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面积指标和净高1 面积指标1.1 主要教学用房的使用面积指标应符合表 1.1 的规定。表 1.1 主要教学用房的使用面积指标(m 2/每座)房间名称 小学 中学 备注普通教室 1.36 1.39 科学教师 1.78 实验室 1.92 综合实验室 2.88 演示实验室 1.44 若容纳两个班, 则指标为1.20史地教室 1.92 计算机教室 2.00 1.92 语言教室 2.00 1.92 美术教室 2.00 1.92 书法教室 2.00 1.92 音乐教室 1.70 1.64 舞蹈教室 2.14 3.15 宜和体操室合用合班教室 0.89 0.90 学生阅览室 1.8
2、0 1.90 教师阅览室 2.30 2.30 视听阅览室 1.80 2.30 报刊阅览室 1.80 2.30 可不集中设置注:1 表中指 标是按完全小学每班 45 人、各类中学每班 50 人排布测定的每个学生所需使用面积;如果班级人数定额不同是需进行调整,但学生的全部座位必须在“ 黑板可 视线” 范围以内;2 体育建筑 设施、 劳动教室、技术教室、心理咨询室未列入此表,另行规定;3 任 课教师办公室未列入此表,应按每位教师使用面积不小于 5.0m2计算。1.2 体育建筑设施的使用面积应按选定的体育项目确定。1.3 劳动教室和技 术 教室哦使用面积应按课程内容的工艺要求、工位要求、安全条件等因素
3、确定。1.4 心理咨询室的使用面积要求应符合本规定的 5.16 节的规定。1.5 主要教学辅助用房的使用面积不宜低于表 1.5 的规定。表 1.5 主要教学辅助用房的使用面积指标(m 2/每座)房间名称 小学 中学 备注普通教室教师休息室 (3.50) (3.50) 指标为使用面 积/每位使用教师实验员室 12.00 12.00仪器室 18.00 24.00药品室 18.00 24.00准备室 18.00 24.00标本陈列室 42.00 42.00 可陈列在能封闭的走道内历史资料室 12.00 12.00地理资料室 12.00 12.00计算机教室资料室 24.00 24.00语言教室资料室
4、 24.00 24.00美术教室教具室 24.00 24.00 可将部分教具置于美术教室内乐器室 24.00 24.00舞蹈教室更衣室 12.00 12.00注:1 除注明者外,指标为 每室最小面积,当部分功能移入走道或教室时,指标做相应调整。2 净高2.1 中小学校主要教学用房的最小净高应符合表 2.1 的规定。表 2.1 主要教学用房的最小净高(m )教室 小学 初中 高中普通教室、史地、美术、音乐教室 3.00 3.05 3.10舞蹈教室 4.50科学教室、 实验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教室、技 术教室、合班教室3.10阶梯教室最后一排(楼地面最高处)距顶棚或上方突出物最小距离为 2.20m2.2 风雨操 场的净高 应取决于场地的运动内容。各类体育场地最小净高应符合表 2.2 的规定。表 2.2 各类体育场地的最小净高(m )体育场地 田径 篮球 排球 羽毛球 乒乓球 体操最小净高 9 7 7 9 4 6注:田径场地可减少部分项目降低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