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新形势下劳动关系问题对策研究以 XX 市劳动关系的现 状为例评估分析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目标,这是我国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内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目标,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更是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基本目标。和谐社会从本质要求和内在机制来讲首先是各种利益矛盾的协调与和谐。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就在于进一步整合社会力量,调整好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关系,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公平。劳动关系作为基本的社会经济关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正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基础。一、新旧体制下劳动关系的特征1、劳动关系,也称劳资关系,是人们在劳动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总称。从狭
2、义上讲,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本额的以劳动合同为契约的反映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合胁劳动法律关系。从广义上讲,是劳动者与企业生产资料的所有者素或劳动力使用者之间在劳动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经济利益关系,包括劳动者之间(经营管理者之间、经营者与一般劳动者之间、一般劳动者之间)在劳动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关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生产资料统一归全民或集体所有,企业与其他组织一样实行政企合一,企业的职责是完成国家下达的生产任务,国家对每一个企业和每一个职工实行再分配,基本上是平均主义。计划体制下,我国劳动关系中企业与职工双方都没有形成独立的利益主体,双方的利益主要由政府来代表,劳动关系
3、的调节主要表现为政府的行政管理,用人单位作为政府的代表与劳动者之间实际上是一种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关系。劳动关系的经济特征被忽视,强调和重视的是劳动关系的政治性。比如,劳动者是2“国家的领导阶级 ”“企业的主人翁”,提倡 义务劳动等。计划体制下的劳动关系虽然很少有冲突,但企业和职工都缺少生产积极性和主动性,职工吃企业的大锅饭,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整个社会运行效率较低。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生产资料实行多元产权,企业的生产要素、产品销售和经济收人都完全依赖于市场交换,企业的劳动关系发生了很大变化。首先,每个企业都成为独立、并列的市场主体地位被确立,在员工进出、工资分配等方面经营者有了相对独立的自主
4、权。其次,劳动者也获得了就业的选择权。企业和劳动者开始逐步形成各自的利益主体和权利主体。各方的利益既有统一的一面,即企业发展了,职工的收益也相应增加;职工的积极性得到了充分的发挥,生产力提高了,企业实现利润最大化才有可能。但也有相对矛盾的一面,即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职工则追求收人最大化。而利润和成本在很大程度上是“负相关” 关系, 劳动者的收人和劳动保障都与成本有关。于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总是千方百计降低成本来提高利润,而职工则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使得劳资关系矛盾的冲突不可避免。恩格斯曾经指出:“资本和劳动的关系是我们全部现代社会体系所围绕旋转的轴心。 ”这一论断揭示了劳动关系成为现
5、代社会经济生活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关系。目前,我国社会正经历着深刻的变化,改革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工业化、城镇化和经济结构的战略调整,使人民群众的经济要求多样化,社会利益关系更加复杂。一方面,随着经济的发展,职工群众对经济利益的要求更高,同时追求在社会利益关系中的相对公平;另一方面,在“重资本、轻劳工”的总体格局下,随着非公经济的不断发展、国有企业转制和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市场经济利益机制的负面作用显现和制度的不完善,使职工群众的一些正当利益没有得到很好落实,侵犯职工正当合法权 益的事件不断出现,劳动关系矛盾日益复杂,劳动争议增多,在一些地方,经营管理者与职工关系紧张,劳动关系已成为引3发社会不
6、稳定的因素。因此,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对推动和谐社会发展、促进就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劳动关系作为现代社会生活中最基本的关系,劳动关系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劳资和谐,则企业和劳动者和谐,而企业、劳动者及其家庭,作为社会细胞,和则社会和,乱则社会乱。和谐劳动关系,就是劳资双方能够齐心协力、共谋发展、利益互补、实现双赢的关系;是劳资双方相互尊重、和谐相处的平等关系;是利益相容、矛盾协调的共生关系。劳动关系的稳定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与前提,而社会和谐又是劳动关系稳定的体现与保证。劳动关系是现代社会和谐的“晴雨表”“ 风向标”。其次,劳动关系作为现代社会生活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关系,与劳动就业关系是
7、十分密切的。劳动关系建立的前提是劳动者实现就业,只有稳定的就业形势,才有稳定的劳动关系。一个失业率居高不下的社会,当工作成为人们争相抢夺的“饭碗” 时,劳动者的弱势地位就决定了其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不可能是平等的,不平等的劳动关系则是不稳定、不和谐劳动关系的根源。因此,实现充分和比较充分的就业是劳动关系稳定和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而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又是促进和实现比较充分就业的条件。当劳动合同、劳动用工不规范,收入分配不公,劳动安全条件恶劣,劳动争议频发等影响劳动关系不稳定的因素突出时,最终导致的结果必然会影响就业的稳定,如不正常的劳动力流动增加,有更多的人被迫选择“跳槽 ”或失业。正因为如此
8、,此次对当前镇江劳动关系的现状、问题和原因对策进行了一个概括性的分析判断,对未来劳动关系的发展趋势做了一个初步的预测。二、当前劳动关系的主要矛盾及原因镇江劳动关系总体稳定是发展的主旋律,但近些年来劳动关系中的一些问题开始逐步凸显,这有大环境方面的因素。如当前我国经济正经历一个发展方式、体制转型、结构调整时期,2003 年我4国人均 GDP 已突破 1000 美元。根据世界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表明,一个国家的人均 GDP 突破 1000 美元之后,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黄金期,也可能是一个矛盾凸显的时期。2005 年,镇江人均 GDP 已达到 美元。所以这一时期不同利益集团的冲突就如
9、同一面镜子,会照出社会矛盾的某些不和谐现象。这中间最能烛照出“和 谐社会” 景象的,当属 劳动关系。镇江劳动关系矛盾也有自身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因素,镇江是一个改革开放较早的城市,市场经济发展较快,民营经济已经占到了 70左右,国有企业改革起步早等,这些“先发优势” ,由于各项机制未能及时完善,也带来了劳动关系矛盾突出等“先发问题” 。 主要有:(一)分配不公、贫富差距加大问题影响和谐在劳动关系的要素中,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是最核心的。近年来,镇江市职工总体收人水平不断提高,但分配不公、分配制度不合理、部分职工收人偏低、贫富差距过大,仍是当前劳动关系矛盾中的主要问题。一是表现为职工工资增长与经济增
10、长不相同步。从全国看,2003 年和 1989 年相比,在职工人数增加的情况下,职工工资总额占 GDP 的比重反而由 16下降到 12。2004 年镇江市GDP 总量达 亿元,职工工资总额为 亿元,工资总额占 GDP的比重为 ,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二是不同地区之间工资收人差距增大。从对江苏省 10 个城市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 导价位增长情况的调查看,近几年来,大中城市的增长幅度较快,中小城市的增长幅度较慢。据 2004 年的一份调查显示,镇江市近三年在体现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增长率的 36 个数据中有 16 个显示为0,表示部分职位的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没有增长。三是农村外来务工人员收人偏低。据镇
11、江市农调队 2004 年对市区范围内外来务工人员的专项调查,外来民工的月平均工资为 761 元,月收入1000 元以下的占 7080左右。特别是在一些纺织、皮革,玩具、灯具等非公有制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近 80实行计件工资制度,这类企业多存在劳动定额偏高的问题,名义工资虽然高于最5低工资标准,但是职工每天只有通过加班工作才能拿到略高于最低工资标准水平的工资,实际工资收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四是由分配制度不合理带来的部分行业的单位经营者、管理者与职工的收人差距不断拉大,引起了职工群众的不满。五是不少企业还存在 拖欠和无故克扣职工工资的现象万职工收入偏低,劳动力价值被低估,已给镇江经济发展带来直接影
12、响。首先,劳动力价值被低估的直接后果是劳动力不同程度地退出市场,一造成近年来江苏部分地区出现结构性的用工荒。其次,劳动力价值被低估造成的延期后果是劳动力再生产萎缩。再次,劳动力价值被低估的社会后果必然是劳资对立、劳资关系恶化。近些年来,由收人差距扩大、分配不公等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大幅增长,影响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二)用工制度不规范,劳动关系脆弱化我国劳动法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用劳动合负低 F 导决朝演式来依法建立劳动关系,是我国劳动用工制度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一项重大改革,对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劳动法颁布实施十年来,镇
13、江劳动合同制度的推行取得了一定成绩,全市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 85,但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一是非公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等问题,影响劳动关系稳定。例如,挂着“事业单 位” 牌子的用人 单位或社会非 经济组织的劳动关系应如何建立问题;非公企业和进城务工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有关系无合同”的情况 较为 普遍;劳动合同条款内容不规范,劳动合同期限短期化倾向,以及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等。近年来,除了一些用人单位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外,劳动者个人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开始增多。调查表明,目前镇江市平均劳动合同期限为226 年。有 95的劳动者权益投诉案件均来自于不签订合同或所签订合同不规范的企业。二是
14、经济关系、社会关系的日益多元化,带来劳动用工形式的多样化对劳动关系的影响。以劳务用工取代6合同工的现象有扩大趋势,造成企业内部劳动用工形式混乱,劳动关系错位,工资福利待遇双重化,使员工在劳动中受到歧视和不公平感增加。三是工会维权作用显现不充分。有相当一部分非公企业没有建立工会组织,大部分进城务工人员没有加人工会组织。据2006 年 1 月浙江省经贸委发布的浙江民营企业用工问题研究报告显示,至 2004 年年末,镇江只有 万家民营企业成立了工会组织;全市民营企业 万从业人员中,只有近 万人加人了工会。在建立了工会组织的企业,由于工会干部端的是老板的“饭碗” ,也都不敢和老板对着干。这使得劳动关系
15、矛盾调处渠道不畅,劳资双方的制衡和合作的体制不能有效运转,劳资双方组织的代表性和公信力欠缺。个别企业经营者民主意识差,无视职工民主权利,更是挫伤了职工的积极性。四是一些单位存在对劳动力的掠夺性使用,不重视人力资源的开发。由于劳动者收入偏低,自身无力对再生产能力增加投人,用人单位又只愿花钱买设备,不愿对人力资源开发投人,使相当部分劳动者的人力资本存量不足,劳动力素质不高影响劳动关系与就业的稳定。据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镇江人均受教育年限为 8.20 年。低素质的劳动力又成为低收人的主要群体,造成了不良循环。这些问题的存在,使一些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的劳动关系处于低水平、脆弱化状态,劳动
16、关系不稳定,劳动纠纷案件增加。(三)看病“难” 和 “贵”,成为社会突出矛盾“十五” 期间 ,我国医 疗卫生事业探索市 场经济发展的模式,迅速得到了发展。但医疗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弊端也开始显现,公立医疗机构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倾向严重,小病“大处方”“滥检查”等,看病“ 难” 和“贵” 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 问题,影响了社会的和谐发展和劳动关系的稳定。据 2002 年世界卫生组织(WHO)统计显示,我国人均政府卫生支出水平在 191 个成员国中排名 131 位,而居民个人卫生支出所占的比重高居 15 位。2005 年 2 月,零点公司对 7 个省的 14 个农村 3 859 人的调查显示,因为医疗
17、费用的问题7而放弃治疗的比例高达 25。国家卫生部在对 116 个农村地区进行调查后显示,因病死亡的 5 岁以下的儿童中,约有一半的儿童没有到医院接受治疗,其中有 28的儿童因为无力预先支付医疗费而被医院拒绝收治。近几年来,镇江社会保障制度和医疗体制改革虽然取得了较大成效,但当前覆盖面不够广和医疗体制转换过程中的问题仍是一个突出的矛盾。2005 年年初,通过调查问卷,对镇江市的 100 名普通市民进行了就医心态调查,认为“看病费用太高”的以 59l的比例稳居百姓最不满意之首。看病“难” 和 “贵”,受到 伤害的首先是农 民、城市低收人家庭和进城务工人员。 “辛苦脱 贫几年,一病回到从前。 ”因
18、病返贫、因病致贫时而可见。2005 年 10 月,浙江台州一位外来女工因突发脑溢血送进医院抢救,三天共花去 10000 多元医疗费,这是夫妻俩出来 打工的全部积蓄。无奈之下,在该女工尚未死亡的情况下,家人只得从医院接出来送往殡仪馆,后虽经殡仪馆人员发现制止,又被送回医院治疗,并得到了社会的捐助,但这条“活人送葬” 的消息经媒体披露后引起了社会的极大震动。同年 10 月,一位四川来杭州打工的丈夫,在没有任何接生经验的情况下,在其住所附近的公厕里为老婆接生,险些酿成大祸。事后这位 42 岁的四川男人说,在医院生个孩子至少 2000 元,私下找个接生婆也要 400 多元,两样我都出不起,因为他口袋里
19、只有 240 元。据浙江省卫生部门的不完全统计, 2004 年,全省约有 10 万外来产妇,外来人口的孕妇死亡率是户籍人口死亡率的 4 倍。2005 年 11 月,一位安徽来杭州打工的母亲为了救女儿,一位江苏来杭州打工的丈夫为了救妻子,在某报纸上发出了“ 用我的肝来救你,我的女儿!”“用我的肾来救你,我的爱人!”这样 的呼喊,发人深省。我们认为,当劳动者连自身和家庭成员的生命健康权都无法实现和保护的时候,劳动关系与就业又怎会稳定,社会又如何能和谐呢?三、社会保障覆盖面窄,影响劳动关系稳定社会保障对和谐社会的功能,除体现在保障人民基本生活、控8制和分散风险、社会财富再分配等方面外,重要的还体现在
20、保障弱势群体的利益。实践证明,社会保障虽不能从根本上消除各阶层之间的利益冲突,但却可以从社会内在运作机制的层面来解决这一问题,可以通过提高对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来缓解劳资双方的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只有 1.7 亿多,不及劳动人口的一半。公共养老保险体系的覆盖面只占总人口数的15,低于世界劳工组织确定的 20的国际最低标准。就制度惠及主体城镇各类就业人员而言,现有养老保障制度也仅仅覆盖城镇职工的 55。另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2005 年快速调查,进城务工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占 13.8,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占 10%,参加工伤保险的占 12.9,失业保
21、险、生育保险与绝大多数进城务工人员无缘。镇江市的情况虽要好一些,但也存在类似问题。截至 2005 年 9 月底,镇江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 万人, ;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 万人,两者合计为 ,而2004 年年末全省总人口为 万人(不含外来人口),全市社会从业人员为 万人,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占全省总人口数的 ,如果加上外来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含外来人 口参保人数)约占总人口数的 左右,占社会从业人员的 。和养老保险一样,与全省 万人口基数相比,截至 2005 年年底,参保人数分别为 万人、 万人、 万人、 万人的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都还显得“相对薄弱” 。农
22、村养老保险(不包括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障的 万人)基本处于停滞状态。镇江市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 万人,占全省农业人口 万人的 ,这一数字与全国农村社会保险 13的普及率基本相同。当前,一方面是社会保险的覆盖面还比较窄;另一方面,已经参保的人群中,近些年来出现大量的“退保” 现象。据有关 资料显示,截至 2005 年9 月底,镇江市就有 2 000 多名外来民工 “退保”;退保金额达 万元,平均每月退保近 400 多人左右。据不完全统计,到 2005 年 99月底,镇江市累计约有 万多农民工退保。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既有制度设计上的因素,如在我国现行的基本养老保险体系中,个人账户还不能流动,系
23、统只能在本地运行,影响人们参加社会保险的热情,从而产生覆盖率低的问题;也有劳动者收入低的因素,包括农民工在内的低收人者,他们首先要解决生存、温饱问题,然后才能谈类似社会保险这样的发展问题。过去总以为社会保险参保率低是企业或雇主不愿为员工投保,但从最近我们的调查来看,员工自愿不参保的比例较高,尤其是外来农民工,认为收人不高,再要拿钱参加社会保险就不太愿意,对参加社会保险认为没有多大好处的看法较普遍。社会保险的缺失对劳动关系的影响,不仅反映在当前易引发劳资关系的不稳定,而且也会给未来劳资关系矛盾和劳资纠纷埋下“隐患” 。(四)劳动标准执行不严,劳动者权益难保障劳动者休息权、健康权是宪法赋予劳动者的
24、一项基本权利。但由于一些单位,特别是一些非公企业,在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利益驱使下,任意对劳动者的休息权和健康权进行侵犯,成为当前劳动关系紧张的又一个突出矛盾。不严格执行国家工时制度,随意延长工作时间;劳动卫生条件恶劣,职业安全危害严重;违法使用童工;不执行国家最低工资标准,无故拖欠直克扣工资等,已严重影响到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据 2004 年江苏省的一项调查显示,城市民工的工作时间在 8 小时的占 1486。在 810 小时的占2947,在 12 小时以上的占 1545。只有 67O的民工有双休日,2227的民工每周只有一天休息日。2005 年,镇江市政府有关部门的一项调查表明,镇江市只有
25、两成民工实行 8 小时工作制,每天加班 4 小时的占 6207%,另有 1793的外来劳动力每天工作时间在 12 小时以上。在针织、纺织、服装、玩具、工艺品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工人每月加班在 10O 小时以上的相当普遍。此外,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问题突出,职工的劳动保护权益得不到保障。2005 年,市总工会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2004 年全省共发生10各类伤亡事故 16 771 起,死亡 8 417 人,直接经济损失 713 亿元。据不完全统计,2004 年新发职业病 878 例,同比增长 977。至2005 年 10 月,全省有害作业厂矿总人数 193 万余人,接触尘毒职工 50 万余人,职工体
26、检率只有 419。从事故的特点看,工矿企业中建筑行业、交通建设及采石采矿行业事故较为多发,一些地方的制鞋、陶瓷等行业的职业危害发展到非常严重的地步。国家明令禁止的集居住、生活、生产于一体的“三合一” 企业屡禁不止。在大量安全事故中,外来务工人员又成为事故危害的主要群体。据有关统计表明,因工死亡人数中,进城务工人员占 70左右。劳动者权益屡被侵害导致的直接后果是在一些地方和企业劳资关系紧张,劳资矛盾日趋尖锐。据统计,镇江市劳动争议立案受理的各类案件从 1987 年的 件上升到 2005 年的 件,增长了103 倍。 “十五 ”期间,全市立案受理的 劳动 争议案件达 万件。(五)挑战三:社会弱势群
27、体合法利益保护问题显现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力度继续加大,社会弱势群体问题凸现,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保护问题。再就业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共同构成了劳动关系的弱势群体,而且其队伍还在不断扩大。据对镇江市进城务工人员的一项调查显示,生活条件差、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社会保险覆盖面小,特别是工资拖欠问题严重,是多数务工人员所遭遇到的问题。而缺乏劳动保护、工作环境恶劣、签订不平等“ 生死合同 ”是少数用工方损害民工 权益的另一种表现。有 675的人不同程度地遭遇过“所在 单位不给自己交保险、提高工作强度而却没有提高相应的劳动报酬、拖欠和克扣工资、不
28、签订合同、工伤得不到保障”。而且,近年来 进城务工人员权益受侵害事件呈现出上升趋势。造成此问题是有其原因的:一方面,由于我国劳动力市场供给明显大于需求,这使得劳动者在和企业谈判中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而且这些弱势群体往往是“有劳动 没关系” ,他们的合法权益受11损害时情况更加严重和突出。有些企业根本不与这些人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其中即使有部分人签订了劳动合同,与正式工混岗使用,甚至成为操作骨干,但在工资奖金、保险福利等方面却不能得到与同 岗位正式工相同的待遇。那些未签订劳动合同者,则往往成为企业拖欠和克扣工资、不提供劳动保护,以及不给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对象,其合法劳动权益受到极大损害。另一方面,
29、由于这类人员中相当部分人在从事非正规就业,劳动关系复杂而多样,给这部分人的劳动权益维护造成了很大困难。因此,如何切实维护这些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也是当前浙江省劳动关系面临的严峻挑战之一。同时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不容忽视。目前,影响镇江市劳动关系的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就是职工工资拖欠问题。据调查,当前拖欠、克扣职工工资的多为个体私营企业,且主要集中在建筑业,大约占了 60;其次为服装加工业,约占 30;其余为餐饮、宾馆等服务行业。2005 年江苏省在被监察企业的范围内,受理投诉工资拖欠案件 起,涉及职工 万人,退回工资 亿元。还有大量拖欠事件是没有被投诉的。在工资拖欠事件中,群体性拖欠、集体投诉事件量大
30、面广,30 人以上的占 173,工资额度 100 万元以上的占 125。企业职工成了遭遇严重侵权的主体,并由此引发了严重的社会问题,甚至引起刑事犯罪事件。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之所以比较严重是有其内在原因的,一是建筑行业往往存在层层转包现象,如果发包方的钱款没有到位,承包方一般会先欠着工人工资,直到钱款到账。二是一些服装业业主遇到服装销售形势不好,则会通过克扣民工工资的方式使资金回笼。三是由于民工缺乏组织性和纪律性,一些餐饮等服务行业为使民工能够在春节后按时如约到岗,往往会先行扣下一笔钱当作押金以便控制民工。四是民工素质普遍偏低,法制意识不强,用人单位为降 低用工成本,往往不与农民工签劳动合同,并降
31、低劳动保护条件,特别是不为民工参加社会保险,使民工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五是预防和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12长效机制尚未全面建立起来,工资支付立法滞后,出现了“前清后欠、越清越难”的现 象。上述所有原因导 致了浙江省目前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严重。当前,要彻底解决这一问题还存在很多困难,因此也成了目前浙江省劳动关系面临的严峻挑。三、劳动关系矛盾产生的原因一是劳动力市场供求失衡,决定了劳动关系双方地位的不平等。由于我国劳动力总体上供给大大超过需求,且供给质量不高,劳动者人力资本缺失,在这种状态下劳动者与资本的结合,决定了劳动者的弱势地位和缺乏与资本抗衡的力量。统计资料显示,2004年镇江市总人口为 万人,全社
32、会从业人员为 万人,城镇从业人员为 万人,年失业人员总数为 万人,年末实有登记失业人数为 万人,失业 率为 。 “十一五”期间,镇江市的劳动年龄人口总量将继续保持稳步增长,其中城镇劳动年龄人口将增长较快,预计到 2010 年,全市总人口为 万人,劳动年龄人口为 万人,其中城镇劳动适龄人口将从 2005 年的 万人增加到 2010 年的 万人,累计增加 万人,劳动力供给大带来的就业压力依然严峻。镇江市从业人员的文化技能素质近几年来虽有提高,但总体来讲依然偏低,据对 2005 年第三季度部分市县劳动力市场的调查,初中及以下、高中文化程度的劳动力仍是市场求职的主体,占全部求职者的 8993,只有 3
33、121的求职者具有某种技术等级资格,主要集中在职业资格五级、四级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劳动力供过于求,劳动者文化和技术素质不高等,使劳动力市场出现“寻低竞争”,表 现为越来越低的工 资,越来越长的劳动时间,较少的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险。在雇主以“你不愿干,有的是人” 的要挟下,使得劳动者在不得不做出种种让步的同时,也失去了劳资谈判的资本和发言权,劳资关系地位严重失衡。二是“强资 本、弱劳 力” 现象影响劳动关系平等。当今中国,一方面劳动力资源总体过剩;另一方面资本还是稀缺资源,这决定了“强资本、弱 劳力” 的格局,并在短期内不可能改变。党的十六大报13告提出要“确立劳动 、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
34、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这一论 断无疑是正确的。但实际情况是,在资本强、劳工弱的情况下,各要素参与分配的权利是不公平的。作为最重要的劳动要素,由于其社会地位的弱势,在分配中也处于弱势地位;而强资本下的资本和管理等要素在分配中也处于强势地位。在这样的强弱地位不平等下,劳动者对收人分配没有发言权,劳动要素与其他要素参与分配的力量被削弱,劳动力价格被严重低估,结果是劳动者在企业分配中和参与享受社会发展成果的利益受到损害,劳动关系的平等地位受到挑战,影响劳动关系与就业的稳定发展。三是企业转改制,使原来相对稳定的劳动关系变得紧张。浙江省从 1998 年开始,自下而上地从产权制度改革人手,实施职工身份置换
35、。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据不完全统计,到 2005 年年底,全市国有企业改制面已达 95以上,有 90以上的职工转换了劳动关系。各级政府为规范企业改革,下发了一系列文件,改革总体上是平稳和健康的,但也不可否认,由于没有现成经验可以参照,加上改革方案不完善、政策措施不落实等原因,使得部分职工的利益在改制中受到损害。如经济补偿金标准偏低;社会保险关系没有衔接;有的出资者、经营者借改制之机千方百计去争取自身利益,甚至夺取或损害职工应有利益;有的在改制过程中不听取职工的呼声,剥夺职工的利益诉求权,改制方案和有关经济补偿政策不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或征求工会意见等程序强行推出,劳动合同签订的短期化等,影响劳动关
36、系的稳定。特别是有相当数量的原国有企业职工在改制中被解除了劳动合同,使原来稳定的劳动关系变得紧张。以市属国有企业为例,已改制的国有企业 163 家,涉及职工总数 人,改制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 人,离岗退养的职 人,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 人,这意味着改制后有 的职工离开了原企业。转制企业的劳动关系矛盾往往带 有群体性的特点,由此引发的停工群体事件、集体上访占有相当比例。2005 年,全市集体争议案件达 件,涉及劳动者人数 万人。14四是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与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城乡劳动力的交融与用工主体的多元化,使劳动关系呈现多样化、复杂化。据镇江市工商局统计,截至 2005 年 9 月底,全市共
37、有个体工商户 万家,私营企业 万户。全市 70以上的生产总值、60的财政收人和 80以上的就业岗位是民营经济创造和提供的。镇江民营经济的先发优势,在给镇江经济注入活力、推动镇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先发问题。较为突出的就是劳资关系矛盾凸显,主要表现在: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全市非公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不足 50;合同内容不规范,履约率低;违法使用童工;拖欠和克扣工资,延长工时,滥施扣罚现象普遍;劳动安全卫生条件较差;企业工会组建率低,职了缺少拓共同利益代言人等。非公企业劳动关系矛盾突出已成为未来影响非公企业发展的主要问题。五是劳动法制环境尚待完善对劳动关系的影响。 劳动法的颁布和实施,为劳
38、动关系调整奠定了法制基础,但十多年来,与之相配套的法律体系立法相对滞后,如劳动合同法工资法社会保险法还没有出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企业的组织形式、劳动者的就业方式、劳动收人分配方式日趋多元化,劳动立法滞后势必影响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对策(一)完善立法;规范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关系现阶段我国私营企业劳动关系中出现的很多问题,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劳动立法不完善而引起的。由于劳动立法上存在“空洞”,使私营企业有机可乘,肆意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因此,要规范私营企业的劳动关系,最重要的就是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劳动关系法律体系,把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关系的发展纳
39、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具体来说,一是要大力宣传、切实执行劳动法及现行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和条例的规定,提高劳动关系双方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二是要对违反相关劳动法律法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用人单位给予严厉的惩罚和制裁,提高其15侵害劳动者权益的成本,起到惩戒作用。三是要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劳动关系的变化,加快制定与劳动法配套的相关法律法规,如劳动就业保障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最低工资法劳动保护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争议处理法等单项劳动法规,建立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劳动关系法律体系,以法律来规范劳动关系双方的行为和利益,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新型企业劳动关系的建立
40、和发展。四是要抓紧建立健全适应灵活多样就业形式的劳动关系调整新机制,逐步规范非全日制等从业人员的劳动关系。五是要继续完善有关法规政策,为合理规范非全日制等从业人员劳动关系提供法规政策依据,督促招用非全日制等就业人员的企业按照法规、政策规定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签订集体合同等。值得欣慰的是,江苏省近几年在地方性法规建设上进展比较快。例如,江苏省人大通过了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其中第 25 条还明确规定“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工会和企业方面的代表,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此外,在江苏省政府的领导下,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针对实际情况出台了许多政策和规定,如江苏省加快建立企业新
41、型劳动关系若干指导意见江苏省集体劳动合同条例江苏省劳动合同法江苏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江苏省劳动监察条例企业最低工资的调整等。其中,关于工资的管理办法在全国是第一份,关于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规定也突破了过时的规定,肯定了区域性、行业性集体谈判。(二)妥善处理国有企业改革中的劳动关系针对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种种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的问题,要深人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兼并,破产等各项改革中的劳动关系处理工作,继续纠正国有企业改革中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具体来讲,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内容,主要是规范经济补偿金和安置费,变更、解除和终止16劳动合同程序,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42、,规范内退,废止停薪留职,处理长期放假、长期外借等人员劳动关系以及处理企业与职工债权债务关系等方面的政策,使各地尤其是同一地区内的政策基本一致,解决由于政策上的不同而产生的各种差异问题。二是要继续研究完善国有大中型企业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方法和途径,更好地安置分流富余人员。加强对企业改革方案的审核,切实落实分类处理劳动关系的政策,积极稳妥地研究解决企业改革中的劳动关系遗留问题。三是要把好审核关,企业分流人员方案均应报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做好中央企业总体方案审核批复,指导地方劳动保障部门协助做好中央企业实施方案的审核备案工作。四是要督促改制企业在拟订人员分流安置和处理劳动关系方案时一定要贯彻公平、公
43、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征求职工意见,并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以充分保障职工的合法利益。(三)切实保障劳动关系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要采取多项措施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主要有:一要贯彻和完善社会弱势群体的就业援助政策,对再就业的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提供就业帮助。二要努力改善农民工的就业环境和工资待遇,督促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建立劳动关系。三要重点解决非公有制企业拖欠、克扣工人工资,超时加班,以及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差和安全生产隐患多等问题,切 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四要开通劳动关系弱势群体咨询专线,为他们寻求劳动法律咨询等提供服务。通告劳动争议处理和劳动监 察举报电话号
44、码,以便受理劳动关系弱势群体的举报,及时处理侵权案件。五要抓住劳动关系波动频繁、劳动争议易发期,有针对性地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四)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要推进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加大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体系。具体来讲,一要认真贯彻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继续加17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专项检查,加大对举报投诉案件特别是重点案件的查处力度。要求用人单位按照企业工资支付的有关要求规范用工行为,在区域内开展各用人单位自查自纠活动,并采取面上检查与重 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对用工多、投诉多、劳资矛盾突出的用人单位
45、进行重点检查,力求最大限度地消除此类问题的发生,保证农民工按时足额得到工资报酬,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各项合法权益。对重点拖欠行业,则采取重拳出击。目前对建筑行业拖欠工资行为采取发包方与承包方连带责任的方法,如果承包方克扣民工工资,则市建委可以在对发包方进行资格年检时不发放认证书。二要大力推进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在总结部分地区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指导、督促各地全面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进一步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欠薪保障制度)。三要将企业工资支付信用作为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的重要内容,配合有关部门大力推动建立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四要加强作风建设,切实维护农民工利益。劳动监察部门要专门安排工作人员负责接听投诉电话,对来人投诉者,做到随到随接待,不分级别管辖,不分区域,及时受理登记,该移送的案件,先电话告知后移送,杜绝推倭、扯皮、搪塞、让投诉人多跑腿的现象。对举报投诉的案件,严格按照监察程序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取证,一经查实,当场依法处理,使投诉案件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