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法案例分析,0903,排除犯罪性行为,张某的次子乙,平时经常因琐事滋事生非,无端打骂张某。一日,乙与其妻发生争吵,张某过来劝说。乙转而辱骂张某并将其踢倒在地,并掏出身上的水果刀欲刺张某,张某起身逃跑,乙随后紧追。张某的长子甲见状,随手从门口拿起扁担朝乙的颈部打了一下,将乙打昏在地上。张某顺手拿起地上的石头转身回来朝乙的头部猛砸数下,致乙死亡。对本案中张某、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2003年试卷二第12题): A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B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C张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D张某和甲的行为均构成
2、故意杀人罪,排除犯罪性行为,甲外出时在自己的住宅内安放了防卫装置。某日晚,乙撬门侵入甲的住宅后,被防卫装置击为轻伤。甲的行为是什么性质?(2002年试卷二第6题): 故意伤害罪 正当防卫 防卫不适时 民事侵权行为,不构成犯罪,排除犯罪性行为,宋某持三角刮刀抢劫王某财物,王某夺下宋某的三角刮刀,并将宋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宋某头部着地,当即昏迷。王某随后持三角刮刀将宋某杀死。关于王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1999年试卷二第24题) A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王某将抢劫犯杀死,属于正当防卫 B王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C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防卫过当 D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
3、防卫,后面的行为是故意杀人,排除犯罪性行为,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关于刑法对特殊正当防卫的规定,下列哪些理解是错误的?(2005年试卷二第59题): A对于正在进行杀人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没有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能称为正当防卫 B“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表述,不仅说明其前面列举的抢劫、强奸、绑架必须达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程度,而且说明只要列举之外的暴力犯罪达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程度,也应适用特殊正当防卫的规定
4、C由于特殊正当防卫针对的是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这种犯罪一旦着手实行便会造成严重后果,所以,应当允许防卫时间适当提前,即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处于预备阶段时,也应允许进行特殊正当防卫 D由于针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进行防卫时可以杀死不法侵害人,所以,在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结束后,当场杀死不法侵害人的,也属于特殊正当防卫,排除犯罪性行为,陈某抢劫出租车司机甲,用匕首刺甲一刀,强行抢走财物后下车逃跑。甲发动汽车追赶,在陈某 往前跑了 40 米处将其撞成重伤并夺回财物。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试卷二第2题) A法令行为 B紧急避险 C正当防卫 D自
5、救行为,排除犯罪性行为,案情:甲手持匕首寻找抢劫目标时,突遇精神病人丙持刀袭击。丙追赶甲至一死胡同,甲迫于无奈,与丙搏斗,将其打成重伤。此后,甲继续寻找目标,见到丁后便实施暴力,用匕首将其刺成重伤,使之丧失反抗能力,此时甲的朋友乙驾车正好经过此地,见状后下车和甲一起取走丁的财物(约2万元),然后逃跑,丁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2008年试卷二第9394题),排除犯罪性行为,(1)关于甲将精神病人丙打成重伤的行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因为对精神病人的不法侵害也可以进行正当防卫 B甲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因为“不法“必须是主客观相统一的行为,而精神病人没有责任能力,其客观侵害行
6、为不属于“不法“侵害,故只能进行紧急避险 C甲的行为属于自救行为,因为甲当时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救济自己的法益 D甲的行为既不是正当防卫,也不是紧急避险,因为甲当时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精神病人丙的行为客观上阻止了甲的不法行为,甲不得针对丙再进行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排除犯罪性行为,(2)关于乙与甲一起取走丁的财物的行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乙与甲成立抢劫罪的共同犯罪 B甲的行为构成抢劫罪,乙的行为属于抢夺罪,两者在抢夺罪这一重合犯罪之内成立共同犯罪,即成立抢夺罪的共同犯罪 C乙既不对丁的重伤承担刑事责任,也不对丁的死亡承担刑事责任 D乙不对丁的死亡承担刑事责任,但应对丁的重伤承担刑事责任,排除犯罪
7、性行为,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2006年试卷二第16题) A甲取得患有绝症的病人乙的同意而将其杀死,甲仍然构成故意杀人罪 B甲以出卖为目的收买生活贫困的妇女乙后,经乙同意将其卖给一个富裕人家为妻,甲仍然构成拐卖妇女罪 C甲征得不满14周岁的幼女乙同意而与之发生性行为,甲仍然构成强奸罪 D甲在收买被拐卖的妇女乙后,按照乙的意愿没有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对甲仍然应当追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的刑事责任,排除犯罪性行为,关于排除犯罪的事由,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6年试卷二第18题) A对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以外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均属防卫过当 B由于武装叛乱、暴乱罪
8、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罪,而非危害人身安全犯罪,所以,对于武装叛乱、暴乱犯罪不可能实行特殊正当防卫 C放火毁损自己所有的财物但危害公共安全的,不属于排除犯罪的事由 D律师在法庭上为了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已泄露他人隐私的,属于紧急避险 .,排除犯罪性行为,关于被害人承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年试卷二第5题) A儿童赵某生活在贫困家庭,甲征得赵某父母的同意,将赵某卖至富贵人家。甲的行为得到了赵某父母的有效承诺,并有利于儿童的成长,故不构成拐卖儿童罪 B在钱某家发生火灾之际,乙独自闯入钱某的住宅搬出贵重物品。由于乙的行为事后并未得到钱某的认可,故应当成立非法侵入住宅罪 C孙某为戒掉网瘾,
9、让其妻子丙将其反锁在没有电脑的房间一星期。孙某对放弃自己人身自由的承诺是无效的,丙的行为依然成立非法拘禁罪 D李某同意丁砍掉自己的一个小手指,而丁却砍掉了李某的大拇指。丁的行为成立故意伤害罪,未完成形态,1甲潜入乙的住宅盗窃,将乙的皮箱(内有现金3万元)扔到院墙外,准备一会儿翻墙出去再捡。偶尔经过此处的丙发现皮箱无人看管,遂将其拿走,据为己有。15分钟后,甲来到院墙外,发现皮箱已无踪影。对于甲、丙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年试卷二第6题) A甲成立盗窃罪(既遂),丙无罪 B甲成立盗窃罪(未遂),丙成立盗窃罪(既遂) C甲成立盗窃罪(既遂),丙成立侵占罪 D甲成立盗窃罪(未遂)
10、,丙成立侵占罪,未完成形态,2药店营业员李某与王某有仇。某日王某之妻到药店买药为王某治病,李某将一包砒霜混在药中交给王妻。后李某后悔,于第二天到王家欲取回砒霜,而王某谎称已服完。李某见王某没有什么异常,就没有将真相告诉王某。几天后,王某因服用李某提供的砒霜而死亡。李某的行为属于:(2004年试卷二第2题): A犯罪中止 B犯罪既遂 C犯罪未遂 D犯罪预备,未完成形态,下列案例中哪一项成立犯罪未遂?(2004年试卷二第4题) A甲对胡某实施诈骗行为,被胡某识破骗局。但胡某觉得甲穷困潦倒,实在可怜,就给其3000元钱,甲得款后离开现场 B乙为了杀死刘某,持枪尾随刘某,行至偏僻处时,乙向刘某开了一枪
11、,没有打中;在还可以继续开枪的情况下,乙害怕受刑罚处罚,没有继续开枪 C丙绑架赵某,并要求其亲属交付100万元。在提出勒索要求后,丙害怕受刑罚处罚,将赵某释放 D丁抓住妇女李某的手腕,欲绑架李某然后出卖。李为脱身,便假装说:“我有性病,不会有人要。”丁信以为真,于是垂头丧气地离开现场,未完成形态,4甲携带凶器拦路抢劫,黑夜中遇到乙便实施暴力,乙发现是自己的熟人甲,便喊甲的名字,甲一听便住手,还向乙道歉说:“对不起,认错人了。”甲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种情形?(2003年试卷二第2题) A.实行终了的犯罪未遂 B.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 C.未实行终了的犯罪未遂 D.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未完成形态,李某
12、系A市建设银行某储蓄所记账员。2002年3月20日下午下班时,李某发现本所出纳员陈某将2万元营业款遗忘在办公桌油屉内(末锁)。当日下班后,李某趁所内无人之机,返回所内将该2万元取出,用报纸包好后藏到自己办公桌下面的垃圾震中,并用纸箱遮住垃圾袋。次日上午案发,赃款被他人找出。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02年试卷二第9题) A李某的行为属于贪污既遂 B李某的行为属于贪污未遂 C李某的行为属于盗窃既遂 D李某的行为属于盗窃未遂,未完成形态,某甲和某乙合谋盗窃一电器仓库,由某乙先配制一把“万能钥匙“,数日后,某乙将配制的钥匙交给某甲,二人约定当晚12点在仓库门口见面后行窃。晚上,某乙因害怕案发
13、后受惩,未到现场。而某甲如约到现场后,因未等到某乙,便用“万能钥匙“打开库房,窃得手提电脑二部,价值人民币2万元,销赃后得赃款13000元。事后,某甲分300元给某乙,某乙推脱后分文未取。某乙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个选项?(1999年试卷二第21题) A不构成犯罪 B构成盗窃罪,但属于犯罪中止 C构成盗窃罪,但属于犯罪未遂 D与某甲一起构成盗窃罪既遂,未完成形态,7根据犯罪主观要件、犯罪形态的理论分析,下列关于犯罪中止的表述哪些是错误的?(2003年试卷二第42题) A.甲为杀人而与李某商量并委托购买毒药,李某果然为其买来了剧毒药品。但10天后甲放弃了杀人意图,将毒药抛入河中。甲成立犯罪中止,而李某
14、不应成立犯罪中止。 B.乙基于杀人的意图对他人实施暴力,见被害人流血不止而心生怜悯,将其送到医院,被害人经治疗后仍鉴定为重伤。乙不是犯罪中止。 C.丙对仇人王某猛砍20刀后离开现场。2小时后,丙为寻找、销毁犯罪工具回到现场,见王某仍然没有死亡,但极其可怜,即将其送到医院治疗。丙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D.丁为了杀害李四而对其投毒,李四服毒后极端痛苦,于是丁将李四送往医院抢救脱险。经查明,毒物只达到致死量的50,即使不送到医院,李四也不会死。丁将被害人送到医院的行为和被害人的没有死亡之间,并无因果关系,所以丁不能成立犯罪中止,未完成形态,甲与乙共谋次日共同杀丙,但次日甲因腹泻未能前往犯罪地点,乙独
15、自一人杀死丙。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02年试卷二第35题) A甲与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B甲与乙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c甲承担故意杀人预备的刑事责任,乙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 D甲与乙均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未完成形态,9下列有关犯罪预备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2000年试卷二第66题) A、犯罪预备既可以是为了自己实行犯罪而预备,也可以是为了他人实行犯罪而预备 B、实施预备行为后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着手实行的,属于犯罪预备 C、犯罪预备阶段的行为既可能成立犯罪中止,也可能成立犯罪预备 D、对于预备阶段的中止犯,除了适用中止犯的规定减免刑罚之外,还应同时适
16、用预备犯的减免规定,未完成形态,10甲深夜潜入乙家行窃,发现留长发穿花布睡衣的乙正在睡觉,意图奸淫,便扑在乙身上强脱其衣。乙惊醒后大声喝问,甲发现乙是男人,慌忙逃跑被抓获。甲的行为:(2005年试卷二第7题) A属于强奸预备 B属于强奸未遂 C属于强奸中止 D不构成强奸罪,未完成形态,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2005试卷二第57题) A犯罪的预备阶段 B犯罪的实行阶段 C犯罪行为尚未实行完毕的情况下 D犯罪行为已经实行完毕的情况下,未完成形态,国家工作人员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某单位谋取利益。随后,该单位的经理送给甲一张购物卡,并告知其购物卡的价值为2万元、使用期限为1个月。甲收下购物卡后忘记使用
17、,导致购物卡过期作废,卡内的2万元被退回到原单位。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6试卷二第19题) A甲的行为不构成受贿罪 B甲的行为构成受贿(既遂)罪 C甲的行为构成受贿(未遂)罪 D甲的行为构成受贿(预备)罪,未完成形态,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06试卷二第54题) A甲、乙二人合谋抢劫出租车,准备凶器和绳索后拦住一辆出租车,谎称去郊区某地。出租车行驶到检查站,检查人员见甲、乙二人神色慌张便进一步检查,在检查时甲、乙意图逃离出租车被抓获。甲、乙二人的行为构成抢劫(未遂)罪 B甲深夜潜入某银行储蓄所行窃,正在撬保险柜时,听到窗外有响动,以为有人来了,因害怕被抓就悄悄逃离。甲
18、的行为构成盗窃(未遂)罪 C甲意图杀害乙,经过跟踪,掌握了乙每天上下班的路线。某日,甲准备了凶器,来到乙必经的路口等候。在乙经过的时间快要到时,甲因口渴到旁边的小卖部买饮料。待甲返回时,乙因提前下班已经过了路口。甲等了一阵儿不见乙经过,就准备回家,在回家路上因凶器暴露被抓获。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未遂)罪 D甲意图陷害乙,遂捏造了乙受贿10万元并与他人通奸的所谓犯罪事实,写了一封匿名信给检察院反贪局。检察机关经初查发现根本不存在受贿事实,对乙未追究刑事责任。甲欲使乙受到刑事追究的意图未能得逞。甲的行为构成诬告陷害(未遂)罪,未完成形态,甲乘在路上行走的妇女乙不注意之际,将乙价值12000元的项
19、链一把抓走,然后逃跑。跑了50米之后,甲以为乙的项链根本不值钱,就转身回来,跑到乙跟前,打了乙两耳光,并说:“出来混,也不知道戴条好项链“,然后将项链扔给乙。对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2008年试卷二第15题) A抢夺罪(未遂)B抢夺罪(中止) C抢夺罪(既遂) D抢劫罪(转化型抢劫),未完成形态,案情 行为人甲以杀人的故意给乙吃了毒药,看到乙中毒倒地后痛苦挣扎,顿生同情,于是开车送乙去医院救治。途中,由于甲的驾驶过失,汽车撞到电线杆上,导致乙当场死亡。 分歧 对甲的故意杀人行为能否构成犯罪中止存在分歧。 第一种意见认为:通说认为犯罪中止的成立要求符合时间性、自动性、有效性三个要件,其中有效
20、性是指预期的犯罪结果没有发生。本案中乙的死亡结果发生了,不符合有效性要件。所以甲理应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 第二种意见认为:虽然甲以杀人的故意对乙实施了杀害行为,最终也发生了乙死亡的结果。但是甲开车送乙去医院的行为仍可谓其杀人行为的中止,至于乙的死亡结果是甲的另一个过失行为导致的,应另做评价。所以甲的行为可以成立故意杀人罪(中止)和交通肇事罪,数罪并罚。,未完成形态,案情2006年11月9日,邹某见一小女孩邓某独自一人在路上行走,且四周无人,遂产生强奸邓某的念头。于是,邹某窜至邓某身后,用右手小臂猛勒邓某颈部,后将邓某摔倒在地。由于邹某用力过猛,邓某当场死亡。邹某遂掩埋好尸体,逃离现场。后经
21、查,邓某未成年。 分歧对于邹某的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幼女致其死亡,构成强奸罪的结果加重犯,并无异议。但就其是否构成强奸罪的未遂,存在分歧:第一种意见认为不构成强奸罪的未遂,因邹某的行为导致了致人死亡的加重结果,构成结果加重犯,结果加重犯不存在既遂未遂问题,只有成立与否的问题。第二种意见认为,即使发生了加重结果,但基本犯未遂时,结果加重犯也构成未遂。邹某已经着手实施强奸行为而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属于强奸罪结果加重犯的未遂。,未完成形态,案情 被告人沈伟于2006年12月5日下午,利用其在上海市李康家中做保姆的机会,擅自将李康之子李昱麟(2006年5月出生)带至本市其外甥女婿
22、马兰山的暂住处,意欲以此向李康勒索钱财。次日,被告人沈伟在其家属的规劝下,放弃了以婴儿勒索雇主钱财的想法,并于当日中午将李昱麟送回家中。后沈伟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分歧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沈伟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婴儿,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沈伟系自首,且属犯罪中止,提请依法对被告人沈伟定罪处罚。 被告人沈伟的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沈伟系犯罪中止且系自首,应对沈免予刑事处罚。,未完成形态,案情 宋某于年月日得知其恋爱对象刘某在其外出期间多次住在亓某家,并与亓某发生两性关系,遂对亓某怀恨在心。同年月日,宋某将亓某带至其家中殴打,致使亓某左背部、左膝关节上方
23、、左小腿等多处损伤(系轻微伤),并逼亓某写下万元欠条和坦白条一张,要求亓某每两天送一次钱,个月内付清。不久,宋某将此事告诉了潘某潘某曾因敲诈勒索被判过刑,潘某听后对宋某说这是敲诈勒索,要被判刑的,劝说宋某别再去要钱。宋某听后,心里非常害怕,表示不再去要钱了。到月日案发止,宋某既未向亓某催要此款,也未从亓某手中取得一分钱。,未完成形态,案情 许某出狱后和以前的狱友吴某、杜某、许某某(后二人另案处理)等人预谋策划抢劫。经过调查,缜密策划,多次踩点,最后确定抢劫胡某。四人一起准备好作案工具,人员布置安排到位后即将行动前,被巡逻民警发现抓获。 分歧 第一种意见认为,许和吴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因为两被告
24、人尚未“着手”实施犯罪行为,只是做好了准备,所以应属于犯罪预备阶段。 第二种意见认为,许和吴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理由是:被告人许某分别向杜某、许某某、吴某预谋抢劫,制定计划,多次踩点,并将准备工作完成,可以认为是开始“着手”实施犯罪,因意外未得逞,所以应认定为犯罪未遂。,未完成形态,案情 为报复生意场上的竞争对手,某一天李某雇佣杀手秦某谋杀崔某,并当即预付1万元酬金,约定事成之后再付4万元。当日,李某通过录像带向秦某指认了崔某,初步策划了行动方案。2个月后,李某电话通知秦某不要再谋杀崔某。但此后秦某仍将崔某杀害,并告知李某事已办完,要求支付酬金。李某虽不愿意,还是将 4万元电汇给秦某。 分歧
25、对于本案中被告人李某的犯罪停止形态有不同看法:第一种观点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犯罪中止。理由是,我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从文义上理解,“自动放弃犯罪”与“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都可单独地构成犯罪中止。本案中,李某在所雇佣的杀手秦某动手之前电话通知不要再进行谋杀,是自动放弃犯罪的犯罪中止,其对秦某自作主张实施的杀人行为不应承担刑事责任。第二种观点认为,李某虽通知了秦某不要再实施谋杀,但并没有最终有效阻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没有彻底切断先前行为与秦某的犯罪行为及后果的联系,不构成犯罪中止,而构成故意杀人既遂。,未完成形态,案情:2008年7月17日凌晨,孙某伙同他人盗窃严某停放于某农贸市场门口的一辆电动三轮车(价值4320元)未遂,该三轮车被当场追回。后查明孙某是初犯,无犯罪前科。 分歧:对孙某的盗窃行为是否应当定罪处罚,颇有争议:一种观点认为,孙某的行为并不构成盗窃罪(未遂),不应定罪处罚;另一种观点认为,孙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