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三方协议书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总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分包单位: (以下简称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潍坊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避免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自觉遵守国家、潍坊市法律、法规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经协商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书” (以下简称协议书 ) 。本协议书适用于建设单位直接发包施工、总承包单位配合或提供相关服务的具体情况。本协议书的宗旨是:在建设单位的统一领导下,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共同负
2、责,为建设单位服务,齐心协力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各项施工任务。确保工程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第一条;建设单位的权力和义务1 审查分包单位的施工资质。营业执照及管理人员资质证书,不将施工项目发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与承包内容不相符的分包单位或个人。2审查分包单位施工方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分包单位将上述文件送总承包单位备案。3协调分包单位与总承包单位之间发生的施工配合事项,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总承包单位。4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协助分包单位做好抢险、救人及现场保护等相关工作。5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中的问题,有权提出批评和建议。第二条;总承包单位的权利、责
3、任和义务l按时完成建设单位交办的各项施工配合工作。2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监督与服务工作。3分包单位使用总承包单位的机械、临电、脚手架等设备、设施,双方须办理交接手续,签订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协议和机电架设备、设施移交单 。4对分包单位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及相关工作提供帮助。25对分包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提供应急救援服务。第三条;分包单位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一、贯彻落实国家及潍坊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分包施工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责任。二、服从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有权拒绝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指令。三、根据现场
4、实际施工需要及便于工程施工进程及管理,丙方按实际施工楼座交予乙方 3000 元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四、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生产要求:1.丙方应遵循乙方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乙方提供的安全生产设施,丙方不得破坏,若因丙方原因发生物品损坏,丙方按照损坏物品市场价格双倍赔偿,赔偿直接从丙方保证金中扣除。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遵守工地安全制度,服从乙方管理人员的指挥,做到生产必须服从安全。无操作证人员一律不准玩弄机器。3. 乙方安全员对施工现场安全具有监督和处理权,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程的行为,有权力加
5、以制止并提出整改措施,对违反者有权进行教育和罚款或令其辞退。4. 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等防护用具,高空(阳台保温、吊篮外墙施工)作业时应配戴安全带,如因丙方原因所引发的安全事故,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处罚,罚款从安全文明保证金中直接扣除。5.在施工过程中,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丙方负责,并根据现场实际损失赔偿乙方,赔偿款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6.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现场使用电焊时下方应配备接渣盒,防止电渣掉落引起火灾,周边应配备防火设施。 7.丙方应正确使用升降机,不得擅自操作升降机。如经发现有违规使用的,乙方将根据现场情况进行罚
6、款。罚款从安全文明保证金中直接扣除。8.丙方进场材料要分区整齐堆放,施工垃圾不得随意乱倒,如经发现甲方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罚款。五、治安管理3遵守工地规章制度,在工地上人人应持本人身份证。不得打架斗殴,不明真相的物品被公安机着查扣者,罚款及刑事责任出丙方负责。因治安问题而使罚款的均由丙方负责。六、文明管理1.本工程生产区、生活区实行市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进场施工人员必须证件齐全。2.丙方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讲究社会公德、仓库及加工区应保持清洁,人员轮流值日、服装、鞋帽成线放齐,文明有秩。严禁烧电炉、热得快等高频率电器设备,严禁电线乱拉或乱接插座.七、处罚制度1.机械违章操作的行为,每次罚款 50
7、200 元。2机械违章操作发生事故,按现场实际情况处理。3.要节约用电,合理利用,严禁乱拉乱扯,现场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家规范的电缆,甲方管理人员发现每次罚款 100 元。4.下班后不切断机械及照明电源的罚款 100 元/天。5.现场发现随地大便者罚款 50100 元/次,并责令其清理全部大便。6.夜间 20:00 以后无环保局批准手续,绝对禁止作业,否则除承担环保罚款外,乙方将根据名誉损失程度酌情处罚。7.每天完工后的建筑垃圾及时清理,丙方安甲、乙方指定地点堆放整齐,如有乱抛乱甩行行为,经教育不听者,罚 100 元。8.赤膊、穿拖鞋,野蛮施工一次罚款 200 元。9.损坏工地内的临时设施、宣传标
8、语,按情节严重程度作赔偿处理,并处 100元起罚款。10未经许可擅自动明火的班组和个人分别作 1001000 元罚款。11特殊工种无证进行上岗操作,发现一次罚款 100 元,责令停止。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电炉及高频率设备烧饭、取暖,发现一次罚款 200 元,责令停止。12擅自拆除外架子或损坏各项防护,隔离措施的罚责任班组 100500 元,并责令整改好。13无故动用(或损坏)灭火器、消防栓的罚款 100 元。414丙方因操作者违章或野蛮操作,造成伤害他人或自身的,承担经济损失的100%,并按情节轻重处罚。15丙方违章作业的整改内容在发出整改后,要求规定时限内未完成者,责令继续整改,并以每延期一天罚
9、款 500 元,依次类推,严重者做停止作业退场处理。16打架斗殴,按情节轻重处理,参与者不论理由,最低以 1000 元起处罚,情节严重的送司法部门处理。17为安全,本工程禁止未满 16 周岁的小孩进入作业现场,发现一次罚款 100元。第六条、施工用电18.丙方现场所用的施工用电、照明灯具、三级配电箱、电缆线等全部由乙方自理,严禁乱拉乱扯,或使用不符合规范的配电箱及电缆。第四条;保证金支付及退还1、支付:自本协议经甲乙丙双方签订时,由丙方一次性将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交予乙方,乙方开具收款收据给乙方。2、退还:待丙方工程全部结束退场且工完场清后 15 日内,经甲乙方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剩余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第五条;协议起止时期3、罚款:罚款通知单需经甲方、监理、乙方单位共同签字后生效,费用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各保存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交付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之日起生效,乙方工程全部结束退场后退还剩余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后失效。建设单位(章)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总承包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5分包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