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油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说明书目录第一部分 化学品名称 第九部分 理化特性第二部分 成分/组成信息 第十部分 稳定性和反应活性第三部分 危险性概述 第十一部分 毒理学资料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 第十二部分 生态学资料第五部分 消防措施 第十三部分 废弃处置第六部分 泄漏应急处理 第十四部分 运输信息第七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 第十五部分 法规信息第八部分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第十六部分 其他信息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煤油 化学品英文名称: kerosene 中文名称 2: 火油英文名称 2: 技术说明书编码: 1087CAS No.: 8008-20-6 分子式: 分子量: 第二部
2、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 侵入途径: 健康危害: 急性中毒:吸入高浓度煤油蒸气,常先有兴奋,后转入抑制,表现为乏力、头痛、酩酊感、神志恍惚、肌肉震颤、共济运动失调;严重者出现定向力障碍、谵妄、意识模糊等;蒸气可引起眼及呼吸道刺激症状,重者出现化学性肺炎。吸入液态煤油可引起吸入性肺炎,严重时可发生肺水肿。摄入引起口腔、咽喉和胃肠道刺激症状,可出现与吸入中毒相同的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慢性影响:神经衰弱综合征为主要表现,还有眼及呼吸道刺激症状,接触性皮炎,皮肤干燥等。 环境危害: 对环境有危害,对大气可造成污染。燃爆危险: 本品易燃,具刺激
3、性。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食入: 尽快彻底洗胃。就医。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可发生反应。流速过快,容易产生和积聚静电。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
4、服,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也可以在保证安全情况下,就地焚烧。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
5、意事项: 密闭操作,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戴橡胶耐油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接触。灌装时应控制流速,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炎热季节库温不得超过 25。应与氧化剂、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
6、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职业接触限值 中国 MAC(mg/m3): 未制定标准前苏联 MAC(mg/m3): 300上限值TLVTN: 未制定标准TLVWN: 未制定标准监测方法: 工程控制: 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呼吸系统防护: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建议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身体防护: 穿防静电工作服。手防护: 戴橡胶耐油手套。其他防护: 工作现场严禁吸烟。避免长期反复接触。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主要成
7、分: 外观与性状: 水白色至淡黄色流动性油状液体,易挥发。pH: 熔点(): 无资料沸点(): 175325相对密度 (水=1) : 0.81.0相对蒸气密度 (空气=1) : 4.5饱和蒸气压(kPa): 无资料燃烧热(kJ/mol): 无资料临界温度(): 无资料临界压力(MPa): 无资料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无资料闪点(): 4372引燃温度(): 210爆炸上限%(V/V) : 5.0爆炸下限%(V/V) : 0.7溶解性: 不溶于水,溶于醇等多数有机溶剂。主要用途: 用作燃料、溶剂、杀虫喷雾剂。其它理化性质: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稳定性: 禁配物: 强氧化剂。避免接触
8、的条件: 聚合危害: 分解产物: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 LD50:36000 mg/kg(大鼠经口) ;7072 mg/kg(兔经皮)LC50:无资料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刺激性: 致敏性: 致突变性: 致畸性: 致癌性: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理毒性: 生物降解性: 非生物降解性: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其它有害作用: 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应特别注意对大气的污染。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 废弃处置方法: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建议用焚烧法处置。废弃注意事项: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 33501 UN 编号: 1223包装标志: 包装类别
9、: O53包装方法: 小开口钢桶;薄钢板桶或镀锡薄钢板桶(罐)外花格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镀锡薄钢板桶(罐)外满底板花格箱、纤维板箱或胶合板箱。运输注意事项: 本品铁路运输时限使用钢制企业自备罐车装运,装运前需报有关部门批准。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夏季最好早晚运输。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严禁与氧化剂、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严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装运输。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 年 2 月 17 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 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 423 号) 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 3.3 类高闪点易燃液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