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例一:会计人员制作假账,侵吞单位资产归己,案例一:会计人员制作假账,侵吞单位资产归己,张某,男,30岁,大学文化,系龙江贸易集团公司会计,负责资金核算。 2000年1月,张在清理应收货款呆账中发现,有几家客户单位所欠的货款迟迟未付,总金额达40余万元;但由于户数较多,债务分布较散,所以,始终未引起本公司领导太多的注意。 经向业务员了解,得知这些公司已破产或关闭,张便要求业务员写一份情况说明,以便报坏账处理。,【案情简介】1/4,次年3月,张突然收到上述其中5家客户的汇款,共计23万元。 机灵的张马上意识到发财的机会来了! 因为,这些客户的债务已在去年底被作为坏账处理掉了,现在的这些收入就成了
2、可以由自己自由支配的“外快”了。 但如何使这些已经进来的钱再“飞”出去呢?张绞尽脑汁,想出了一计。 他在这些银行收账联上套用复写纸又添上了“代甲公司预付货款”、“代乙公司预付货款”的备注,然后就分别记入了应收货款甲、乙公司的账户。如此一来,账面上便减少了这两家公司的债务。,【案情简介】2/4,2002年5月,张某先后致电甲、乙两公司,谎称本公司目前因有一批订货需要马上支付定金,但资金调度发生困难,所以,急需筹集资金,请两公司务必助一臂之力,先凑一部分钱直接汇往丙公司,以解燃眉之急。 甲、乙两公司接到张的“求援电话”后,即刻分别汇了11万元和12万元至丙公司。,【案情简介】3/4,在丙公司朋友的
3、帮助下,张又将这笔23万元的“定金”转了一圈,最后汇到了丁公司的账户,作为自己购买商品房的“定金”。 当年10月,龙江公司业务员在与甲、乙两公司业务员闲聊中,无意间获悉了张某炮制的所谓本公司急需资金的事实。张遂案发。 案发后,根据张交代的以上作案过程,公安机关经济侦查部门调取了有关涉案会计资料。,【案情简介】4/4,【案例分析】 1/3,(1)本案涉案会计资料都是由张某在其自己的意志支配下编制的; (2)涉案会计事实存在会计错误; (3)本案的涉案会计事实是龙江公司的23万元被不法占有,是张某涉案行为的“果” 本案需要进行司法会计鉴定。 鉴定结论是法院对案件定性裁量的主要依据。,【案例分析】
4、2/3,本案司法会计鉴定的证明对象是如下的会计错误,即: (1)张某收到已被作坏账处理的23万元后,没有冲减原坏账准备金支出; (2)张某从丙公司取走23万元,经兜圈子后最终到达某房产公司,支付其个人购房款。,【案例分析】 3/3,为此,本案司法会计鉴定应当主要选择下列涉案会计资料作为检材: (1)龙江公司反映原坏账处理的会计资料,包括账簿、传票及其附件; (2)对方付出、龙江公司收到23万元的银行收付凭证; (3)龙江公司反映冲减应收货款甲、乙公司账户23万元的会计资料,包括账簿和传票; (4)甲、乙公司向丙公司汇出和丙公司收到23万元的银行收付凭证; (5)丙公司付出23万元和其他公司及某房产公司收到23万元的银行收付凭证; (6)某房产公司反映23万元转账处理的会计资料,包括账簿、传票及其附件。 由于张某是出于将23万元占为已有的目的编制会计资料的,这部分会计资料自然就会反映出其占有的部分故意,具有明显的证据语言特征,检材应当全敞式逐份粘贴作为鉴定书附件。,检验,应当采用核对法和描述法 核对账户记录 描述这部分账务处理的方法和轨迹。,论证,论证,除了运用检材证明能力假定和检材证明力假定对检材的有效性进行常规论证之外 论证的重点应当是援引会计制度规定,提出正确的账务处理方法和轨迹。,结论,结论,应当是肯定或否定23万元被用作张某支付个人房产款的会计事实是否发生及其正确与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