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历代职官表(秦)部门 官职 品级 职掌 说明丞相(相国) 辅佐皇帝治理全国政务 御史大夫 监察、执法之任,兼掌重要文书图籍 副丞相(三公)丞相府御史大夫寺太尉府 太尉 掌军事,全国军事首脑 武职奉常 掌宗庙礼仪 郎中令 掌守卫宫殿门户 卫尉 掌宫门警卫 太仆 掌皇帝舆马及马政 廷尉 掌刑狱 典客 掌少数民族朝见宾礼 宗正 掌皇族事务 治粟内史 掌谷货 (九卿)少府 掌山海池泽之税 中尉 掌师治安 武职将作少府 掌营建宫室 内史 掌治京师 (中央其它官职)监御史 掌监理郡事 郡守 秩二千石 掌郡治 郡尉 秩比二千石 掌郡之军事 郡丞 秩六百石 辅佐郡守 县令县长令,秩千石或六百石长,秩五百至三百
2、 掌县治万户以上为“令” ,万户以下为“长”。(地方) 郡县县丞、县慰 秩四百至二百石丞佐令并掌刑狱,尉掌兵事县以下,十里为亭,有亭长;十亭为乡,有三老等。历代职官表(西汉)部门 官职 品级 职掌 说明丞相(相国) 秩万石 辅佐皇帝治理天下。哀帝时改为“大司徒” 。御史大夫 秩万石 外掌督部刺史,内掌公卿奏事举劾。 成帝时改为“大司空” ,副丞相。(三公)(三司)太尉 秩万石 掌全国军事。 武帝时改为“大司马” 。大将军 职掌统领兵征、或予闻国政。是将军的最高称号。武官。武帝初为卫青而设。有时位在“ 公”之上。太常 秩中二千石 掌宗庙礼仪,兼掌选试博士。 即秦之“奉常” ,景帝时改之,莽又改为
3、秩宗。(九卿)光录勋 秩中二千石 掌宫殿护卫。 即秦之“郎中令” ,武帝时改。卫尉 秩中二千石 掌宫门警卫。 景帝时曾改为“中大夫令”,不久复称。太仆 秩中二千石 掌皇帝舆马。 有两丞。廷尉(大理) 秩中二千石 掌刑狱。 有正、左、右临。大鸿胪 秩中二千石 掌少数民族朝见宾礼。 即秦之“典客” ,有丞。宗正 秩中二千石 掌皇族及亲属事务。 有丞。平帝时改为“宗伯”。大司农 秩中二千石 掌租税钱谷盐铁和国家财政收支。即秦之“治粟内史” ,有两丞,景帝时改为“ 大司农”,武帝时 改。少府 秩中二千石 掌山海池泽收入和皇室手工业制造,以给其养。 尚书 秩中二千石 在皇帝左右办事。 设五曹办事,武帝时
4、地位逐渐重要。执金吾 秩中二千石 掌京师治安。 秦之“中尉”,武帝初改。内史 秩二千石 掌治京师。 相当于后来“京兆尹“(中央其它官职)右扶风 秩二千石 掌列候。秦官主爵中尉,景帝时改都尉,武帝时改为此。刺史(每州一人)(牧)秩六百石(二千石) 掌监查郡事。成帝时曾改为“牧” ,其后又复称为“刺史” ,又复州“牧”。郡守 秩二千石 掌治其郡。 景帝时改为“大守” 。郡丞 秩六百石 郡佐。 汉承秦制。都尉 秩比二千石 专掌军事。 地位与郡守相当。县令县长令,千石至六百石长,五百石至三百石 同秦制。 同秦制。(地方官职) 十三部州郡县县丞县尉 四百石至二百石 历代职官表(东汉)部门 官职 品级 职
5、掌 说明司徒 掌民众,教礼仪,教民孝悌、逊顺,送死养生、及议其制,建其度,四方功课等民事。即西汉之丞相。刘秀时改为大司马。从而罢“三公”,权力归台阁。“九卿”亦重。司空 掌水土沟洫营建城邑等事。 即西汉之御史大夫,刘秀时改为大司空。(三公)(三司)太尉 掌四方兵事功课,年终奏报于殿以行赏罚。 刘秀时置大司马,建武时改太尉。(九卿) (略) 秩中二千石 光武帝时,“ 少府”中同西汉之制 之尚书台,职权渐重,组织亦大,三公形同虚设。九卿之长,均加卿字。其它五官中郎将 左中郎将右中郎将兰台令史比二千石 比二千石比二千石六百石主宿卫宫殿 掌奏及印工文书刺史 秩六百石 掌州之治 建武十八年复刺史十二人,
6、各领一州。太守 秩二千石 掌郡之治 东都洛阳设“河南尹” ,秩中二千石郡丞 佐守 (地方) 州郡县 县令县长令,秩千石;长,四百石或三百石 掌县之治 以下仍置乡、亭、里历代职官表(三国、两晋、南北朝)部门 官职 品级 职掌 说明相国(大丞相)第一品注:不是“一品” 佐理国政 三国均置(相)太傅太保 第一品 导皇帝以善德(无常职) 三国只置太傅(三公) (九卿)(略)同汉体制大体相同“三公”,一品“九卿”,三品 三国均置执金吾 第三品 掌宫外巡戒 三国均置将作大将 第三品 掌宫室宗庙等营建 魏吴置,蜀不详尚书令 第三品 总领纲纪,无所不统 三国均置尚书台尚书仆射 第三品 尚书令之副手 三国均置中
7、书监 第三品 掌尚书奏事,掌机密 三国均置中书省中书令 第三品 平尚书奏事 三国均置秘书省 秘书监 第三品 掌文艺图籍 魏蜀置,吴为秘书郎御史中丞 第四品 掌受公卿奏事,察举非法 三国均置御史台都水使者 第四品 掌天下河渠水利 魏置,蜀吴不详大长秋 第三品 掌宫中诸事 三国均置太傅少傅 第三品 掌辅导太子 三国均置侍中 第三品 掌宾赞威护驾备顾问 魏置,蜀吴不详散骑掌侍 第三品 掌规谏过失以备顾问 三国均置其它城门校尉 第四品 掌护京师城门 魏吴置,蜀不详司州 司隶校尉 第三品 掌察百官及京师近郡犯法者,并领一州 魏蜀置,吴无刺史(牧)单东刺史 第五品 巡行郡国录,囚徒考殿录 三国均置州河南尹
8、 第三品 掌京都之治 魏置太守 第五品 令、长 六至八品 有秩、三老 八品 王国相 第五品 职如郡守 各王侯封国侯国相 第八品 职如县令 历代职官表(隋)部门 官职 品级 职掌 说明(三师) 太师、太傅、太保 正一品 为皇帝辅弼之官(三公) 太尉、司徒、司空 正一品 同汉代之职掌品级据隋文帝时之制,其后炀帝又略有变动。(以下同)尚书令(一人) 正一品 总揽一切政令左、右仆射各一人 从二品 为尚书令之副手六部尚书(各一人) 正三品 分掌吏、礼、兵、刑、户、工六部侍郎(三十六人) 正四品六部之制至隋始确定,此制一直行制清末,清末始增新部尚书省尚书左、右丞(各一人) 从四品纳言(二人、即侍中) 正三
9、品 掌宣达帝命因避杨忠之讳,凡中字皆不用,以此代之门下省给事黄门侍郎(四人) 正四品 掌机密文件,备皇帝顾问内史令(一人,即中书令) 正三品 内史省长官,全国政务内史省(即中书省) 内史侍郎(四人) 正四品 内史令之副手隋文帝时,确定内史省取旨,门下审核,尚书省执行。三省长官均为宰相。御史大夫(一人) 从三品 掌监察、执法治书侍御史 从五品侍御史 从七品御史台监察御史 从八品刺史(郡太守)上州:正三品中州:从三品下州:正四品掌其州治州(炀帝时改郡) 通守(在太守之下,炀帝置)同上称州时,州长为刺史;称郡时,郡长为太守。长史、司马 正五品至正六品县令上县:从六品中县:从七品下县:正八品丞 从八品
10、至从九品县尉 从九品历代职官表(唐朝)部门 官职 品级 职掌 说明(三师)太师太傅太保正一品(三公)太尉司徒司空正一品辅佐天子是一种很高的虚衔,一般无实际执掌,不常设。尚书令(一人) 正二品 总理国家政务尚书左、右仆射(各一人) 从二品 佐尚书令吏部尚书(一人) 正三品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考课、升降、调动等户部尚书(一人) 正三品掌全国土地、户籍、赋税、 财政收支等事务礼部尚书(一人) 正三品掌国家的典章法度、祭祀、学校、科举和接待四方宾客等兵部尚书(一人) 正三品掌全国武官选用和兵籍、军械、军令等事务刑部尚书(一人) 正三品 掌国家的法律、刑狱等事务工部尚书(一人) 正三品掌各项工程、工匠、
11、屯田、水利、交通等事务六部侍郎 正四品上 尚书左丞(一人) 正四品上 尚书右丞(一人) 从四品下 六部各司郎中 从五品上 尚书省六部各司员外郎 从六品上 1.唐初,太宗李世民未继位前,曾任尚书令,此后臣下不敢居此位,遂不设。2.左仆射统吏、户、礼三部。右仆射统兵、刑、工三部。3.高宗李治时称尚书省为“中台”,中书省为“东台”,门下省为“西台” 。门下侍中“左相” ,中书令为“右相”。武则天时又改尚书左右仆射为“文昌左右相”。4.每部下属四司,六部合二十四司。侍中(二人)原正三品,后升为正二品 官行宰相职 门下省 (武则天改为“鸾台”,玄宗又改为“黄门门下侍郎(二人)原正四品上,后升为正三品 佐
12、侍中 左散骑常侍(二人) 正三品下 (无实际职权,乃达官所用) 左谏议大夫(四人) 正四品下 掌侍从规谏 左补阙(六人) 从七品上职务为对皇帝进行规谏,并举荐人才 省”)左拾遗(六人) 从八品上 职务同上 中书令(二人)原正三品,后升为正二品 官行宰相职 中书侍郎(二人)原正四品上,后升为正三品 佐中书令 中书舍人(六人) 正五品上掌诏令、侍从、宣旨、慰劳等事。 右散骑常侍(二人) 正三品下 同左散骑常侍 右补阙(六人) 从七品上 同左补阙 中书省 (武则天改为“凤阁”,玄宗又改为“紫微省”)右拾遗(六人) 从八品上 同左拾遗 御史大夫 正三品御史中丞 正四品上侍御史 从六品下御史台监察御史
13、正八品上专掌监察、执法受公卿奏事,举劾案章。唐之御史台分三部:台院、殿院、察院国子祭酒 从三品 国子司业 从四品下 国子博士 正五品上 太学博士 正六品上 国子助教 从六品上 国子监国了监丞 从六品下掌教育行政道(本系监察区) 观察处置使(每道一人) 掌监察州县官吏,举善纠恶。以后兼理民事。唐初划全国为十道,开元时分为十五道。这个角色多由“节度使“兼任,权势颇 大。刺史(每州一人)上州:从三品中州:正四品下下州:正四品下掌州之治别驾(一人)上州:从四品下中州:正五品下下州:从五品上为刺史的佐史州长史(一人)上州:从五品上中州:正六品上下州:无掌一州兵马1.唐于三京(京兆、河南、太原)五州(益、
14、并、扬、荆、潞)设府。其它地方设州。三京各设牧一人(从二品) ,尹一人 (从三品)。 2.唐以四万户以上为上州,二万户以上为中州,不足二万户为下州。司马(一人)上州:从五品下中州:正六品上下州:从六品上录事参军事(一人)上州:从七品中州:正八品上下州:从八品上掌纠正各曹职事录事(一至二人)上州:从九品下中州:从九品上下州:从九品下六曹参军(各一人)上州:从七品下中州:正八品下州仅三曹,从八品下3.六曹为:司功、司仓、司户、司兵、司法、司土。4.三曹为:司仓、司户、司法。县令(一人)京县:正五品上上县:从六品上下县:从七品上县丞(一至二人)京县:从七品上下县:正九品下 主薄(一至二人)京县:从八
15、品上下县:从九品上 尉 京县:从八品下下县:从九品下 县录事 京县:从九品下其它县不列品 唐代之县,等别如下:京县:三都之县,在京城内者。畿县:三都之县,在京城外者。望县:繁华重要之地紧县:重要之地上县:有六千户以上中县:有二千户以上中下县:有一千户以上下县:不足一千户者历代职官表(宋朝)部门 官职 品级 职掌 说明太师、太傅、太保 正一品 太尉、司徒、司空 正一品 (三师) (三公)(三孤) 少师、少傅、少保 正一品 三师、三公本为亲王使相宰相之加官。惟徽宗时,蔡京为太师时,掌宰相实权。(宋初)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从一品 总理全国政事(宰相)参知政事 正二品 副相以宋初为例,其他时代变化很多。
16、(以下同)枢密使(知院事)从一品正二品 枢密院副使(同知院事) 正二品专司“军国机务,兵防边备 戎马之政令”,以及 “侍卫诸班直内外禁兵,招募阅试迁补屯戌赏罚之事” 侍中 佐天子,审中外出纳之事。 门下省门下侍郎 佐侍中 中书省 中书令 佐天子,宣奉天子命令 侍郎 佐令 尚书令 奉天子命而施政 左、右仆射 佐令 尚书省左、右丞相 佐令 三司使 三司使副使 掌全国钱谷出纳,均衡财政收支 翰林学士 正三品 掌由皇帝直接发出的极端机密文件 翰林侍读学士 正三品 翰林侍讲学士 正七品 翰 林 学士院崇政殿说书 从七品 谏院 知谏院 掌规谏朝政缺失 尚书(各一人) 从二品侍郎(各一、二人) 从三品郎中
17、正六品六部 (吏、户、礼、兵、刑、工)员外郎 从六品同唐之制 宋之六部、组织上属于尚书省。御史大夫 从二品 专掌监察、执法御史中丞 从三品 台长侍御史(台院) 从六品 殿中侍御史(殿院) 正七品 御史台监察御史(察院) 从七品 1.“大夫”为加官,不除人。“中丞”为实际上之台长。 2.宋仍于御史台设三院。卿(各一人)正四品(或从四品) (九卿)(九寺) 少卿(各一至二人)从五品(或正六品) 宋之九卿:太常寺、宗正寺、光禄寺、卫尉寺、太仆寺、大理寺、鸿胪寺、司农寺、太府寺祭酒 从四品 掌教育行政 司业 正六品 国子博士 正八品 国子监国子监丞 正八品 转运司:转运使、副使、判官 掌一路财赋、又兼
18、管监察官司吏之事 南宋谓“漕司”提刑司:提点刑狱公事 掌司法和刑狱 南宋谓“宪司”提举常平司:提举常平茶盐公事 掌常平仓及贷放钱谷等事务 南宋谓“仓司”提举学事司 掌所属州县学校和教育行政 徽宗设,不久废。以上各官谓之“监司” 。路经略安抚司 掌军事及民政 南宋谓“帅司”经略安抚使知府事(各一人)(府尹)开封尹正三品(少尹) 开封少尹从六品府(判官)(推官) 开封府均从六品掌府之事 宋于首都、陪都及特要之地称“府”(判某州事)(刺史) 从五品判某州事(权知某州军州事)掌州之治州知州(简称) 兼指挥军事宋不设“太守” ,“刺史”乃虚衔。知某军事 戌兵驻县官,兼管军事知某监事 知县(县令)赤县:正
19、七品畿县:正八品其它:从八品县丞(小邑不置)赤县:正八品畿县:从八品其它:从八品主簿(小邑不置者以尉兼)赤县:从八品畿县:正九品其它:从九品掌县之治军监县尉赤县:从八品畿县:正九品其它:从九品掌阅习弓手,戢奸禁暴,凡 县不置主簿则尉兼之宋代之县,分为: 赤县:在京城内畿县:京城外望县:四千户以上紧县:三千户以上上县:二千户以上中县:千户以上中下县:不中千户下县:五百户以下历代职官表(元朝)部门 官职 品级 职掌 说明三公 太师、太傅、太保 正一品 中书令(一人) 总领百官,会决庶务。 皇太子领中书令左、右丞相(各一人) 正一品 辅佐皇帝,综理全国政务。元朝以“右”为上,同前代不同。平章政事(四
20、人) 从一品 佐丞相 官位只次于丞相左、右丞(各一人) 正二品 参知政事(二人) 从二品 中书省副长官中 书省参议中书省事 正四品 元之尚书省,屡设屡废。武宗至大四年以后不再设,权归中书省。文宗以后,专任右相,左相或设或不设。(四人)左、右司郎中(各二人) 正五品 分掌各司事务员外郎(各二人) 正六品 职位略低于郎中都事(各二人) 正七品 处理司的日常事务尚书 正三品侍郎 正四品郎中 从五品六 部员外郎 从六品职掌同唐之制 元之六部属中书省。枢密使 从一品 掌军事机密、边防和宫廷禁卫等事务。 枢密副史 从二品 枢密院判 正五品 枢密院枢密知院 从一品 御史大夫 从一品 专掌监察、执法 御史中丞
21、 正二品 侍御史 从二品 御史台 (内台)治书侍御史 从二品 宣政院使 从一品 掌宗教及管理吐蕃之事 同知 正二品 宣政院副使 从二品 丞相 从一品 总理路之政务平章 从一品 辅理路之政务左、右丞 正二品参知政事 从二品郎中 从五品员外郎 从六品行中书省 (地方)都事 从七品同中书省之职1.元代共十一行中书省。“行省”之制始于此。 2.“行省”之下统路、府。宣慰使 从二品同知 从三品宣慰司(地方)副使 正四品职同中央宣政院 元共分六道,每道一司。达鲁花赤 正三品 掌路之治 由蒙古人担任万户府 万户 正三品副万户 从三品达鲁花赤 正三品路 总管府 总管 正三品万户之长万户府分上中下三等,此为上万
22、户府之品秩。达鲁花赤 正四品府(散府) 知府(或府尹) 正四品 掌府之治 州 达鲁花赤 从四品 掌州之治 州有上、中、下三等。知州(州尹)从四品正六品同知 正六品此为上州之品秩。达鲁花赤 从六品知县(或尹) 从六品县丞 正八品主簿 正九品尉 正八品县典史 不入品掌县之治 县分上、中、下三等。此为上县之品秩。历代职官表(明朝)部门 官职 品级 职掌 说明三公 太师、太傅、太保 正一品三孤 少师、少傅、少保 从一品佐天子,掌国家政事。 内阁大学士(中极殿、建极殿、文华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正五品 皇帝顾问洪武十二年,废中书省,十五年设大学士。仁宗以后,其位渐崇,掌实际上的宰相职权。尚书 正二品
23、左、右侍郎 正三品六部(明代迁都北京后,另设南京六部,此略)各司郎中 正五品同唐之六部明代六部除户、兵二部各十三司外,其它四部均各四司。左、右都御史 正二品左、右副都御史 正三品左、右佥都御史 正四品掌监察、执法都察院十三道监察御史(末年为十五道) 正七品 掌巡按州县,考察官吏即前代的“御史台” ,明初改之。总督(总理)巡抚明之总督、总理、巡抚,均因事而设,以重臣任之。学士 正五品侍读学士、侍讲学士 从五品侍读、侍讲 正六品修撰(史官) 从六品编修 正七品翰林院检讨 从七品掌修史、著作、图书等 祭酒 从四品司业 正六品五经博士 从八品助教 从八品国子监学正 正九品掌教育行政 都给事中(每科一人
24、) 正七品左、右给事中 从七品六科给事中 从七品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稽查六部百官之事。六科为吏、户、礼、兵、刑、工。十二监太监 正四品四司司正 正五品廿四衙门八局大使 正五品掌皇帝宫中日常生活上的各项事务。 以宦官掌之。左、右布政使 从二品左、右参政 从三品承宣布政使司(地方) 左、右参议 从四品掌一省之政明洪武九年废行中书省,分全国为十三承宣布政使司。为省一级的最高行政机构。按察使 正三品副史 正四品提刑按察使司(地方) 佥事 正五品掌一省刑狱之事与“布政司”及管军事之“都指挥使司” 合称一省中之“三司”。知府 正四品同知 正五品通判 正六品府推官 正七品掌府之政 明代改路为府,分上、中、
25、下三等。知州 从五品同知 从六品判官 从七品州吏目 从九品掌州之政 知县 正七品县丞 正八品主簿 正九品县典史 未入流掌县之政县分上、中、下三等。明之典史,典文移出纳,如县无丞、簿,则兼领之。都指挥使 正二品都指挥同知 从二品都指挥使司(都司)都指挥佥事 正三品地方最高军事长官 明代在全国设十六个“都司”。指挥使 正三品指挥同知 从三品卫指挥使司(卫)指挥佥 正四品各“卫”,齐统于“都司”、“行都司”或“留守司” 。正千户 正五品千户所(所) 副千户 从五品 “所”统于“卫”历代职官表(清朝)部门 官职 品级 职掌 说明内阁 大学士 正一品 掌传达谕旨、公布文告 满汉各二人。尚书协办大学士 从
26、一品 协助大学士。 满汉各一或二人,以六部尚书充其任。学士 从二品 满六人、汉四人,均兼礼部侍郎。侍读学士 从四品 侍读 正六品 中书 从七品 军机大臣(称为大军机) 办理军机处 军机章京(称小军机) 辅佐皇帝,处理军国要务、官员任免和一切重要奏章。大军机于满汉大学士、尚书、侍郎、京堂内特简,无定员。小军机于内阁中书郎中、员外郎、主事中派兼。尚书 从一品左、右侍郎 从二品各司郎中 正五品各司外郎 从五品主事 正六品同唐之六部六部笔帖式 七至九品 掌翻译满汉章奏文籍之事。满汉都有。尚书(一人) 理藩院左、右侍郎 掌蒙古、回部、西藏等地的封授、朝见、进贡、官吏升降和征发徭役等均用满、蒙人,下属六司
27、。左都御史(右为总督衔) 从一品 掌监察、弹劾官吏左副都御史(右为巡抚衔) 正三品 六科给事中 正五品 掌监察六部、权不大。都察院十五道监察御史 从五品 满汉都有。总理各国事务亲王、郡王、贝勒 大臣(以军机大臣兼) 特简,无定员。咸丰十年设,后于光绪时改为“外务部” ,并位于诸部这上。大臣上行走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总章办章京、帮办章京、章京 总督(地方) 总督正二品(加尚书衔为从一品) 综理督军民要政辖一省至数省,一般辖两省。行省 巡抚 从二品 掌一省之治 每省一人学院(学道) 提督学政 掌学校政令,岁、科两试 每省一人承宣布政使(藩司) 布政使 从二品 掌一省之民政、财政 提刑按察使 按察使
28、正三品 掌一省司法 司(臬司)(臬台)道 道员 正四品 知府 从四品同知 正五品府通判 正六品掌府之政 知州 正五品直隶州州同 从六品 掌州之政 知州 从五品州同 从六品州州判 从七品掌州之政 知县 正七品县丞 正八品主簿 正九品巡拾 从九品县典史 未入流掌县之政 厅(直隶厅、散厅)同知(或通判) 从六品 设于少数民族集中居住之地。或情况特殊之地。古代科举制度简表朝代 考试级别 取 试 名 称 说 明汉 皇帝亲考 孝廉、茂才 汉高祖为求贤所设魏晋南北朝州、郡九品官: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隋 中央 进士、明经 秀才(唐代“秀才”一科、要求高于 进士科。旧唐书职官志
29、说:“秀才有唐以来无其人。” 可见虽有其科。都未考取什么人。此科于高宗时即废止。)唐代科目虽多,士人所趋,惟“明 经”“进士”两科。“进士科”尤为公子竞试之项目,成为唐代科举之项目。明经考试三场:先试“贴经”,试口试,再次答策三道。唐礼 部进士唐初“进士”试“ 时务策”五道,贴 一“大经”。经策全通为甲第,“策”通四,“贴”过四以上为乙第。天宝十一载定“进士”试一经,能通者 试文赋,又通而后试策五条,皆通,中第。“进士”试诗赋之制,始于玄宗天宝间,其后或改为箴、论、表、赞,或或仍试诗赋。总观有唐一代,“ 进士科”尤重诗赋,专尚文辞,人称为“辞科”。唐代后期试进士以诗赋为第一场,论为第二场,策为
30、第三场,贴经为第四场。进士及第,第一名称为“状元”或“ 状头”明法(律学)“明法”试“律 ”七条,“令”三条,全通为甲第,通八为乙第。(唐之法律有四种:律、令、格、式)明字(书学)先口试,通,乃墨试说文、字林二十条,通十分之八者为及第。明算 试九章、周髀缀术缉占,通者及第皇帝亲试制举:贤良方能言极谏科;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文辞秀逸科;风雅古调科。这些都是皇帝特诏举行的考试,目的是为了选拔特殊的人才。进士由各州考选士子送礼部应试。初制:试诗、赋、论各一首,策五道,贴论语十贴,对春秋或礼记墨义十条。九经 初制:贴书一百二十贴,对墨义六十条。五经 初制:贴书八十贴,对墨义五十条。宋礼 部三礼 初制:
31、对墨义九十条三传 初制:对墨义一百一十条开元礼 初制:对墨义三百条三史 初制:对墨义三百条学究初制:毛诗对墨义五十条、论语十条、尔雅孝经共十条、周易二十五条、尚书二十五条。明法初制:对律令四十条。兼经并同毛诗之制宋代初也以进士明经取士,宋神宗时,王安石建议废明经等科,只保留进士科。进士科不考诗赋,而考经义。此外,仍考论策,礼部考试合格后,再由皇帝殿试复审,然后分为五甲。县童试。中第者为生员,又叫秀才或庠生。生员分三种:成绩最好的是廪生,其次是增生,新入学的称为附生。童试是参加正式科举考试前的预考。省 乡试。 中第者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 每三年在省城举行一次,又称秋闱。礼部 会试。 中第者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乡试后的第二年春天,在礼部举行,所以又称礼闱和春闱。皇帝亲试 殿试。 中者为进士。皇帝主试的考试,分三甲录取。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第一甲录取三名,第一名状元,第二名榜眼,第三名探花。明 清国家特考 贡生。 分:岁贡、恩贡、拔贡、副贡 。第一年或两三年由地方送年资长久的廪生入国子监,肄业的称为岁贡。逢国家庆典进贡的生员称为恩贡。每三年各省学政就本省生员择优保送中央参加朝政合格的称为拔贡。乡试取入副榜直接送经国子监的称为副贡。