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在矿长领导下,对机电管理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 。按照规程规定和本矿实际,建立健全机电安全管理各种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集中精力抓好机电安全管理。三、负责完善机电、提升、运输各大系统的安全设施,并定期组织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安全设施灵敏可靠。四、按时参加安全办公会议,及时向矿长汇报分管工作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组织召开机电运输管理的各种专业例会,制定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五、负责组织机电提升运输方面安技措计划的实施和验收,组织好年度大型设备的检修和机房、峒室达标活动,不断提高机电设备的完好程度。六、经常深入井下、车间,定期组织并参加机电安全检查,对存在问题认真组织整改,杜绝设备带病运转和井下电器设备失爆。七、负责本单位通讯工作管理,确保井上下、矿内外通讯线路畅通。八、负责抓好机电、提升运输管理人员及要害工种培训计划的实施,不断提高机电技术水平,支持和鼓励机电技术人员的发明和创新,及时表彰奖励机电管理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促进管理水平提高。九、协助矿长认真编制年度事故灾害应急预案。发生事故时要立即赶赴现场参加抢救,事故后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制定防止事故扩大和重复发生的措施并认真实施。十、对违反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的指示、命令,有权拒绝或暂缓执行,并及时向上级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