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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湖库管理范围、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doc

上传人:weiwoduzun 文档编号:4458712 上传时间:2018-12-29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60.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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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河湖库管理范围、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单)都安瑶族自治县水利局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 江河湖库管理范围、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1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2 基本编码3 实施编码主项名称 江河湖库管理范围、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4 事项名称子项名称5 实施主体 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由县水利局具体实施)6 实施主体 性质 法定机关7 承办机构 都安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管理站8 联办机构 无咨询电话 0778-52158499 咨询及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 0778-521237410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002 年主席令第 74 号,2016 年 7

2、月修改)第四十三条 国家对水工程实施保护。国家所有的水工程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划定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管理的水工程,由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商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水工程,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划定工程保护范围和保护职责。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2016 年 7 月修改)第二十一条 河道、湖泊管理实行按水系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加强防护,确保畅通。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主要河段,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要河段、湖泊,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的省界河道、湖泊以及国(边)界河

3、道、湖泊,由流域管理机构和江河、湖泊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划定依法实施管理。其他河道、湖泊,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的划定依法实施管理。有堤防的河道、湖泊,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和堤防及护堤地;无堤防的河道、湖泊,其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流域管理机构直接管理的河道、湖泊管理范围,由流域管理机构会同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前款规定界定;其他河道、湖泊管理范围,由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前款规定

4、界定。3.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2012 年实施) 第二十六条 水利工程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下列规定划定:水利工程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下列规定划定:(一)堤防工程管理范围为堤基地和护堤地,一、二级堤防护堤地为堤防迎、背水坡脚以外二十米至五十米,三、四级堤防护堤地为堤防迎、背水坡脚以外十五米至三十米,四级以下堤防护堤地为堤防迎、背水坡脚以外八米至十五米;堤防工程管理范围以外三十米至五十米为保护范围。(二)水库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五十米至一百五十米为管理范围;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至三百米为

5、保护范围。 (三)闸坝两端各五十米至一百五十米为管理范围;闸坝上、下游各一百米至二百米为保护范围。(四)泵站管理范围为厂区构筑物和前池、进出水道等建筑物周边十米至三十米;建筑物周边五十米为保护范围。(五)渠道左右外边坡脚线之间为管理范围;渠道经过山地的,渠堤外坡脚以外各十米至三十米为保护范围;渠道经过耕作区的,渠堤外坡脚以外各三米至五米为保护范围。4.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管理规定 (2010 年 9 月修改)第六条 有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含可耕地) 、行洪区、感潮区、河口冲积扇、两岸堤防及护堤地。一、二级堤防护堤地为堤防迎、背水坡脚以外 20 至 50 米;三

6、、四级堤防护堤地为堤防迎、背水坡脚以外 15 至 30 米;四级以下堤防护堤地为堤防迎、背水坡脚以外 8 至 15 米。无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按防洪规划确定的河道岸线、治导线或者规划两岸堤防走线之间的行洪区域、堤基地和护堤地确定。无防洪规划的河道,按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之间的行洪河床确定。根据堤防的重要程度、堤基土质条件等,河道主管机关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将河道管理范围以外的相连地域 30 至 50 米划定为堤防安全保护区。流域管理机构直接管理的河道管理范围,由流域管理机构会同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前款规定界定,并树立界桩;其他河道的管理范围,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国土资

7、源、交通、建设等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提出,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界定,并树立界桩。11 实施对象 都安县本级管理范围内的江河湖库、水利工程的主管单位12 行使层级 此事项属于流域机构、自治区、设区市、县四级分级管理。13 权限划分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002 年主席令第 74 号)第四十三条 国家对水工程实施保护。国家所有的水工程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划定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管理的水工程,由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商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水工程,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划定工程保护范围和保

8、护职责。2.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 (水建管2014285 号)第三点分级负责。中央和地方分级负责,中央直管河湖和水利工程由流域机构等部有关直属单位负责,地方予以支持配合;地方管理的河湖和水利工程由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利部和流域机构予以指导督促。14 行使内容 都安县水利局具体负责本级辖区内江河湖库管理范围、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15 通办范围 无。16 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 时限 无17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无( 含 中 介服 务 ) 办结时限 无18 办理流程 详见附件19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是否收费 不收费。收费标准 无。20 收费标

9、准及其依据收费依据 无。21 结果名称 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标志、标识22 责任事项1.受理环节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和决定阶段责任:负责对需确权划界对象进行现场及必要的社会调查,收集整理有关重要资料,负责对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制定初步审查意见,报同级政府审定。3.送达环节责任:送达确权划界证书,设定界碑、界桩。4.事后监管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应履行的责任。23 追责情形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

10、其他合法权益的;2.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3.索取、收受贿赂的。4.截留、克扣、挪用、贪污活动经费的;5.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数据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24 备注廉政风险点风险点数量 表现形式等级 防控措施 责任人1.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高 经办科室工作人员2.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低 经办科室负责人3.索取、收受贿赂的。 低 分管局领导和经办科室负责人4.截留、克扣、挪用、贪污活动经费的;低经办科室负责人5.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数据的。低 经办科室负责人6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低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2.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建设;3.加强对工作人员教育和培训;4.重大事项须经集体讨论决定。经办科室负责人附件: 江河湖库管理范围、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流程图附件 1江河湖库管理范围、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流程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广西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江河湖库管理范围、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在江河湖库管理范围、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设置标志、标识。县级人民政府划定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纳入城市规划或者村镇规划向社会公布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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