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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车加载减速烟度排放标准.doc

上传人:fcgy86390 文档编号:4345117 上传时间:2018-12-24 格式:DOC 页数:23 大小:119.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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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DB 11/121-2003 柴 油 车 加 载 减 速 烟 度 排 放 标 准Exhaust smoke standard for diesel vehicleunder lug-down test2003-02-15 发布 2003-03-01 实施北 京 市 环 境 保 护 局发布北 京 市 技 术 监 督 局 前 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北京市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条的规定,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柴油车加载减速烟度排放标准和测试方法,用于在用柴油车的排气烟度检测。本标

2、准检测方法和排放限值参照香港环保署的柴油车加载减速烟度排放法规(CAP.374中 77F(1)(a)部分,2000 年 6 月修订版)制定,本标准的限值在实施后将根据实测数据定期进行修订。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B 和附录 C 都是标准的附录。其中附录 A、C 是规范性附录,附录B 是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傅立新、郝吉明、贺克斌、吴烨。本标准修订单位:北京理工大学本标准主要修订人:葛蕴珊,郝利君,吴思进,高力平,张付军,韩秀坤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柴油车加载减速烟度排放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道路用柴油

3、车加载减速烟度排放限值及测试方法。本标准适用于装用压燃式发动机、最大总质量大于 400kg、最大设计速度等于或大于50km/h 的在用汽车。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中所包含的条文,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在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因为所有标准都有可能被修订,所以使用本标准的各有关机构和人员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的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 3847-1999 压燃式发动机和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车辆排气可见污染物限值及测试方法GB 5181-85 汽车排放物术语和定义3 定义和术语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和术语。3.1 最大总质量(GVM)指汽车制造厂规定的技术上允许的最大质量。3.2 轻

4、型汽车指最大总质量小于或等于 3500kg 的汽车。3.3 重型汽车指最大总质量大于 3500kg 的汽车。3.4 轮边功率指汽车在底盘测功机上运转时,在驱动轮上的测量得到的功率。3.5 最大轮边功率(MaxHP)指汽车在底盘测功机上运转时,在驱动轮上的测量得到的最大功率。3.6 发动机名义最大转速(MaxRPM)指在进行本标准规定的测试中,加速踏板处于全开位置测量得到的发动机最大转速。3.7 最大轮边功率时转鼓线速度(VelMaxHP)指在进行本标准规定的功率扫描实验中,测量得到的实际最大轮边功率点的转鼓线速度。3.8 光吸收系数表示光束被单位长度的排烟衰减的一个系数, 它是单位容积的微粒数

5、 n, 微粒的平均投影面积 a 和微粒的消光系数 Q 三者的乘积。3.9 不透光度仪按 GB3847-1999 规定的,用于连续测量排气的光吸收系数的仪器。4 限值标准及判定方法4.1 烟度限值及发动机性能要求4.1.1 烟度限值2002 年 12 月 31 日以前领取牌照的柴油车(或采用其它压燃式发动机的汽车),执行排放标准中的 I 类限值,2003 年 1 月 1 日以后领取牌照的柴油(或其它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执行II 类限值,2005 年 1 月 1 日以后领取牌照的柴油车(满足欧洲第三阶段排放标准)执行 III类限值标准。表 1 加载减速工况烟度限值烟度值 光吸收系数I 类限值 50H

6、SU 1.61m-1II 类限值 40HSU 1.19m-1III 类限值 29HSU 0.80m-1在 3 个工况点测得的任何一个光吸收系数 k 或烟度值,均不得超过表 1 中规定的相应限值,3 个工况点分别是测量的 VelMaxHP 点、90%VelMaxHP 点和和 80%VelMaxHP 点。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汽车烟度监测人员,可采用目测法测量,柴油车在工作中不应有明显的可见烟度,烟度值不能超过林格曼 1 级。4.1.2 发动机性能要求发动机的最大功率转速不得超过制造厂规定的标定转速的10%;功率扫描过程中测得的实际最大轮边功率值不得低于制造厂规定的发动机标定功率值的 50%

7、。4.2 判定方法如果车辆的测试结果不能满足 4.1 条的规定(包括烟度和性能要求),则该车被判定为不合格;在按附录 A 进行排放测试预检查时,如果车况太差,不适合进行加载减速实验,则该车被判定为不适合进行检测,必须先进行维护保养或修理,然后再进行加载减速实验;如果在试验过程中由于发动机故障,使试验被迫终止,该车也被判定为不合格。5 试验方法柴油车加载减速烟度测试方法采用底盘测功机、不透光度仪和发动机转速计等设备,按本标准附录 A“柴油车加载减速烟度测试规程”的规定执行。试验前应该对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仔细检查,以确定是否能够进行后续的排放测试, 车辆的预检要求见附录 B。将被测试车辆放在底盘测

8、功机上,按照规定的加载减速法,测试VelMaxHP、90% VelMaxHP 点、80% VelMaxHP 点的烟度、发动机转速和实际轮边功率,烟度测量应采用分流式不透光度仪。6 检测结果与数据记录柴油车加载减速工况烟度测试的数据记录要求见附录 A,检测报告的打印格式见附录C。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柴油车加载减速烟度测试规程A1 前言本附录说明了标准正文 5 中规定的柴油车加载减速工况烟度测试的检测规程。A2 测试规程A2.1 烟度测试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对车辆进行预先检查,以保证车辆证件的一致性和进行试验的安全性;第二部分是检查测试系统和车辆的状况是否适合进行测试;第三部分则是进行烟度

9、测试试验,这部分由控制系统自动完成,以保证试验程序的一致性和试验结果的可靠性。A2.2 预先检查A2.2.1 测试登记完毕后,驾驶操作员应将车辆驾驶到底盘测功机前等待试验,并进行预先检查。其目的是证实车辆的身份,评价车辆的状况是否能够进行加载减速测试。操作员应对车辆的下列部件进行目视检查:轮胎、发动机、仪表盘、传动装置及冷却系统等。A2.2.2 在将车辆驾驶到底盘测功机前,检验员应对受检车辆进行以下调整:A2.2.2.1 中断所有主动型制动和扭矩控制功能(自动缓速器除外),例如 ABS、ESP 等。A2.2.2.2 关闭车上所有以发动机为动力的附加设备,或切断其动力传输机构。A2.2.2.3

10、除检验驾驶员外 , 受检车辆不能装载其它乘客或货物,也不能有附加的动力装置。如果需要的话,可以用称量驱动桥重量的方法来确定测功机能否承受车辆驱动桥的重量。A2.2.2.4 在测试准备工作中,应特别注意车辆传动系统的下述特点:A2.2.2.4.1 对于四轮驱动汽车,应选择后轮驱动方式;A2.2.2.4.2 对于紧密型多驱动轴的车辆,或全时四轮驱动车辆,不能进行底盘测功机试验,应进行自由加速烟度实验。A2.2.2.5 附录 B 描述了预检的要求,所有预检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均不得进行加载减速烟度测试。A2.3 测试系统检验A2.3.1 本规程的目的是确认底盘测功机能否满足受检车辆的功率要求,同时检查测

11、试系统是否可以正常工作。A2.3.2 将受检车辆驾驶到底盘测功机的程序A2.3.2.1 如果受检车辆通过了预检,检验员应按以下程序将车辆驾驶到底盘测功机上:a) 举起测功机升降板,检查转鼓是否已被牢固锁好。b) 小心将车辆驾驶到底盘测功机上,将驱动轮置于转鼓中央位置。注意:除测功机允许双向操作外,一定要按测功机的规定方向驶入,否则有可能损坏底盘测功机,当驱动轮位于转鼓鼓面上时,严禁使用倒档。c) 放下测功机升降板,松开转鼓制动器。当升降板被完全放下后,缓慢驾车使车轮与转鼓完美吻合。d) 用汽车刹车停止车轮的滚动,关闭发动机。e)按照测功机制造商的建议将非驱动轮楔住, 系扣车辆安全限位装置。如果

12、是前轮驱动的车辆, 还要有防侧滑措施。 A2.3.3 检验准备A2.3.3.1 参照设备厂商提供的说明书,连接好发动机转速传感器,以便测量发动机的转速。A2.3.3.2 应选择合适的档位, 使加速踏板踩到最大位置时,以不高于 70km/h 的速度驱动受检车辆。A2.3.4 由计算机判断测功机能否吸收受检车辆的功率,如果超过测功机功率范围,不得进行测试。A2.4 烟度测试A2.4.1 如果受检车辆顺利通过了上述检验,就可以继续进行下面的加载减速测试。A2.4.2 设备连接A2.4.2.1 参照 GB 3847-1999压燃式发动机和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车辆排气可见污染物限值及测试方法中附录 H“不

13、透光度仪的安装和使用”,将合适尺寸的采样探头插入机动车排气管中,并注意连接好不透光度仪,采样探头的插入深度不得低于 400mm。应避免使用过大的探头以造成机动车排气系统背压过大,影响被试车辆的输出功率。在操作过程中,必须将采样气体的温度和压力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必要时可用适当的方法冷却采样管,但要避免使测量室内出现冷凝现象。A2.4.2.2 应为机动车配备辅助冷却风扇,对于大型机动车,应掀开发动机机仓盖板,以促进冷却空气流通,防止发动机过热。A2.4.3 测试准备A2.4.3.1 测试工作至少需要两名检验员,其中一名检验员驾驶机动车,另一名检验员观察测试过程中机动车的状况。A2.4.3.2 在

14、开始测试以前,必须检查检验员用于交流的系统是否能够正常工作。A2.4.3.3 必须在车内或车外设置燃料紧急切断装置,并使检验员了解其使用方法。当出现紧急情况时,检验员可以用它切断汽车燃料供给,或利用其他安全装置以确保被检车辆和人员的安全。A2.4.3.4 除检验员外,在测试过程中,其它无关人员均不得在测试现场逗留。A2.4.3.5 当发动机冷却液温度低于正常温度时,操作员可以进行预热操作。将测功机切换到手动模式,在小负荷下预热发动机,直到冷却液的温度达到制造厂规定的正常范围为止。A2.4.3.6 关闭发动机,变速器置空档,检查不透光度仪的零刻度和满刻度。通过检查后,将采样探头插入排气管中,A2

15、.4.4 测试顺序A2.4.4.1 测试开始前,检验员应按以下步骤进行操作,以获得自动测试所需初始资料:a) 启动发动机,变速器置空档,逐渐增大加速踏板开度直到最大,并保持在最大开度状态,记录这时发动机的最大转速,然后松开加速踏板,使发动机回到怠速状态。b) 使用前进档驱动被测试车辆,选择合适的档位,使加速踏板位于全开位置时,测功机指示的车速最接近 70km/h,但不能超过 100km/h。对自动变速车辆,注意不要在超速档下进行测试,加载减速自动实验规程详见 A4。 A2.4.4.2 计算机对按上述步骤获得的数据自动进行分析,判断是否可以继续测试。所有被判定为不适合测试的机动车都不允许进行后续

16、的烟度测试。A2.4.4.3 在确认机动车可以接受自动测试程序后,将底盘测功机切换到自动测试状态。a) 加载减速烟度测试的程序必须完全自动化,具体要求见 A4 的控制软件说明。在整个测试循环中,由控制模块自动完成测功机的加载减速过程管理。b) 采集三组测试状态下的测试数据,以判定受检车辆烟度是否达标,三组数据分别在 VelMaxHP 点、90%VelMaxHP 点和 80%VelMaxHP 点获得。c) 上述测试数据包括轮边功率、发动机转速和排气烟度,必须将不同工况点的测试结果与排放标准进行比较。若修正后的最大轮边功率低于所要求的最小功率,或者测得的排气烟度超过了标准规定的限值,该机动车均被判

17、断为排放不合格。A2.4.4.4 测试结束后,检验员打印三份检验结果报告,并将其中一份交给车主,其余两份分别交市环保局和由检测场存档。A2.4.4.5 在加载减速测试中,检验员应通过受检车辆的仪表盘,时刻监控发动机冷却液温度和机油压力。若冷却液温度超出温度范围,或当机油压力偏低时,都必须立即暂时停止测试。这时检验员须松开加速踏板,停止烟度测试,将变速器置空档,使机动车停下来。然后使发动机在怠速状态下运行,直到冷却液温度恢复回到正常工作范围为止。A2.4.4.6 实验过程中,检验员应时刻注意机动车或测试系统出现的不正常状况。A2.5 机动车卸载程序A2.5.1 将机动车驾离底盘测功机以前,检验员

18、应检查是否已经记录了必须的测试数据,相关文件程序是否完成。A2.5.2 按下列步骤将汽车驾离底盘测功机。A2.5.2.1 从机动车上拆下所有测试和保护装置。A2.5.2.2 将发动机机仓盖复位。A2.5.2.3 举起测功机升降板,锁住转鼓。A2.5.2.4 去掉轮边挡块,确认机动车及其行驶路线周围有无障碍物或无关人员。A2.5.2.5 慢慢将机动车驶离底盘测功机,并到指定地点停放,等待车主领回。A3 测试设备试验设备主要包括底盘测功机、不透光度仪和发动机转速计,由中央控制系统集中控制,基本技术参数要求如下。A3.1 底盘测功机底盘测功机主要由滚筒、功率吸收单元(PAU)、惯量模拟装置等组成,用

19、来模拟车辆行驶的道路阻力和加速阻力。A3.1.1 用于轻型车试验的底盘测功机, 应能测试最大轴重为 2750kg 的车辆, 最大试验车速不得低于 120km/h。PAU 的功率吸收范围应保证最大总质量达到 3500kg 的柴油车能够完成加载减速试验。在测试车速大于或等于 50km/h 时,能够连续稳定吸收 56kW 的功率 5min以上,两次测试之间间隔 3min。A3.1.2 用于重型车试验的底盘测功机,应能测试最大单轴重为 5500kg 或最大总重量11000kg 的车辆,最大试验车速不得低于 120km/h。PAU 的功率吸收范围应保证最大总重量不超过 11000kg 的重型车能够完成加

20、载减速试验。在测试车速大于或等于 50km/h 时,能够稳定吸收至少 120kW 的功率连续 5min 以上, 两次测试之间间隔 3min。最大单轴重为 11000kg 的测功机,应能满足单轴驱动或轴距在 1.171.52m 之间的多轴驱动车辆的测试。在任何轴距设置条件下,滚筒中心距公差不得超过 1.3cm。对多轴驱动车辆,对应前后两轴的滚筒转速应匹配,或在所有速度范围内最大速度偏差不超过1.6km/h。如果前后两套滚筒的速度不匹配,控制软件应能提供两套不同的基准惯量和内部摩擦损失设置。制造厂可以配备更大的基准惯量,但必须在技术规格上描述清楚。所有滚筒直径应相等,尺寸满足 A3.1.6.1 的

21、规定要求。若厂商能证明使用较小的滚筒不会导致轮胎过热或滑动事故,须经环保局认可,才能使用该尺寸的滚筒。A3.1.3 测功机应有永久性固定标牌,标牌应标明以下内容:测功机制造厂名、系统供应商名、生产日期、型号、序列号、测功机种类、最大允许轴重、最大吸收功率、滚筒直径、滚筒宽度、基本转动惯量和用电要求。A3.1.4 测功机的功率吸收A3.1.4.1 吸收功率定义测功机总吸收功率包括测功机功率吸收装置和由于内部摩擦作用吸收的功率。P a是测试车辆的设定功率值,除非另外说明,测功机显示的功率数值应该是 Pa值:Pa = Pi + Pc式中: Pi-功率吸收单元的吸收功率,kW;P c-测功机内部磨擦损

22、失功率,kW。A3.1.4.2 功率吸收装置的要求应使用电力或电涡流测功机, 在 30-100km/h 的测试车速下,吸收功率应以 0.1kW 为单位可调。动态功率吸收(PAU 加内部摩擦损失功率)的准确度应达到0.2kW,或设定吸收功率值的 2%(取两者中的大值)。当环境温度在 2-43C 之间时, 经预热后的测功机的功率设定误差应不超过0.4kW。在温度不变时,测功机的准确度应在试验开始后的 15s 内达到0.4kW,30s 内达到0.2kW。如果温度超出上述范围,测功机必须提供修正或者执行制造商的预热程序直到温度达到规定要求。A3.1.5 惯量模拟测功机的惯量模拟可以采用机械惯量或电惯量

23、模拟,系统的基础惯量总和应当为900kg,惯量的准确度为2%。加载减速试验用测功机应能够模拟车辆的加速惯量。轻型车测功机的惯量模拟最低要求是, 在 0-22.5km/h 的测试车速范围和最少 18.6kW 的负荷下,能够模拟 900-3500kg 之间的质量,产生每秒 0-5.3km/h 之间的加速度的能力。控制单元发出指令后,扭矩响应在200ms 内至少应达到目标值的 90%,300ms 内达到 98%以上,最大扭矩冲击量不应超过目标值的 25%。A3.1.6 滚筒技术要求测功机应使用双滚筒结构,飞轮与前滚筒相连,前后滚筒的耦合可以采用机械或电力方式,速比为 1:1,同步精度为0.3km/h

24、。A3.1.6.1 轻型车的滚筒直径为 216mm,重型车的滚筒直径为 216mm2mm 到530mm2mm。 滚筒中心距根据 A3.1.6.2 公式计算,公差应在-6.5mm 与 12.7mm 之间。滚筒内跨距宽小于 760mm,外跨距宽大于 2540mm。A3.1.6.2 滚筒中心距 A 要求A=(620+D)sin31.5 o其中:A-滚筒中心距,mmD底盘测功机滚筒直径,mm。A3.1.6.3 滚筒表面处理应保证轮胎不打滑、滚筒表面干燥,速度测量准确度稳定,轮胎摩损和噪声最小。A3.1.7 其它要求A3.1.7.1 测功机应配备限位装置,限位装置应保证其施加于驱动轮上水平、垂直方向的力

25、对排放水平没有显著影响,并且在对车辆进行的任何合理操作情况下都能进行安全限位,而不损伤车辆。A3.1.7.2 测功机应配备车辆冷却风扇,发动机温度过高时应启动冷却风扇。A3.1.7.3 测功机应有滚筒转速测量装置,在所有测试车速范围内, 其测量准确度为0.2km/h。A3.1.7.4 测功机的安装应保证被测车辆在测功机上测试时处于水平位置(5 o),测试过程中不应使车辆产生任何可察觉的,或可能妨碍车辆正常运行的振动。A3.2 柴油发动机转速传感器转速传感器应能实时为测功机的控制/显示单元提供信号,用于程序计算和屏幕显示。其测量准确度要求为1%,传感器的动态响应特性应不得劣于测功机的扭矩控制动态

26、特性。此外,还必须具有一个合适的数据通讯端口,与测功机控制单元兼容以实现数据传送。A3.3 不透光度仪A3.3.1 不透光度仪应采用分流式内置不透光测量的原理。A3.3.2 由于测试的运行和数据采集是完全自动的,不透光度仪需满足以下技术要求,以保证与自动控制模块的操作兼容:A3.3.2.1 采样速率不透光度仪的采样频率为每秒至少 10 次;A3.3.2.2 数据通讯不透光度仪须配备与测功机控制单元的数据采集方式兼容的数据传输装置。A3.3.3 此外不透光度仪还需满足以下要求:A3.3.3.1 不透光度仪的一般技术要求应符合 GB 3847-1999 中附录 G“不透光度仪的特性”的规定。A3.

27、3.3.2 采样系统对发动机排气系统产生的背压应尽可能小;A3.3.3.3 采样系统能够承受试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最高排气温度和压力;A3.3.3.4 具有冷却装置(气冷或水冷),以保证将排气温度降至不透光度仪能处理的温度范围。A3.4 控制系统测功机应该配备自动控制模块来进行烟度测试。控制模块的软件应能够直接控制不透光度仪和转速传感器, 自动按照 A3 的规定完成测试程序。自动控制模块应符合以下规格:A3.4.1 控制模块应监控下述参数以完成测试规程和数据采集,参数来源列在第二列中:监控参数 信号来源测试车辆的行驶速度 测功机控制单元测量的转鼓速度测功机的吸收功率 测功机控制单元测量的轮边功率

28、测试车辆的发动机转速 发动机转速传感器测得的转速测试车辆的排气烟度 不透光度仪A3.4.2 控制模块应配备实时显示器,显示发动机转速及相应的吸收功率。A3.4.3 自动全负荷加载减速测试一般应在 2min 内完成,最长不能超过 3min。A3.4.4 自动控制模块应能够随时优先支持手动控制;A3.4.5 控制模块应配有多余的通道,用于接收不透光度仪和发动机转速传感器的信号,以及其它过程计算和显示所要求的测试参数;A3.4.6 应配有记录和输出测试数据,测试日期、时间和车辆信息的电子文打印文件的设备;A3.4.7 分级设置密码以保护控制系统的参数和记录的测试数据,防止他人进行改动。A4 柴油车加

29、载减速工况测试自动操作软件A4.1 开始烟度测试A4.1.1 提示操作员应对车辆型号进行检查,并对车辆的识别号(VIN)或底盘号进行正确检查。检查结果需输入指定的字段。若检验未通过,则不能继续测试,并在结果报告处打印“放弃测试-底盘号不正确”。A4.1.2 操作员应根据最新版本的法规进行预检测,并输入检测结果。如果预检失败,屏幕上应显示一个文本字段,列出导致失败的错误原因。与此同时,程序应终止并在报告中打印检测结果“测试失败:在规定的检查项目号出现错误”。A4.1.3 如果车辆通过了预检,软件允许开始进行负载测试。A4.1.4 作为可选项,软件可以为操作员提供如下的操作向导:a) 提示操作员在

30、随后测试中出现的操作顺序。b) 将车辆驶入底盘测功机上,并对车辆进行合理的安全限位。c) 连接发动机转速传感器,并检查其工作是否正常。d) 提醒检验员,在没有对不透光度仪调零和进行量程检查之前,不要将不透光度仪的采样探头插入排气管。A4.1.5 如果检测系统中包含了软件控制的不透光度仪的调零/量程功能,应首先进行校正。否则,应提醒操作员进行手动的调零/量程操作。为了防止自动校正失败,应在软件中设置可选的手动操作,提醒操作员进行手动调零/量程校正。并在相应的检查对话框中输入手动校正结果。如果不透光度仪的调零/量程检查失败,检测程序将被终止,并输出“测试暂停-烟度计错误”。A4.1.6 作为可选项

31、,提示检验员插入合适直径的不透光度仪采样探头,并打开发动机冷却风扇。A4.1.7 提示操作员键入测试的环境温度(C),大气压力(kPa),相对湿度,车辆制造商,测试年份,制造年份,牌照号, 车主姓名、地址、电话, 里程读数,车型,发动机标定功率,发动机标定转速等, 其他需输入的参数见 A6.2。除非专门指定,均要求使用标准国际单位。对于烟度的单位,HSU 或绝对吸光度(m -1)均可以使用,主要取决于所使用的不透光度仪型号。通过主程序菜单中的对话框选择所使用的单位。A4.1.8 必须输入测试环境温度、大气压力、环境湿度,车辆制造年份、所需最小功率和发动机标定转速,其余参数可以空白。A4.1.9

32、 如果输入的环境温度超过 35C,实验将自动终止,并且打印如下信息:“测试暂停-测试基准状况不适合进行测试”。对于这种情况,并不表示测试失败,若无其它问题可以重新进行测试。自动测试规程可以在环境温度回到正常水平时恢复测试。A4.2 软件控制下的自动测试流程A4.2.1 软件流程控制允许操作员返回到前面的界面,并重复以前的测试进程。这样可以使得在因为一些细微的技术问题(例如转速传感器或不透光度仪信号故障,冷却风扇停转等)而导致测试流程停顿时,无须重新输入所有数据表。但是将提醒检验员对测功机相互关联系统的安全性进行检查,如在返回到前面的操作时,是否会对升降板位置或缓冲区/注册数据的清理产生影响。A

33、4.2.2 检查 ASR、ATC 系统以及其它可以导致车辆自制动,或者导致发动机功率自动变化的车载设备在测试中处于失效状态。A4.2.3 设置 PAU 的当前状态处于较低的负荷(与速度成线性关系),其上限的缺省值不超过 10kW(在 70km/h)。A4.2.4 提醒驾车检验员选择合适的档位,将加速踏板置于全开位置,车速尽可能接近70 km/h。如果两个档位的接近程度相同,测试中应选用低速档。如果车辆使用自动变速箱,提醒检验员选择 D 档(D-range),不得选择超速档(over-drive range)。A4.2.5 车辆加速踏板位于全开状态,在发动机转速达到稳定后,检验员按下相应的开始测

34、试开始键,控制程序将此时的发动机转速设定为最大发动机转速(MaxRPM)。通过输入的发动机标定转速,计算最大功率下的相应的转速(VelMaxHp):VelMaxHP=当前的转速*发动机标定转速/ MaxRPMA4.2.6 根据下式确定发动机标定功率:发动机标定功率=所需最小轮边功率/(100%-功率贴现系数)在 PAU 加载之前,通过输入的发动机标定转速和计算得到的发动机标定功率以确定转鼓表面的最大力和 PAU 的功率容量。在测试之前确认转鼓和 PAU 是否可以接受该力和功率。如果最大力或功率超过了测功机的容量,测试程序将终止并输出结果信息:“测试暂停:功率/力超过了测功机的容量”。A4.2.

35、7 如果检查通过,则程序自动控制 PAU 开始加载减速过程。A4.2.8 首先自 MaxRPM 转速开始进行功率扫描,以确定实际峰值功率下的发动机速度。A4.2.9 如果测功机控制器工作在闭环速度控制模式下,应使用 A4.2.9-A4.2.15 条规定的参数。A4.2.10 在速度控制模式下,当转鼓速度大于计算的 VelMaxHP 时,速度变化不得超过0.5km/h;若转鼓速度低于计算的 VelMaxHP 时,速度变化不得超过 1.0km/h。A4.2.11 在任何时候,转鼓的速度变化率都不得超过 2km/h/s。A4.2.12 通常每一个速度变化段允许有 1s 的稳定时间,记录相关的数据。如

36、果稳定时间超过 1s,制造商必须调整测功机的动态响应时间,以符合 USEPA 或 BAR 对轻型 ASM 测功机的规格要求。A4.2.13 在每一个速度变化段的最后时刻,均需记录发动机速度、转鼓速度、转鼓表面制动力(用于计算吸收功率)和烟度数值。并显示吸收功率随时间变化的真实轨迹和烟度与发动机速度的关系曲线,将这些数据存储于数组中以便能够重现上述曲线。A4.2.14 应该在主程序的设置菜单中设置标定转速和稳定时间的缺省值。A4.2.15 如果制造商采用动态扫描方法对车辆发动机的功率曲线进行扫描和确定峰值功率 RPM,则测试必须在转鼓速度处于 MaxRPM 的时候开始。并且需要指定平均扫描速率,

37、该值通常应小于 2km/h/s。这也意味着必须在主程序设置菜单中改变扫描速率,以适合不同的使用需要。并在用户手册中提供有关系统动态补偿和测功机惯量规格的详细资料。A4.3 真实 VelMaxHP 的确定A4.3.1 进行功率扫描时,测试系统应显示吸收功率和烟度随发动机转速变化的实时关系曲线。同时还应在功率随发动机转速变化的实时曲线上找到功率峰值,并将扫描到的最大轮边功率时的转鼓速度记为实际的 VelMaxHP。(注意:在对测功机进行认证时,需要对样车进行 3 次峰值功率的平行测试。并且应当满足下列要求,VelMaxHP 的变化不应超过 3 次平均值的 1%,而且最大功率读数不得超过最小功率读数

38、的 102%。)A4.3.2 通常在获得 VelMaxHP 之后,功率扫描应一直持续至转鼓速度比实际的VelMaxHP 低 20%为止。但是通过在主程序设置菜单的设定应可以使得上述的扫描过程超过 20%的范围。这将有利于检验员对车辆的缺陷进一步进行诊断。A4.3.3 当完成功率扫描,并确定了真实的 VelMaxHP 后,控制系统应立即改变 PAU 负载,并控制转鼓速度回到实际的 VelMaxHP 值,以进行加载减速过程测试(Lug Down)。按照同样的次序进行三个速度段的测试:真实的 VelMaxHP,90%的 VelMaxHP 和 80%的 VelMaxHP。在3 个测试工况的过渡过程中,

39、转鼓的速度变化率最大仍不得超过 2 km/h/s。A4.3.4 将三个测试阶段的烟度、发动机速度、转鼓速度和轮边功率的数据作为正式检测结果,在每个测试点,在读数之前转鼓速度应至少稳定 3s,而烟度、发动机转速和功率数据则需在转鼓速度稳定后读取 5s 内的平均值。A4.3.5 在采样期间,转鼓速度需稳定在目标值的0.5%的范围内。稳定时间和采样时间应该是主程序设置菜单中可变的参数,以符合由于发动机不同导致的烟度采样系统的时间滞后差异。A4.4 关闭 PAU 和车辆A4.4.1 加载减速测试过程一旦结束,控制系统应提醒检验司机松开加速踏板并换至空档,但是不得使用任何车辆制动装置。一旦拉压传感器感应

40、到牵引力的衰减超过了 50%,控制系统就会将测功机控制器转换到速度控制模式,并以 5 km/h/s 的变化率使转鼓停止转动。A4.4.2 提醒司机在关闭之前将车辆发动机置于怠速状态至少 1min。软件应能自动记录怠速转速的数据。A4.5 合格/不合格的判定A4.5.1 软件应能对测试中记录的原始烟度、发动机转速和吸收功率数据进行自动处理,不允许对上述数据进行任何手动修改。A4.5.2 从三个加载减速测试记录的数据组中,筛选真实 VelMaxHP 下的发动机转速、转鼓转速、吸收功率和烟度数据输到至数据区 1,筛选出 90%和 80%的 VelMaxHP 分别输入至数据区 2 和 3 中。A4.5

41、.3 在数据区 1,根据输入的环境温度和大气压力,将吸收功率修正到标准状态,修正公式如下:bpc = bpo (fa) fm式中,对于自然吸气式和机械增压发动机:对于涡轮增压或涡轮增压中冷发动机: bpc 有效功率,kWbpo 实测功率,kWfa 大气修正系数 fm 发动机系数Bd 进气干空气压力,kPat 进气空气温度,功率补偿采用干空气公式,以 25和 100kPa 绝对压力作为标准状态,假定 fm=1.2。A4.5.4 将输入的所需最小功率和修正后的功率进行比较,如果修正后的测试功率小于所需最小功率,则判定车辆测试失败,注意修正功率需要舍入至 1kW。A4.5.5 在数据区 1,将发动机

42、转速与发动机标定转速进行比较,如果超过标定转速10%,则认为车辆测试失败。注意发动机速度需舍入到 1r/min。A4.5.6 在数据区 1、2 和 3 检查烟度数据,如果任何一个数据超过了前面提到的限值,则车辆烟度不合格。应通过主程序设置菜单设置限值。注意测试的烟度值需要舍入至 0.01 m-1或 1 HSU。A4.5.7 如果车辆没有通过上述任何一项测试(发动机转速、烟度和轮边功率),则认为该车没有通过加载减速烟度检验。否则,则认为该车通过检测,并在屏幕上打印最后检测结果。A4.5.8 检验员需要按屏幕键以接受测试结果。同时,软件存储数据并以标准格式打印结果。A4.5.9 每次测试的所有数据

43、将通过测试序列号标记,并存为电子文档。A4.5.10 官方测试记录的硬拷贝将按照表中给出的格式列出数据字段及其相关的信息。检验员应在打印输出的表格上签上名字和检验标志号。A4.6 程序的故障安全特征A4.6.1 当启动加载减速程序后,将以每秒钟不少于 10 次的采样频率检测转鼓表面制动力数据、发动机转速和转鼓速度。并实时计算出发动机转速和滚筒转速的比值。当程序进程和机动车上的负荷发生改变时,该比值的变化应在 35%。A4.6.2 如果上面所说的比值突然发生变化(例如滚筒转速突然变慢而发动机转速没有随着降低)并伴随滚筒表面制动力的突然下降,这说明在轮胎和滚筒之间发生了滑移。在这种情况下,控制系统

44、将降低 PAU 电流,直到轮胎和滚筒开始加载减速并且发动机转速和滚筒转速之间的比值重新恢复到正常水平为止。如果在 3s 种内校正程序不能使测试条件恢复到正常水平上,则程序就会将 PAU 电流设置为零。此外作为一种安全措施,程序将使显示屏闪烁以通知检验员切换 PAU 的断路器来切断电源。为防止车辆在惯性力的作用下从底盘测功机上飞出,只有当 PAU 电流已经切断后驾驶员才能松开加速踏板。程序将中止测试。A4.6.3 在加载减速测试过程中,不论什么原因,如果操作驾驶员想通过松开加速踏板来暂时停止测试工作,则该测试工作将被提前中断。在此情况下,程序认为测试工作被中止。也可以通过在屏幕上锁定适当的复选框

45、或用手触键确认来指导程序中止。A4.7 关闭测试系统A4.7.1 每当关闭计算机系统时,软件将强制中止所有未完成的测试工作,关闭所有的数据文件, 备份所有单独的数据文件到一个主日志文件和软盘中, 并打印一份日志摘要记录。该日志摘要记录将记录当天进行的所有机动车测试数据和结果。此外,系统还应按 12 个月将主日志文件分成独立的文档。A5 测试设备标定要求A5.1 测功机的自动标定A5.1.1 滑行测试(Coast-down)对于检测量低于每年 4000 车次测试的检测线,底盘测功机应该每 72 小时进行一次滑行测试检查,而对年检测量在车 4000 次以上的检测线,则应该每天进行滑行测试。滑行应当

46、在 100km/h10km/h 速度范围内进行,实际滑行测试时间应该在理论计算值的7%以内,底盘测功机的所有转动部件都应包括在滑行测试中。A5.2.2 附加功率损失测试当测功机不能通过滑行测试检查时,则应该进行附加功率损失测试。测功机内部磨擦损失功率(包括轴承磨擦损失等)的附加功率测试,应该在时速 10km/h100km/h 的范围内进行,并且在系统的功率吸收单元完成校正之后。该测试通过求出速度与磨擦损失曲线,来修正底盘测功机的运转负荷。时速低于 10km/h 的情况下,测试台架的磨擦损失比较小,不需要进行标定。A5.2 不透光度仪至少每年检定一次,每次维修后必须先进行检定,经检定合格后方可重

47、新投入使用。A6 数据记录与测试报告A6.1 柴油车加载减速烟度测试记录和检测报告的输出要求,见附录 C。A6.2 下列信息在每次测试进行后,应使用电子表格形式进行记录并通过网络传输到中心数据库(包括合格和不合格的测试)。A6.2.1 检测参数记录 车辆底盘号(或 VIN 号)与发动机号 检测站和检验员号 检测系统编号 测试日期和时间 车主姓名、地址、电话(6)车辆牌照号/登记日期(7) 里程表读数(8) 车辆类别、年型、制造厂(9) 气缸数和发动机排量(10) 变速箱类型(11) 车辆基准质量/最大总质量(12) 发动机标定功率(13) 发动机标定转速(14) 燃料/供油系统(增压或者非增压

48、机型)(15)排气管数量(16) 达到的排放标准A6.2.2 测试环境参数 相对湿度(%) 环境温度() 大气压力(kPa)A6.2.3 加载减速烟度测试结果下列参数应在每次测试工况后分别进行记录: 100%功率点的烟度值(m -1) 90%功率点的烟度值(m -1) 80%功率点的烟度值(m -1) 实测轮边功率(kW) 最大功率点的发动机转速(r/min)A6.2.4 测试过程数据 测试持续时间(s) 工况时间(s) 每 s 测试的车速(km/h) 每 s 测试的发动机转速(r/min) 每 s 测试的测功机载荷(kW) 每 s 测试的烟度(m -1)附 录 B(资料性附录)接受加载减速烟

49、度测试的柴油车预检要求B1 本附件的内容为烟气测试前的预检要求检查可分两部分:车辆身份确认和安全检查。车辆预检不合格,不允许进行后续测试。B2 车辆身份确认测试员仔细检查车辆,确认车辆与车辆登记文件相符合。若车辆身份无法确认,不允许参加测试。B3 安全审查安全审查用于确定车辆是否适合进行排放测试。检验员应彻底检查车辆状况。若有以下任何情况或缺陷,均不能进行测试。B3.1 仪表问题(以下仪表无法正常工作)1) 里程表2)机油压力偏低警示灯3) 冷却液温度表4)空气辅助或空气制动阀压力偏低B3.2 驾驶员控制面板当发生下列情况时:1) 因距离太远,驾驶员无法从座椅上关闭发动机2) 车辆制动失灵B3.3 机动车车身和结构若发生下列情况时:1) 驾驶员无法在短时间内打开车门2) 车身的任何部分与轮边或推进器接触3) 在上载和卸载时,车身部件有可能损坏测试设备B3.4 机动车发动机和冷却系统当发生以下情况时:1) 发动机冷却液无法加满2) 冷却系统严重泄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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