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册计量师培训 第四章 计量专业实务,授课:丁跃清 单位: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2011年,2,讲解内容,第一节 计量检定、校准和检测的实施 第二节 计量检定证书和校准证书、检测报告 第三节 计量标准的建立、考核及使用 第四节 计量检定规程和校准规范的编写和使用 第五节 比对和测量审核的实施 第六节 期间核查的实施 第七节 型式评价的实施 第八节 计量科学技术研究,3,第一节 计量检定、校准 和检测的实施,4,本节讲解说明,(一)学习目的 学习如何进行日常的量大面广的检定、校准和检测工作,培养计量技术人员正确实施检定、校准和检测的能力。-通用能力 (二)一级和二级的区别 大纲要求:二级不要
2、求处置出现的异常情况。 教材 :二级不要求校准测量能力的评定/检定周期和校准间隔的确定,5,本节讲解说明,(三 )重点 1、了解检定、校准和检测的过程,学习运用过程方法的能力; 2、掌握对计量标准器具和配套的测量仪器的管理要求。 (四)参考资料1、 JJF1069-2007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2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实施指南,6,本节讲解内容,1、检定、校准和检测概述 2、检定、校准和检测过程 3、校准测量能力的评定 4、检定周期和校准间隔的确定 5、周期检定(校准)计划的编制 6、计量标准器具和配套的测量仪器的管理 7、仲裁检定的实施,7,一、检定、校准和检测概述,量值传递和量值溯
3、源,检定,校准,型式评价,定量包装商品,8,一、检定、校准和检测概述,(一)检定 1、定义 检定是指“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 2、检定对象、目的、依据和工作内容 3、特点 (1)检定对象是计量器具; (2)检定目的是确保量值的统一和准确可靠; (3)检定结论是确定计量器具是否合格; (4)检定具有计量监督管理的性质,即具有法制性。,9,一、检定、校准和检测概述,(二)校准 1、定义 校准是“在规定的条件下,为确定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或实物量具或参考物质所代表的量值,与对应的由计量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2
4、、校准的对象、目的、依据和工作内容,10,一、检定、校准和检测概述,(三)检测 1、定义 对给定的产品,按照规定的程序确定某一种或多种特性、进行处理或提供服务所组成的技术操作。 注1:检测结果和与检测有关的其他信息通常被记录在称之为检测报告的文件中. 注2:本教材中所指的检测,主要是指测量仪器(计量器具)的型式评价和定量包装商品。 2、检测的对象、目的、依据和工作内容,11,一、检定、校准和检测概述,(四)检定与校准的区别与联系(1)从检定与校准的对象来看 (2)从检定与校准目的来看 (3)从检定与校准操作的程序来看 (4)从检定与校准所依据的技术文件来看 (5)从检定与校准的结果处理来看,1
5、2,二、计量器具的检定,1、检定的适用范围 检定的适用范围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中所列的计量器具。 2、检定工作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11条规定:计量检定工作应当符合经济合理,就地就近的原则,不受行政区划分和部门管辖的限制。,13,二、计量器具的检定,3、计量检定的分类 (1)按照管理环节分类 首次检定 后续检定:周期检定/修理后检定/周期检定有效期内的检定 进口检定 仲裁检定,14,二、计量器具的检定,(2)按照管理性质分类 强制检定:定点定期的检定。强制检定的对象包括两类:一类是计量标准器具,另一类是强制工作计量器具.定点定期的检定 非强制检定,15,三、检定、校准
6、和检测过程,检定、校准、检测过程是本节的核心内容 检测工作过程实际上就是质量环。即从业务受理开始,经过检定、校准和检测方法确定、抽样、顾客物品的处置、量值溯源、具体检定、校准和检测工作等流程,到证书和报告的编制和签发、归档和事后服务,形成一个质量环。 01计量检定、校准和检测流程图.doc,16,原始记录,方法,人员,环境,设备,数据和结果,异常情 况的处置,17,(一)检定、校准、检测依据的文件依据的方法要符合顾客的需求,弄清顾客的需求,并记录下来形成文件。检定、校准、检测应分别依据什么技术文件。什么是非标准方法,对非标准方法文件怎样确认。对依据的文件怎样进行受控管理。如何编制作业指导书。,
7、三、检定、校准和检测过程,18,三、检定、校准和检测过程,1、顾客的需求以顾客为关注焦点顾客会通过合同、标书、协议书、委托书、口头等形式将他们的要求提出来。计量技术人员要仔细了解顾客所提出的要求,通过对要求、标书、合同的评审,弄清具体的检测对象、计量性能要求、采用的方法、是否需要调修等,记录下这些要求以作为下一步工作的依据。检定/校准/检测的需求,19,三、检定、校准和检测过程,1、顾客的需求插入合同1-通用计量器具收发单02 计量器具收发单(合同1-通用).doc 合同2-检 测 协 议 03计量器具检测协议(合同2-专用).doc 合同3-hp公司协议 合同评审记录04合同评审记录.doc
8、,20,三、检定、校准和检测过程,2、检定、校准和检测方法文件检定应依据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和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校准应根据顾客的要求选择适当的技术文件 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评价应使用国家统一型式评价大纲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检验应依据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举例,21,三、检定、校准和检测过程,3、方法的确认所谓确认,就是通过验证并提供客观证据,以证实某一特定预期用途的特殊要求得到满足。方法的确认的对象:非标准方法。非标准方法的范围:标准方法之外的都是非标准方法,如自编的校准规范、自编的型式评价大纲、知名的技术组织或有关科学书籍和期刊最新公布的方法、设备制造商指定的方法等;对一
9、些标准方法的使用如果超出了原标准方法规定的使用范围,或对标准方法进行了扩充或修改,都与非标准方法一样需经过确认。,22,三、检定、校准和检测过程,3、方法的确认 方法的确认需实施验证,提供客观证据,所采用的技术方法包括: (1)使用计量标准或标准物质进行校准; (2)与其他方法所得到的结果进行比较; (3)实验室间比对; (4)对影响结果的因素作系统性评审; (5)根据对方法的理论原理和实践经验的科学理解,对所得结果不确定度进行的评定。,23,三、检定、校准和检测过程,3、方法的确认 方法确认程序 一般是由相关领域的专家对某一非标准方法进行技术评价、科学论证,确定其是否科学合理,是否满足对某种
10、计量器具校准或型式评价,或某种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的要求。经过使用上述方法或其组合,确认符合要求的方法文件需经过正式的审批手续,由对技术问题负责人员签名批准后方可使用。 检定不能采用非标准方法.,24,三、检定、校准和检测过程,4、方法文件有效版本的控制 使用现行有效的版本。因为各类技术文件经常会发生修订的情况,经过修订作废的,被替代的,或未经确认的非标准的或自编的文件都不允许使用。 现行有效的文件上都有明显的受控文件标识。,25,三、检定、校准和检测过程,5、编制作业指导书为了正确地执行所依据的规程、规范、大纲、规则等,一般都需要编写作业指导书,除非规程、规范等已足够详细具体。 作业指导书
11、也是一种受控管理的技术文件,需要经过审核、批准、加受控文件标识等。,26,三、检定、校准和检测过程,(二)人员 1 资质要求 每个检定、校准、检测项目至少应有2名符合资质要求的计量技术人员。2008年新的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规定,应当取得计量检定员证或者取得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相应项目的注册计量师注册证。,27,三、检定、校准和检测过程,2 人员管理 从事检定、校准、检测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计量法律法规、计量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相关检定、校准的规程、规范,和检定、校准实际操作能力。人员培训后应按规定经过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后持证上岗。 继续教育 监督人员
12、 各单位应建立人员技术档案,28,三、检定、校准和检测过程,3 人员的法律责任计量检定人员出具的计量检定数据,用于量值传递、裁决计量纠纷和实施计量监督,具有法律效力. 对于检定人员的计量违法行为,要追究法律责任。 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九条 计量检定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检定数据的; (二)出具错误数据,给送检一方造成损失的; (三)违反计量检定规程进行计量检定的; (四)使用未经考核合格的计量标准开展检定的; (五)未取得计量检定证件执行计量检定的。,29,三、检定、校准和检测过程,3 人员的法律责任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计量检定
13、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伪造、篡改数据、报告、证书或技术档案等资料; (二)违反计量检定规程开展计量检定; (三)使用未经考核合格的计量标准开展计量检定; (四)变造、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计量检定员证或注册计量师注册证。,30,三、检定、校准和检测过程,(三)计量标准的选择和仪器设备的配备 1、计量标准的选择原则 在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和国家计量校准规范中都明确规定了应使用的计量基准或计量标准,应按规定执行。如果依据的是其他文件,应根据被检或被校计量器具的量值、测量范围、最大允许误差或准确度等级或量值的不确定度等技术指标,在相关量值的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中找到相应的部分,系统表
14、中显示的上一级计量标准或基准,就是所要选择的计量标准或基准。 使用社会公用、部门和企事业最高计量标准开行检定或校准时,应使用经过计量标准考核并取得有效的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的计量标准。,31,三、检定、校准和检测过程,2、仪器设备的配置要求 检定时要按照检定规程中检定条件对计量基准、计量标准和配套设备的规定;校准时要按照校准规范中校准条件对计量基准、计量标准和配套设备的规定;型式评价时要按照型式评价大纲对仪器设备的规定;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时要按照检验规则中不同种类商品净含量检验设备的规定,配备仪器设备。 所配备的仪器设备应满足规程、规范、大纲、检验规则的准确度要求和其他功能要求,并经过检定、校
15、准,有有效期内的检定、校准证书,贴有表明检定、校准状态的标识。,32,三、检定、校准和检测过程,(四)检定、校准、检测环境条件的控制实验室的照明、电源、温度、湿度、气压、灰尘、电磁干扰、噪声、振动等环境条件 为了达到环境条件要求,就要配备监视和控制环境的设备。 互不相容的项目不能在一起工作,必须采取措施使之有效隔离。 特别环境要采用特别措施。,33,三、检定、校准和检测过程,(五)原始记录 一是真实性要求。原始记录必须是当时记录的,不能事后追记或补记,也不能以重新抄过的记录代替原始记录。必须记录客观事实,直接观察到的现象,读取的数据,不得虚构记录,伪造数据。 二是信息量要求。,34,三、检定、
16、校准和检测过程,(五)原始记录 1、记录格式 2、记录识别 3、记录信息 4、书写要求 5、人员签名 6、保存管理,35,三、检定、校准和检测过程,(六)检定、校准或检测数据和结果 1、数据处理 在检定、校准或检测实验中所获得的数据,应遵循所依据的规程、规范、大纲或规则等方法文件中的要求和方法进行处理,包括数值的计算、换算和计算结果的修约等。具体做法详见 “测量数据处理”。,36,三、检定、校准和检测过程,2、检定结果的评定 按照所依据的检定规程的程序经过对各项法定要求的检查,包括对示值误差的检查和其他计量性能的检查,判断所得到的结果与法定要求是否符合,全部符合要求的结论为:“合格”,且根据其
17、达到的准确度水平给以符合等或级的结论。判断合格与否的原则见JJF 1094-2002 测量仪器特性评定。,37,三、检定、校准和检测过程,3、校准结果的评定 校准得到的结果是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的的修正值或校准值,以及这些数据的不确定度信息。校准结果也可以是反映其他计量特性的数据,如影响量的作用及其不确定度信息。对于计量标准器具的溯源性校准,可根据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的规定作出符合其中哪一级别计量标准的结论。对一般校准服务,只要提供结果数据及其测量不确定度即可。如果顾客要求依据某技术标准或规范给以符合与否的判断,则应指明符合或不符合该标准或规范的哪些条款。,38,三、检定、校准和检测过程,4、型式
18、评价结果的评定: 符合型式评价大纲要求,合格,建议批准该型式; 不符合型式评价大纲要求,不合格,建议不批准该型式.,39,三、检定、校准和检测过程,5、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结果的评定: 分别对净含量的标注和净含量进行评定,分别得到净含量的标注和净含量是否合格。,40,三、检定、校准和检测过程,6、检定、校准或检测的核验 核验是指当检定、校准或检测人员完成规程、规范规定的程序后,由未参与操作,且具有不低于操作人员所需资格,和对该项目检定、校准或检测程序熟悉程度不差于操作人员的人,对整个实验过程进行的审核。核验是检定、校准或检测工作中必不可少的一环,是保证结果准确可靠的一项重要措施。承担核验工作
19、的人员必须负起责任,认真审核,不能走过场。,41,三、检定、校准和检测过程,6、检定、校准或检测的核验 核验工作的内容包括: (1)对照原始记录检查被测对象的信息是否完整、准确; (2)检查依据的规程、规范是否正确,是否为现行有效版本; (3)检查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和配套设备是否符合规程、规范的规定,是否经过检定、校准并在有效期内; (4)检查规程、规范规定的或顾客要求的项目是否都已完成; (5)对数据计算、换算、修约进行验算; (6)检定规程规定要复读的,负责复读; (7)检查结论是否正确; (8)检查所做的修改是否规范,是否有修改人签名或盖章; (9)检查证书、报告上的信息与原始记录是否一
20、致。,42,三、检定、校准和检测过程,6、检定、校准或检测的核验 核验中,如果对数据或结果有怀疑,应进行追究,查清问题,责成操作人员改正,必要时可要求重做。 经过核验并消除了错误,核验人员在原始记录和证书(或报告)上签名。,43,三、检定、校准和检测过程,(七)检定、校准或检测过程中异常情况的处置 在检定、校准或检测过程中突然发生停电、停水等意外情况时,应立即停止实验,及时采取措施,保护好仪器设备和被测对象。 当发生漏水、火灾、有毒或危险品泄漏,以及人身安全等事故时,要冷静,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制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必要时切断电源,保护人员安全和设备安全。 当由于人员误操作或处置不当,或设备过载
21、等原因,导致设备不正常,或给出可疑的结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该设备,并贴上停用标志。,44,四、校准测量能力的评定,校准测量能力是“通常提供给用户的最高校准测量水平,它用包含因子k=2的扩展不确定度表示”。有时称为最佳测量能力。 同一个校准项目,每一次校准所得到的测量结果不确定度可能是不同的。校准测量能力不等于每次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它表示最高校准测量水平。详见 “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与表示”。,45,五、检定周期和校准间隔的确定,检定周期为“按规定的程序,对计量器具进行定期检定的时间间隔”。 校准间隔是指上一次校准到下一次校准的时间间隔。 检定周期和校准间隔确定原则:科学、经济和风险的最佳结合。
22、 JJF1139-2005计量器具检定周期确定原则和方法,46,六、周期检定(校准)计划的编制,周期检定、校准计划分为单位内部使用的计量器具、测量仪器的周期检定、校准计划,和强制检定任务承担机构制订的强制性周期检定计划。 (一)内部周期检定、校准计划 (二)强制性周期检定计划,47,七、计量标准器具和配套的测量仪器的管理,计量标准器具和测量仪器,包括标准物质(以下简称仪器设备)是实施检定、校准的基本条件,只有通过科学管理,才能保证检定、校准结果的准确可靠。对仪器设备的管理是为了使仪器设备完全符合用于检定、校准的规程、规范等技术文件的要求,并且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对仪器设备的管理包括购置、验收、建
23、档、检定、校准、正确使用、维护保养、期间核查、修理、报废等环节。 本节的重点,48,七、计量标准器具和配套的测量仪器的管理,(一) 仪器设备购置 (二) 仪器设备验收 (三) 仪器设备标识和建档 (四) 检定、校准及状态标识 (五) 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 (六) 期间核查 (七) 修理、改装和报废,49,七、计量标准器具和配套的测量仪器的管理,(一) 仪器设备购置 购置程序:申请-审查和批准-供应商进行评价-与供应商签订的技术合同-购置 购置要求:购买国产的计量器具必须有CMC生产许可证。购买进口的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型式审查目录的计量器具,应经过型式批准。购买标准物质应是经批准的有证
24、标准物质。,50,七、计量标准器具和配套的测量仪器的管理,(二) 仪器设备验收 仪器设备到货后应由经办人员和专业人员共同验收。程序如下:检查物品是否符合订货合同;有资格的机构具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详细记录,并由参加验收的人员签字确认;不符合订货合同的情况的处理;仪器设备经验收合格后,移交设备保管人保管使用。,51,七、计量标准器具和配套的测量仪器的管理,(三)仪器设备标识和建档唯一性标识 应对每一设备分别建立设备档案。根据设备的复杂程度和影响的重要性,其设备档案可以有不同的要求,但至少应包括仪器设备基本情况的记录(如仪器设备名称、唯一性标识、制造厂名、出厂编号、型号规格、测量范围、最大允许误差
25、或准确度等级等)根据需要可建立仪器设备数据库,用计算机管理设备档案 。,52,七、计量标准器具和配套的测量仪器的管理,(四) 检定、校准及状态标识 有专人或部门对所有仪器设备制订、执行仪器设备检定、校准计划; 证书归入设备档案,修正值要及时得到更新; 应在仪器设备上贴上反映检定、校准状态的状态标识。例如经检定合格的贴“合格证”;经校准符合使用要求或经检定降级使用的贴“准用证”;经检定不合格,或经校准不符合使用要求,或出现损坏、故障的贴“停用证” 。,53,七、计量标准器具和配套的测量仪器的管理,(五) 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 应由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按照检定、校准操作程序和设备操作规范,正确地使用仪
26、器设备。 要有专人保管,要制定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计划,并认真执行维护保养计划。 应做好使用记录和维护保养记录。 (六) 期间核查 在相邻两次检定或校准之间应对仪器设备进行期间核查。有关期间核查的方法和实施详见本章第6节“期间核查的实施”。,54,七、计量标准器具和配套的测量仪器的管理,(七) 修理、改装和报废 当仪器设备出现异常或损坏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申请维修。 改装应进行可行性分析,由对技术负责的人员对改装方案给以审核,经批准执行。改装后要经过检定或校准方可投入使用。如果是计量标准器具的改装,还应按JJF1033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的要求,履行相关手续。 当仪器设备已无法修
27、复,或不适用时应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报废手续。报废的仪器设备应移出实验室,并及时给以处理。,55,八、仲裁检定的实施,1、仲裁检定的涵义仲裁检定是为解决计量纠纷而实施的检定。计量纠纷一般是由于对计量器具准确度的评价不同,或因为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进行不诚实的测量,或伪造数据等原因,对测量结果发生争执。,56,八、仲裁检定的实施,2、仲裁检定的程序纠纷双方提出仲裁检定申请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在受理仲裁检定申请指定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承担仲裁检定任务,并发出仲裁检定通知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实施仲裁检定出具仲裁检定证书仲裁检定结果报送和处理二次仲裁检定即为终局仲裁检定,57,八、仲裁检定的实施,3、仲裁检定的有关要求(1)纠纷双方应对与纠纷有关的计量器具实行保全措施,即不允许以任何理由破坏其原始状态。(2)进行仲裁检定应有当事人双方在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可进行缺席仲裁检定。(3)仲裁检定必须使用国家基准或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依据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或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检定方法文件进行。(4)国家基准或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校准测量能力小于等于被检计量器具最大允许误差绝对值MPEV的五分之一。(5)仲裁检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58,八、仲裁检定的实施,4、仲裁检定的法律效力仲裁检定的结果将作为计量调解的依据,如果是伪造数据,或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造成的纠纷,将作为追究违法行为的证据。,59,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