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条款号 审查因素 审查标准1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申请人数量最终得分前 9 名的申请单位通过资格预审。2 审查因素 审查标准申请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名称一致申请人资质条件 符合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1 资质条件申请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2.1初步审查标准 申请文件格式符合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是否需要核验原件: 是否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是否需要核验原件: 是否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
2、4.1 项规定是否需要核验原件: 是否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是否需要核验原件:是 否项目经理资格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是否需要核验原件: 是否信誉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是否需要核验原件: 是否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是否需要核验原件: 是否2.2详细审查标准授权委托书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资格预审会,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 (资格预审现场提供原件)以上 2.2 详细审查标准为必备条件,申请人对资格预审申请文
3、件中以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申请文件中无以上资料或发现有不实之处,将视为不合格,取消资格审查资格,不参与下一步评审。2.3 评分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满分 100 分)企业综合实力(满分 30 分)1、投标企业具备完善的管理制度,并附有相关证明,评委根据资格预审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得 0-2 分、2-4 分、4-6 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2、投标企业措施健全,并附有相关证明,评委根据资格预审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得 0-2 分、2-4 分、4-6 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3、投标企业组织结构健全,并附有相关证明,评委根据资格预审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得 0-2 分、2-4
4、 分、4-6 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4、投标企业市场信誉较高,并附有相关证明,评委根据资格预审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得 0-2 分、2-4 分、4-6 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5、投标企业承建本工程的有利条件的说明,并附有相关证明,评委根据资格预审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得 0-2 分、2-4 分、4-6 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企业财务状况(满分 3 分)申请人近年(2013 年、2014 年)经营状况、资金情况良好,评委根据资格预审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得 0-1 分、1-2 分、2-3 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标准企业业绩及信誉(满分 16 分)1、 近年(2012 年
5、1 月 1 日至今)已完工的类似项目业绩,每具有 1 项业绩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4 分。2、 企业近 3 年连续(2012 年 1 月 1 日至今)获得“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称号,市级加 2 分,省级加 4 分,最多加 4 分。3、企业近 3 年( 2012 年 1 月 1 日至今)所承建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质量奖项的每项加 2 分,最多加 8 分。注:(1)资格预审会议现场出示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原件、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奖项须出示获奖证书及合同原件,以上要求不得缺项,缺项及不提供完整原件不予计分。(2)项目经理与企业业绩、奖项得分不重复计分,同一工程业绩仅计取一次,不累计计分
6、。(3)类似项目业绩:2012 年至今承建已完工房屋建筑工程面积5000 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2012 年 1 月 1 日至今,同时具备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项目经理能力及业绩(满分 10 分)1、项目经理为国家壹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得 1 分,其余不得分。2、项目经理具有中级职称得 1 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2 分,其余不得分。4、项目经理近年(2012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工的类似工程业绩,每具有 1 项业绩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3 分。5、项目经理近 3 年(2012 年 1 月 1
7、日至今)所承建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质量奖项的每项加 1 分,最多加 4 分。注:(1)项目经理与企业业绩、奖项得分不重复计分,同一工程业绩仅计取一次,不累计计分。(2)资格预审会议现场出示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 、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原件。以上要求不得缺项,缺项及不提供完整原件不予计分。(3)资格预审会议现场奖项须出示获奖证书及合同原件,否则不予计分。(4)资格预审会议现场出示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职称证书原件,否则不予计分。(5)类似项目业绩:2012 年至今承建已完工房屋建筑工程面积5000 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2012
8、年 1 月 1 日至今,同时具备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项目部成员配备(满分30 分)1、项目部人员配备专业齐全,评委根据资格预审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得 0-2 分、2-4 分、4-6 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2、人员数量配备满足项目需要(不得低于济建建字201112 文规定) ,评委根据资格预审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得0-2 分、2-4 分、4-6 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3、项目部组织结构健全,岗位职责清晰、分工明确,切实满足项目要求,评委根据资格预审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得 0-2 分、2-4 分、4-6 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
9、4、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类似工程经验丰富(技术负责人、五大员) ,并附有相关证明,评委根据资格预审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得 0-2 分、2-4 分、4-6 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5、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资历及信誉较高,年龄结构、职称、学历水平配备科学、合理,并附有相关证明,评委根据资格预审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得 0-2 分、2-4 分、4-6 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拟投入机械设备情况(满分 7 分)申请人企业拟投入参建本项目的机械、设备,规格种类齐全、配备合理,数量及能力满足工程施工的需要,评委根据资格预审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得 0-2 分、2-5 分、5-7 分,若此
10、条缺项不得分。申请文件编制(满分 4 分)申请文件内容完整、表格齐全,版面整齐、字迹清晰、格式美观合理、页码准确,前后统一等方面,评委根据申请文件编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得 1-2 分、2-3 分、3-4 分。注:1、本次资格预审所涉及到的原件在监督人的监督下由招标人和公证人联合进行核验。2、本审查办法中涉及到的所有需要进行原件核验的证件、承包合同、人员证书、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工程获奖证书等等,均须在申请文件递交会的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未按要求的,不予计分。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原件,竣工日期以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者合同所载日期为准。申请人递交核验的合同原件,未加盖发包人及承包人骑缝章的,不予以查验。4、奖项日期以获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同一项目获奖情况以奖项高者计,不重复计算。5、确定某一资格预审申请人的综合分数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有效评分后的平均分数为该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最后得分;6、若提供证明材料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资格预审入围的,一经发现取消入围资格。7、申请人若综合得分相同时,项目经理能力及业绩得分高者优先;若仍相同,按项目部成员配备得分高者优先;若仍相同,按企业综合实力得分高者优先;若仍相同,按企业业绩及信誉得分高者优先;若仍相同,由审查委员会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