 , 可 在 原 图 上 修 改 , 并 加 盖竣 工 图 章 作 为 竣 工 图 ;( 三 ) 凡 结 构 、 工 艺 、 平 面 布 置 等 重 大 改 变 及 图 面 变 更 面 积 超 过 10 的 , 应重 新 绘 制 竣 工 图 并 加 盖 竣 工 图 章 。( 四 ) 重 复 使 用 的 标 准 图 、 通 用 图 可 不 编 入 竣 工 图 中 , 但 必 须 在 图 纸 目 录 中 列 出图 号 , 指 明 该 图 所 在 位 置 并 在 编 制 说 明 中 注 明 。( 五 ) 图 纸 可 以 按 297mm210mm 或 297mm42
39、0mm 折 叠 ; 底 图 不 折 叠 , 平 放 在专 用 底 图 柜 内 , 大 于 1 号 的 底 图 也 可 卷 放 装 筒 。第 十 九 条 公 路 工 程 归 文 字 材 料 采 用 三 孔 一 线 方 法 装 订 , 装 订 时 靠 装 订 边 和 下边 取 齐 。 对 批 语 、 签 注 意 见 写 在 文 件 装 订 线 上 的 , 应 予 以 粘 贴 补 宽 , 对 纸 张 规 格 大 小差 别 较 大 的 文 件 应 适 当 补 贴 或 折 叠 。 图 纸 可 不 装 订 , 但 每 份 需 加 盖 档 号 章 。 档 号 章 内容 包 括 该 份 文 件 所 在 案 卷
40、 的 档 号 和 在 本 案 卷 中 所 在 页 次 。第 二 十 条 案 卷 卷 皮 、 卷 内 表 格 规 格 按 照 交 通 文 件 材 料 立 卷 归 档 办 法 中所 规 定 的 科 技 档 案 卷 皮 和 卷 内 表 格 样 式 及 尺 寸 执 行 。第 十 八 条 卷 内 文 件 材 料 系 统 化 排 列 :( 一 ) 立 项 审 批 文 件 按 照 批 复 、 请 示 、 相 关 审 查 及 专 家 评 审 文 件 材 料 的 顺 序 依 次排 列 。( 二 ) 设 计 审 批 文 件 按 照 批 复 、 请 示 、 相 关 审 查 及 专 家 评 审 文 件 材 料 的 顺
41、 序 依 次排 列 。( 三 ) 工 程 准 备 阶 段 文 件 材 料 按 照 审 批 及 相 关 手 续 办 理 程 序 依 次 进 行 排 列 。( 四 ) 项 目 法 人 及 监 理 就 质 量 控 制 、 计 划 进 度 控 制 、 费 用 控 制 及 安 全 管 理 等 问 题普 发 的 文 件 材 料 , 按 照 文 件 材 料 所 反 映 问 题 的 有 机 联 系 , 结 合 重 要 程 度 依 次 进 行 排 列 。( 五 ) 施 工 文 件 材 料 :1 原 材 料 质 量 保 证 文 件 按 照 原 材 料 类 别 依 次 进 行 排 列 。2 变 更 文 件 按 照
42、变 更 文 件 的 文 号 顺 序 依 次 进 行 排 列 。3 各 单 位 、 分 部 、 分 项 工 程 质 量 评 定 表 及 汇 总 文 件 按 照 汇 总 及 各 单 位 、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评 定 工 作 程 序 依 次 进 行 排 列 。4 按 照 分 项 ( 分 部 、 单 位 ) 工 程 分 别 整 理 组 卷 的 文 件 材 料 , 依 照 分 项 ( 分 部 、单 位 ) 工 程 施 工 进 程 , 结 合 施 工 工 序 顺 序 依 次 进 行 排 列 。5 合 同 段 交 工 验 收 文 件 按 照 交 工 验 收 证 书 、 交 工 验 收 报 告 、 质
43、 量 监 督 机 构 出 具的 交 工 验 收 质 量 检 测 意 见 、 各 项 工 程 总 结 依 次 进 行 排 列 。6 竣 工 图 按 照 专 业 结 合 图 号 依 次 进 行 排 列 。7 设 备 安 装 及 调 试 文 件 按 照 依 据 性 、 设 备 开 箱 验 收 、 设 备 安 装 及 调 试 、 设 备 运行 维 护 、 随 机 文 件 等 顺 序 依 次 进 行 排 列 。( 六 ) 监 理 文 件 :1 监 理 管 理 文 件 按 照 文 件 材 料 所 反 映 问 题 的 有 机 联 系 , 结 合 重 要 程 度 依 次 进 行排 列 。2 旁 站 监 理 记
44、 录 和 平 行 试 验 及 独 立 抽 检 文 件 材 料 按 照 单 位 、 分 部 、 分 项 工 程 依次 进 行 排 列 。3 监 理 日 志 按 照 监 理 机 构 和 日 志 形 成 时 间 依 次 进 行 排 列 。( 七 ) 计 量 支 付 文 件 与 附 件 及 计 划 进 度 报 表 以 合 同 段 为 单 位 , 按 时 间 依 次 进 行 排列 。( 八 ) 试 运 行 及 竣 工 验 收 工 作 文 件 材 料 按 照 检 测 观 测 记 录 、 车 辆 通 行 情 况 、 缺 陷整 改 落 实 情 况 及 各 专 项 验 收 和 竣 工 验 收 工 作 程 序 依
45、 次 进 行 排 列 。第 十 九 条 经 系 统 化 排 列 的 卷 内 文 件 材 料 , 双 面 书 写 的 文 件 材 料 , 在 其 正 面 右 下角 、 背 面 左 下 角 , 单 面 书 写 的 文 件 材 料 , 在 其 正 面 右 下 角 , 用 阿 拉 伯 数 字 逐 页 编 写 页号 。 已 装 订 成 册 的 文 件 材 料 , 如 自 成 一 卷 的 , 不 需 重 新 编 写 页 号 , 如 与 其 他 文 件 材 料组 成 一 卷 的 , 该 册 文 件 材 料 排 列 在 其 他 文 件 材 料 之 后 , 并 将 其 作 为 一 份 文 件 编 写 册 号 ,
46、不 需 重 新 编 写 页 号 。第 二 十 条 案 卷 由 案 卷 卷 盒 、 内 封 面 、 卷 内 目 录 、 卷 内 文 件 材 料 及 备 考 表 ( 封 底 )组 成 , 其 格 式 均 应 符 合 科 学 技 术 档 案 案 卷 构 成 的 一 般 要 求 ( GB/T11822-2008) 。第 二 十 一 条 卷 盒 正 面 及 卷 脊 可 只 填 写 案 卷 的 档 号 和 立 卷 单 位 。 ( 卷 盒 内 装 有 若干 卷 案 卷 的 , 卷 盒 正 面 及 卷 脊 应 填 写 盒 内 案 卷 的 起 止 档 号 。 )第 二 十 二 条 内 封 面 由 下 列 内 容
47、 构 成 : 案 卷 题 名 、 立 卷 单 位 、 起 止 日 期 、 保 管 期限 、 密 级 及 档 号 。案 卷 题 名 应 能 准 确 反 映 本 案 卷 的 基 本 内 容 , 包 括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名 称 、 起 讫 里 程 、分 项 ( 分 部 、 单 位 ) 工 程 名 称 及 文 件 材 料 名 称 。立 卷 单 位 指 案 卷 的 组 卷 单 位 或 部 门 。起 止 日 期 指 本 案 卷 内 文 件 形 成 的 最 早 和 最 晚 的 时 间 年 、 月 、 日 ( 年 度 应 填写 四 位 数 字 ) 。保 管 期 限 填 写 划 定 的 保 管 期 限
48、。 保 管 期 限 分 为 永 久 、 30 年 、 10 年 三 种 。 应 根据 项 目 的 实 际 情 况 、 项 目 文 件 材 料 的 特 性 及 利 用 价 值 , 分 别 确 定 案 卷 的 保 管 期 限 。密 级 根 据 国 家 及 交 通 运 输 部 有 关 保 密 规 定 确 定 并 填 写 。第 二 十 三 条 卷 内 目 录 由 下 列 项 目 组 成 :( 一 ) 序 号 , 按 照 文 件 排 列 顺 序 , 用 阿 拉 伯 数 字 从 1 起 依 次 标 注 。( 二 ) 文 件 编 号 , 填 写 文 件 材 料 的 原 始 编 号 或 图 号 。( 三 )
49、责 任 者 , 填 写 文 件 材 料 的 形 成 单 位 或 主 要 形 成 单 位 。 属 原 材 料 报 验 和 工 序报 验 文 件 , 责 任 者 应 填 写 施 工 单 位 和 监 理 单 位 。( 四 ) 文 件 题 名 , 填 写 卷 内 文 件 材 料 标 题 的 全 称 , 没 有 标 题 或 标 题 不 能 说 明 文 件材 料 内 容 的 , 应 自 拟 标 题 , 并 加 符 号 。 案 卷 内 每 份 独 立 成 件 及 单 独 办 理 报 验 和批 准 手 续 形 成 的 文 件 材 料 , 均 应 逐 件 填 写 文 件 标 题 。 ( 五 ) 日 期 , 填 写 文 件 材 料 形 成 最 终 日 期 。( 六 ) 页 次 , 填 写 每 份 文 件 材 料 首 页 上 标 注 的 页 号 , 最 后 一 份 文 件 标 注 起 止 页 号 ;属 已 装 订 成 册 的 文 件 材 料 , 在 卷 内 文 件 目 录 页 次 栏 中 填 写 册 数 , 并 在 备 注 栏 中 注 明 累计 总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