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资金预算制度守则第一条 目的及依据为提高本公司经营绩效,配合财务部统筹及灵活运用资金,以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用,各部门除应在当年 12 月份编制下一年度资金预算外,并应逐月编列资金预计表,以便达成资金运用的最高效益,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资金范围本办法所称资金,系指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随时可变现的有价证券而言。为定期编表计算及收支运用方便起见,预计资金仅指现金及银行存款,至随时可变现的有价证卷则归属于资金调度的行列。第三条 资金预算期间(一)资料提供部门,除应于年度经营计划书编订时,提送年度资金预算外,应于每月20 日前逐月预计下个月份资金收支情况,编制资金预算表,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属总经理辖下
2、管理的部门报送总经理审核,属执行董事辖下管理的部门报送执行董事审核。(二)总经理及执行董事应于每月 25 日前汇编审核妥下个月份所属部门的资金预算表交财务总监报董事长审批。财务部于次月 15 日前,编妥上月份资金收支预算实绩比较表一式四份,分别报总经理、执行董事、董事长,同时留一份备查。第四条 设计费收入经营部依据各设计进度及合同收款期限等情况,预计可收(兑) 现数编列。第五条 其他收入凡无法直接归属于上项收入皆属之。包括财务收入、增资收入、融资收入等。其数额在五万元以上者,均应加说明。第六条 资本支出(一)土地:依据购地支付计划提供的支付预算数编列。(二)房屋:依据兴建工程进度,预计所需支付
3、资金编列。(三)设备分期付款:财务室依据分期付款偿付日期予以编列。(四)固定资产、设备仪器等:相关部门依据合同及进度,预计支付资金编列。第七条 外委设计费支出由经营部依据外委合同及进度,预计支付资金编列。第八条 薪资及五险一金财务室依据人员编制、工资确认表、社保、住房公积金等资料及最近实际发生数,斟酌预计支付数编列。第九条 经营费用支出(一)税费:财务室根据税法及预算收入,预计支付税费编列。(二)管理费用:管理费用包括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汽车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交通费、租赁费、伙食费、咨询费、培训费、福利费等,相关部门参照以往实际数、经营计划及管理工作计划编列。(三)财务费用:财务室依
4、据财务资金调度情况,核算利息支付编列。第十条 其他支出凡不属于上列各项的支出都属于“其它支出“,包括偿还长期(分期) 借款、股息、红利等的支付。其数额在二万元以上者,均应加以说明。第十一条 异常说明财务部应按月编制“资金收支差异报告“,以了解资金实际运用情况,其因实际数与预计比较每项差异在百分之十以上者,于每月 10 日前资料提供部门应提交说明报告,列明差异原因,财务部并给出对责任部门的指导意见和改进建议。第十二条 资金调度(一) 各部门经营资金由公司执行董事及财务总监负责筹划,由财务总监负责资金调度。(二) 在日常的实际申请支付预算资金金额超过预算金额的百分之二十或申请支付未有预算的资金项目,资金使用部门需填写 ”超预算( 预算外 )资金申请表”,送总经理/ 执行董事审核, 交财务总监报董事长审批。(三) 财务部应于次月 5 日前按月将有关设计费收入、可动用资金额等资料编列“资金情况报告表“呈董事长核查,作为经营决策的参考。第十三条 本准则报董事长审批后实施,修改时亦同。附件:年度资金预算表月度资金预算表资金收支预算实绩比较表资金收支差异报告表超预算(预算外) 资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