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网 络 安全法 简 要解析制定网 络 安全法的迫切性和必要性 是落 实 国家 总 体安全 观 的重要 举 措,是 维护 网 络 安全、国家安全的迫切需要。 是深化网 络 安全等 级 保 护 制度、保 护 国家关 键 信息基 础设 施和大数据安全的迫切需要。 是打 击 网 络违 法犯罪、 维护 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迫切需要。 是参与互 联 网国 际竞 争和国 际 治理的迫切需要。概述 中 华 人民共和国网 络 安全法 已由中 华 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 委 员 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 于 2016年 11月 7日通过 , 自 2017年 6月 1日起 施行 。 目 标 : 保障网
2、络 安全, 维护 网 络 空 间 主 权 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 护 公民、法人和其他 组织 合法 权 益,促 进经济 社会信息化健康 发 展。 适用范 围 : 在中 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运 营 、 维护 和适用网 络 ,以及网 络 安全的 监 督管理,适用本法。 网 络 安全法 结 构 网 络 安全法共七章七十九条,主要 结 构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网 络 安全支持与促 进 第三章 网 络 运行安全第一 节 一般 规 定第二 节 关 键 信息基 础设 施的运行安全 第四章 网 络 信息安全 第五章 监测预 警与 应 急 处 置 第六章 法律 责 任 第七章 附 则总则 第十二
3、条 国家保 护 公民、法人和其他 组织 依法使用网 络 的 权 利,促 进 网 络 接入普及,提升网 络 服 务 水平, 为 社会提供安全、便利的网 络 服 务 ,保障网 络 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 动 。 任何个人和 组织 使用网 络应 当遵守 宪 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 络 安全,不得利用网 络 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 动颠 覆国家政 权 、推翻社会主 义 制度,煽 动 分裂国家、破坏国家 统 一,宣 扬 恐怖主 义 、极端主 义 ,宣 扬 民族仇恨、民族歧 视 , 传 播暴力、淫 秽 色情信息, 编 造、传 播虚假信息 扰 乱 经济 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
4、他人名誉、隐 私、知 识产权 和其他合法 权 益等活 动 。网 络 安全的支持与 促 进 第二章,从第十五条至第二十条。网 络 运行安全 网 络 安全法第三章,从第二十一条至第三十九条。内容包括两 节 ,分 别 是一般 规 定和关 键 信息基 础设 施的运行安全两 节 。网 络 运行安全 第二十一条 国家 实 行网 络 安全等 级 保 护 制度。 网 络 运 营 者 应 当按照网 络 安全等 级 保 护 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 护义务 ,保障网 络免受干 扰 、破坏或者未 经 授 权 的 访问 ,防止网 络 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 篡 改: (一)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 规 程,确定网
5、络 安全 负责 人,落实 网 络 安全保 护责 任; (二)采取防范 计 算机病毒和网 络 攻 击 、网 络 侵入等危害网 络 安全行为 的技 术 措施; (三)采取 监测 、 记录 网 络 运行状 态 、网 络 安全事件的技 术 措施,并按照 规 定留存相关的网 络 日志不少于六个月; (四)采取数据分 类 、重要数据 备 份和加密等措施;网 络 运行安全 第二十四条 网 络 运 营 者 为 用 户办 理网 络 接入、域名注册服 务 ,办 理固定 电话 、移 动电话 等入网手 续 ,或者 为 用 户 提供信息 发布、即 时 通 讯 等服 务 ,在与用 户签订协议 或者确 认 提供服 务时,
6、应 当要求用 户 提供真 实 身份信息。用 户 不提供真 实 身份信息的,网 络 运 营 者不得 为 其提供相关服 务 。 国家 实 施网 络 可信身份 战 略,支持研究开 发 安全、方便的 电 子身份 认证 技 术 ,推 动 不同 电 子身份 认证 之 间 的互 认 。网 络 运行安全 第二十七条 任何个人和 组织 不得从事非法侵入他人网 络 、干 扰他人网 络 正常功能、窃取网 络 数据等危害网 络 安全的活 动 ;不得提供 专门 用于从事侵入网 络 、干 扰 网 络 正常功能及防 护 措施、窃取网 络 数据等危害网 络 安全活 动 的程序、工具;明知他人从事危害网 络 安全的活 动 的,
7、不得 为 其提供技 术 支持、广告推广、支付 结 算等帮助。网 络 运行安全 第三十一条 国家 对 公共通信和信息服 务 、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 务 、 电 子政 务 等重要行 业 和 领 域,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坏、 丧 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 严 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 民生、公共利益的关 键 信息基 础设 施,在网 络 安全等 级 保 护制度的基 础 上, 实 行重点保 护 。关 键 信息基 础设 施的具体范 围和安全保 护办 法由国 务 院制定。 国家鼓励关 键 信息基 础设 施以外的网 络 运 营 者自愿参与关 键 信息基 础设 施保 护 体系。网 络 信息安全 网 络 安全
8、法第四章,从第四十条至第五十条, 对 网 络 运 营 者及个人的收集信息做了要求,要做到收集信息 严 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 篡 改、 损 毁 收集的个人信息。网 络 信息安全 第四十六条 任何个人和 组织应 当 对 其使用网 络 的行 为负责 ,不得 设 立用于 实 施 诈骗 , 传 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 销 售 违 禁物品、管制物品等 违 法犯罪活 动 的网站、通 讯 群 组 ,不得利用网络发 布涉及 实 施 诈骗 ,制作或者 销 售 违 禁物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 违 法犯罪活 动 的信息。检测预 警与 应 急 处 理 网 络 安全法第五章,从第五十一条至第五十八条。本章 对 国家及主管
9、部 门 、网 络 运 营 商 应进 行 预 警和 应 急 处 理的事 项 和范围进 行了 规 范。法律 责 任 网 络 安全法第六章, 从第五十九 条至第七十五条 。 第六十条 有下列行 为 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 门责 令改正, 给 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 导 致危害网 络 安全等后果的, 处 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 罚 款, 对 直接 负责 的主管人 员处 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 款: (一) 设 置 恶 意程序的; (二) 对 其 产 品、服 务 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 风险 未立即采取 补 救措施,或者未按照 规 定及 时 告知用 户 并向有关主管部 门报 告的; (三)擅自 终 止 为
10、 其 产 品、服 务 提供安全 维护 的。法律 责 任 第六十三条 违 反本法第二十七条 规 定,从事危害网 络 安全的活动 ,或者提供 专门 用于从事危害网 络 安全活 动 的程序、工具,或者 为 他人从事危害网 络 安全的活 动 提供技 术 支持、广告推广、支付 结 算等帮助,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没收 违 法所得,处 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 处 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 罚 款;情 节较 重的, 处 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 处 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罚 款。 单 位有前款行 为 的,由公安机关没收 违 法所得, 处 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罚 款,并 对 直接 负责 的主管人
11、员 和其他直接 责 任人员 依照前款 规 定 处罚 。附 则 网 络 安全法第七章,从第七十六条至七十九条,主要 对专业用 语进 行了解 释 。建 议 1) 电脑 要安装防火 墙 和 杀 毒 软 件,要及 时 升 级 ,如果 电脑 上网 则设 置 为 自 动 升 级 。并且养成 经 常性安全 扫 描 电脑 ; 2) 不要随意相信网 络 上的一些广告和消息; 3)网友用 QQ等 发给 的网站和程序,不要 轻 易去点 击 和 执 行; 4)不 浏览 不安全的网 页 ; 5)不要 轻 易在网上泄露自己的个人信息; 6)不熟悉的 邮 件不 浏览 ; 7) U盘杀 毒后再去打开; 8)最好不在 别 人的 计 算机上登 录 自己的 银 行 账 号、支付宝、 QQ等;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