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州市流动人口生育备案申报表姓 名 (申请人) (配偶)出生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身份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 证件类型户籍地址 省(自治区、直辖市) 县(市、区) 镇(街道) 村(居)委 省(自治区、直辖市) 县(市、区) 镇(街道) 村(居)委详细地址婚姻状况 初婚离婚复婚再婚丧偶 初婚再婚复婚民族 汉族少数民族(注明: )汉族少数民族(注明: )户口性质 农业非农业其他(注明: )农业非农业其他(注明: )现居住地址 广州市 区 镇(街道) 社区居委(村委)详细地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子女人数 无子女;( )个子女 (根据申报人夫妻的实际情况在相应方格打钩)子女姓名 性 别 出 生 时 间
2、血缘关系 户 籍 地 址 是否符合 生育政策男女 年 月 日 是否男女 年 月 日 是否男女 年 月 日 是否生育备案申报事项:办理第一胎生育备案 办理再生育备案(第 胎),现孕 周生育证明签发机关: 生育证明号码: 联系电话: (生育证明无记录可以不填)经办人: (生育证明无记录可以不填)申报人声明本人确认上述申报的内容均为本人完整、真实的婚育情况。本人清楚知道,如有隐瞒、虚报,将被取消生育备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申报人签名:年 月 日申报人现居住地镇(街)人口计生工作机构意见此栏由受理申报的镇(街)人口计生部门填写申报人身份证件、婚育证明、生育证明、配偶身份证件复印件各 份。经办人:年 月 日备 注经办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填表说明:1、 申报表一式一份,由申报人亲签。2、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办理生育备案应该如实填写申报表 ,办理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户籍地签发的生育证明(本省籍的流动人口提供经户籍地办理登记或者审批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配偶在广州的同时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