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毛坝小学廉勤双述双评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向基层延伸,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主动性,提高预防腐败工作成效,特制订本制度。一、组织领导:我校的双述双评工作在教育督导办和乡镇纪委指导下,由学校勤廉监督委员会负责实施。二、勤廉双述双评的对象:学校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三、评议活动组织。(一)召开教职工会议或党员大会、教代会评议,听取学校领导班子述职述廉,由廉勤监督委员会主任通报一年的监督情况,同时对学校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廉洁自律、勤政工作情况进行评议和测评。(二)评议工作原则上一年进行一次,可邀请教科局挂联干部参加,可结合年度考核测评进行。四、廉勤双述双评结果采用百分制。按得分情况分四个级别:综合评分得分在 90 分及以上的为 A 级;得分在8089 分的为 B 级(蓝色);得分在 7079 分的为 C 级(橙色);得分在 70 分以下的为 D 级(红色)。 五、廉勤监督委员会将测评的情况及时报告给教科局纪检组,并反馈公布给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