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国华中学校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运动实施方案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 号),确保学生在校每天1 小时体育锻炼,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全省义务教育学校作息时间的通知、 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保证中小学体育课课时的通知、 省教育厅关于落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体育活动时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国华中学校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运动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把加强学校体育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和主要方面,深入开展阳光体育
2、运动,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培养青少年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使广大青少年学生在增长知识、培养品德的同时,锻炼和发展身体的各项素质和能力,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努力使我校青少年学生普遍达到国家体质健康的基本要求。二、活动主题阳光运动、健康成长三、实施对象全校学生四、活动时间安排每天 1 小时阳光体育运动时间由早操、课间操、眼保健操、 2 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等活动时间组成。学校每天 1 小时阳光体育运动时间安排。学校每天 1 小时阳光体育运动时间构成为:20 分钟的早操、20 分钟的课间操、120 分的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当天没有体育课的班级必须组织 1 课时的课外体
3、育活动)及眼保健操的体育活动时间。具体安排如下:1、早操:学校应组织学生在每天早上起床后,开展 20 分钟的早操活动;2、课间操:学校应在每天上午第二、第三节课之间安排 20分钟的课间操,即大课间体育活动时间;3、体育课:每周 3 节体育课共计 120 分钟;4、课外体育活动: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全省义务教育学校作息时间的通知明确规定学校每天安排课外活动时间 1 课时。我校组织当天没有体育课的班级,在下午的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开展 1 课时的体育活动;5、眼保健操:各学校应在每天下午第一节课和第二节课之间,组织学生做好 1 次眼保健操。6、继续实行每年 11 月份的学生球类运动会和 4 月份的田径运
4、动会的学校特色活动项目,由艺体组组织,各班为单位,分年级开好两次运动会。五、活动内容安排每天 1 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目的是组织广大青少年学生到阳光下、到操场上、到大自然中去,通过身体练习的方式,锻炼身体、陶冶情操、强健体魄。其活动内容应结合青少年学生的身 3 心特点和各学校实际进行,做到既有规定项目,又有各校特色,同时,所开展的各种运动项目应达到一定的运动密度和强度,真正起到运动效果的作用。具体内容如下:1、早操的活动内容:中小学生系列广播体操或自编操、集体跑操等;2、大课间活动内容:中小学生系列广播体操或自编操、集体跑操;3、体育课内容:按照小学体育、初中、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的要求组织开
5、展教学活动;4、课外体育活动内容:围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开展“ 锻炼 身体、达 标 争优” 活动。可以班 级为单位组织开展篮球、排球、足球、踢毽子、跳绳、仰卧起坐、形体向上、掷实心球、投沙包、立定跳远、短跑、中长跑等各种达标活动,以及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体竞赛及“ 快乐体育活动” ;5、眼保健操:每天第五节课后全校师生共作眼保健操约 10分钟,由班主任老师管理学生在教室内完成。6、特色活动:组织好学生球类运动会和田径运动会,既达到锻炼学生身心健康,激发青少年体育爱好,又在活动中培养集体主义观念和竞争意识,具体由艺体组组织,各班班为单位,分年级开好两次运动会。六、活动的组织实施(一)建立健全组织
6、机构,切实加强对每天 1 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领导。为了统一领导全校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学校成立了“ 阳光体育运 动领导小组” ,成立以校 长为组长,分管副 4 校长为副组长,校办、教导、团委、后勤、艺体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学校每天 1 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领导、协调、组织、监督和检查。(二)制定切实可行工作方案,确保每天 1 小时阳光体育运动顺利开展。按照省宏观管理,学校具体实施的管理体制。一是将本方案规定的每天 1 小时阳光体育活动时间纳入到我校的作息时间统一执行;二是要结合我校特色确定体育活动内容;三是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充分利用操场、走廊、功能教室等场馆
7、设施安排学生活动,确保活动时间和内容的落实;四是要加强对各级各类中小学校落实每天 1 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监督和检查。(三)明确工作责任制,确保每天 1 小时阳光体育运动不折不扣的施行。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方案的要求作出具体、细致、周密的部署和安排,明确落实责任人,建立健全多部门负责的学校阳光体育活动工作责任制和保障机制,确保活动时间上课表、组织人明确、活动内容有安排、场地器材有保障、安全及医务监督有保证,确保每天 1 小时阳光体育运动不折不扣的施行。校长是落实每天 1 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活动落实的统一领导、协调、保障;学校分管副校长是落实每天 1 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组织责任人,负责活动的组织、规划、监督、落实;学校校办、教导、团委、后勤、艺体等部门负责人是落实每天 1 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具体责任人,校办负责活动的统一协 5 调;教导负责活动时间的安排落实;艺体负责活动内容、场地器材的安排和方案的制定;后勤负责活动器材设施的添置和维修管理等保障工作;团委要发挥学生骨干作用积极协助做好活动的开展。班主任、体育教师是落实每天 1 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直接责任人,早操、课间操、眼保健操、课外体育活动由班主任负责组织实施,体育教师负责指导;体育课教学由体育教师按照有关要求负责组织落实。7、本活动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2008 年 3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