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附 2:2018 年清明节观测点设置方案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8 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要求,自治区民政厅决定在全区各盟市设置观测点,以便及时掌握情况,按时报送信息。一、观测点设置1、呼和浩特市、通辽市、巴彦淖尔市、奈曼旗、五原县城南公墓为国家级观测点,同时为自治区观测点,要指定专门人员按时报送观测点数据;2、各盟行署、市政府所在地,均为自治区级观测点;3、各盟市观测点要在祭扫人员集中的旗县(区)殡仪馆或公墓设 2 个观测点,每个观测点确定 2 名观测员负责当天情况观测和报送。二、观察内容1、4 月 5 日至 7 日,分时段观测、登记、报送祭扫人数和车流量;2、清明节期间殡葬服务单
2、位提供的服务内容、祭扫群众选择的方式;3、清明节期间每天在岗人员数,本单位人数、协助单位人数、临时聘用人数;4、有无突发事故?突发事故处理方式及结果。2三、工作要求1、各观测点要制定清明节应急预案;2、务必按时观测和报送情况;3、各民政局要将观测点设置情况及清明节祭扫工作办公室每天值班(信息报送)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 3 月 19日前报民政厅清明节祭扫工作办公室;4、4 月 5 日至 7 日每天下午 13 时前,呼和浩特、通辽市、巴彦淖尔市、奈曼旗、五原县城南公墓必须收集整理本地观测点数据,汇总填写2018 年清明节观测点祭扫情况日报表后,由盟市民政局清明节办公室按要求上报至民政厅清明节工作办
3、公室,并对本地当日情况形成小结同时上报。其他盟市也要在 4 月 5 日7 日每日下午 15 时前报送2018 年清明节观测点祭扫情况的报表 ;5、 2018 年清明节观测点祭扫情况日报表只通过传真报送,其他材料可通过电子邮件报送;6、各盟市清明节情况总结(做法、经验,存在的问题以及意见、建议) ,请于 4 月 8 日下午 17 时前报自治区民政厅社会事务处。附件: 2018 年清明节观测点群众祭扫情况日报表2018 年清明节观测点祭扫情况日报表单位: 填表人: 电话: 日期: 观察点名称 当日祭扫总数 车辆总数 工作人员总数 有无突发事件 备注各观测点总计民政厅清明节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4716610384传真:04716945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