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云南省民族地区土地林地流转研究报告本报告所研究的民族地区,按通常理解是指全省 16 个市州中的 8 个民族自治州、129 县中的 29 个民族自治县,到 2008 年底的 150 个民族乡和 18 个享受民族乡待遇的镇。民族地区由于受地理位置、自然环境、经济基础、产业结构、人口流动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和作用,在土地林地流转改革中具有特殊性。其土地流转改革的顺利推进,不仅关系着民族地区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而且关系到我国各民族的和谐共处和共同繁荣。云南省民族地区农户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与全省全国同步,自上世纪 80 年代初开始出现,并逐步从城市郊区向边沿山区扩展,呈现出总量发展迅速、区域极不平衡、自
2、发流转多、程序有待规范等特点。但受农村人口大量稳定转移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制约,目前民族地区农村还不具备大规模流转的条件,流转市场的成熟、规模经营的发展需要加以精心培育。农村土地林地流转包括国家征用、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和承包经营权流转等,本课题仅就承包经营权流转进行研究,而不涉及国家征用、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流转。一、云南民族地区土地林地流转的现状分析云南省农村以转包、租赁、互换、转让、入股等为主要形式的承包土地流转面积,截至 2009 年上半年达 300 多万亩,占农户总承包面积的 7.8%。其中民族地区由于没有权威的统计数据,我们估算土地流转占农户总承包面积的 5%左右。(一)流转总
3、量呈加速之势上升,但区域发展极不平衡云南省土地流转 2002 年以来每年以 10 万亩的速度递增。2007 年全省土地流转总面积仅为 10049 万亩,占承包耕地总面积的 26,比 2002 年的流转面积增加了 50 万亩。到 2009 年上半年,云南省农村以转包、租赁、互换、转让、入股等为主要形式的承包土地流转面积达 300 多万亩,占农户总承包面积的7.8%。如昆明市西山区 2010 年 12 月流转 23349.44 亩,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 4.92 万亩的 47.5%,云南省民族地区土地林地流转总的看也是逐年增多,特别是城镇郊区、平坝地区、交通沿线等农村经济相对发达的地方,土地流转
4、速度相对较快,规模较大;而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土地流转相对缓慢。流转最多的是西双版纳州,流转耕地面积占农户家庭承包耕地面积比例达 18.5%;而大理州至 2010 年第二季度承包耕地流转总面积 10.19 万亩,占总耕地的 4.6%,截止 2009 年 8 月全州已规范流转 572 宗林地,面积 25.18 万亩,占总林地的 0.8%;楚雄州到 2009 年底止共流转土地 230310 亩,占农村土地承包地总面积的 3.3;文山州文山县2009 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为 2.5 万亩,占家庭承包土地总面积的 6.7 。红河州泸西县到 2009 年 6 月底农村土地流转面积为 25681
5、亩,占农民承包经营耕地面积 32.24 万亩的 7.96%。玉龙县截至 2008 年 10 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达 14636.6 亩,占承包耕地面积的 4.61%。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截止 2008 年 10 月共流转面积 10615 亩,占全县承包土地面积 328832 亩的3.22%。怒江州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面积仅 63.24 万亩,流转的总面积有 l3812亩,占 2.79%,怒江州贡山县土地流转 475 亩,占农户承包耕地面积的 1.31%。流转比例最低的是迪庆州,仅为 0.7%。(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要形式主要是出租1出租是目前比较规范,也是为各方所普遍接受的一种符合市
6、场化规律的农村土地流转形式,是全省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出租是承包户将承包地租赁给本村农户或本村以外的单位、个人用于开发性生产的行为。承租方以一次性或分年度付给出租方租赁金,即获得土地的经营权与收益权。出租是债权行为,不改变土地承包关系,因而成为流转的主要形式。云南省 2007 年承包土地流转面积中,出租 42 万亩,占 41.8%。楚雄州双柏县 2009 年流转的土地全是出租;楚雄市 2009 年底土地出租占流转总量达到 68.94%。红河州泸西县出租流转土地面积 14945 亩,占流转总量的 58.19%。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土地出租 8356.5亩,占流转总面积的 57.09%;大理州 201
7、0 年第二季度出租面积 2.21 万亩,占总流转面积的 21.7。2转包的形式也比较普遍。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行为。这种形式是新承包人向原承包人履行义务,原承包人再向发包人(一般指土地所有者)履行义务,由新承包人、原承包人共同承担风险。权利和义务由双方议定,多为口头协议,一年一定一结算。云南省 2007 年承包土地流转面积中,转包占33.44%;大理州 2010 年第二季度转包面积 5.28 万亩,占总流转面积的 51.8。红河州泸西县转包土地总面积 3173 亩,占流转总量的 12.36%。3转让占流转的总量不多。
8、转让是权利主体的变更。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在承包方已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将未到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或者部分一次性转移给第三方,原承包合同解除,由集体经济组织与第三方重新签订承包合同。这种流转形式实际上是承包合同的转让,其必须得到所有者的许可,并接受其监督。云南省 2007 年承包土地流转面积中,转让占 8. 76%;大理州 2010 年第二季度转让面积达 0.3 万亩,占总流转面积的2.9。4互换在承包经营责任制早期数量较多,之后逐步减少。互换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换给他人行使,自己行使从他人处换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这种形式主要表现在户与户之间为方
9、便耕作或防止牲畜践踏,将原承包地块互相调换,调换条件及补偿等事宜,由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原承包关系不变。云南省 2007 年承包土地流转面积中,互换占 5.08%;大理州 2010年第二季度互换面积 1.56 万亩,占总流转面积的 15.3。红河州泸西县互换土地 6384 亩,占流转总量的 24.86%。5股份合作是学者们推崇的形式,但实践中发展不快。指土地承包者或拥有农地永久性支配权的合作经济组织,将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以折股形式与其他生产要素结合的经济行为。这种形式可使土地的价值形态与实物形态分离,并通过农户对土地价值形态的占有(主要通过以股权方式参与土地的收益分配来实现),逐渐淡化农户对土地
10、实物形态的占有,使得土地便于集中,以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云南省 2007 年承包土地流转面积中,股份合作占 2.09%;大理州 2010年第二季度股份合作面积 0.01 万亩,占总流转面积的 0.1。6其他形式,主要包括“反租倒包” 、继承等,情况比较复杂,尚需观察与研究。所谓“反租倒包 ”,是指村委会将承包到户的农地通过租赁的形式集中到集体,进行统一规划布局,有的还进行必要的整理,然后将土地的使用权通过市场的方式承包给农业经营大户或者从事农业经营的公司。所谓继承,是指承包人逝世后由其子女亲属继承承包权的形式。云南省 2007 年承包土地流转面积中,其它形式占 8.87%;大理州 2010
11、年第二季度其他形式面积 0.83 万亩,占总流转面积的 8.2。(三)流向已经多元化,主要是流向规模经营的种植大户和企业云南省内经济发达地区,如昆明、曲靖、楚雄、玉溪等州(市)土地流转主体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随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的加大,发展效益农业、实行连片种植和规范化经营,迫切需要调整土地,土地由分散经营向连片种植、集约经营转移。农村土地流转由初期农户之间的相互流转逐步发展到向有实力的专业农户、龙头企业、工商企业、外商企业、科技人员等农业投资主体特别是工商资本流转。民族地区虽然较发达地区发展速度稍慢、规模稍小,但是其趋势和发达地区是一致的。1.大户近年来云南民族地区通过土地林地流转,大力
12、发展各种高产高效优质经济作物,形成了一批种植大户,从而又促进了该州土地林地的流转。红河州泸西县流入种田大户的土地面积 23628 亩,占流转总面积的 92%。大理州宾川县截止 2010年 4 月流转面积达 17274 亩,其中流转入种田大户的土地面积 17081 亩,占流转总面积的 99%。玉龙纳西族自治县鲁甸乡甸南村的和云自 1998 年起在海拔2800 多米的拉美荣通过土地流转发展山嵛菜产业,目前以转包、出租、入股等形式流转 1180 亩土地发展重楼等药材产业。在和云等专业大户的带动下,全乡流转土地近万亩,其中已有 6000 多亩耕地流转给 60 多户专业大户。2.企业民族地区土地流转过程
13、中,通过企业租用土地,农民参与生产的流转方式,推动了农业生产要素合理重组与优化。企业受让农户土地林地发展规模经营的,当属坐落在德宏州的后谷咖啡公司。后谷咖啡公司从 2008 年开始大量扩展租赁模式,也就是“自有基地” 。期间程序要经过每个农户签字、按手印,进行公正,然后把农户土地林权证书流转到后谷公司。后谷开始统一土地规划,让农户抽签,再重新分配给其管理,抽的地不一定是农户自己原来的土地。后谷在三年内分三次把 70 年租金全付给农户,按一户 100 亩,每亩地 50 元年计算,70 年的租金是 35 万元,这对农户有很大的吸引力。农户变成了产业工人,同时获得租地和工资两项收入。后谷想通过这种方
14、式改变不能控制产品的问题,目前,该公司已自建种植基地 15 万亩,计划近期内达到 30 万亩,以后争取到 100 万亩面积。再如楚雄州姚安县农哈哈食用菌开发有限公司于 2008 年与姚安县蜻蛉村委会农户签订了租地合同,租金每亩每年 650 元,租期十年。采用“公司协会基地”的运作模式,集食用菌培植、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所种植的大球盖菇现已推向市场。开辟了新型集约化农业新路子,带动了农村食用菌产业化发展。3.合作社在土地林地流转工作中,各种土地流转合作社的成为受让主体,使农村土地实现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楚雄州禄丰县西河村成立的西河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土地入股,效益分红”的形式探索土地规
15、模经营和发展现代烟草农业的路子。根据合作社方案,农户以自愿的方式将土地折资入股,由合作社统一组织烟叶生产经营,即将规划区域内农户的土地按每平方米 1.00-1.20 元(每亩 667.00-800.00 元)的价格折资入股,由西河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经营管理,经营效益按股(土地折资)分红。该县仓岭镇李家坝村农业合作社,村民自愿把土统筹到合作社里,合作社每亩一年付给农户 1000 元租金,经营亏损由合作社承担,而有了利润则所有农户按田地比例分配。合作社按规划对土地进行合理布局,发展大棚西瓜、蔬菜和经济林果等现代农业。通过土地流转的实践,已发展大棚蔬菜和西瓜 350 多亩,受租邻村土地 120 亩。
16、(四)流转土地用途及模式多样化,经济作物成为首选随着中央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实施以及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民种田收益日趋回升,土地流转从农户相互间的自发流转向组织化、有序化流转发展;土地流转的对象由本村、本乡、本县内流转逐步向村外、乡外、县外流转;经营内容也由种粮为主逐步转向蔬菜、花卉、水果、核桃、茶叶、甘蔗、烤烟和养殖等高效益农业为主发展。流转带动模式主要是公司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能人大户三类。调查显示,流转土地流入公司企业面积占 13%,流入合作社及农户的面积占 85%。红河州蒙自县土地流转后的产业:石榴产业 1798.3 亩,占流转耕面积的 12%;蔬菜产业 2929 亩,占 19%;
17、葡萄产业 833 亩,占 6%;烤烟产业 1871亩,占 12%;甘蔗产业 365 亩,占 2%;其它产业 1749.8 亩,占 12%;而粮食产业 5518.7亩,占 37%。(五)流转价格上涨较快,价格高低不一近几年来,云南省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价格一般都以 10%以上的速度上涨,农地林地的价值得到体现。总体来看,毗邻城市、经济发达、区位较好的地区流转价格高。据调查,昆明市市郊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经营流转价格一般为每亩每年 10001500 元,每 5 年递增10%。烟草公司在楚雄州禄丰县西河村委会建立的烤烟育苗基地,农户以入股的方式流转土地 147 亩,以每平方米 1.6 元的租金价格,创
18、出了该州土地流转的最高价格。而地点偏僻、区位较差的地区流转价格较低,只有区位较好地区的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楚雄州武定县农民通过流转土地,一般每亩每年可以得到 2001200 元不等的租金收入。我们的问卷调查发现,最低的是德宏州盈江县平原镇的隆中村,转包的土地林地平均为 23 元/亩。(六)工商资本下乡租地开发优势农产品逐年增多,情况复杂云南省有一批城市工商企业下乡的目的主要是获得加工原材料,并不瞄准农户土地林地,不转包、不租赁、不吸收农户土地入股,一般是通过“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即公司给农户签订收购订单,并帮助当地连片规划、供应良种、培训技术、提供信息、统一病虫害防治、特别是担保贷款,在
19、一个小区域内实现了规模经营。例如,香蕉作为西双版纳的新兴产业,经过近几年发展,目前种植面积已达 10.8 万多亩,产量 13 万多吨,产值 2.5 亿元。在 10.8 万亩总面积中,农民种植面积 1 万多亩,其余均为大公司、大企业集团化种植。但是,也有相当一部分城市工商企业下乡,眼里瞄准的是农户土地林地,以市场价租赁农户承包土地林地,开发优质农产品。相对于农户自己耕种来看,这些城市工商企业一般都实力雄厚,有较多的资本和技术投入,因而普遍实现了单位面积产量提高,总产量增加,农产品特别是优质农产品的社会供给增加,并且获得了期望的利润。另有一些城市资本下乡的目的,并不是开发农产品,而是资本运作,即寄
20、希望今后土地林地增值后赚上一笔。调查中发现曾有一家企业已在农村租地上万亩,目的是准备今后提高价格后再转手租给其他企业或大户。这种情况就是通常所说的资本运作。二、云南省民族地区土地林地流转的主要成效(一)农户收入普遍增加农户把自家承包的土地林地流转出去后,较自家耕种管理管理,收入普遍增加。一是获得了一份稳定的转让金农户把自家承包的土地林地转让出去后,第一个好处是获得一份转让金。所谓转让金,其实就是地租。所谓地租,按照马克思的观点,是土地使用者由于使用土地而缴给土地所有者的超过平均利润以上的那部分剩余价值。马克思按照地租产生的原因和条件的不同,将地租分为三类:级差地租、绝对地租和垄断地租。前两类地
21、租是地租的普遍形式,后一类地租(垄断地租)仅是个别条件下产生的地租的特殊形式。就我国农村土地林地流转的现状来看,转让几乎全部被承包农户所得,而具有所有权的村集体几乎什么也没有得到,这可以用集体让渡利益来解释。对于土地林地的转让金而言,区位是第一个极为重要的决定因素,区位条件好,土地价格相应就高,区位条件差,土地价格相应就低,因此不同地区的土地流转价格有高有低,这当然是正常的。在一些更为偏远的山区、边疆地区,由于经济不够发达,愿意受让者不多,受供求规律的作用,土地林地流转价格当然不会高。在云南省,土地林地转让金高的一般在 1000 元至 1500 元,主要分布在以昆明市为代表的特大城市郊区,以及
22、烟草公司划定现代烟草示范区的农村;中等的每亩每年在 500 至 1000 元,主要分布于州市一级的城市郊区。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县积极引进外来者投资示范种植经济作物,其中成功流转的 4000 亩耕地,平均年租金每亩达 733 元,比流转前增加 300 多元,年累计增加群众收入 120 万元。文山市马塘镇热水村委会新村彝族村民田绍芳,将9 亩多田地全部租给了文山中大公司栽种辣椒,每年仅地租就有 7200 多元,平均每亩 800 元,再加上自己一家人被公司聘请去种辣椒的工钱,预计今年全家的经济收入将超过 5 万元,比以往增长一倍多。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潞西市积极引导遮放镇傣族群众进行土地流转,在
23、原有的“公司+基地 +农户” 发展模式上进一步创新,引入“公司种田能手农户”的经营模式。该模式仍然以遮放贡米公司为主体,每亩每年 800 元与农户签订土地经营权转让合同,并将土地再次转包给种田能手,由他们进行精耕细作,使稻米质量不断提高,产生的利润 50%归公司,20%归种田能手,30%归农户。遮放镇的金晓和便是此次土地流转的受益者,在土地流转前,她们一家 5 口每天围着 8 亩水田打转,一年到头最多有 1 万余元进账,平均每亩 1250 元,除去人力和化肥、种子等成本,每亩不到 500 元;土地流转后,仅靠 8 亩水田的土地流转就有了 6400 元的收入,平均每亩每年 800 元;家里的劳动
24、力解放出来了,养起了 120 头猪,还种起了姬松茸,年收入将比流转前增加 10 多倍。楚雄彝族自治州大姚县龙街乡通过招商引资,在鼠街村委会的溪木大村、溪木小村、新庄、罗宣大村成功流转土地 900 亩,用于建设优质葡萄基地,土地流转年限为 20 年,流转价格当年为每年每亩 850 元,以后每 5 年增加 100 元,且流转土地的农户可优先到公司务工。二是新获得一份打工收入农户承包土地林地出让后,除极个别老弱病残丧失劳动能力者,一般都选择出外打工,或到受让者那里打工,获得了一份不错的打工收入,收入高的一般在每人每天 50 元至 60 元,收入低的一般在 30 元至 50 元。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
25、勒县朋普镇农妇王丽萍把自家的 1 亩菜地流转给云浙公司后,经培训成了公司芦笋种植基地的农业工人,土地流转收入加上工资收入,每年都有 1.5 万元左右的稳定纯收入。楚雄州大姚县六苴镇者纳么村委会,通过招商引资引进森盛木业有限公司到该村流转林地 4.2 万亩,人均可直接获得林地林木流转收入 3721 元,户均 11518元;公司聘请了 10 名村民作护林员,每月工资 1000 元;公司在修林区公路和木材采伐调运中全部吸纳了该村劳动力,2009 年以来户均劳务收入 3000 多元。三是学到了一些实用技术农户流转出自己家里承包的土地林地,有一部分可以到受让的种植大户、公司里打工,从而还可以学到一些实用
26、的种植、养殖和加工等技术,为他们今后创业积累了资本。大理州龙头企业的样板示范激发了群众参与低改的积极性,涌现出一大批通过低改种植核桃的大户,全州已有百亩以上核桃种植大户 1710 户,如永平县北斗乡核桃种植大户常永祥,在原有核桃基地 300 亩的基础上,流转 1200 亩林地,建成了千亩优质核桃示范基地,年核桃收入达 130 多万元。且大理州建立林权流转服务中心 13 个,共流转林地 4262 宗 57 万亩,流转金额达 8161 万元;已建立达飞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心,完成评估服务 200 项。四是有的还得到一份分红收入分红收入一般发生在股份合作社里。农户以自家承包土地林地折价入股,股份合作社
27、在年底根据一年经营利润情况,将利润的一部分分给农户。遗憾的是这种股份合作社在各地尚不多见,分红的案例不是很多。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县碧城镇万沙村万松合作社,由 230 户村民用土地入股组成,共有耕地 1009 亩,2009 年通过种植萝卜、葡萄、烟叶并兴建养猪场,总收入达到 784 万元。当年,扣除 5的发展公积金后,万松合作社户均利润分成 7730 元,亩均红利 1500 元。入社的村民不但可以坐分红利,还可以参加植保、机耕、育苗等服务队赚钱,或是外出打工。象万松合作社这样的合作社碧城镇 2007 年只有一家,2009 年已达 12 家,900 多户村民入社。五是打消了进城的后顾之忧在农村发展
28、长期滞后和城市较多赚钱机会的拉力下,农民进城打工并谋求城市安家将是一个不可阻挡的浪潮。但是,由于我国农民权益的保护还有一个很长的路要走,农民进城打工并谋求城市安家无疑存在着许多后顾之忧。允许农户自主决定流转自己家里的承包土地林地,并保证在流转期满可以收回,这样才能有效地打消农民工进城的后顾之忧。(二)规模经营出现,农产品特别是优质农产品的社会供给增加相对于农户自己耕种来看,受让者要么是种田能手,要么是大户,要么是实力雄厚的企业,由于实力雄厚,有较多的资本和技术投入,因而普遍实现了单位面积产量提高,总产量增加,农产品特别是优质农产品的社会供给增加。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光热水土条件很好,当地老
29、百姓种植双季稻每年每亩收入不过 1500 元。2010 年初,光明食品集团公司云南石斛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在勐海县挂牌成立,公司以每亩差不多 1000 元的价格租用农户土地 600亩,建立铁皮石斛 GAP 标准化种植基地,平均亩产 400 公斤,每公斤收购价500 元,亩产值达 20 万元。公司并带动指导农户种植石斛 500 亩。(铁皮石斛具有“滋阴润肺、养胃生津、健脑明目、清热、补五脏之虚劳” 之功效。)(三)农村集体经济实力的壮大落在了实处虽然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绝大部分萎靡不振,特别是西部民族地区多数早已成为了空壳,在农户承包土地林地流转中处于被搁置一旁的地位,但是在一些地方的流转案例中
30、仍然显示出也得到了好处,即使农村集体经济实力的壮大落在了实处。楚雄彝族自治州大姚县对大坪子 328 亩土地集中进行经营权的流转,引进客商开发种植葡萄,村“ 两委”通过为客商提供水、电和协调与群众的关系,每年可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 4.5 万元。(四)农村基础设施得到改善受让者接手土地林地后,为了提高产量、增加收益,普遍增加投入,进行山、水、林、田、路改造,或修路、或通电、或修水利,农村基础设施得到改善。2008 年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和源商贸有限公司与南庄镇李伍村委会农户办理了租用林地手续,面积为 1 万余亩。公司租地后实施农田改造,对土壤进行改良,新建水泵、蓄水池等基础设施,预计待开发种植石榴
31、后,盛产期年产总量可达 3 万吨,年总产值达 6000 余万元。(五)现代农业示范有了榜样发展现代农业是需要花钱的,由于政府和多数农业企业资金紧张,现代农业的大范围推广就一直是人们的美好愿望。农民承包土地林地流转后,受让者受利益驱动,纷纷把发展现代农业提上了议事日程。至于那些本来实力雄厚的农业龙头企业,更是借受让土地林地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收到了显著成效。云南省烟草公司利用自己的雄厚的资金和技术实力,自 2008 年启动现代烟草农业建设以来,在烤烟主产区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楚雄州禄丰县、红河州罗平县等民族地区推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扶持种植专业户、家庭农场、烟叶生产合作社,以高于当地土地出租的
32、租金每亩 1000 元左右租地,实现原料供应基地化、烟叶品质特色化、生产方式现代化,有力提升了烟叶生产整体水平,为农民增收开辟了新途径,为现代农业发展闯出了新路子,为新农村建设做出了新贡献,成为全省乃至全国“工业反哺农业” 的楷模和典范,得到了国务院、云南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烟草专卖局的充分肯定。其中,楚雄州禄丰县按照不同的生产水平和自然条件,推行种植专业户、家庭农场、烟叶生产合作社三种生产管理方式,基础设施建设、生产方式、专业化服务等方面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进行了许多首创性的探索,创造出了中国现代烟草农业建设的“禄丰模式”。(六)地区 GDP 大增,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增加土地流转到种田大户、下乡
33、工商企业手里以后,普遍进行农田改造,增添基础设施,改种特色高产高效优质农作物,在产出大增的同时,地区 GDP 大增,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增加。德宏后谷咖啡公司 2007 年销售收入近 8000 万元,利税 800 余万元。公司 2008年与云南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资组建德宏后谷咖啡有限公司后,注册资本1.5 亿元,成为集咖啡的种植、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公司 2008 年底已在德宏州租地开发种植咖啡 8 万余亩,在临沧市租地开发 2 万亩,投产近 4 万亩,带动农户近 3.8 万户。规划于 2011 年前完成 15 万亩咖啡新种植面积,实现年产咖啡干豆 6 万吨,粗加工工农业总产
34、值可达 12 亿人民币,咖农的纯收入净增 5 亿元;2010 年实现销售收入 10 亿元,利税 1.5 亿元;再通过 9 年时间的努力,打造 “后谷” 咖啡知名品牌,使其在国内的年销售收入突破500 亿元人民币。德宏州盈江县 2009 年至 2010 年度咖啡种植 6.6627 万亩,投产面积 1.6 万亩,产生果 1.5 万吨,实现咖啡农业产值 3000 万元,企业实现农业深加工销售收入 1.4 亿元,创利税 1000 余万元;之后盈江县将保持每年递增1.5 万亩的速度,到 2015 年全县实现咖啡种植面积 14 万亩,到投产年预计可实现农业产值 2.8 亿元,税收 3500 万元。三、云南
35、民族地区流转的主要作法与经验(一)广泛宣传,加强法律政策的普及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刊、农村基层宣传专栏、标语、横幅、宣传车、期刊、挂图、印发资料等诸多形式,广泛宣传农村承包土地的相关法律政策。如宣威市共印云南省实施办法400份发放到村、张贴标语 1836 条、电视宣传 1102 次,市、乡、村三级分别召开各种不同形式的会议 370 次。云县在广大农村组织放映专题电影家庭承包土地有靠山26 场次,观众达 13500 人。通过宣传,正确引导农民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土地流转并实行适度土地规模经营。(二)加强立法为了加强林地管理,云南省政府曾于 1997 年出台云南省林地
36、管理办法。随着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进行,在林地权属登记、使用权流转、纠纷调处、补偿等方面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和矛盾,原有云南省林地管理办法已不适应云南省林地管理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因此,结合云南实际,制定了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已于 2010 年 7 月 30 日经云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于 10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将进一步理顺林地管理体制,完善林权流转机制,科学合理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林地,促进云南林业事业健康发展。(三)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换发工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以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和农户具有的清楚的权属为基础的。2006 年以来,为进一
37、步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全省各地普遍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换发工作。补、换发工作按照“四统一” (记载的地块、地类、面积、四至统一)、“四相符 ”(承包面积、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承包经营权证登记薄相符)、“五到户 ”(承包面积、承包位置、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基本农田标注到户)的要求,对过去没有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补发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对原已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换发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对个别尚未开展延包工作的,尽快组织开展延包工作,并给农户发放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这一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规范了土地承包
38、管理机制,稳定和完善了土地承包关系,保障了农民土地承包的合法权益,为土地流转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到 2009 年底,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补换发数达到 800 多万份,占应发数的 90%。特别是全省结合林改工作,积极围绕“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产业有发展、集体经济得壮大” 的改革目标,按照 “公开、公平、公正 ”的要求,实施“阳光作业”,做到了 “政策、程序、方法、内容、结果 ”的五公开,“改革方案、林权现状、确权勘查结果、林权申请登记”的四公示和“ 五签两不准 ”(村民小组会议通知签收、会议签到、会议表态签字、会议决议签名、工作队员签字;表决表态不准采取举手和口头方式,签字签名不准代签或
39、用铅笔、圆珠笔签字),改革中的重大事项都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参会人员讨论通过,确保了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做到了林改不走过场,不违反法律和规定程序,不违背农民意愿,不损害农民利益,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拥护和支持,确保了改革的顺利进行。红河州到 2010 年集体林确权率达99.1%;集体林均山到户率达 96.6%,集体商品林均山到户率达 95.1%,集体公益林均山到户率达 98.1%;林权证发放率按面积计算达 98.5%,按宗地计算达98.2%;群众满意率达 98.5%,宗地勘测合格率达 97.4%,村民小组合格率达97.4%,档案管理综合合格率 94.7%。(四
40、)因地制宜,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流转今年以来,根据中央和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关政策要求,我省各地因地制宜,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流转的新模式。从调查的情况看,各地土地流转中带动模式主要是公司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能人大户三类。如姚安县栋川镇清河村委会以发展现代烟草农业为契机,于 2008 年 4 月动员 16 个村民小组的 708 户农户,成立了“姚安清河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按照“依法、有序、自愿、有偿” 的原则,流转土地 1035 亩。农户以每亩土地作价700 元加入公司,成为股东,每亩土地年分红 700 元,合计收入 1400 元。同时,公司与入股农户建立了劳工合同关系
41、,每年最少人均打工收入 750 元,有效带动农业规模经营和农民增收。(五)积极培育土地流转市场在保障农户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积极探索通过市场调节农村土地流转的长效机制。一是在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建立起农村流转中介服务组织,通过中介服务组织开展对农村土地评等定级,收集和发布土地流转市场价格,按照市场供求关系合理确定土地流转价格标准,成片土地流转,引入竞价承包、招标租赁等交易方式,培育土地流转机制。二是建立土地流转信息库,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管理,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库,做好登记、审批、备案、合同鉴证、档案管理、信息发布工作。(六)建立机制,妥善调处土地流转纠纷为进一步加大农村土地纠纷调处力度,我省
42、按照农业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仲裁试点工作。全省共有 14 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工作。宣威、姚安等试点县,通过认真总结仲裁试点经验,在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推广建立县、乡、村三级纠纷调处机制,及时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土地流转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迪庆州在林改中成功调处林权纠纷及其它矛盾上千起,一些过去二、三十年悬而未决的林权纠纷及其衍生的社会矛盾得以较彻底的解决,消除了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隐患维护了藏区和谐安定。德宏州在林改中针对地处边疆民族地区,社情、林情比较复杂,部分地区林
43、地界限不清,林木权属不明,矛盾纠纷问题十分突出的实际,加大林权纠纷调处工作力度,28 起州市际纠纷成功调处了 11 起,39 起县际纠纷成功调处了 26 起,促进了州市和县市行政接边地区的社会稳定。四、云南民族地区流转中出现的主要问题(一)基层政府重视不够,认识不足总体上看,有相当部分省内县乡基层政府领导对农村土地林地流转工作不够重视,土地流转的政策法规、方式方法、矛盾问题等研究不深,宣传不到位,引导不力,服务措施跟不上,流转管理工作被动。基层干部对土地林地流转问题理解不深,觉得土地流转似乎是农民自己的事,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无关,更与基层政府无关。部分地方的基层干部特别是村级干部对土地流转不够重
44、视,有的村干部持“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的态度和看法,认为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是农户与种养大户或农业企业的事情,直接参与这项工作会自找麻烦、自找“苦吃”,于是采取放任不管、听之任之的态度。不少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认识模糊,一些农民弄不清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之间的关系,害怕土地流转后会失去了自己的承包地,因而不敢大胆参与流转。这也从某个角度说明政府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另外农民群众也担心土地受让方是否有足够的经济实力、项目是否有长效性,担心租金难兑现和流转期满后现状难恢复。而土地受让方也怕政策不稳定,怕农民法制意识淡薄,不敢大胆投入。所有这些,从干部到群众,都没有充分了解土地林地流转的各项
45、政策法规,思想上没有达到统一,制约了农村土地流转的开展。据报道,楚雄州禄丰县屏山镇西河村委会农户进行土地流转时,遇到了不小的阻力,支持率仅有 47%,直到后来上级政府介入并扩大宣传,增强了农民的土地流转意识,才确保了土地流转的顺利进行。(二)流转规模较小、层次较低从总体上看,云南省特别是民族地区土地林地流转在规模和层次上,均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2009 年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已达 1.5 亿亩,超过全国承包耕地面积的 12%。另据农业部统计,截至 2008 年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比例为:上海 60%,浙江 28.7%,江苏19.2%,黑龙江 18.1%,
46、重庆 17.8%。而云南省 2009 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 300 万亩,仅占承包耕地面积的 7.8%。其中民族地区由于没有权威的统计数据,我们估算土地流转占农户总承包面积的 5%左右。云南民族地区农村土地流转的特点,主要表现为“四多四少” :农业生产条件好、交通便利、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流转的多,相反的地区少;农户间转包的多,租赁、转让、拍卖等形式少;流转给一般农户的多,流转给专业大户和企业的少;流转短期行为多,长期流转少。(三)流转形式不很规范目前,全省特别是民族地区农村林地土地流转尚处于自发阶段,还没有形成成熟的健全的市场化运作机制。从调查情况看,土地林地流转形式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以
47、下方面:一是农户间自发流转。这种流转属内部的私下流转,多数都没有登记,没有遵循一定的程序,没有履行必要的手续,随意性和不稳定性明显,缺乏严谨的履约依据。如据媒体报道,文山州到 2010 年 3 月底农户间自发流转的面积321831.9 亩,占流转总面积的 76.2%;乡村组织提供信息流转的面积 69622 亩,占流转总面积的 16.4%;委托乡村组织流转的面积 31154 亩,占流转总面积的7.4%。二是无合同的“ 口头协议”流转。这种流转通常是用口头商量一下,租金及期限由双方自行约定,没有书面的流转契约。我们问卷调查的 479 户有效农户中,签订口头协议的有 126 户,占有效样本数的 26
48、.30%。媒体报道文山全州流转中口头约定的占 79.5%,签有书面合同的仅占 18.2%,而签有书面合同并经过公证的流转土地仅占 2.3%。怒江州 2010 年已经签订流转合同的耕地面积有 8264 亩,占流转总面积 13812 亩的 59.83%,尚未签订合同的为 40.17%。三是流转合同不规范的流转。这种流转虽然签订了书面合同,但合同内容简单,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概念不清、条款过于简单或过于繁琐、约定不明、双方权利和义务不具体、不对等、流转期满处理办法不明确等问题。这些不规范的合同很容易引起纠纷,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容易造成接包方短期行为,使得接包者缺乏长期经营打算,舍不得对土地作更多的投入,
49、产业结构调整的积极性也不高。四是一些地方存在违法流转土地情况。有一部分属于被动的动机,即并非农户的真实意愿流转。我们问卷调查的农户中,38.83%回答是在乡村干部要求以及跟着别人决策才流转的,其中有迫于压力不得不流转的成分。(四)流转市场体系有待完善农村土地林地流转实质,是农村土地林地使用权和经营权的交易过程,是优化农村土地林地资源的重要手段,也是提高农村土地林地规模效益、节约要素费用、减少市场费用的途径。市场化流转就是在充分尊重和保障农民土地林地承包权的基础上,土地使用权按照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在不同经营主体之间进行有偿、有序、合理让渡,使土地经营规模扩大、土地收益水平提高的土地流转方式。目前,农村土地林地流转市场体系不完善的主要表现:一是规范的有形市场为数很少,大多数交易都是在市场外,缺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相当一部分流转还是在邻里和亲戚之间进行,处于自发、分散、无序状态,难以通过有效的流转实现农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二是土地市场价格扭曲,土地价值无法实现;三是流转信息不畅,农户对土地流转对象与范围选择余地小;四是土地流转市场中介组织发育严重滞后,缺少农地评估机构、土地法律咨询机构、农地融资及保险等服务性机构。云南省特别是民族地区农村土地林地流转市场建设就更为滞后,转出、转入之间缺乏足够的信息联系,流转价格缺乏科学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