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 、 单 选 题1、 在 原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终 止 时 应 当 在 权 益 范 围 内 将 原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的 部 分 全 部 结 转 至 ( ) 。A、 资 本 公 积 资 本 溢 价 B、 资 本 公 积 股 本 溢 价 C、 未 分 配 利 润 D、 投 资 收 益 【 正 确 答 案 】 C【 您 的 答 案 】 【 答 案 解 析 】 重 新 计 量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 者 净 资 产 的 变 动 计 入 其 他综 合 收 益 , 在 后 续 会 计 期 间 不 允 许 转 回 至 损 益 , 在 原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终 止时
2、 应 当 在 权 益 范 围 内 将 原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部 分 全 部 结 转 至 未 分 配 利润 。 计 划 终 止 , 指 该 计 划 已 不 存 在 , 即 本 企 业 已 解 除 该 计 划 所 产 生 的 所有 未 来 义 务 。2、 上 市 公 司 达 到 限 制 性 股 票 解 锁 条 件 而 无 需 回 购 的 股 票 , 按 照 解 锁 股票 相 对 应 的 负 债 的 账 面 价 值 , 借 记 其 他 应 付 款 限 制 性 股 票 回 购 义 务等 科 目 按 照 解 锁 股 票 相 对 应 的 库 存 股 的 账 面 价 值 , 贷 记 库 存
3、 股 科 目 , 如有 差 额 , 则 借 记 或 贷 记 ( ) 科 目 。A、 资 本 公 积 资 本 溢 价 B、 预 计 负 债 C、 资 本 公 积 股 本 溢 价 D、 资 本 公 积 其 他 资 本 公 积 【 正 确 答 案 】 C【 您 的 答 案 】 【 答 案 解 析 】 上 市 公 司 达 到 限 制 性 股 票 解 锁 条 件 而 无 需 回 购 的 股 票 , 按照 解 锁 股 票 相 对 应 的 负 债 的 账 面 价 值 , 借 记 “ 其 他 应 付 款 限 制 性 股票 回 购 义 务 ” 等 科 目 按 照 解 锁 股 票 相 对 应 的 库 存 股 的
4、账 面 价 值 , 贷记 “ 库 存 股 ” 科 目 , 如 有 差 额 , 则 借 记 或 贷 记 “ 资 本 公 积 股 本 溢价 ” 科 目 。3、 下 列 关 于 限 制 性 股 票 的 说 法 中 不 正 确 的 是 ( ) 。A、 限 制 性 股 票 是 已 经 现 实 持 有 的 、 归 属 受 到 限 制 的 收 益 B、 限 制 性 股 票 主 要 适 用 于 成 熟 型 企 业 C、 限 制 性 股 票 往 往 可 以 激 励 人 和 吸 引 人 D、 限 制 性 股 票 主 要 适 用 于 刚 成 立 的 企 业 【 正 确 答 案 】 D【 您 的 答 案 】 【 答
5、案 解 析 】 限 制 性 股 票 是 指 按 预 先 确 定 的 条 件 授 予 激 励 对 象 一 定 数 量的 本 公 司 股 票 , 只 有 满 足 预 定 条 件 时 , 激 励 对 象 才 可 将 限 制 性 股 票 抛 售( 解 锁 ) ; 预 定 条 件 未 满 足 时 , 公 司 有 权 将 免 费 赠 与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收 回或 者 按 激 励 对 象 购 买 价 格 回 购 。 限 制 性 股 票 是 已 经 现 实 持 有 的 、 归 属 受到 限 制 的 收 益 , 往 往 可 以 激 励 人 和 吸 引 人 , 主 要 适 用 于 成 熟 型 企 业 。4
6、、 下 列 各 项 说 法 中 不 正 确 的 是 ( ) 。A、 等 待 期 内 , 上 市 公 司 在 核 算 应 分 配 给 限 制 性 股 票 持 有 者 的 现 金 股 利时 , 应 合 理 估 计 未 来 解 锁 条 件 的 满 足 情 况 , 该 估 计 与 进 行 股 份 支 付 会 计处 理 时 在 等 待 期 内 每 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可 行 权 权 益 工 具 数 量 进 行 的 估 计应 当 保 持 一 致 B、 对 于 预 计 未 来 可 解 锁 限 制 性 股 票 持 有 者 , 上 市 公 司 应 分 配 给 限 制 性股 票 持 有 者 的 现 金
7、 股 利 应 当 作 为 利 润 分 配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 借 记 “ 利 润 分配 应 付 现 金 股 利 或 利 润 ” 科 目 , 贷 记 “ 应 付 股 利 限 制 性 股 票 股利 ” 科 目 C、 上 市 公 司 在 等 待 期 内 发 放 现 金 股 利 的 会 计 处 理 及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的 计算 , 无 论 其 发 放 的 现 金 股 利 是 否 可 撤 销 所 采 取 的 处 理 方 法 一 定 是 一 致的 D、 现 金 股 利 不 可 撤 销 , 即 不 论 是 否 达 到 解 锁 条 件 , 限 制 性 股 票 持 有 者仍 有 权 获 得 (
8、或 不 得 被 要 求 退 回 ) 其 在 等 待 期 内 应 收 ( 或 已 收 ) 的 现 金股 利 【 正 确 答 案 】 C【 您 的 答 案 】 【 答 案 解 析 】 上 市 公 司 在 等 待 期 内 发 放 现 金 股 利 的 会 计 处 理 及 基 本 每 股收 益 的 计 算 , 应 视 其 发 放 的 现 金 股 利 是 否 可 撤 销 采 取 不 同 的 方 法 。5、 等 待 期 内 计 算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时 , 应 视 ( ) 不 同 采 取 不 同 的 方法 。A、 锁 定 条 件 B、 解 锁 条 件 C、 授 予 日 股 票 期 权 的 公 允 价
9、值 D、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股 票 期 权 的 公 允 价 值 【 正 确 答 案 】 B【 您 的 答 案 】 【 答 案 解 析 】 等 待 期 内 计 算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时 , 应 视 解 锁 条 件 不 同 采 取 不同 的 方 法 。6、 认 股 权 证 和 股 份 期 权 等 的 行 权 价 格 低 于 当 期 普 通 股 平 均 市 场 价 格时 , 应 当 考 虑 其 稀 释 性 。 计 算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时 , 下 列 关 于 增 加 的 普 通 股股 数 的 计 算 公 式 中 正 确 的 是 ( ) 。A、 增 加 的 普 通 股 股 数 当 期
10、 普 通 股 平 均 市 场 价 格 拟 行 权 时 转 换 的 普通 股 股 数 行 权 价 格 拟 行 权 时 转 换 的 普 通 股 股 数 B、 增 加 的 普 通 股 股 数 行 权 价 格 拟 行 权 时 转 换 的 普 通 股 股 数 当 期普 通 股 平 均 市 场 价 格 拟 行 权 时 转 换 的 普 通 股 股 数 C、 增 加 的 普 通 股 股 数 拟 行 权 时 转 换 的 普 通 股 股 数 行 权 价 格 拟 行权 时 转 换 的 普 通 股 股 数 当 期 普 通 股 平 均 市 场 价 格 D、 增 加 的 普 通 股 股 数 拟 行 权 时 转 换 的 普
11、 通 股 股 数 当 期 普 通 股 平 均市 场 价 格 拟 行 权 时 转 换 的 普 通 股 股 数 行 权 价 格 【 正 确 答 案 】 C【 您 的 答 案 】 【 答 案 解 析 】 认 股 权 证 和 股 份 期 权 等 的 行 权 价 格 低 于 当 期 普 通 股 平 均 市场 价 格 时 , 应 当 考 虑 其 稀 释 性 。 计 算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时 , 增 加 的 普 通 股 股数 按 下 列 公 式 计 算 : 增 加 的 普 通 股 股 数 拟 行 权 时 转 换 的 普 通 股 股 数 行 权 价 格 拟 行权 时 转 换 的 普 通 股 股 数 当
12、期 普 通 股 平 均 市 场 价 格7、 ( ) 是 指 根 据 会 计 准 则 规 定 未 在 当 期 损 益 中 确 认 的 各 项 利 得 和损 失 。A、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B、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C、 净 利 润 D、 利 润 总 额 【 正 确 答 案 】 B【 您 的 答 案 】 【 答 案 解 析 】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是 指 根 据 会 计 准 则 规 定 未 在 当 期 损 益 中 确 认的 各 项 利 得 和 损 失 。8、 下 列 说 法 中 不 正 确 的 是 ( ) 。A、 母 公 司 股 东 仅 包 括 母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B、 股
13、 东 权 益 包 括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 和 “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 C、 母 公 司 股 东 包 括 母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和 优 先 股 股 东 等 D、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 包 括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普 通 股 持 有 者 的净 利 润 和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其 他 权 益 持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 正 确 答 案 】 A【 您 的 答 案 】 【 答 案 解 析 】 母 公 司 股 东 包 括 : 母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和 母 公 司 其 他 权 益 持有 者 ( 如 优 先
14、股 股 东 ) 。9、 ( ) 是 劣 后 于 所 有 其 他 类 别 权 益 工 具 的 一 种 权 益 工 具 , 只 有 其他 类 型 股 份 已 参 与 利 润 分 配 后 才 分 享 利 润 。A、 优 先 股 B、 普 通 股 C、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D、 股 票 股 利 【 正 确 答 案 】 B【 您 的 答 案 】 【 答 案 解 析 】 普 通 股 是 劣 后 于 所 有 其 他 类 别 权 益 工 具 的 一 种 权 益 工 具 ,只 有 其 他 类 型 股 份 已 参 与 利 润 分 配 后 才 分 享 利 润 。10、 企 业 对 于 授 予 限 制 性 股 票
15、 的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的 会 计 处 理 中 不 会 涉 及 的会 计 科 目 是 ( ) 。A、 投 资 收 益 B、 库 存 股 C、 资 本 公 积 股 本 溢 价 D、 其 他 应 付 款 【 正 确 答 案 】 A【 您 的 答 案 】 【 答 案 解 析 】 限 制 性 股 票 的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 向 职 工 发 行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按有 关 规 定 履 行 了 注 册 登 记 等 增 资 手 续 的 , 上 市 公 司 应 当 根 据 收 到 职 工 缴纳 的 认 股 款 确 认 股 本 和 资 本 公 积 ( 股 本 溢 价 ) , 按 照 职 工
16、缴 纳 的 认 股款 , 借 记 “ 银 行 存 款 ” 等 科 目 , 按 照 股 本 金 额 , 贷 记 “ 股 本 ” 科 目 , 按照 其 差 额 , 贷 记 “ 资 本 公 积 股 本 溢 价 ” 科 目 ; 同 时 , 就 回 购 义 务 确认 负 债 ( 作 收 购 库 存 股 处 理 ) , 按 照 发 行 限 制 性 股 票 的 数 量 以 及 相 应 的回 购 价 格 计 算 确 定 的 金 额 , 借 记 “ 库 存 股 ” 科 目 , 贷 记 “ 其 他 应 付 款 限 制 性 股 票 回 购 义 务 ” ( 包 括 未 满 足 条 件 而 须 立 即 回 购 的 部
17、分 ) 等科 目 。11、 利 润 表 反 映 经 营 者 业 绩 , 经 营 者 总 业 绩 称 为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 包 括 净利 润 和 ( ) 。A、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B、 营 业 外 收 入 C、 营 业 外 支 出 D、 投 资 收 益 【 正 确 答 案 】 A【 您 的 答 案 】 【 答 案 解 析 】 利 润 表 反 映 经 营 者 业 绩 , 经 营 者 总 业 绩 称 为 综 合 收 益 总额 , 包 括 净 利 润 和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12、 ( ) 是 指 按 预 先 确 定 的 条 件 授 予 激 励 对 象 一 定 数 量 的 本 公
18、 司 股票 , 只 有 满 足 预 定 条 件 时 , 激 励 对 象 才 可 将 限 制 性 股 票 抛 售 ( 解 锁 ) ;预 定 条 件 未 满 足 时 , 公 司 有 权 将 免 费 赠 与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收 回 或 者 按 激 励对 象 购 买 价 格 回 购 。A、 普 通 股 B、 限 制 性 股 票 C、 每 股 收 益 D、 现 金 股 利 【 正 确 答 案 】 B【 您 的 答 案 】 【 答 案 解 析 】 限 制 性 股 票 是 指 按 预 先 确 定 的 条 件 授 予 激 励 对 象 一 定 数 量的 本 公 司 股 票 , 只 有 满 足 预 定 条
19、 件 时 , 激 励 对 象 才 可 将 限 制 性 股 票 抛 售( 解 锁 ) ; 预 定 条 件 未 满 足 时 , 公 司 有 权 将 免 费 赠 与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收 回或 者 按 激 励 对 象 购 买 价 格 回 购 。13、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 合 并 方 在 企 业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应 当 按 照 合 并 日 在 被 合 并 方 的 ( ) 计 量 。A、 账 面 价 值 B、 公 允 价 值 C、 可 变 现 净 值 D、 现 值 【 正 确 答 案 】 A【 您 的 答 案 】 【 答 案 解 析 】 同 一
20、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 合 并 方 在 企 业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资 产和 负 债 , 应 当 按 照 合 并 日 在 被 合 并 方 的 账 面 价 值 计 量 。二 、 多 选 题1、 下 列 属 于 离 职 后 福 利 计 划 的 有 ( ) 。A、 辞 退 福 利 B、 利 润 分 享 计 划 C、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D、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 正 确 答 案 】 CD【 您 的 答 案 】 【 答 案 解 析 】 企 业 应 当 将 离 职 后 福 利 计 划 分 类 为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和 设 定 受益 计 划 , 所 以 选 项 AB不 正
21、 确 。2、 下 列 各 项 中 说 法 正 确 的 有 ( ) 。A、 子 公 司 发 行 累 积 优 先 股 等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的 , 无 论 当 期 是 否 宣 告 发 放其 股 利 , 在 计 算 列 报 母 公 司 合 并 利 润 表 中 的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润 ” 时 , 应 扣 除 当 期 归 属 于 除 母 公 司 之 外 的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持 有 者 的 可 累积 分 配 股 利 , 扣 除 金 额 应 在 “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 项 目 中 列 示 B、 优 先 股 是 相 对 于 普 通 股 而 言 的 , 主 要
22、 指 在 利 润 分 红 及 剩 余 财 产 分 配的 权 利 方 面 , 优 先 于 普 通 股 , 但 没 有 投 票 权 C、 优 先 股 分 为 累 积 优 先 股 和 非 累 积 优 先 股 D、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 包 括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普 通 股 持 有 者 的净 利 润 和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其 他 权 益 持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 正 确 答 案 】 ABCD【 您 的 答 案 】 【 答 案 解 析 】 以 上 说 法 均 正 确 。3、 下 列 各 项 中 说 法 正 确 的 有 ( ) 。A、 设 定 提 存 计
23、 划 , 是 指 向 独 立 的 基 金 缴 存 固 定 费 用 后 , 企 业 不 再 承 担进 一 步 支 付 义 务 的 离 职 后 福 利 计 划 , 如 我 国 目 前 企 业 参 与 的 养 老 保 险 、失 业 保 险 B、 经 营 者 总 业 绩 称 为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 包 括 净 利 润 和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C、 重 新 计 量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 者 净 资 产 的 变 动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益 , 在 后 续 会 计 期 间 不 允 许 转 回 至 损 益 D、 计 划 终 止 , 指 该 计 划 已 不 存 在 , 即 本
24、 企 业 已 解 除 该 计 划 所 产 生 的 所有 未 来 义 务 【 正 确 答 案 】 ABCD【 您 的 答 案 】 【 答 案 解 析 】 以 上 说 法 均 正 确 。4、 下 列 各 项 说 法 中 正 确 的 有 ( ) 。A、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不 包 括 任 何 或 有 可 发 行 股 份 B、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是 归 属 于 普 通 股 股 东 收 益 , 而 限 制 性 股 票 持 有 者 尚 不属 于 普 通 股 股 东 , 因 此 应 扣 除 归 属 于 限 制 性 股 票 持 有 者 的 不 可 撤 销 的 现金 股 利 C、 基 本 每 股 收
25、益 包 括 或 有 可 发 行 股 份 D、 限 制 性 股 票 会 计 属 性 上 划 分 为 金 融 负 债 , 但 对 分 配 给 预 计 未 来 可 解锁 限 制 性 股 票 持 有 者 的 现 金 股 利 作 为 利 润 分 配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 视 同 其 他权 益 工 具 ) 【 正 确 答 案 】 ABD【 您 的 答 案 】 【 答 案 解 析 】 或 有 可 发 行 股 份 只 有 从 所 有 必 要 条 件 均 满 足 ( 即 相 关 事 项已 发 生 ) 之 日 起 , 才 能 作 为 发 行 在 外 的 股 份 , 纳 入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的 计算
26、。5、 下 列 各 项 说 法 中 正 确 的 有 ( ) 。A、 计 算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时 , 具 有 固 定 或 可 确 定 条 款 的 雇 员 股 票 期 权 , 和未 达 到 可 行 权 条 件 的 普 通 股 , 作 为 期 权 处 理 , 即 使 其 可 能 视 授 予 与 否 而定 B、 稀 释 性 潜 在 普 通 股 , 是 指 假 设 当 期 转 换 为 普 通 股 会 减 少 每 股 收 益 的潜 在 普 通 股 C、 解 锁 条 件 包 含 业 绩 条 件 的 , 企 业 应 假 设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即 为 解 锁 日 并据 以 判 断 资 产 负 债
27、表 日 的 实 际 业 绩 情 况 是 否 满 足 解 锁 要 求 的 业 绩 条 件 D、 计 算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时 , 当 期 发 行 在 外 普 通 股 的 加 权 平 均 数 应 当 为 计算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时 普 通 股 的 加 权 平 均 数 与 假 定 稀 释 性 潜 在 普 通 股 转 换 为已 发 行 普 通 股 而 增 加 的 普 通 股 股 数 的 加 权 平 均 数 之 和 【 正 确 答 案 】 ABCD【 您 的 答 案 】 【 答 案 解 析 】 以 上 说 法 均 正 确 。6、 下 列 关 于 母 公 司 因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长 期
28、 股 权 投 资 而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个 别报 表 的 会 计 处 理 中 , 说 法 正 确 的 有 ( ) 。A、 对 于 剩 余 股 权 改 按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 投 资 方 应 按 处 置 投 资 的 比 例 结 转应 终 止 确 认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成 本 B、 对 于 剩 余 股 权 改 按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投 资 方 比 较 剩 余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成本 与 按 照 剩 余 持 股 比 例 计 算 原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允 价 值 的 份 额 , 前 者 大 于 后 者 的 ,
29、属 于 投 资 作 价 中 体 现 的 商 誉 部 分 , 不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C、 对 于 剩 余 股 权 改 按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投 资 方 比 较 剩 余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成本 与 按 照 剩 余 持 股 比 例 计 算 原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允 价 值 的 份 额 , 前 者 小 于 后 者 的 , 在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成 本 的 同 时 , 调整 留 存 收 益 D、 处 置 后 的 剩 余 股 权 不 能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施 共 同 控 制 或 施
30、加 重 大 影 响的 , 应 当 改 按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2号 金 融 工 具 确 认 和 计 量 的 有 关规 定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 正 确 答 案 】 ABCD【 您 的 答 案 】 【 答 案 解 析 】 以 上 说 法 均 正 确 。7、 下 列 关 于 母 公 司 因 处 置 部 分 股 权 投 资 或 其 他 原 因 丧 失 了 对 原 有 子 公司 控 制 的 合 并 报 表 的 会 计 处 理 中 , 说 法 正 确 的 有 ( ) 。A、 按 照 丧 失 控 制 权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重 新 计 量 剩 余 股 权 , 按 剩 余 股 权
31、对 被 投 资 方 的 影 响 程 度 , 将 剩 余 股 权 作 为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或 金 融 工 具 进 行核 算 B、 处 置 股 权 取 得 的 对 价 与 剩 余 股 权 的 公 允 价 值 之 和 , 减 去 按 原 持 股 比例 计 算 应 享 有 原 有 子 公 司 自 购 买 日 开 始 持 续 计 算 的 净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份 额与 商 誉 之 和 , 形 成 的 差 额 计 入 丧 失 控 制 权 当 期 的 投 资 收 益 C、 与 原 有 子 公 司 的 股 权 投 资 相 关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 其 他 所 有 者 权 益 变动 ,
32、应 当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时 转 入 当 期 损 益 D、 与 原 有 子 公 司 的 股 权 投 资 相 关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 其 他 所 有 者 权 益 变动 , 应 当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时 转 入 当 期 损 益 , 由 于 被 投 资 方 重 新 计 量 设 定 受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变 动 而 产 生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除 外 【 正 确 答 案 】 ABD【 您 的 答 案 】 【 答 案 解 析 】 选 项 C的 说 法 不 完 整 , 没 有 考 虑 被 投 资 方 重 新 计 量 设 定 受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
33、净 资 产 变 动 而 产 生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这 部 分 , 与 原 有 子 公司 的 股 权 投 资 相 关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 其 他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 应 当 在 丧 失控 制 权 时 转 入 当 期 损 益 , 由 于 被 投 资 方 重 新 计 量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净 资 产 变 动 而 产 生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除 外 , 所 以 选 项 C不 正 确 。8、 下 列 各 项 说 法 中 正 确 的 有 ( ) 。A、 累 积 优 先 股 是 指 在 某 个 营 业 年 度 内 , 如 果 公 司 所 获 的
34、盈 利 不 足 以 分派 规 定 的 股 利 , 日 后 优 先 股 的 股 东 对 往 年 未 给 付 的 股 息 , 有 权 要 求 如 数补 给 B、 对 于 非 累 积 优 先 股 , 虽 然 对 于 公 司 当 年 所 获 得 的 利 润 有 优 先 于 普 通股 获 得 分 派 股 息 的 权 利 , 但 如 该 年 公 司 所 获 得 的 盈 利 不 足 以 按 规 定 的 股利 分 配 时 , 非 累 积 优 先 股 的 股 东 不 能 要 求 公 司 在 以 后 年 度 中 予 以 补 发 C、 子 公 司 发 行 不 可 累 积 优 先 股 等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的
35、, 在 计 算 列 报 母 公 司合 并 利 润 表 中 的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 时 , 应 扣 除 当 期 宣 告 发放 的 归 属 于 除 母 公 司 之 外 的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持 有 者 的 不 可 累 积 分 配 股 利 ,扣 除 金 额 应 在 “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 项 目 中 列 示 D、 子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中 不 属 于 母 公 司 的 份 额 , 应 当 作 为 少 数 股 东 权益 , 在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所 有 者 权 益 项 目 下 以 “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 项 目 列示 【
36、正 确 答 案 】 ABCD【 您 的 答 案 】 【 答 案 解 析 】 以 上 说 法 均 正 确 。9、 下 列 关 于 母 公 司 直 接 控 股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改 为 分 公 司 的 处 理 中 说 法 中正 确 的 有 ( ) 。A、 母 公 司 直 接 控 股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改 为 分 公 司 的 处 理 中 不 需 要 考 虑 原 母公 司 与 原 子 公 司 内 部 交 易 形 成 的 未 实 现 损 益 B、 原 为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子 公 司 改 为 分 公 司 的 , 原 母 公 司购 买 原 子 公 司 时 产
37、生 的 合 并 成 本 小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值 份 额 的 差 额 , 应 计 入 留 存 收 益 C、 原 为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子 公 司 改 为 分 公 司 的 , 原 母 公 司 在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确 认 的 最 终 控 制 方 收 购 原 子 公 司 时 形 成 的 商 誉 , 按 其 在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的 账 面 价 值 转 入 原 母 公 司 的 商 誉 D、 母 公 司 直 接 控 股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改 为 分 公 司 的 处 理 中 抵 销 原 母 公 司 与原 子
38、公 司 内 部 交 易 形 成 的 未 实 现 损 益 , 并 调 整 相 关 资 产 、 负 债 , 以 及 相应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或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 正 确 答 案 】 BCD【 您 的 答 案 】 【 答 案 解 析 】 原 母 公 司 ( 即 子 公 司 改 为 分 公 司 后 的 总 公 司 ) 应 当 对 原 子公 司 ( 即 子 公 司 改 为 分 公 司 后 的 分 公 司 ) 的 相 关 资 产 、 负 债 , 按 照 原 母公 司 自 购 买 日 所 取 得 的 该 原 子 公 司 各 项 资 产 、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 如 为
39、同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原 子 公 司 则 为 合 并 日 账 面 价 值 ) 以 及 购 买 日( 或 合 并 日 ) 计 算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或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持 续 计 算 至 改 为分 公 司 日 的 各 项 资 产 、 负 债 的 账 面 价 值 确 认 。在 此 基 础 上 , 抵 销 原 母 公 司 与 原 子 公 司 内 部 交 易 形 成 的 未 实 现 损益 , 并 调 整 相 关 资 产 、 负 债 , 以 及 相 应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或 递 延 所 得 税资 产 ( 注 : 子 公 司 改 为 分 公
40、司 时 , 就 不 存 在 母 子 公 司 之 间 的 内 部 交 易了 , 因 此 内 部 交 易 应 抵 销 ) 。10、 下 列 各 项 说 法 中 正 确 的 有 ( ) 。A、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下 养 老 风 险 由 职 工 个 人 承 担 B、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下 养 老 风 险 由 企 业 承 担 C、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下 养 老 风 险 由 企 业 承 担 D、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下 养 老 风 险 由 个 人 承 担 【 正 确 答 案 】 AC【 您 的 答 案 】 【 答 案 解 析 】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下 养 老 风 险 由 职 工
41、 个 人 承 担 ; 设 定 受 益 计 划下 养 老 风 险 由 企 业 承 担 。三 、 判 断 题1、 离 职 后 福 利 计 划 , 是 指 企 业 与 职 工 就 离 职 后 福 利 达 成 的 协 议 , 或 者企 业 为 向 职 工 提 供 离 职 后 福 利 制 定 的 规 章 或 办 法 等 。 ( )Y、 对 N、 错【 正 确 答 案 】 Y【 您 的 答 案 】 【 答 案 解 析 】 离 职 后 福 利 计 划 , 是 指 企 业 与 职 工 就 离 职 后 福 利 达 成 的 协议 , 或 者 企 业 为 向 职 工 提 供 离 职 后 福 利 制 定 的 规 章
42、或 办 法 等 。2、 投 资 方 因 其 他 投 资 方 对 其 子 公 司 增 资 而 导 致 本 投 资 方 持 股 比 例 下 降从 而 丧 失 控 制 权 但 能 实 施 共 同 控 制 或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的 , 个 别 报 表 中 投 资方 应 按 照 新 的 持 股 比 例 确 认 本 投 资 方 应 享 有 的 原 子 公 司 因 增 资 扩 股 而 增加 净 资 产 的 份 额 , 与 应 结 转 持 股 比 例 下 降 部 分 所 对 应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原账 面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 )Y、 对 N、 错【 正
43、确 答 案 】 Y【 您 的 答 案 】 【 答 案 解 析 】 投 资 方 因 其 他 投 资 方 对 其 子 公 司 增 资 而 导 致 本 投 资 方 持 股比 例 下 降 从 而 丧 失 控 制 权 但 能 实 施 共 同 控 制 或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的 , 个 别 报表 中 投 资 方 应 按 照 新 的 持 股 比 例 确 认 本 投 资 方 应 享 有 的 原 子 公 司 因 增 资扩 股 而 增 加 净 资 产 的 份 额 , 与 应 结 转 持 股 比 例 下 降 部 分 所 对 应 的 长 期 股权 投 资 原 账 面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44、 益 。3、 母 公 司 因 处 置 部 分 股 权 投 资 而 丧 失 了 对 原 有 子 公 司 控 制 的 , 在 合 并财 务 报 表 中 , 对 于 剩 余 股 权 , 应 当 按 照 取 得 控 制 权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重新 计 量 。 ( )Y、 对 N、 错【 正 确 答 案 】 N【 您 的 答 案 】 【 答 案 解 析 】 在 合 并 报 表 层 面 , 根 据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3号 合 并 财务 报 告 规 定 : 母 公 司 因 处 置 部 分 股 权 投 资 或 其 他 原 因 丧 失 了 对 原 有 子公 司 控 制 的 , 在 合
45、并 财 务 报 表 中 , 对 于 剩 余 股 权 , 应 当 按 照 丧 失 控 制 权日 的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重 新 计 量 ( 注 : 看 成 先 卖 后 买 ) 。4、 一 般 来 讲 , 对 投 资 者 来 说 , 累 积 优 先 股 比 非 累 积 优 先 股 具 有 更 大 的优 越 性 。 ( )Y、 对 N、 错【 正 确 答 案 】 Y【 您 的 答 案 】 【 答 案 解 析 】 一 般 来 讲 , 对 投 资 者 来 说 , 累 积 优 先 股 比 非 累 积 优 先 股 具有 更 大 的 优 越 性 。5、 因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或 其
46、他 方 式 增 加 的 子 公 司 以 及 业 务 , 编 制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时 , 应 当 调 整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的 期 初 数 。 ( )Y、 对 N、 错【 正 确 答 案 】 N【 您 的 答 案 】 【 答 案 解 析 】 因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或 其 他 方 式 增 加 的 子 公 司 以 及 业务 , 编 制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时 , 不 应 当 调 整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的 期 初 数 。6、 上 市 公 司 实 施 限 制 性 股 票 的 股 权 激 励 安 排 中 , 常 见 做 法 是 上 市 公 司以
47、非 公 开 发 行 的 方 式 向 激 励 对 象 授 予 一 定 数 量 的 公 司 股 票 , 并 规 定 锁 定期 和 解 锁 期 , 在 锁 定 期 和 解 锁 期 内 , 可 以 上 市 流 通 及 转 让 。 ( )Y、 对 N、 错【 正 确 答 案 】 N【 您 的 答 案 】 【 答 案 解 析 】 上 市 公 司 实 施 限 制 性 股 票 的 股 权 激 励 安 排 中 , 常 见 做 法 是上 市 公 司 以 非 公 开 发 行 的 方 式 向 激 励 对 象 授 予 一 定 数 量 的 公 司 股 票 , 并规 定 锁 定 期 和 解 锁 期 , 在 锁 定 期 和
48、解 锁 期 内 , 不 得 上 市 流 通 及 转 让 。 达到 解 锁 条 件 , 可 以 解 锁 ; 如 果 全 部 或 部 分 股 票 未 被 解 锁 而 失 效 或 作 废 ,通 常 由 上 市 公 司 按 照 事 先 约 定 的 价 格 立 即 进 行 回 购 。7、 现 金 股 利 可 撤 销 , 即 一 旦 未 达 到 解 锁 条 件 , 被 回 购 限 制 性 股 票 的 持有 者 将 无 法 获 得 ( 或 需 要 退 回 ) 其 在 等 待 期 内 应 收 ( 或 已 收 ) 的 现 金 股利 。 ( )Y、 对 N、 错【 正 确 答 案 】 Y【 您 的 答 案 】 【
49、 答 案 解 析 】 现 金 股 利 可 撤 销 , 即 一 旦 未 达 到 解 锁 条 件 , 被 回 购 限 制 性股 票 的 持 有 者 将 无 法 获 得 ( 或 需 要 退 回 ) 其 在 等 待 期 内 应 收 ( 或 已 收 )的 现 金 股 利 。8、 解 锁 条 件 仅 为 服 务 期 限 条 件 的 , 企 业 应 假 设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尚 未 解 锁的 限 制 性 股 票 已 于 当 期 期 初 ( 或 晚 于 期 初 的 授 予 日 ) 全 部 解 锁 。( )Y、 对 N、 错【 正 确 答 案 】 Y【 您 的 答 案 】 【 答 案 解 析 】 解 锁 条 件 仅 为 服 务 期 限 条 件 的 , 企 业 应 假 设 资 产 负 债 表 日尚 未 解 锁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已 于 当 期 期 初 ( 或 晚 于 期 初 的 授 予 日 ) 全 部 解锁 。9、 在 计 算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